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华】普世价值立场宣言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10-08-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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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华

作者简介:刘利华,女,北京大学哲学系一九八二年哲学学士,一九八四年哲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二〇一二年退休)。学术研究领域二〇〇〇年之前主要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二〇〇〇年之后,扩展到以中西哲学的比较为切入点的全球化时代人类和中华民族新文化及新哲学建设领域。

 

 
 
基于对赋予我们人类存在形式的生命之大本大源的敬畏与感恩,基于对人类先祖先圣先哲创造并留给我们的文化和文明遗产的崇敬与珍视,基于对人类可追溯的历史中幸福经验和灾难教训的总结,基于对生命和世界的热爱,基于对人生责任和我们活在此世的历史使命的领悟,我们明确宣布:在如何判断和选择人文意义,进而向着什么方向推进民族和人类完善的范畴里,我们持普世价值立场。
 
(一)
 
普世价值是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文化,每个人、不同规模的人类群体和人类整体的积极意义或积极性质;是人在人类历史演进、文明进步和精神成长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生活经验,抵御并摒弃人性中潜在的对人类具有毁灭性的恶的可能因素,而对人的善性积极地、文化地建构的结果。像是自然界的阳光、空气和水分滋养着我们肉体的生命一样,普世价值提供着人类精神生命的阳光、空气和水分,渗透于并滋养着人类文化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人类社会能人样地而不是兽样或魔样地存在与运转,使人类存在能够不断地战胜使人沉沦的人性弱点,而在艰难困苦的努力中,执善固执,保持着向神圣的精神境界开放和升华的可能,从而使人类社会和人类文化具有了善良、美丽、可靠、健康的性质。
 
普世价值的“普世性”首先不是一个由认可和实行它的人多或人少的量来规范的,而是由其适用于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积极性质决定的。那种以“没有一种价值是至今为止所有人都认可的”为反对普世价值的理由是一种诡辩。这种诡辩的症结在于,它以人的同意与不同意,偷换了对人实际上的有益与无益。
 
与普世价值立场相反,非普世价值立场认为,只存在适用于某种文化、某个时代、某个人类有限群体、某个种族、或某些人的积极性质,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时代、每个人和所有人的积极意义。这种价值立场认为人在人格和权利上的尊卑不等合乎道义,把人类历史上曾有过的反映人类精神不成熟状态的将民族分成优等民族和劣等民族,将同一民族的人分为贵族和平民、主人和奴隶、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专政阶级和被专政阶级,将权力者定位为目的,将受权力驱使的群众定位为生畜、宠物、工具的历史实然,认定为天经地义,理当如此。显然,只有人类社会不平等状态的受益者,或至少是期待从这种不平等状态受益的人,才会支持非普世价值立场。
 
回望人类历史上一切人为的灾难,――从奴隶主对奴隶的血腥宰割和将他们当作牛马一样地驱使,到人类历史上以圣战的名义发动的宗教战争;从18-19世纪西方帝国主义奉行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对经济落后民族、落后国家的侵略和掠夺,到20世纪德、意、日法西斯以其民族至上为理由对其他民族人民的屠杀;从前苏联、东欧在无产阶级专政红色恐怖下的杀人如麻,到改革开放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历次所谓的群众阶级斗争的民族自残、自伤元气;从当今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把无数无辜的生命作为达到自己狭隘目的的手段,到当今中国大陆上为追求金钱而不惜以众多生命为惨重代价的豆腐渣工程、假药、假酒、毒奶粉;从中国层层腐败官员或权贵们肆意弄权、贪污腐败、中饱私囊,玩尽花样瓜分掠夺本属于所有中国人民的国有资产,到执法部门对《宪法》赋予公民的各种自由权利――如结社自由、罢工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践踏与剥夺;……这种种人为灾难的制造者在指导思想上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奉行着非普世价值立场――把自己视为目的,而将他人视为手段。
 
因此,可以说非普世价值立场是社会性万恶之原,而普世价值则提供着抵御所有上述人为灾难的道义根据。一些反对普世价值的人,先把普世价值荒谬地等同于“西方价值”或“美国价值”,进而以“西方人”和“美国人”曾进行鸦片贸易和鸦片战争对中国人民进行掠夺,对印地安人民进行杀戮的历史事实作为拒绝和反对普世价值的论据,是何其荒唐可笑?难道有人贩卖了臭鸡蛋,就要对新鲜鸡蛋也拒吃吗?难道有窃贼偷东西得逞,法律规定的偷窃有罪就不能成立了吗?难道批判过去和现在的“西方人”和“美国人”曾有、现有、甚至可能将有的反普世价值丑恶行径的道义根据不恰恰是普世价值提供的道义原则吗?
 
从上述我们人类为之付出了惨重的血的代价的灾难中侥幸活在今天的我们,为了使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免除上述各种人为灾难造成的恐惧,能生活在人性得以健康地成长的人人享有平等的人格尊严和自由权利的灿烂阳光下,我们再不能盲目地受形形色色的非普世价值忽悠了。我们鲜明地宣布,在人文社会领域和生活世界,我们要以满腔的真诚和热情拥抱、坚守、捍卫普世价值立场。为了结束非普世价值立场支持的一切丑恶和落后,为了公平正义在今天的实现,更为了子孙后代拥有光明美好的明天,我们明确地宣布要与非普世价值立场泾渭分明地划清界限,并对导致了人类无数人为灾难的非普世价值立场做坚决、彻底地清理、弃绝和批判。
 
到目前为止,反对普世价值立场的人的理论论证,凡略有理论深度者,都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论证――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普世价值的否定――为根据的。这样的论证不值一驳。因为,第一,马克思主义是否合乎道义以及合乎道义到什么程度,恰恰要以普世价值为标准才能说清。一种非普世价值立场,怎么可能评价普世价值呢?就如同只摸到一条象腿的盲人,怎么可能对象作出正确的判断呢?除非有人能证明马克思主义比现在被广为接受的普世价值的内容更普世,马克思主义就绝对不具有否定我们广为接受的普世价值的理论资格。第二,马克思主义对于资本主义及以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一切专制制度的批判,包括对资本主义早期反人道的剥削现象、金钱至上等异化现象的批判,是有积极意义的,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以能作出这种有积极意义的社会批判,恰恰是以普世价值为参照才可能。如果仅仅依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恩格斯否定普世价值的原理,凭什么认定资本主义早期的种种剥削现象和拜金主义意识为不合理呢?第三,就算是马克思主义不存在前门拒绝普世价值、后门偷运普世价值的逻辑悖论,我们仅仅从非普世价值立场的实践结果――包括以劳动阶级至上这种非普世价值为理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实践带给人类社会的各种灾难,从普世价值立场的实践结果――如以普世价值为道义根据实行社会民主主义的宪政国家人民享有的各种幸福,就有足够的理由质疑马克思主义否定普世价值的伪学说性质。
 
(二)
 
普世价值的不可辩驳性或道义正当性植根于人类存在具有的共有人性。人性是人的自然性、社会性和精神性的统一。人的自然性指人受自然因果律制约的性质;人的社会性指人只有在社会关系和文化环境中才能具有人所具有的知、情、意、行能力,也只有具有知、情、意、行能力的人才能成为人类社会的主体;人的精神性包括人具有情感、欲望、意志等非理性的主观能力,而尤指具有理性反思、能动创造、对意义或价值作理性的自由选择和自我超越的精神特征。人的本质是人性中把人与其他动物、生物区别开来的,决定人之为人的关键部分。我们认为,人的本质在于,人是自由的存在。
 
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不是指人不甘约束而渴望随心所欲这种人与其他具有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动物所共有的动物本能,而是指人在进行意义判断和价值选择时,能超拔于自然因果律的制约,由理性来控制和支配本能。
 
人的自由本质通过人特有的理性、情感、意志、实践等能力得以实现。其实现路径表现为,人能在一定程度上把握存在的规律和领悟、选择、追求生活的意义,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自然因果律的制约,主动地处置、驾驭——包括顺应、利用和改造——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有意识地协调、处理——包括合作与斗争——与同类和其生存条件的关系,并能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因而具有了在自然、社会和精神领域达成自我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的自觉,可以在生存过程中,不断地在物质、社会和精神层面实现对自身有限性的突破。
 
强调人是自由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否定人是有限的存在,人是社会的和历史的存在、人是受具体的时空条件制约的存在。强调人是自由的存在,同样不意味着肯定人必定在伦理上生来即善。即这种存在论意义上的人的自由,并不能保证人一定会自觉地远恶近善。但是,不具有或被强行扼杀了自由本质的人,他或者是处于一种令人可怜、需要关爱的精神病态,或者是被置于一种需要声援需要帮助的非人道的迫害之中。人若失去或被剥夺了自由本质,它必然达不到完整意义上的人的水准。
人具有上述共同的人性,就如同虎具有共同的虎性、树具有共同的树性一样不可置疑。人的共同的人性通过不同时代、不同性别、不同种族和国家、不同阶层和阶级、不同性格与人品的具体的特殊的人表现出来、实现出来。任何以人的历史性、人的具体性、人的时代性、人的阶级性、人的种族性否定人的共同性的理论主张都首先是割裂一般与特殊的统一关系的荒谬诡辩。
 
由于我们人具有共同的生理结构、感知结构、情感、理性和实践能力,具有由自然性、社会性和精神性构成的共同的人性结构和自由本质,所以我们人类可以相互理解,可以对同类的快乐、痛苦感同身受。
 
基于上述人性的共同性和人生存于其中的自然与社会环境的共同性,人的存在就表现出共同的需要。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人有八个层次的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人格归属与爱的需要、人格尊严被尊重的需要、认知和理解的需要、爱美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和精神超越需要。这些需要中,生理欲望和安全需要对应着人的自然性――受自然因果律制约的生理性和心理性,其他需要对应着人的社会性和精神性。这些需要的满足,毫无疑问是所有的人类存在都认同和追求的积极意义或积极性质,因而是普世价值。
 
因此,普世价值不是远离生活的哲学玄想和理论抽象,不是只存在于天宫仙境中的如幻泡影,不是专属于某个民族、某些国家的文化专利,更不可以视为统治阶级用来愚民、骗人的思想工具。普世价值是每个正常而成熟的人类存在都可以发现的生活常识、都可以证明其正当性和不可或缺性的生活内容和存在形式。普世价值提供着人在生活中一切向善的意义选择以道义根据,也提供给每个人、每个民族和国家保护自己作为人类存在的基本权利与人格尊严的思想武器。每个人从自己作为一个有尊严有自由的人,通过对自己在社会中存在、发展的基本需要,就可以把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普世价值发现出来。你不想平白无故地把自己置于器物、宠物、牛马、奴隶的地位吧?你不想被人以莫须有的罪名剥夺自由、剥夺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工作的权利、爱和被爱的权利、思想的权利、信仰的权利吧?那么你就是在仰赖普世价值提供的道义根据了。
 
普世价值是人类自己对社会生活精神标准的立法。作为被赋予了理性能力的存在,如果人类不能建构起一种共同遵守的可规范人际交往和社会生活的善恶标准,人类自己就可能被自己的理性能力的滥用所毁灭。因此,从公元前500年前后的轴心时代至今的2500多年的历史发展中,人类历代的先哲先圣都对普世价值作过殚精竭虑的不懈探索,留给我们后人留下身体力行普世价值的光辉榜样。人类对普世价值的文化建构的历史,经历了对其内容的把握从片面到全面,对其自觉地适用的范围从一部分人到所有人,对其如同人类精神生命之阳光、空气、水分的至关重要性的认识,从少数圣贤的倾心倡导,到越来越成为全人类的共识,越来越被自觉地用于文化和制度的自觉建构中,这个过程也恰恰是人类精神的伟大觉醒和成长过程。可以这样说,在时代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一个不认同并自觉地拒绝普世价值的人,在精神资格上只会是未达人标的人,一个不认同并自觉地拒绝普世价值的政党,在道德与政治上必是反动落后的政党,一个不认同并公然挑战普世价值的国家,一定是被文明国家严加防范的下流国家甚至流氓国家。
 
(三)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不断丰富起来的普世价值的内容,到现在已经可以初步地整理出一个由水平和垂直两个维度构成的体系结构。这个结构与人性的自然性、社会性和精神性的构成及相应的人的需要的达成,有一种大致的对应关系。
 
首先,在水平维度上的普世价值可以概括为五种。它们是可量化的效用性价值、综合了可量化性与不可量化性的知识价值、不可量化的情感价值、品质价值、以及满足人的生理与心理需要的美的价值。
 
第一是可量化的效用性价值。这类普世价值以人的自然性(生理性和心理性)为人性基础,肯定的是我们与生俱来的生理需要、心理需要得到正当或适度的满足,健康得到维护,生命得以维持和成长,生活效率和质量得到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积极内容。人类这方面的进步,主要是人类在物质生活方面的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带来的物质文明的进步,体现的是人的自由本质、人的理性自主选择和超越能力在物质生活层面的达成。
 
其次是知识价值。知识价值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可量化价值,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等自然科学转化成技术,人口学、经济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被应用于社会资源配置、利用、管理和规划,都可以产生可计算的效益。一类为不可量化的价值,基础理论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历史学、教育学等人文学科,特别是哲学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方面的一些知识,不能直接产生具有物理能量的效益,其效果也无法以数学方式计量。但是这些知识可以开阔人的视野,拓展人的胸怀,打破人先前达到的知识限度,破除狭隘甚至绝对的认识框架,提供人思考人生意义、设计人生道路的参照系,使人对世界和人生的看法达到新的高度和广度。显然,这两类知识的划界不是绝对的。知识的进步是人类理性能力不断地自我超越的成果。
 
第三是人在经验生活领域的情感价值。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对具体对象的喜好、赞美、爱惜、怜悯、关切、依恋、赞美、亲近、渴望爱和被爱,慷慨分享美好感受和事物、热情、多情、深情、同情、等等,若与无情、冷酷、麻木不仁、自私、贪婪相比,显然都是可为我们享有使我们受益的美好感情。凡正常的人都会有爱与被爱的感情需要,因此也能体会彼此间这些感情关系是多么地美好。
第四是品质价值。青春、活力、浪漫、潇洒、创新力、聪慧、勇敢、毅力、节制、自制、宽厚、包容等等品质,与衰朽、死板、固执、僵化、保守、愚昧、懦弱、脆弱、纵欲无度、暴躁、独断、排他、固步自封、刚愎自用等等相比,显然是正价值。在这方面,上述正面的品质价值使人受益,负面的品质价值则使人受害。
 
第五是祛人文之美的价值。祛人文之美的价值对应着人的生理性与心理性或人的自然性,肯定的是带给审美主体舒适感、愉悦感的生活内容。在生理层次上的美的积极意义在于给人以感观上,然而高出基本生理需要的满足。比如美服不仅冬暧夏凉,还要穿着舒适和赏心悦目,美食不仅保证营养健康,还要求色香味具佳。在心理的层次上,美的积极意义在于给人以心理上的安慰、快乐、放松和激励。音乐、美术、戏曲、舞蹈、杂技、体育表演,奇川俊岭、大江大海、杭州西湖、桂林山水等等,都会给审美者以心理美感享受。
 
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有如下特点:一,它们在自身之内可作量的计较,中庸适度是其程度标准。二,它们作为“善”在自己范围内会有“不善”相比较、相对应。即,相对于中庸适度的德性,过与不及都是“恶”。比如,对于“慷慨”而言无论是不及的“吝啬”还是过头的“挥霍”都是“恶”。三,它们不能抗争伦理之恶,在伦理学意义上既可被善用,也可被恶用,是否为“善”不是自身决定的,其在生活中的人文意义要受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的制约。比如生物学和医学知识可以用来救人也可以用来杀人,比如毅力可以用来坚持一件好事,也可以用来坚持一件坏事。四,这些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的具体形式具有无限多样性的发展可能,例如中国的京剧和西方的歌剧各具千秋,各自在表现形式和流派上都会有不断创新的空间。五,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引导人类生活走向丰富多彩,而不决定人类生活趋向善和神圣的高度。人类文化堕落时,有可能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与实现。
 
再来看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指示善恶,属不可量化的人文价值,可被粗略地划分为底线价值与高标价值。底线价值规范的是为人的起码精神资格,给出的是人与兽类、与魔鬼划界的标尺;高标价值昭示的是成圣的理想,通常由信仰提供终极支持,给出的是人在人品境界上不断自我超越,向天使接近的意义灯塔。
 
底线的普世人文价值包括人权价值和伦理价值两个方面的内容。
 
根据联合国1948年《人权宣言》,普世人权价值的内容有: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凡人享有思想、言论、信仰、结社,获得和传播信息的自由权利,享有拥有个人财产、婚恋、受教育、谋生、不受恐吓和奴役等等自由权利。人在享受这些尊严和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维护他人享有同样尊严和自由权利的社会义务。普遍人权价值,规定了每个人类存在当有的起码的人格尊严以及为人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只要是人,都不会认可自己的人格和这些基本权利被蔑视和践踏;相应地,只要是人,也就不应当蔑视和践踏其他人的人格和这些基本权利。
 
再来看底线的普世伦理价值。1993年世界宗教大会通过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已经提出了这样一些底线的普世伦理:以道德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其肯定的表达“己欲立立人、己欲达达人”)为前提的一条“基本要求”:“每个人都应该得到人道的对待”;及由可见于世界上大多数宗教的四项诫律发展出的人类文化底线的积极伦理原则。这即是从“不可杀人”引伸出的“尊重生命”的“非暴力和敬重生命”的原则,从“不可偷窃”引伸出的“处事正直,办事公平”、“公正的经济秩序和团结” 的原则,从“不可撒谎”引伸出的“言行都应诚实”的“诚实的生活和宽容”的原则,从“不可奸淫”引伸出的“彼此尊重,彼此相爱”的“男女之间权利平等与伙伴关系”的原则。
 
这里的“每个人都应该得到人道的对待”是对普世人权价值的道德认可。从四项宗教诫律而来的四个“不可”之前两项,已经成为人类多数国家刑法禁止的内容。后两个“不可”作为人类各民族公认的伦理规范,则延伸到人权和法律不能涵盖的更为宽泛的道德领域。而由四项“不可”引伸出来的四项积极伦理原则,鼓励着人在法律不能规范的更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中的道德自觉。比如“尊重生命”,不止于尊重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还会表现为对人精神上追求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理解、欣赏和支持。
 
底线的普世伦理价值还处于建设过程中,有些底线伦理规范――比如慈爱下代、孝敬长辈、保护环境和资源等等,还可加进。
 
上述底线人权价值与底线伦理价值从权利和道德上规范了人之为人的底线,是人之为人的精神资格的标尺,也是人类理性地为能享有和平、健康、有尊严的社会生活的自觉立法。
 
在人类文化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还形成了普世伦理的高标价值。例如,老子提倡的遵从“利而不害”之天道,而奉行“为而不争”,无条件地善待世界的圣人之道;孔子提倡的“仁者爱人”的仁道;耶稣牺牲自己为世人赎罪的无私奉献的精神、“爱敌人” 的包容与宽容精神;中国历代志士仁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以身载道的精神;苏格拉底为正义和真理而献身的精神,等等。虽然这些高标伦理价值至今还未成为多数人自觉奉行的行为准则,但是,正是这些高标伦理价值作为一种拉拽着人类精神向上的力量,起着加强人类精神向上超越,使人类不至沉沦为一种平面动物的作用。
 
相对于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有如下特点:一是顺序性:底线价值一定是高标价值的必要前提,这个顺序不能颠倒。二是单向性:敬重生命一定会反对滥杀生命,主张言行诚实一定反对虚伪欺骗,主张公正公平一定反对偷窃掠夺,主张男女互尊互爱一定反对把异性甚至同性仅仅作为泄欲的工具。三是只定性质不定程度: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规定着善恶性质,不能用“中庸适度”来衡量、评价。四是,整体性及收敛性,由上述底线价值到高端价值——最终由信仰支撑的终极意义,作为指示伦理善恶的标准,构成一个完整的具有收敛性的有机体系,不可拆解,也不存在像水平人文价值那样有无限多样地扩展、创新的可能。
 
就个人而言,人类历史上从来就不乏自觉自愿地选择安贫乐道,为义舍利,杀身成仁的人格高标。然而从社会整体的道德建设或实践的角度看,伦理高标价值与底线人权价值和底线伦理价值之间有着层层递进的有序关系。底线价值是最基本的善,高标伦理价值绝不能脱离了底线价值另来一套,更不能反其道而行之。如果什么人或什么政权在无视甚至肆意侵犯人权,违背底线伦理的同时,却向人民大众标榜甚至强制地推行一套所谓的“高标价值”,那显然不是无知就是欺诈,不是做秀就是愚民。人类历史上的专制政权,在无视乃至践踏广大人民的基本人权的情况下,几乎无一例外地为了维护自己把持的绝对权力,都会颁布一套要求整个社会遵从的道德规范、道德纲要之类的东西,高标伦理价值就成了专制统治者玩弄于股掌间的一种欺世盗名、一种为自己的专制统治涂脂抹粉的玩宜儿。鉴于这样的历史教训,在公民的底线人权价值尚未被认可,尚未受到法律保护的国家,人文学者在提倡高标伦理价值的时候,绝不应忘记争取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呼吁统治者自己首先奉行底线伦理。
 
我们生活中的许多普世价值是综合性的。它们可以是效用性价值与人文价值的综合,也可以是人文价值中垂直价值与水平价值的综合,还可以是不同层面的垂直价值的综合。而凡是涉及人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综合性人文普世价值――比如社会正义、精神之美、人的价值……,一定要有人文垂直维度的价值作核心或灵魂。
 
这里只举“社会进步”为例。社会进步是一种需要从效用性价值与人文价值的统一,以及垂直维度和水平维度的人文价值的统一来把握的综合人文价值。一个社会是否进步,不能只以生产力水平、科学技术水平的高低和经济发展速度快慢等效用性价值指标来评价,还必须要有人文价值指标来界定。在人文价值评价指标中,丰富多样的水平的人文普世价值的充分实现不可缺少,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垂直的底线人文普世价值的真正落实和高标价值被广泛肯定、向往、追求。只让公民满足物质、生理和心理欲望,只给他们以生存权,而不允许有结社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等人在社会和精神领域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条件的社会,充其量相当于一个养殖场,生活于其中的人,无非是被豢养起来的“畜群”或“宠物”。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无论其经济发展多快,物质生活多充裕,文化娱乐形式多么丰富多彩,这个社会没有起码的做人的道德底线,实际上不过是个“群魔乱舞”的社会。所以,单单只有在效用性价值和水平维度的人文价值方面“进步”的社会是畸型的社会。
 
(四)
 
站在普世价值立场上,对下面几个时代性重大课题,我们可以有鲜明的原则性判断和自觉的理性选择。
 
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研究者都必然会面对人文价值垂直维度上的善恶判断和弃取。在作这种人文价值判断时,当事人或者是持普世价值立场,或者是持非普世价值立场,从来就不可能中立。站在非普世价值立场上,在评价历史事件、社会现象、对社会文化和制度建设发生影响时,势必会为反普世价值的落后社会现实和制度提供道义的论证,这种立场因此势必会使持有者站在黑暗、腐朽、落后的势力一边。因此,我们呼吁,持守非普世价值立场的人文学者,已经到了该觉醒的时候了,千万不可继续执迷不悟,站在非普世价值立场上为反人道的落后的东西辩护,不可再自觉或不自觉地充当阻碍中国社会进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绊脚石了。在价值立场上一直不自觉的人文学者,则需要真正警觉起来,摆脱在至关重要的判断是非善恶标准问题上的不自觉状态。一切人文学者都需要在价值立场上警觉和自觉起来,在凡涉及影响社会的发言中,自觉地成为中国社会和思想进步的代言人,坚定地站在普世价值立场上为社会达成公平、正义而努力。
 
二,在当前中华民族和人类和谐新文化的建设中,在文化的继承和创新上,我们要鲜明而自觉地确立普世价值为取舍标准。我们一直强调对于古今中外的文化,要辩证地否定辩证地继承,不可以全盘西化,也不可以全盘复古,要有所扬弃,要继承和发扬精华,剔除和抛弃糟粕。这种文化取舍的方法是不错的。但是方法的正确并不告诉我们何当扬何当弃何当舍何当取。无论是对中国的文化,还是对外国的文化,我们只能以普世价值作为取舍古今中外文化的意义标准。凡属具有效用性价值和水平人文价值的文化遗产和成果,都是有益的,都需要尊重、保留、借鉴、学习;凡属于在垂直维度上的普世价值,我们都要珍惜、继承、发扬。我们需要清理和摒弃的只是在文化的垂直维度上那些与底线的和高标的普世价值反其道而行之的非普世价值的遗毒。例如,西方国家摸索了三百多年而形成的三权分立、具有防止权力绝对化和权力腐败的宪政民主共和制度,是公民自由平等的底线普世价值得以实现的必不可少的保证,是我们应当虚心学习的好经验。人类文明史积累的经验已经告诉我们:宪政民主制度保证的公民的起码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并不足以使公民都成贤成圣,但是毕竟给了人起码的成人的条件。而专制制度则一定会扭曲人性,使其治下的人类存在多数都或者情愿或者无奈地会沦落为,不是主子便是奴才,不是欺人者便是被欺者,不是牛马猪狗、花瓶宠物、行尸走肉,就是助纣为虐的精神太监妓女、专制统治者豢养的走狗,或嗜血成性、残忍凶恶的豺狼、蛇蝎、恶魔。民主制度的合法性归根结底在于它是合乎人性的;而专制制度的非法性归根结底在于它是扭曲人性的。坚持这种反普世价值的落后制度的必然逻辑就是中华民族被开除“球籍”。
中华民族伟大文化源远流长,有独到的哲学大智慧,有高妙精深、涵容广大的天道信仰,有特别丰富的普世伦理价值资源。我们中华民族的天道信仰与西方民族的上帝信仰达成的路径和方法虽不同,但是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在天道信仰下,中华民族本是一个世界观和信仰上最为包容的民族,中华民族从未和任何其他民族发生过宗教战争。而且,天道信仰与上帝信仰可以提供支持普世价值体系的终极价值的功能是一样的,具有成为民主宪政共和制度的信仰前提的功能是一样的。中国在当前的民族文化建设中,要特别关注本民族天道信仰的恢复与重建。所谓“恢复”天道信仰,就是强调我们中华民族要在文化上回归到中华民族精神之根上;所谓“重建”天道信仰,则是强调我们需要以普世价值为标准,将以往历史上,专制统治者以“天命”的“天子”自居,而推行的专制主义文化和政治的锈蚀烂絮与天道信仰剥离开来,而在天道信仰提供的终极意义的支持下,建构起一个展示中华民族独特东方风韵的、堪与其他民族文化争艳媲美并互补互动的普世价值体系来。也因此,我们当前的文化创新与思想启蒙恰是具有体用关系的一件事情,文化创新是体,思想启蒙是用,而普世价值就是这件事情的最基本也最核心的内容。
 
三,对于多元文化的“和而不同”,我们要非常自觉地意识到,不同文化“和”的基础是、且只能是对垂直维度人文底线普世价值的自觉认同和奉行。在这个或善或恶的原则问题上,不存在多元合法的问题。以非普世价值为道义根据的法西斯文化、专制主义文化、主张可以滥杀无辜的文化,是无法与以普世价值为道义根据的民主文化、和平文化、尊重生命的文化和平共处的;肯定和保护权贵利益集团拥有特权肆意践踏人民的尊严和人权的专制制度与保护所有公民都享有宪法保障的自由、平等的人格尊严和基本人权的宪政共和制度也是水火不能相容的。民主宪政制度由于符合人性向善的要求必将战胜并取代导人向恶的专制制度,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一点到今天已经毫无疑义。我们所说的多元文化的合法性,是指在世界观和普世价值的水平维度上允许多样性。即其一,由于人的认识能力的终极有限性,在对世界大本大源或终极实在的认识上,任何人不可能达到绝对正确、全面的认识。因此,在世界观上,在信仰上,多元合法性应当得到认可。其二,由于人的个性、理性创造和艺术创造在经验的范围里有着无限多样的可能,因此,在水平普世价值上的多种建树、多种性格、多种形式要受到尊重和鼓励。不同民族和文化传统中属于水平维度上的特殊性,都要得到欣赏和保护。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类不封闭自己的认识,才能保证人类文化的多样性繁荣。这即是我们要坚持的多元文化的“和而不同”。
 
四,对于中华民族应当确立的凝聚全民族精神的核心价值观,我们也要立足于普世价值立场来审视、来规范、来培育。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应当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特点和利益与普世价值的统一,即一定要通过我们中华民族所特有的民族形式体现和发扬光大普世价值的原则。实现这种统一,第一,要求我们维护中华民族作为人类的一个群体性存在,其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其尊严应当得到维护。我们国家的国土坚决不允许被任何外来力量侵略和侵占、我们的民族文化和民族尊严坚决不允许被歧视、我们的经济资源坚决不允许被掠夺。同时我们也要尊重和维护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应有权利和尊严,也自觉地不对其他国家实行军事侵略、文化歧视和经济掠夺。第二,要求国家执政者和政府权力机关尊重和保护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作为人类个体的人权和人格尊严,不能以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执政党利益、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一种群体利益为口实侵犯任何公民个体的基本人权。第三,相应地,要求每个公民在享有被国家、社会和其他人人道地对待的同时,也都有义务人道地对待每一个他人,并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敬爱和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和民族权利。“每个公民”,即是不分阶级,不分民族、不分家庭出身、不分社会地位,不论信仰、性别、职业、居住地、受教育程度,……只要是人,就要自觉地认同并遵行人权普世价值,同时也受惠于人权普世价值的护佑。普世价值恰恰是保护中华民族、保护每个中国人的尊严与权利的道义根据。我们一直强调的“为人民服务”之“人民”,必须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个公民,而不能是“绝大多数中国人民”。“每个公民”与“绝大多数中国人民”的差别不是量上的,而是立足于普世价值立场与非普世价值立场的质的不同。
 
五,相应地,我们提倡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必须以普世价值为基本底线,才会成为营养精神的琼浆香茗而不变成迷魂害命的毒品毒酒。中国正像世界上所有国家一样,无论拥有什么样的国力,都一定不能重蹈德国法西斯和日本法西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走过的那条自绝于人类的毁灭性道路。以非普世价值立场支持的本民族至上主义和所谓的爱国主义,穷兵黩武,失道寡助,不是爱国而是害人害己,一定会使中华民族陷入万劫不复的无底深渊。中国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珍视自己的炎黄血脉的民族爱国情怀,决不能任凭非普世价值立场劫持去作为维护政治落后的人质、炮灰和遮羞布。我们热爱自己的祖国和民族,就有责任推动她进步,使她在精神上尽快达到人类文明进步到今天的水平。我们不但不能追随殖民主义时代西方国家奉行丛林规则而耀武扬威,征服和掠夺经济后发展国家,相反,我们恰恰要立足于普世价值立场在世界上鲜明地坚持人道主义的原则。当面临一个专制国家以某种非普世价值为根据,对其本国人民实行反人道的屠杀和迫害时,中国应当和全世界一起起来声讨、制止这个国家政权对人类同胞的犯罪,这种声讨和制止是正义的行为,绝对不能视为干涉别国内政。同理,如果中国人民不幸面临国家权力的屠杀和迫害,其他国家也有义务来帮助和支持中国人民。道理很简单,如果对于一个国家对其国民的反人道的罪行可以袖手旁观,那就如同我们眼看着邻居杀死自己的孩子而不去制止一样,那只能表明作为人类存在的我们堕落到毫无人性,不配称人的程度了。
 
以普世价值为标准,我们还要对非正义战争和正义战争,非正义暴力和正义暴力有一种明辨。站在非普世价值立场上对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侵略战争是非正义的,站在普世价值立场上武力地反抗这种非正义战争的反侵略战争是正义的;以非普世价值为道义根据暴力地剥夺和践踏人民的人格尊严和基本人权的国家暴力是非正义的,在除了暴力方式外没有任何和平途径可以恢复自己被剥夺的基本人权和被践踏的人格尊严时,采用暴力的方式来恢复就是正义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和范围内,马克思主义鼓励人民起来以暴力推翻堵塞了一切和平道路的残暴的专制统治,有其历史的道义性。
以普世价值为标准,我们很容易找到中国大陆和台湾两岸统一的关键。当大陆达到像当今台湾那样认同普世价值的自觉和深刻程度时,两岸统一就为期不远了。只要大陆政治制度的落后不改变,我们就理解和同情台湾人民害怕重回专制统治黑暗的恐惧感,我们就羡慕台湾人民现在享有的民主制度保证了的自由与尊严,我们就把台湾同胞在建设民主制度方面的成功视为学习的榜样,并为炎黄子孙有能力学会这样一种西方人创造的制度文明而倍感骄傲。
 
六,对于“中国模式”需要冷静分析和有自知之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济的持续增长使世界对中国独特的发展道路刮目相看,西方学者提出了一个主要是用于自省或自我反思 “西方模式”的不足的“中国模式”。人家从外面看不明白我们中国的内情感到好奇与惊异并不为过,然而我们中国人自己如果对“中国模式”到底是怎么回事停留于稀里糊涂,盲目自负、甚至自吹自擂的状态就很危险。从中国30年来社会发展的思想原因来看,最重要也最具有积极意义的思想进步就是,由于改革开放前,我们国家沿着错误的价值方向已经走进了死胡同,而不得不被迫地或非常被动地疏远非普世价值的歧途死路,回归普世价值的光明大道。三十多年来的所有社会进步,就思想原因来看,简言之,都是一步步地放弃非普世价值指导下的各种错误的框框条条,一步步地与当今人类文明达到的普世价值水平靠近、接轨的结果。这个思想进步的最显而易见的效果就是,原先勒在中国人民的脖子上的思想一律和政治恐怖的绳索,原来捆绑中国人民创造的手、前进的脚的经济和社会制度性锁链,慢慢地松懈了。因此,过去被捆住了大脑也捆住了手脚的中国人民获得了一定限度的为自己争取美好幸福生活的思想自由和施展自己创造能力的空间,他们的聪明才智、勤劳勇敢才得以变成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活力源头。而中国三十多年来所有社会问题――政治腐败、道德滑坡、经济泡沫、两极分化、自杀杀童、此起彼伏的群体事件、环境破坏、资源滥耗、等等等等,追至思想的原因,都与我们整个国家远没有彻底告别非普世价值立场而自觉认同普世价值立场不无关系。正是非普世价值立场提供给这些社会问题的真正肇事者以倒行逆施的道义根据,正是以非普世价值立场为道义根据的制度落后使他们张牙舞爪有恃无恐。中国现在的权贵阶层置中国十几亿人民的安危死活于不顾,发疯般地攫取和挥霍着人民用血汗创造的财富。他们嘴里唱着“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高调,心里死乞白赖地想抓住的却是垄断资源,为所欲为的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这种情况反映在社会现象层面,就是权贵集团与中国人民的矛盾日益深化并激化,所谓“维稳”正在变成各级政府压倒一切的重任。权威数据显示,2009年“维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令人震惊:全国内保费用达到5140亿元,已接近军费的数额,中央公共安全支出增幅达47.5%(参见2010年5月27日《社会科学报》第3版关武君:天价“维稳”不是长久之计)。而这高额的费用原本来自人民的血汗劳动,可是它们的支出又掩盖并制造了多少维权者的血泪冤屈、屈辱恐惧?我们不用再提一些地区的公安司法黑社会化,不用再说腐败官员吃喝嫖赌、贪污受贿的种种劣迹,仅此一条足以说明,所谓的“中国模式”,如果指现在的情况,那至多只是连北还没真正找到,仍在侥幸摸着石头淌河的状态,是喜是忧、是死是活还未一定,哪里堪为什么榜样“模式”?如果指未来我们中国人将会创造出一种真正对人类发展有独到贡献的成功的后发展道路,那么“中国模式”无论如何都不能不首先上到普世价值支持的民主宪政的制度台阶上来。
 
七,我们的一切由国家统一领导的文化事业,从人文教育指导思想、教育体系到人文教育的内容,从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指导思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制度和管理体系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容,从电视、广播、新闻出版到文学艺术的创作和传播,都要主动自觉地向普世价值标准靠拢,并以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来规范。红色革命传统教育的指导思想,应当从强调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的残酷无情转向突出真、善、美、圣之人性的不朽。比如,我们那些为了未来和后代的自由、幸福、美好的生活而视死如归的无数先烈,从谭嗣同等戊戌六君子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从李大钊、江竹筠到林昭、张志新,从国民党抗日英烈到共产党抗战英雄,他们之所以伟大并不是因为他们为了争一党之权,实行某个阶级的专政而置个人生死于不顾,而是因为他们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中国人民的民主自由,反抗专制制度、反抗侵略者而舍生取义。他们的伟大在于他们在精神上超越了生死,以青春的奉献和生命的牺牲捍卫普世价值而展示出永垂不朽的人性光辉。通俗流行的娱乐类节目,也要在保持其水平维度的多样性的同时,有意识地提高人文精神的高度。仅仅是为搞笑而搞笑,为收视率而媚俗,为票房而玩酷的艺术无异于麻醉人民精神的鸦片。
 
八,信仰自由和国家的宗教管理,也要以普世价值为标准来定是非、定规矩。保护信仰自由,保护信仰的多元化,使自己的人民得以适合自己的信仰方式达成精神的自我超越,是一个现代国家不可忽视的重要职责。在积极的引导性的意义上,政府判断、认可一种宗教信仰是否好,以及是否足够好,第一,要看其所戒的内容是否是在有力地维护垂直维度的人文普世价值不可逾越的底线。第二,要看其是否在垂直维度的人文价值高标上有感召力地敞开给修炼者追求神圣的理想境界。第三,要看其是否与人类美好的经验生活内容相融洽,是否能容纳对人性需要有积极意义的效用价值,是否鼓励人类理性向未知领域不断地突破。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当然有责任阻止邪教对于社会的有害影响。那么,以什么为标准来判断一种宗教和一个信仰团体是正是邪呢?标准并不是科学或不科学,也不能看信徒对其领袖人物是否敬仰崇拜,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看它是滋养、维护、支撑普世价值的,还是扭曲、瓦解、破坏普世价值的。显然,在消极保守的意义上,政府用来规范宗教信仰的正与邪的,只须看其是否遵循与人类普世价值相一致的成文法律以及约定俗成的伦理规范。即一种信仰群体,只要不触犯以普世价值为道义根据的国家法律,国家就无权干涉它的活动。如前所述,中华民族的天道信仰高妙精深、涵容广大。在天道信仰得到文化地恢复与重建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当能达到现在台湾那样对宗教自由的包容性,即达到这样的程度:凡是滋养、维护、支撑普世价值的宗教信仰和哲学信仰,我们的人民就都可以毫无顾虑地选择其作为实现精神成长和超越的终极支撑。
 
我们活在一个十分特殊的国度和十分特殊的历史时期。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任何其他民族都会羡慕的文化遗产,可是今天的我们整体上却活得如此萎缩、庸碌和可怜!只要我们自觉地站在普世价值的立场上,就会有许多的不安、烦燥、失望、压抑、甚至于会敏感到痛苦向我们铺天盖地般地压过来,因为以普世价值为标准,我们会很容易地发现,我们每日经验到的社会生活中,都有太多、太大、太明显的不公正、不合理、不人道的事情发生着,有时人文环境的污浊会令我们感到窒息,而坚持普世价值立场者的势单力薄并且常常成为权力打压的对象的现实又会令我们感到绝望。但是,也正是让我们变得如此敏感、如此负重的普世价值立场,同时赋予我们存在和作出人生各种选择的道义原则、赋予我们鲜明的正义感和正义必胜的信念。在这样特殊的历史和社会的环境中,如果我们抱定了普世价值的立场,虽然改变现实的目标极难实现,但是,我们却能很容易地知道我们应当和可以努力地坚持什么、改变什么、建设什么,我们的人生也因为能明确地从事这样一些助善止恶的事情而有了超越出小我的意义。
 
每个人的力量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只要有人不放弃,那些不肯放弃的人就都是希望的原点所在,他们执著地举起的普世价值的火把,就可能点燃更多的人的希望。当每个人都举起火把时,我们就能驱散黑暗,而让光明的希望变成现实。
 
让我们为了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也为了人类的美好未来,让思想和力量凝聚在普世价值的立场上。我们发誓:在世一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们坚持普世价值原则,会寸步不让;我们扩大这个思想地盘,会寸土必争。
 
甘愿铺路心作祭,不信东风唤不回!
 
――――
 
 
后记:写此《宣言》的缘起和动机
 
7月22日我收到一学者推荐主张分“官派”和“民派”,并支持“民派”的文章的群发邮件,这之前还收到过一学者区分当前中国“左、中、右”派的文章,我即兴写了一首“普世价值当为准”的打油诗,并自称自己是“普世价值派”,也以“全部回复”的邮件形式作复。诗云:
 
民官左右皆为派
不可一帽论正歪。
民非生来即为善,
官无制衡必腐败。
左是激进瞎折腾,
右是裹足脚不迈。
普世价值当为准,
心明眼亮不徘徊。
人格人权标底线,
左右官民皆规范。
 
我很快收到钟波先生响应和支持的回邮,他建议我起草一份《普世价值主义宣言》。我感觉这个主意非常好,立即回复:“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是的,我一直认为,中国人思想进步要达到的最起码的水平,就是认同普世价值。几年来我一直在做这方面的研究和力所能及的宣传普及。如果我们把普世价值立场在理论上搞清楚了,如果中国体制内外的学者、文化人都能自觉地接受普世价值标准,我想,我们的精神生活领域一定会有很大的生机与活力迸发出来。
 
现在这个《宣言》初稿我把它完成了,作为一个开放性的文本,我希望它能在借助于互联网得到广泛传播的同时,也能得到批评、指正,能集思广义,使这个《宣言》文本得以完善,也使对普世价值的理论认识进一步深化。
 
《宣言》中未能展开的涉及马克思主义价值观误区的问题,涉及中华民族天道信仰重建的问题,涉及普世价值范畴体系的问题,可参见我的三篇相关论文。它们在中国改革网为我设的“网上文集”http://www.chinareform.net/ggsxz/liulihua/中都可下载,在新浪爱问网http://ishare.iask.sina.com.cn/上搜索“1005 刘利华”也可以很方便地下载我近年包括上述三篇文章的一个文件压缩包。
 
《宣言》中的“我们”并无具体所指。我知道一些我所敬爱的前辈和同道,他们早在若干年前,就持有鲜明的普世价值立场了。因此我笼统地使用了“我们”这个第一人称复数代词作为这个《普世价值立场宣言》的主体。起草这个《宣言》,一方面是我个人的一种社会性行为或实践,另一方面,也是我几年来研究普世价值的一个学术成果。本着学术研究无有禁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宗旨,为了推动中国人文学术的进步和中国社会的进步,我把它发表出来,希望能首先得到尽可能多的我亲爱的中华同胞、师长同道、父老乡亲、兄弟姐妹的认同、支持和指教。
 
刘利华 
初稿完成于2010年8月3日,2010年8月5日修改,2010年8月6日二修,2010年8月10日三修。
 
 
三修附记
 
我8月6日将《宣言》二修稿寄给我的一些通电子邮件的师长、学者朋友和同道后,已经收到一些意见反馈。主要的是行文不够简炼,应当再作压缩和使文字更为流畅、浅显、生动。但是我的三修,由于时间和能力的原因,还是没有做这个压缩和提炼的工作,只是把我发现了的明显的漏字或漏意补上而已。比如,“可是它们的支出又掩盖了多少维权者的血泪冤屈、屈辱恐惧?”改成了“可是它们的支出又掩盖并制造了多少维权者的血泪冤屈、屈辱恐惧?”补上了“维稳”费用“制造”冤屈的意思。又如,“而坚持普世价值立场者的势单力薄又会令我们感到绝望。”改成“而坚持普世价值立场者的势单力薄并且常常成为权力打压的对象的现实又会令我们感到绝望。”补上了真正坚持普世价值立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人会冒失去工作、家庭、甚至自由等危险的意思。
 
有的朋友问:《宣言》要不要联署?明确表示,如要的话,算他一个。我告之,这种理论表白类的宣言,主要不是用作签名,而是用作传播思想的。我高兴地看到,在选举与治理网、猫眼看人网,以及人民网的强国论坛上,都贴上了这篇《宣言》的全文,并且短短两天,已经有很多支持的跟贴,反对的贴子大概只有几十分之一。这让我感觉,保持现在的行文形式,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也还是可以理解这篇《宣言》的立场的。这也是我迁就自己一个理由吧。 
 
利华草记于2010年8月10日】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