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樟法】仅仅“架空”是不够的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0-06-23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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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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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马克思主义的错误
一
有友人论断:“民主是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正确的成熟的马克思主义就是民主”,理由和证据是:“恩格斯对欧洲各国革命策略问题的最后意见”中,曾经“期待通过工人阶级的合法斗争取得政权,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等等。
东海以为,恩格斯对欧洲各国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后遗言,包括马克思著作中关于自由和民主的阐述等等,都不足以改变马克思主义整体上的片面性,不足以改变《共产党宣言》、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学说在其体系中的主体性和权威性,更不能改变马克思主义对人的本质、世界本质认识的错误。
任何“主义”(思想、理论、学说、宗教、体系等等),哪怕是最低劣错误荒谬邪恶的主义,都不乏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哪怕是邪教教义,也有它局部、个别的合理之处。否则就不可能产生社会影响、成为什么“主义”了。所以,辨别和判断一种“主义”行不行、好不好、高不高级、优不优秀,要从根本上去考察,从它的宇宙论、人性论、生命观、世界观等方面去考察。
马克思主义从理论到实践都不对。但从局部看,它有不少“对”的地方。比如马克思主义对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主观能动性和对哲学实践性的强调,它的实事求是思想,就很正确,且与儒家思想不谋而合。
马克思的一些话也说的很好,如:“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来说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并且和人性是不相容的,兽的关系只能靠兽性来维持。”(《马恩全集》第1卷,第411、414页)诸如此类。
马克思的设想更是美好。在马克思看来,比起资本主义来,社会主义不仅能够生产出更多的物质财富,而且能够以更加公平的方式分配这些财富。可惜的是,这只能是空想----不仅空想,而且南辕北辙。
因为,不仅手段、方式、路径错了,马克思主义在哲学在根源处就错了。
二
首先,马克思主义对人的本质、人性认识有误。
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把“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视为人的本质,这是只知人的习性,不知人的本性,只知人性现实的一面,不知人性还有超越的一面。
马克思特别强调阶级斗争,认为人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把阶级斗争提到人的生存的必然的高度,把斗争性视为人性的根本表现。这是只知人的阶级性,不知人的良知性。
我在《一切人类,悉有善性!》之六“马克思谬论”曾尖锐指出:马克思反对抽象的人性论,不讲人的原初本性,当然是反对性善论的。殊不知这样一来,其“共产主义道德”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必伪无疑。
其次,马克思主义对世界本质认识有误。
马克思主义只知道“意识是物质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这是对的),却不知道肉体与意识、存在与思维、物理与心理、物质与精神都是现象,都是形而下的“器”,都是第二性的。
“道”才是第一性的。“道”,于宇宙为本体(乾元),于生命为本性,于人身为本心(良知),兼具精神性与物质性,即兼具精神与物质的“种子”(性质、信息)。它当然不是精神意识更不是物质、肉体,但一切肉体与意识、物质与精神无非“道”生生不已的显化和开发。因此,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是错误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各“得道体之一端”而已。
马克思主义理论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也有一定程度的适应性,但作为一个国家的指导思想,就大不宜。道理很简单:对人的本质、世界本质认识不对,这是哲学根源处的错误。遗憾的是,尽管否定、反对和批判者众,绝大多数都没有说到点子上。
三
理论与实践,密切相关,就像言与行,一个见识低下浅陋、说话颠三倒四的人,要他行为焉能正确无误,不可能也。同样,理论指导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之误,必然导致实践之错。
实际上也是教训深刻之至。苏联的农业集体化,工业社会主义化,大饥荒,饿死六千万,大清洗,又弄死几千万;“新中国”建立到文化大革命,中国人饿死、被杀害的非自然死亡人数七千万。(新的国外研究是八千三百万,见《周有光:大同是理想,小康才是现实》)这种种人间奇祸,寻根溯源,马克思主义难辞其咎。
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或者历时过久,一些具有高度真理性的哲学理论和意识形态,也有可能在实践中出偏差、出问题。但短短数十年便弊病丛生、造祸天下者,似乎只有马克思主义“做得到”;原则正确的理论,在“用”的层面,也需要根据原则不断进行与世偕行、与时消息的纠正。但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是原则性的,就没有纠正的可能了----要纠正,就要推翻其基本原则和中心思想,就要背叛它。
对于马克思主义,仅仅“架空”它是不够的,即使名义上保留实质上背叛,值得鼓励,但也不够。把一种不良的“主义”放在至高无上的宪法位置上,无论怎样虚化它、悬置它,让它成为“虚名”和“虚言”,它仍然会暗中起坏作用。
这么做,也无异于架空了宪法,违反了基本的政治道德。言行一致名实一致是儒家道德也是人类良知的追求,正如孔子所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取消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地位才是执政党的最好选择。
当然,只要是在相对先进的制度框架里,特别在具有宪法地位的儒家仁本主义的指导下,任何党派都可以平等地竞争为民众服务、为国家服务的权力,包括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完全可以通过民主形式上台执政,象西方13个国家的社会民主党或工党所做的那样。
2010-6-17东海老人余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