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一帆】儒家伦理的真精神:亲亲,还是尊尊?

栏目:思想评论
发布时间:2018-08-20 2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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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儒家伦理中的“亲亲与尊尊”与中国社会

作者:宋一帆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七月初八壬午

          耶稣2018年8月20日

 

 

 当下的中国人应当在何处安身立命?现代学术将如何避开盲目的西方话语以建构自身的语言?国学复兴的大潮下我们又该怎样重解儒学的意义?这一切都为当下学人提供着共同的使命,即阐释“中国”的焦虑。同济大学哲学系教授曾亦近来新著《儒家伦理与中国社会》在严谨儒学研究的基础上,又富有创造性地回答了这一问题。全书旁征博引,可见传统经学功力之深,又广涉比较宗教学、社会学、人类学等诸多研究成果。入古既深,又心系当下,引领着读者走入中国社会的内部结构。

 

《儒家伦理与中国社会》一书即将由上海三联书店出版,并被收录于“阅微讲堂”书系。2018年上海书展之际,上海三联书店邀请曾亦、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郭晓东、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陈壁生共聚边上书茶书馆,就“儒家伦理的真精神:亲亲,还是尊尊”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讨论。

 

据曾亦介绍,本书缘起于自己在复旦大学社会学系任教时的讲义。课程先后面向社会学系与哲学系学生开放,并且根据不同专业特点进行了相应的拓展。随后曾亦老师来到同济大学后又几易其稿,以更加学术化的方式将书稿整理成书。正如同“阅微讲堂”书系所推介的标准“触动我心灵的那些课程”,这本著作既可以适应于一般哲学社会科学方向的学术要求,同样也面向一切对儒学国学感兴趣的读者。

 

“亲亲”与“尊尊”乃破解儒家伦理的精髓

 

“尊尊”与“亲亲”的问题是全书的第一章,也是分量最重的一章。曾亦老师指出,“亲亲”在最初的意义上是基于血缘或姻缘的亲属关系,如家庭内部的父子、兄弟、夫妻关系。但是古人进一步将其扩大化,不仅局限于家庭伦理,而且也扩大到社会层面。古代社会在实质意义上正是以“亲属关系”为中心的熟人社会,体现着家庭伦理的放大。从先秦的“孝”到宋提出的“民胞物与”、“万物一体”皆可追溯到“亲亲”二字。因此,亲亲不仅是家庭层面的伦理准则,更是遍及宇宙的普遍法则。故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同时,曾亦老师暗示读者,与尊尊亲亲相关,“文”和“质”的范畴也是构成中华文化精神的一条线索,只不过比前者更加抽象、概括。如《论语·雍也》中所言,“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质”指涉更加朴素的、自然的、本质的向度,而“文”则是总是经过了文明教化后、人为的东西。粗略来讲,“亲亲”归属“质”的范畴,而“尊尊”属“文”。按照汉代公羊家的说法,周人尚文即以尊尊原则为主导,而殷人尚质,则崇尚亲亲的原则。


  

 

讲座现场

 

郭晓东教授进一步讨论,恐怕“尊尊”和“亲亲”不止于儒家伦理,而蔓延在整个中国文化的精神中。这两个概念的诞生比儒家更早。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便将中国历史最核心的变化远溯于殷周之际,灭商后确立的宗法制度,即奠定了“尊尊”和“亲亲”。儒家的思想正是在周文化的脉络下成长起来。郭晓东细致地阐释了这两个概念,“亲亲”是自然情感——但自然不意味着无差别,兄弟、父子、夫妇的亲亲关系皆不同一视同仁,所谓“爱有差等”。“亲亲”实是一个由近及远的过程,并最经典地体现于家庭内部的亲属关系上。

 

“在这种关系中谁与我们更亲,谁更远,在我们的经验中可以通过‘亲亲’区隔出亲属之间的远近亲疏。”郭晓东说道。祖父、父亲、儿孙,这些亲属关系甚至可列出一个逐渐递减的表格,进而建立一套足以衡量计算的关系。亲亲是自然情感,但建立社会伦理、完成等级区隔,我们仍然需要“尊尊”。

 

王国维的《殷周制度论》中指出,殷商时期由于没有明确的继替规定,导致了无穷无尽的兄弟分割和流血战争。西周建国后为保证王朝稳定,周王制订嫡长子继承制以巩固秩序,以嫡系为尊,享受合法继承权,其余皆为庶子。为了确立嫡子和庶子的差别遂而有了“尊尊”概念。曾亦老师在书中概括到“周人设计出宗法制,目的是通过尊尊原则把血缘不断疏远的个体或家庭能永远凝聚在一起。换言之,周人是在血亲或姻亲中建立了一种等级尊卑关系,甚至不惜让亲亲之情屈从于尊尊原则,目的是为了维持血缘团体的整体性存在。”正是由于亲亲的自然性,我们才必须依靠人为规定,特别是礼的人为规定,以守护社会的根基。


真正的中国文化蕴含在中国人的礼仪生活中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壁生教授再一次为本次读书会破题。他赞叹这个主题的专业性,在日常生活中恐怕以“忠孝”概念更为常见,但“尊尊亲亲”才能鞭辟入里。“亲亲”应落实于人伦道德,如父子关系的道德是“父慈子孝”。同时,亲亲的基础也可以往外扩张,并且伴随着等级性。“尊尊”在传统理解中第一印象即君臣关系,我们常将君与父相比,尊而不亲,而母则是亲而不尊。“亲亲尊尊”并未在当代中国彻底消失,比如讲到儿女对父母的孝顺就是亲亲,而上下级关系在人的意义上我们承认他们是平等的,但在社会秩序中又有“尊尊”的关系。因此,儒家所说的“父子夫妇君臣兄弟”的“五伦”以及《白虎通》里的“三纲六纪”都必须放在“尊尊”的意义上理解。

 

这些看似陈旧的问题放在一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可能会遭到批判。陈独秀在《吾人最后之觉悟》讲述的正是对中国传统的推翻。但在一百年后的今天,当我们发现现代中国人的生活出了问题,才意识到必须要重提儒家伦理。

 

陈壁生老师以江南沿海、江西等地的“祠堂”为例。在他与祠堂长老交谈的过程中,这些长老乡贤都自以为与儒学毫无关联,但从研究者的角度能清楚的明白此二者息息相关。“一切礼仪化的活动都是儒家传统延绵流长的产物。”纵使今天所见的祠堂已经破败,若放在清朝每一个祠堂中的礼仪都意蕴深远。祠堂的“祠”就是朱熹最终确立下来,到了明朝以后夏言上书“许民间皆联宗立庙”,认为老百姓在村里就可以祭祀始祖。祠堂作为村的精神核心,就是共同祖先的供奉地。明清两代就是以宗族为核心塑造的共同体。儒家伦理全面塑造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方方面面。儒家伦理以另一种进入了现代生活,比如家族企业。因此,儒家伦理不只是一个古代问题,也是一个现代问题。

 

必须建立中国学术自身的话语

 

曾亦回忆起上世纪九十年代自己的求学时期。彼时以形而上学为哲学研究之最。近十多年来,中国哲学儒家的地位越来越高,甚至西学研究者也需要懂一点中国哲学。今天的学者开始关注哲学更加应用性的领域,如政治哲学、伦理学。以“儒家伦理”作为书名,实是强调儒家伦理学有别于西方的特殊性问题。曾经我们总是借西方伦理学来处理问题,但“父子、夫妇、兄弟”若干范畴绝非西方伦理学的应有之义,而惯于抽象为人类个体。因此,“何谓中国”的问题就包含着儒家与西方伦理学的分野。

 

有质疑者认为经过三十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儒家伦理在现代社会恐怕已没有了基础,传统只能建立在家庭和宗族之上。在“亲亲”具有差别性的基础上,曾亦老师曾困扰一个问题“父子情感和母子感情究竟哪种更为高级?”高低绝非今日等级高下,而是学理上的追问——“究竟哪个更有社会性?”在大量的人类学研究中我们看到,对哺乳动物来说,母子关系总是非常自然,而只有极少数的雄性会在生育后守着母子。父子感情总是后于母子关系。这就反映了人类早期的父母子女关系,父子关系由于其社会性更加巩固着“尊”的地位。

 

一种亲亲的关系是可以通过丧服来量化的,即父母子女为对方的丧服轻重和丧期长短。在《红楼梦》里以贾宝玉为中心可见一套远近亲疏的体系,林黛玉是姑表亲而薛宝钗是姨表亲,尽管体现在丧服上两者差不多(三个月),但林黛玉仍然为此吃醋,正是因为薛宝钗相对贾宝玉更加亲近一些。这一切都具备制度化的规定。

 

郭晓东老师进而详细介绍了“亲亲尊尊”间内在张力的历史变迁。在中国的前半期或许更以“尊尊”为重,特别是西周到春秋。周人有鉴于宗法制的原则,强调家族中丈夫的至尊地位,且不能任由情感主宰。体现在丧服制度中即我们常说的父母去世守孝三年,但如果母亲先逝,父亲健在,只能服丧一年。

 

孔子以后“尊尊”的地位被削弱,“亲亲”的精神得到实足扬发,这构成了我们如何理解孔子的一条入路。在《论语》中孔子不单以父亲的至尊来界定服丧的理由,而是讲起追溯到心中的情感,正是因为父母抱了你三年,因此才想要回报这种爱。“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正是在此意义上,孔子说“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也”(《论语·学而》)。


 

 

《儒家伦理与中国社会》

 

明以后,在丧服的制度上,父母就有了相同的地位。当时发生了一件重大事件:明武宗没有子嗣,去世后按照宗法原则应当从小宗族过继过来,也就是嘉靖。按照古法嘉靖要认明武宗作父,但嘉靖执意尊自己的本生父。到底尊谁成为一个极大问题,明朝整个灭亡甚至都可以追溯到这次分裂。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良性发展绝不能纯粹放任情感,“尊尊”正是社会秩序的保障。儒家伦理始终都是中国发展的推动力,比如每年春运时有成亿的人奔波在南北路上。从科学的角度怕是毫无意义,背后正是对家人的“亲亲尊尊”传统的推动。


在读书会将近尾声之际,曾亦老师抛出了一个问题供读者深入思考。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

 

孔子以一个“直”字点明了儒家理想。当礼法与朴素的“亲亲”之情产生冲突,我们又当如何抉择?自然情感所能守护的边界又在何处?“亲亲相隐”的问题以一种极富张力的方式引导着读者深入思考儒家伦理的核心所在。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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