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海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
位卑言高岂是罪——孟言“位卑而言高,罪也”正解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赐稿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七月十五日己丑
耶稣2018年8月25日
孟子说:“位卑而言高,罪也。”常有人引用孟子此言来阻止或批评民众和知识分子议论政治、批判现实,也曾有名家引用此言婉劝东海不要议论朝廷、构造儒宪。都是对孟言的误解乱用。孟子此言有其特定语境和含义。原文如下:
孟子曰:“仕非为贫也,而有时乎为贫;娶妻非为养也,而有时乎为养。为贫者,辞尊居卑,辞富居贫。辞尊居卑,辞富居贫,恶乎宜乎?抱关击柝。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尝为乘田矣,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位卑而言高,罪也;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耻也。”(《孟子•万章下》)
士君子入仕,不是因为贫穷,而是为了行道。但在家贫亲老的特殊情况下,也不妨为贫而仕。为贫而仕,就不能贪图高位厚禄,应该辞尊辞富,无妨抱关击柝,做个低级官吏,像孔子为委吏乘田那样。为贫而仕,没有言责,更没有行道的责任,不必与“立乎人之本朝”那样责任自担。《正义》:“此章指言国有道则能者处卿相,国无道则圣人居乘田。量时安卑,不受言责,独善其身者也。”
“位卑言高,罪也”,是指政治无道之时“位卑言高”容易获罪,并非指“位卑言高”本身有罪。倡导畅所欲言、言者无罪,反对以言入罪,是儒家一贯的政治态度。有位者言论非礼,可以削职为民(最重的处罚),不能入之以罪。至于无位庶民,更应享有议政自由。子产不毁乡校,博得孔子赞叹。顾炎武说:“天下有道则庶民不议。然则政教风俗,苟非尽善,即许庶民之议矣。”(《日知录》)
至于文化人、士君子,议政治论时事,献良策建良言,放淫辞辟邪说,传真理倡正义,觉后知觉后觉,更是当行本色,哪管自己位高位卑,有位无位。陆游说:“位卑未敢忘忧国”,顾炎武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真正忧国忧民,敢负起天下兴亡之责,就不能无言,不能逃避现实不问政治。
如果“位卑言高”本身有罪,言论罪和文字狱岂非拥有了圣经依据?如果“位卑言高”本身有罪,历代无数正人君子包括孔孟在内,无不有罪、无非罪人矣。
位卑言高,乃古来儒门习以为常的宿习。西汉梅福,少年求学长安,《尚书》和《谷梁春秋》专家。曾为南昌县尉,后去官返家,仍常上书言政。汉成帝时,大将军王凤专势擅朝。京兆尹王章平素忠直,讥刺王凤,为其所诛,群下莫敢正言,朝政日非。梅福以一县尉之小官卑位《上书言王凤专擅》,提醒皇帝广揽贤士,虚心纳谏,并警惕权臣“势隆于君”。
其奏章洋洋数千言,《资治通鉴》全文照转,说明了司马光对其人其言的重视。其奏章中有一句话堪称警句:“天下以言为戒,最国家之大患也。”章上,被斥为“边部小吏,妄议朝政”,险遭杀身之祸。梅福因此挂冠而去。汉成帝久不生育,无继嗣,梅福曾上书建议建三统,并请封孔子之世以为殷后。书中说:
“臣闻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政者职也,位卑而言高者罪也。越职触罪,危言世患,虽伏质横分,臣之愿也。守职不言,没齿身全,死之日,尸未腐而名灭,虽有景公之位,伏历千驷,臣不贪也。故愿一登文石之陛,涉赤墀之涂,当户牖之法坐,尽平生之愚虑。”(《汉书-杨胡朱梅云传》)
很显然,梅福并不以位卑言高、越职言事为罪。相反,以“越职触罪”为荣。如果自己“守职不言”,那才是可耻的。
或谓“位卑而言高,罪也”的罪,应释为过失,位卑言高是一种过失。此解不当。位卑言高,固非罪,也非过。盖位卑言高,乃历代大儒之常态,孔门弟子、孔孟程朱都有位卑言高时。四书五经无不论及王道之高,孔子作《春秋》,以布衣而言天子之事,更是位卑言高的典型,连他自己都说,知我罪我,其惟春秋。难道这是孔子自承有罪或有过吗。
言论有过无过,关键在其言如不如实,合不合理,合不合宜,正不正确,正不正义,不在其人位之高卑,或者有位无位。官员言论有过,也只能纪律处分,不能法律惩罚。
如果位卑言高有罪,越职高言犯法触罪,那么毫无疑问,罪在法律,罪在政治,罪在上层建筑。就像清朝文字狱盛行,非言者之罪,更非儒家之罪。那是清朝有违儒家经典和王道原则所致,是满族主义、君本主义两种政治倾向苟合的恶果。
还有,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君子不失人不失言,君子能群不能孤僻,和谐为贵不可好斗,入乡随俗入国问禁,无道则隐明哲保身……诸如此类经言儒理,都曾被用来消除知识分子议论政治、批判现实的冲动,无非误解滥用。尤其是儒家学者,如此乱用儒经圣言,借用文革两句名言,这叫打着儒旗反儒旗,亲者痛而仇者快。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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