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磊:站直了,别趴下
作者:清者自清
一个编辑,要不要讲“自律”
“汪晖被抄袭”事件,能发展到今天,中间一波接一波的高潮,刘小磊作为《南方周末》的编辑,功不可没。纵观刘小磊在此次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推波助澜的功效,乃至于四处奔走的勤勉,这绝对是三十年来中国新闻史上的一个奇迹。
作为媒体人,刘小磊将王彬彬这条“黑驹”送上《南方周末》的战车之前,刘小磊说,他“核对一遍后,我觉得大体来说文章比较扎实”,很符合媒体规范。文章发出来之后,网友帮刘小磊复核了,王彬彬的指控千疮百孔。作为一个媒体从业人员,对于自己的失职,要不要对公众一个说法?或者说,最起码的,在贵报的更正栏里承认一下编辑的疏忽?很遗憾,洋洋得意的刘小磊和《南方周末》没有。
在王彬彬那篇烂文的编者按前,刘小磊是这么讲的,“单靠‘自律’,恐怕已经没什么指望了。《南方周末》在知识界有很多读者,我们愿意为学术、文化批评提供一个平台。”
既然是严肃的学术讨论,每一条证据,都该谨慎,《南方周末》能不能为自身的错误“自律”?此事过去四个月,翻遍《南方周末》任何一个角落,还是没有。
让人奇怪的是,口口声声“公正”的《南方周末》,其编辑刘小磊在王彬彬的大著上,加的小标题,直接判定“汪晖抄袭”。新闻媒体有没有对当事人的审判权?任何一个从业人员都晓得,没有。探讨此类问题,《南方周末》非但不应给王彬彬的文章加上导向性的小标题,还应该在编者按里写上,“本文仅供讨论,《南方周末》无权界定”。
一个编辑,能不能当法官
王彬彬的第一棍,显然没能打到谁。接下去,轮到毒品系的萧敢(梁捷)、李华芳、VIVO出场了。这些人在此次事件中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大家都已经知道。严博非在南方报系与毒品小组之间的勾连,大约也快澄清了。
我现在要讲的是,刘小磊的第二个职业道德问题。
媒体不是法庭,不能对汪晖判罪,既然王彬彬的文章千疮百孔,那么,按照辩论规则,这场属于学术界内部的游戏,就该收场了。但是《南方周末》和刘小磊先生不这么认为,他们先将汪晖抓进了“文字狱”,然后再次收集有罪证据。
这就是第二波高潮。《南方周末》刊登项义华和VIVO的文章,作为补证。补证,能不能登。当然还是可以商讨的,但是作为起码作为新闻平衡,要对网络上众多指出王彬彬文章纰漏的证据也加以公布。
恰恰没有。刘小磊恍然以为自己是法官,可以通过项义华这位新打手,对此案结案陈词了。项义华我查了下,是做鲁迅研究的,也被人指出他的所谓鲁迅研究,整个就是抄袭。《南方周末》看来打手无觅,只好求助于项义华这样的打手了。
当然,项义华这种打手,是帮不上什么忙的,刘小磊不得不再次求助于王彬彬。这就是《南方周末》第三次判定“汪晖抄袭”的名文。
一个编辑,能不能搞串联?
在此次事件中,最让人大跌眼镜的,还属刘小磊广邀学界名流讨伐汪晖的私信被公布到网上。我完全相信《南方周末》副刊的编辑,手里头有着大批学界名流的邮件方式,发一封邮件不是什么难事。难就难在,作为《南方周末》的编辑,这是动用公权,还是动用私人的力量。我们看到,联名信最终是学界名流刘东安排在《中国青年报》、他的学生徐百柯处发的,奇怪的是,刘东在联名信中没有签名。既然热衷于推广此信,签上刘东宝贵的名字,也无损于刘东的荣誉嘛。
还是谈刘小磊。作为《南方周末》的编辑,能不能搞联名信?
按照《南方周末》一向鼓吹的逻辑,这是属于个人权利范畴,刘小磊爱干啥干啥,管不着。哪怕种驴杨支柱生一百胎,也是杨支柱的个人权利,要绝对捍卫。但是,按照新闻处理原则,刘东的学生徐百柯先生,应该毫不客气地给刘小磊作为联署策划人的地方,留一个位置,这是公众的知情权。让他们知道,谁在策划这件事情。有意思的是,豆瓣网读书把刘小磊的私信,作为置顶挂了连续两周,居然逃过了所有南方派系媒体的法眼,这之后关于联署信的策划人是谁,大家都健忘得一塌糊涂。
但我仍想提出我的意见。刘小磊作为《南方周末》已“审判”过汪晖的编辑,在媒体原则上,是要回避的,而且63壮士的联名信,明明白白的黑材料,都是《南方周末》自己整的,或者严博非的打手们整的。所以,这封信,由一直不露面的刘东出来当策划人,还是稳妥的。但事实不是,是刘小磊。据刘小磊的私信说,他背后,还有一个团队在搞这个事情,难免让我猜测,是笑蜀吗,是鄢烈山吗,还是徐友渔?
既然刘小磊当了整个事件的幕后策划人,那么作为《南方周末》的编辑,刘小磊:站直了,别趴下,别躲着藏着玩躲猫猫。有请刘小磊同志不要回避,自己出来讲讲整汪晖的心得吧。这段心得,将可以写进中国未来的媒体报道史,对任何一个新闻从业人员来说,这都将的一份绝好的教材。
来源:原道网http://www.yuandao.com/dispbbs.asp?boardID=2&ID=37783&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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