【刘泽华】再说王对道的占有——回应陈启云先生并质疑

栏目:国学、国学院、国学学位
发布时间:2010-05-29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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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泽华

作者简介:刘泽华,男,生于西元一九三五年,卒于二〇一八年,河北省石家庄人。南开大学历史系教授,兼任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主任、历史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务委员会委员。著作有《先秦政治思想史》《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反思》《中国的王权主义》《洗耳斋文稿》《士人与社会》(先秦卷)。主编并与人合著有《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社会的整合》《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等。

 

 
    道不同,要相谋,这是陈先生来南开执教时我们的约定。我与陈先生是朋友,又是南开同仁。学生问:你们两位的看法差距很大,我们从谁?我告诉学生,你们与教师的关系不是“从”,而是交流、争论,要经过认真求证、比较得出自己的看法。陈先生最近著文对我提出学术批评,这正表现了南开历史学科历来崇尚独立思考、追求学术自由的学风,我格外高兴。
 
一、批评的靶子和扣来的帽子从何说起?
 
回应主要问题之前,我想有必要对陈先生批评我的几个相关要点做一下澄清和说明。这几个问题关乎批评的目标是否准确和批评的进路是否清晰。倘若捕风捉影,或悬鹄以射,则失去了论辩的基础。
 
1、陈先生起文说我“倡导的‘皇权主义’”,是“对整体中华文明的一种抨击心态发展出的意识型态”。“整体中华文明”包括范围是哪些?我在何处论述过“整体中华文明”?常识告诉我们,“整体中华文明”、“中华文化”、“传统思想文化”、“古代的王权主义”等概念的范围相差是何等的大!我说传统政治思想的主旨或占统治地位的是“王权主义”,这是不是事实可以争论,但怎么就上升为对“整体中华文明”的“抨击”?“抨击心态”已不是学术语言。至于说我有“意识形态”,是不是需要对这个概念先加以说明?陈先生有“意识形态吗?
 
2、陈先生把我说的王权主义简化为“君权运作的实迹”,这并不准确。我使用“王权主义”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说的是政治思想文化;广义的包括三个层次:一指皇帝-贵族-官僚政治权力体系;二是说政治思想文化的主旨,由于政治思想在整个思想文化中居于主导地,有时也说是古代社会思想文化的主旨或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三是指“王权支配社会”。请批评者稍加留意。
 
3、陈先生说我“反对提倡国学”。的确,如果不加分析地说“提倡”、“弘扬”、“继承”,我是反对的。很简单,国学、儒学中有许多糟粕,能无条件地“提倡”、“弘扬”吗?至于精华与糟粕如何区分,那是另一个问题。
 
4、陈先生又说我“进而指称传统文化是对进步的阻力”。试问,我在哪里说过?请完整地引我一段话如何?
 
5、关于我对钱穆先生的批评,我认为是正常的学术争鸣。近有黄敏兰先生著长文,其中有一节专门对钱先生进了批评,请陈先生过目。其实在陈先生的文中,对钱先生的说法与陈先生之说就矛盾难容,陈先生一方面说:“钱师一向都是反对‘中国君主专制论’的”,可同时又说“大一统专制的中国政治在宋代才真正成形。”(钱先生也说过),试问这两句断语能相容吗?
 
6、陈先生说我“将‘王体道’理解为‘王就是道’。”也有其他先生从此入手进行批评。如果没有任何限制词,指所有的“王”,肯定是错的。我自信我没有这种说法,如有,请指出来。
 
    如不拿出证据来,便是实行“有罪推定”,不合乎起码的学术批评原则。
 
二、关于“道出于王”
 
      在拙文《王、道相对二分与合二为一》中有一节从“王对道的占有”的角度说过“王、道一体,道出于王”、“王成为道的化身”。该节开头有这样一段论述:
 
道就其本始意义而言,在一定意义上是与王的权威并立的一种社会性的精神权威,然而中国由来已久的君主专制制度是不能容许这种精神权威无限发展和扩充的,不容许“道”在王之外超然独立。王能支配社会,无疑也要设法支配“道”;另一方面,当时思想家们创立的这个道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重新塑造政治和改造政治。然而政治的主角是君主,于是思想家们又纷纷把实现“道”的使命交给了君主。上述两种趋势的结合,“道”即使没有完全被王吃掉,也大体被王占有。
 
下边我要胪列若干例证,来说明“道出于王”这个子命题。请批评者诸位检验是否是伪证?
 
1、“先王之道”从理论上说,是否出自先王?对此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先王可以是抽象的,也可以是具体的,如唐尧虞舜等等。先王都具有神性,甚至上帝都是先王创立的:《国语·周语上》说:“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之”;《郑语》说:“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先王与造物主同列。
 
在儒家看来,中华文明的一切制度几乎都是先王创立的,诸如礼乐制度、祭祀制度、宫室制度、等级制度、行政制度、田制、度量衡等,这些“文明”中有“道”吗?我认为是肯定的,无可怀疑。
 
2、“王道”比先王之道更为抽象,更具有普遍意义。在这个概念中,道是依附于王的,是王之道。
 
3、圣人、圣王为道之源。圣人与圣王不尽一致,但主体基本重合,所以常说“圣人之治”。圣人是道的人格化,当无异议,又是道之原。《易·说卦》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中庸》说:“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发育万物,峻极于天”。如果细加分析,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圣人立天道、地道,但对圣人立人道这一点几乎没有大的分歧,人道源于圣人是传统思想文化的共识。“天地生之,圣人成之”也是共识,“成”是“生”的相继过程,又是完善过程;无“生”固无“成”,无“成”则“生”纯属自然而散漫。《国语·越语下》说:“死生因天地之刑,天因人,圣人因天;人自生之,天地形之,圣人因而成之”。圣王比圣人更高一层,是贯通客体、主体、认识、实践的枢纽,是一个超级的主体,是真、善、美的化身。圣王之道成为绝对的真理,只能遵循、崇拜,不可怀疑。
 
      4、“礼乐”是道吗?人所共知,不仅是人道,有时还说成是天地法则。礼乐出自何人?当然有不同的说法。《荀子·性恶》说:“礼义法度者,圣人之所出也”。这应该是儒家的共识。还有一个通行的说法,非天子不制礼,不作乐。孔子说:“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自天子出,是否意味着道(礼乐之道)出自王?
 
5、关于王道一体,在理论上作了更深入论述的要属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中有一段极著名的话:
 
“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是故王者唯天之施,施其时而成之,法其命而循之诸人,法其数而以起事,治其道而以出法,治其志而归之于仁。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
 
在董仲舒之前,王、王道、天道、地道、人道虽然已经常常混通,但还没有达到一体的程度。试问“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这样的王能不立道吗?
 
6、董仲舒还说:“人主立于生杀之位,与天共持变化之势,物莫不应天化” ,又说“天地人主一也”。把天地、人主一体化,天与王合二为一,“与天共持变化之势”的王能不立道?
 
7、还是这位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王道》中又说:“道,王道也。王者,人之始也。”
 
8、王(理论的)、道一体基本是共识。举个例子:韩愈和柳宗元写过不少表奏,其中有说不尽的歌功颂德的妙文,为了简明,我把颂扬帝王的功能的词组摘录一些,如:“神化”、“神功”、“大化”、“与天合德”、“法天合德”、“感通天地”、“参天两地”、“功参造化”、“整齐造化”、“政体乾坤”、“体乾刚”、“协坤元”、“体昊穹”、“移造化”、“革阴阳”、“仁化”、“德化”、“统和天人”、“顺时御极”、“幽明感通”、等等。总之,神化、自然化、皇化是三位一体的,在这些文字中难道没有让王占有道?
 
9、祖宗之法具有权威性,常常是继业之君与臣的教条,在一个朝代内,难道不具有“道”的意义?祖宗之法是出自祖宗王吗?
 
10、就《春秋》“王正月”的注释举几条:
 
程颐《河南程氏经说》卷四:“人君当上奉天时,下承王正,明此义则知王与天同大,人道立矣”。
 
明,馬明衡《尚书疑义》卷五:“古人终日只是事天,故无时不言天,天道即王道也” 。
 
宋,高闶《春秋集注》卷一:“诸侯当上奉天时,下承王正,知王正月之为春,则知王道即天道矣”。
 
根据上边这些史料,在“王对道的占有”框架中,说“道出于王”,不能说是无据吧?
 
如果“王”是圣王的简称,或者是孟子说的“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的“王”,把这种“王”说成“王就是道”,我看大体也能成立,尽管这不是我说的。但如果指所有的在位的王“就是道”,很抱歉,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
 
王权的合法性与道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君主能坐视让他人把持道、自己不设法把自己说成是“道的化身”?
 
陈先生说道是分层次的,不错, 邹衍说“道”不应“相乱”、“相迷”,道理如矢。但从另一方面说,恰恰说明当时存在着“相乱”、“相迷”,这是历史事实,作为历史研究首先应面对与承认这种事实,现代人可以去细缕,去分辨,但不能改变历史事实。“君道”、“臣道”、“妇道”是有不同层次,但又交织在一起,君处于控制地位,而不能绝然分开。说古人思想概念“混沌”的不是我,早有学者论述。我有一小点发现,我从政治思想的“混沌”中理出个“阴阳组合结构”。
 
陈先生从“道可道,非常道”引出:“君王实际体认的道(“可道”的道)不是道的本身(“非常道”)”又说:“‘道’是不可能‘不道’或被毁灭的。君王实际体认的道(‘可道’的道)不是道的本身(‘非常道’)。” “道”既然等于“非常道”,用一个就行了,何必弄出两个概念,这不也“相乱”、“相迷”吗?其实《老子》中“道”本身就是“相乱”、“相迷”的。
 
    关于本体的道与具体的道,这里不能讨论,但有一点我要强调,作为君主合理性源泉并为之赋予神圣性的,既有本体的道,又有具体的道,从君主的角度说,他都想占有。
 
三、王权主义与“政治野兽”与“非文化”论问题
 
      陈先生有一段如下的话:
 
     “如果中国历史上的君王对一切的人、事、物、道、理的思想言行和情感都只是为了维护‘王权’,除了维护‘王权’以外,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这种君王的确不是人,而是非常可怕的‘政治野兽’。如果中国文化中一切的人、事、物和道、理,只要被君王们所认可和推重,便一定是维护‘王权主义’和‘专制君主’的犬马或附庸,这的确是一种很可怕的‘非文化’论。”
 
从行文上是针对张分田先生。据我所知,张先生对中国古代的专制君主制度有过很高的评价,不仅讲了它“政治野兽”性的一面,还充分肯定了另一面――理性面,他还说,在某种意义上,中国古代的这种制度比粗糙的民主制要更文明,中国帝王观念中含有浓重的理性成分等。
 
至于我对王权主义的论述,我一再申明我的方法论是在矛盾中陈述。我提出阴阳组合论就是在矛盾中陈述的试验。陈先生说“奇怪”,这很正常,相异多半会“奇怪”。但一方对另一方的“奇怪”,并不能证明另一方是错误的,只有用事实才能驳倒对方。张分田先生写了一部《中国帝王观念――论“尊君-罪君”政治文化范式》,张先生在诸多问题上与我看法有别,但就“尊君-罪君”而言,他也认定是一种组合关系。书中还有长篇幅、大量的史料论述了君本与民本的组合结构关系。有兴趣者还可以翻一翻他的《民本思想与中国古代统治思想》一书。两书材料之丰富、观点之鲜明,超越前贤,足以让人咀嚼。我在多篇文章中都是使用“阴阳组合结构”来揭示和解释传统政治观念的。我很希望陈先生以及其他诸位先生用事实把它驳倒,首先要搬倒张先生和我立论所引资料是伪证,我期待着!
 
是不是陈先生把“王权主义”和“专制君主”等同于“政治野兽”和“非文化”?在我看来,“王权主义”就是一种文化,“政治野兽”也有相应的文化,当然是文化中的一部分。不能回避这种事实。
 
末了还说一点,陈先生文中提到“刘泽华们”,但愿是无意识的笔误,如果不是,则实在难让人理解。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存在,即使有些学者与我的某些观点接近,他们也都有自己的学术个性,怎么能这样说呢?!如果我也如此回敬,打口水仗,甚无谓也。
 
    这里我还要说几句自己。我在《关于国学若干理论的质疑》一文中,针对有人主张用“国学学科”来“重新认识和估价依据西方学科范式和话语体系建立的学科制度所带来的利弊得失”,用了“唐 ·吉珂德”一词进行调侃,事后感到失当,在去年两次学术会上我都做了反思,希望与会者以我为戒,在学术文章中尽量不要调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