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修末:创制立法的基本原理
整理者:胡云
来源:“弘道书院”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正月廿八日乙巳丙午
耶稣2018年3月15日
弘道书院2018年第1次读书会于3月9日举行。接续丁酉年,姚中秋老师带领大家继续阅读《读通鉴论》卷二“汉高帝”篇十二至“惠帝”篇一,由沈蜜领读并作文意疏解。
大国初立之时,创制立法的基本原理不仅关乎立国之根本,也关乎长远基业之兴盛。船山在“汉高帝”第十二篇中引用鲁二生“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的言论,阐发了止乱必须兴礼乐的核心观点。姚老师指出,有敬爱之心则必有礼乐,礼乐为贯通天地万物之根本。立国之始,君主以奉行安民养民的修养之道,而后再行礼法,譬如等枝叶之荣而后培养其本根,实为本末倒置。置礼法之大原,应在于立国立政之初。船山认为,若礼乐不兴,则人心不靖,风化未起,世风苟且,民情无所寄托。“鲁二生”对孔子兴礼乐之说只知其表,而未见其实质。礼乐是世间万物的根本秩序,草创之主治理天下,应该以兴礼乐为先,使万物运作和顺通畅,人心得到教化,世风得以调和。明确立政的次第,则眼前灭裂局势便会从根本上得到调节。基本秩序得以建立,则社稷稳固、民生富足,立国之初复兴礼乐秩序,则后世之兴盛亦有凭借。
《孔子圣迹图·杏坛礼乐》
此外,鲁两生对于礼乐的理解,在船山看来也有不尽之处。鲁两生所谓的礼乐“谓其文也,非其实也”。他们眼中的礼乐只是浮于表面,没有理会到礼乐的本质内涵。“大序至和之宝,不可一日绝于天壤。”礼乐扎根于天道秩序,是天道至和的体现,孔子所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民无所措手足。”鲁两生没有理解什么是“务本”,只是看到了礼乐的表面与形式。
修礼乐以振秩序,昭德威以柔天下。古代的帝王以显赫荣观昭示德威,而民众习其仪制而知礼法,据此来怀柔异己,教化万民。船山认为,萧何所谓“壮丽之威”,虽意图简陋,目光短浅,但不失为帝王治国智术。德威之仪显示礼法秩序,是礼法大纲可被人观感。于君,则有驯化天下,启迪民智,通过仁义礼乐教化润泽臣民的功能;于民,礼乐之仪外显出来,则圣德昭然在上,心折魂萦便会收敛异心。礼乐之仪过于简陋,则德威也日益消减,修礼乐与昭德威相辅相成,乃是立国立政不可忽视的两面。
图为西汉未央宫复原图。据《资治通鉴》记载:春,二月,上至长安。萧何治未央宫,上见其壮丽,甚怒,谓何曰:“天下匈匈,苦战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何曰:“天下方未定,故可因以就宫室。且夫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也。”上说。
“汉高祖”十四和十五篇,就汉初立国的为政思考做出延伸,阐发了汉高祖“抑末崇本”的基本政策和“移民”与“和亲”的治国举措及其背后之因循。“汉高祖”十六篇,船山举“周昌请诛常山郡”的案例,申明了“故立法者,无一成之法,而斟酌以尽理”的观点,“故周昌之按法,不如高帝之原情。”既要按法,也要原情,董仲舒的“原心治罪”,目的就在于确定动机,而不只是简单地依凭行为。儒家以人心为本,人的外在行为都是人心的阐发与体现,因而讲究教化。
“汉高祖”十七篇,举“叔孙通谏易太子”一例,阐明明君贤能相互依傍,朝风清正,则能矫正奸邪与软弱之辈的道理。立国之初为后世树立典范,从而形成祖宗之法影响后世帝王的治理之道。然而明确立政次第,清晰治国本原,则后世因袭与变通则要根据形势与时机做出判断,因此引出王船山关于“本”与“末”,“文”与“质”的论述。
鲁二生“礼乐百年而后兴”之论在高祖时期不合时宜,汉初中正之主权威强大,推行礼乐能匡正制度,移风易俗,止乱安民。惠帝时中主权威孱弱,大权旁落,则因袭成法才能稳定朝局,使天下大治。如农人耕作,不违农时则可避免灾祸。创制立法、整顿制度、匡正社稷、净化民风,必须分清局势与序次。制定礼乐大政、立纲修纪,使秩序分明,万物顺其大理,则为本质;缘饰以昭示德威,协和万民,教化人心,则为末端。
惠帝
本与末相辅相成,不可失其一端。植其本,则后世有所凭借,人心得到安顿。汉高帝抓住时机,置其根本,大大加强了“质”的一面,开创了汉初秩序井然、民心清净的景象。惠帝时期皇权孱弱,因袭前人之法是迫于形势的选择,而造成修明制作之风遭到压制,浅薄之风泛滥也是无法避免的。
王夫之关于正本修末的思考统贯全篇,立国之初树立一代之典范,奠定后世立政治国的基本思路,这使得立政精神尤为重要。姚老师认为,立国之时植其国本刻不容缓,文质之选在于时机,时机恰当则治理有序,成就治世。开国君主创制立法,兴礼乐以重整秩序便是国之根本,正本修末并非一日之功但也不可纵缓,而是后世不断的积累和延续。立足于创制立法的本原,王夫之从源头上强调了顺应时代特征匡正制度的重要性,正本修末不可偏废,二者相辅相成方可以裨益社稷。
责任编辑: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