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庆军作者简介:贾庆军,男,西元一九七四年生,河北望都人。二零零零年陕西师范大学史学硕士,二零零三年南开大学史学博士,二零零六年任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历史系副教授。现主要从事浙东学术、中国思想史、中外文化比较研究。论著有《冲突抑或融合——明清之际西学东渐与浙江学人》、《浙江古代海洋文明史(明代卷)》、《黄宗羲的天人之辩》等。 |
观念的冲突和秩序——《也谈传统和现代》续
作者:贾庆军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七月廿一日乙未
耶稣2018年8月31日
现在想来,夫子“性相近,习相远”这一句也真是意味深长。天之道、人之性都是形而上本体存在,放之四海皆同。然而,在道、性形化展开之后,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千差万别的对性之体悟。为何呢?因为形化世界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习”,生活在不同地域的人们则处于各种具体的小“习”之中。基于对不同的、片面的习的观察和体验就形成了人们对性的不同理解。这些不同的理解就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关于宇宙人性的学说。“习”是如此之顽固,以至于所有人都难以突破自身之“习”,参悟真正之性。人人皆认定自己对天道人性理解是唯一、绝对的,这就形成了孔子所说的“意、必、固、我”。而所谓的“克己复礼”,就是要克服那拘于有限之习形成的“意、必、固、我”,回复到原初本性。到这里,我们不得不赞叹孔子的高明。
但随着孔子也将自己的“礼”捆绑到固定的思维习惯和生活习惯(即君臣尊卑固定秩序)之后,他也就限制了自己观察本性的视野。不过,这并不能否定孔子儒家学说的价值,他无疑是对华夏这片土地上人们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理解地最为深刻的思想家。儒家学说代表了东方中国这一方之习对性的理解和践行。
但这却并不否定还有不同之习对性的展示和实践。可以说,不同之习对性的展示和实践乃是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可以互相借鉴、互相补充,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性天。
可以说,所有的习都是对性的展现(善),同时也会形成对性的遮蔽和歪曲(恶)。诚如克尔凯郭尔所说,所有的思想都是谎言(恶),同时也是真理(善)。为了避免恶的扩大,必须要相互交流和借鉴。于是,看似冲突的各种观念和思想,其实就是天道或本性的不同表达。
当然,我们并不是在和稀泥,认为一切存在皆合理,一切思想和主义都是等值的,没有任何区别。就这些思想和主义都属于部分真理来说,所有都是等价值的和平等的。但这并不抹杀其区别。经过历史长河的检验,我们逐渐认识到,这些不同的思想分别满足了人们的不同需求,组成了一个整体真理的不同部分。而这些不同需求和部分是也是有轻重缓急之分的。
从历史的实践中可以看出,在这一系列的思想和主义中,有一个价值序列。在满足人的要求方面,法家、自由民主无疑是低层次的,而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基督教、伊斯兰教、儒家、道家、佛家等则是高层次的。在是否容易操作或稳定性方面,自由民主又是优先的,道德要求越高、越精英化则越难操作,如法家、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基督教、伊斯兰教、儒家、道家、佛家等。
这样,我们就看到了,在制度化层面,要求越低的、越普遍化的就越容易操作,也最稳定,如自由民主。而其道德要求越高和越精英化的思想,则不易制度化,只适合于在私人领域自由追求。所以,一个较好的社会团体就是制度上尽量自由民主,而在私人领域则奉行各种宗教和道德。这些宗教和道德的高级追求和信仰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自由民主制度的粘合剂和活力所在。这就是说,在保障人基本的生存和尊严基础上,人可以自由追求任何高级的东西。
所以我们就看到了,欧美各国在自由民主的基础上,稳步地增加社会主义或宗教和道德的内容,这就产生了现代福利国家、民主社会主义和环保主义,如此,利己和利他、自由和平等、个人和集体、人类和自然就有了一定程度的调和,使社会和世界的品性更加完整。所以,我们会惊奇的发现,欧美各国的市民品行越来越像中国古代的道德典范——君子。这种普遍法制和个人德性的结合越来越成为世界之潮流。国际上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欧盟和联合国就是一种现代混合产品。而随着人的素质的提升,这种联合与混合的程度会越来越高。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权力的增加是以提高而不是减损或摧毁人的自由和民主程度为前提的,否则将会导致新一轮的专制。因此,混合或融合的过程注定是曲折的、艰难的。现今民粹主义和威权主义的兴起就是这一过程中的插曲,其能增进人们的自由平等,无疑是有益的。否则就是一种历史循环或倒退。
按照中国古人的天道体悟,宇宙不是单一的进化或退化的。其进步与否取决于万物之灵的人类对宇宙及人性的体悟程度:若体悟得当,则会推进宇宙的展开;若体悟不当或错误,则会带来曲折、退化甚至灾难。对于这一教训,历史已经不止一次地告诉我们。但我们依然相信,人类会越来越体悟到整体宇宙的奥秘,使世界朝着和谐圆满的目标迈进。
透过历史的混沌,我们基本上看到了一种模糊的轨迹:由传统精英专制转向现代自由平等。而自由平等的先后顺序是从个体到集体。若浪漫激情过剩,未经个体自由平等直接冒进到集体自由平等,招致的专制将更甚。马克思这句还是清醒的,未来是自由人的自愿结合:先个体后集体;自愿而非强制。只有在个体自由的前提下,才会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个人和集体(如自由民主、民主社会主义)。在这里公私分明同时又有机结合,整个社会充满活力;而强制下的集体(宗法社会、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既不会有真正的集体,更不会有真正的个人。这里公私混淆,只有暴力和利益法则支配:暴力和利益足够时是铁板一块,而不足时则是一盘散沙、互相倾轧。
上述变化轨迹是就能够现实操作的普遍化的制度来说的。而能够制度化、普遍化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是低层次的东西。但是,公共领域和制度化的低层次存在并不否定个人、私人领域或小团体的高层次追求。所以,在任何时代和制度中,个体都可以自由地成圣(儒家)、成真人(道家)、成佛(佛家)、成天使(基督教)、成先知(伊斯兰教)等。在这一意义上,各种高级思想永远也不会过时。
学者们在研究各种思想时,往往会将自己浸淫于其中的思想绝对化,这样就不可避免导致了冲突。如果我们将视野更扩大一点,将其放置在更广阔的平台上,就会对其在整体中的位置有一个更清楚的认知,也就不会有诸多无谓的争议。“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诚哉斯言!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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