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作者简介:田飞龙,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苏涟水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著有《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观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与两制激变》,译有《联邦制导论》《人的权利》《理性时代》(合译)《分裂的法院》《宪法为何重要》《卢梭立宪学文选》(编译)等法政作品。 |
大交通枢纽推动湾区结构性整合
作者:田飞龙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橙新闻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九月十六日己丑
耶稣2018年10月24日
2018年秋季是粤港澳大湾区“大交通”建设的丰收时刻。9月23日,粤深港高铁通车,香港纳入国家高铁经济网。10月23日,国家最高领导人习近平视察广东,专程宣布港珠澳大桥开通,见证这一历史性时刻,次日大桥正式通车。粤深港高铁和港珠澳大桥是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大交通”的基础性和标志性工程,其相继通车,为正在展开的大湾区经济发展及社会与制度融合提供了关键性支撑。习近平主席的亲自出场亦具有显著的象征和示范意义,标志着国家对改革开放40周年之后“新改革”着力点与战略推动力的选择,粤港澳大湾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大交通”不同于港澳及珠三角其他城市的内部“小交通”,其经济社会意义在于:第一,大交通扩大了大湾区居民就业、旅行、置业、交友、教育及社会参与的范围和程度,有助于港澳深度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也有助于珠三角其他城市借助港澳优势进一步创新发展;第二,大交通必然带来港澳生活方式与制度元素在大湾区的吸收、整合与会通,助推大湾区成为更具整体性、协调性、有机性与创新性的人文湾区;第三,大交通有助于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的实质性建设,有助于整合多方力量,释放创新动能和创意,帮助国家实现高端技术的突破;第四,大交通可以帮助解决港澳社会内部资源紧张、阶层矛盾凸显、经济发展乏力的结构性矛盾,通过地区合作及经济社会容量扩展,客观上增进港澳社会的繁荣稳定;第五,大交通还有力支撑了香港特区政府最新宣布的“明日大屿计划”,使得大屿地区成为香港“新区”及富有开发发展价值的重要区域,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居民上楼问题,还可推动与澳门及珠海的创新合作。
大交通在推动港澳居民身份认同方面也将具有突出效应:第一,大交通使得港澳居民尤其是青年人有更多机会和便利来内地旅行、交友、就业及创业,并可享受到包括创业支持项目、居住证等特惠安排,帮助其在具体利益、情感和国家认知上融入湾区及国家体系;第二,在大交通支持下,湾区建设可以试行“大湾区智能一卡通”,捆绑湾区内多重优惠、福利及政策性安排,以“大湾区人”的概念化和制度化而实现对香港“本土主义”的对冲和消解;第三,通过大交通条件下湾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公共治理标准及生活方式的趋同化,打破“两制”的僵化隔离,推动“两制”向“一国”的有机融合发展,逐步解除“深圳河”的二元对立符号意义。
港珠澳大桥将会是普惠性的跨境大桥,不仅给香港的跨境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和利益,也为澳门与珠海的经济结构调整和参与大湾区建设带来重大契机。从大交通结构来看,粤深港高铁和港珠澳大桥恰好构成大湾区跨境体系的“双轨协同线”,前者侧重深港整合,后者侧重港珠澳连通。澳门借助港珠澳大桥,可以寻求经济产业多元化的外源动力,可以在与香港的对接合作中寻找到自身独特优势,实现“新经济”的布局发展,尤其是会展经济、休闲旅游和国际文化交流。珠海也可借助港珠澳大桥获得更多来自港澳的资本、人流、技术及合作项目,实现其作为大湾区重点城市的经济崛起和布局优势。
当然,港珠澳大桥之建设与管理必然在制度和技术上持续受到挑战和考验。既往经验表明,在“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及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下,所有的挑战和考验均能够寻求到妥当解决方案。港珠澳大桥建设采取了我国跨海桥梁建设的最高技术标准,是大湾区科技文明的地标性工程,它的通车本身就是中国桥梁技术世界领先的证明。大桥的管理涉及港澳与内地的三种制度体系、海关措施及应急处置协同机制,尽管前期做了充分的地区间民主协商及中央决策支持,但在具体运行中必然涉及复杂的法律冲突化解、纠纷处理、事故调查、应急协同、管辖权确认与互助、维修责任、收益分成等诸多细节。我们确信这些运行管理的具体问题可以在“一国两制”及三地协同框架下得到有效解决,大桥的经济、社会、文化甚至国家治理上的战略性意义和价值必将得到日益显著的体现。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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