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辉】重新来认识汉相平津侯公孙弘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8-11-15 12: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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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辉

作者简介:罗辉,男,西历一九六八年生,江西吉安人,现供职于吉安县博物馆,副研究馆员。


重新来认识汉相平津侯公孙弘

作者:罗辉

来源:作者 赐稿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十月初八日辛亥

         耶稣2018年11月15日

 

中国历史发展到清代,专制主义程度比前朝更为加深,又因是外族入主中原,使清朝的政治植入满族主义,这就使得清朝虽然同以前一样也是尊崇儒家的儒化王朝,但其政治天然地在很大程度上有违儒家王道政治原则。而当清朝后期正在走腐败堕落的下坡路之时,西方列强却挟船坚炮利的上升之势,因而处处挨打以至被“革命”灭亡。然而清朝挨打和灭亡的要因实是未能克服满族专制主义,严重有违儒家王道原则,遏制、迫害以至杀害热心救国救的儒生,但当时的人却将儒家与清朝及君主制捆绑在一起,要将儒家与清朝及君主制一起打倒。之后如五四派更是将清朝的专制和腐败无能归罪于儒家,更是变本加厉地诋毁和栽赃儒家。

 

    孔子是圣人,孟子是亚圣,颜渊是复圣,这些大圣大贤德行无亏,学问精深,反儒反华份子们没有地方下手攻击,就只能凭空诋毁,或黑白颠倒窜改历史加以诬蔑。而秦汉之后第一个以儒生面目出现为宰相公孙弘,因司马迁在史书中有说他“曲学阿世”“为人意忌,外宽内深”,不但让后世儒生因此纷纷批评公孙弘,而那些反儒反华分子就更来劲了,更加肆意地藉此来攻击儒家。就是研究《史记》的现代学者韩兆琦在其《史记笺注·平津侯主父列传》中也说:“本文刻画了公孙弘‘曲学阿世’,以诈伪手段博得汉武帝信任,以致拜相封侯,和主父偃三人以文辞进用的过程。公孙弘以学《公羊春秋》进身官场,是武帝尊儒过程中第一个获得实利的人物。通过认识公孙弘可以使人们清楚地认识汉代尊儒的实质和这些被尊儒生的可鄙嘴脸。”

 

然而公孙弘果真是司马迁笔下的那么一个“曲学阿世”“为人意忌,外宽内深”人物吗?甚至成为了反儒反华分子的可鄙人物吗?笔者仔细检阅历史记载,以为公孙弘或许确实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说他“曲学阿世”、“为人意忌”,实在是有勉强诋毁的意味。再是,公孙弘通过其政治地位使汉朝的“独尊儒术”落到实处,于此后二千年的中华文明建设则有着巨大功勋。

 

一、公孙弘的“曲学阿世”

 

史书记载说到公孙弘与“曲学阿世”几个字相关联的是辕固,不过那倒不是说批评公孙弘“曲学阿世”,而是告诫公孙弘不要“曲学阿世”。那是在汉武帝刚即位征诏贤良的时候。这时辕固已经九十多岁了,而公孙弘则是第一次被征召。当时公孙弘恭敬事奉辕固,眼睛都不敢正视。于是辕固对他教导说:“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史记·儒林列传第六十一》)即告诫为人处世一定要遵循儒家正理,不要曲意儒学来逢迎世人。

 

而此后,“曲学阿世”这四个字就跟上公孙弘了。

 

人们认为公孙弘为人处世“曲学阿世”,主要是以下面两段《史记》上史料为依据。

 

“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令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于是天子察其行敦厚,辩论有余,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上大说之。……弘奏事,有不可,不庭辩之。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汲黯先发之,弘推其后,天子常说,所言皆听,以此日益亲贵。尝与公卿约议,至上前,皆倍其约以顺上旨。汲黯庭诘弘曰:‘齐人多诈而无情实,始与臣等建此议,今皆倍之,不忠。’上问弘。弘谢曰:‘夫知臣者以臣为忠,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上然弘言。左右幸臣每毁弘,上益厚遇之。”(《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第五十二》)

 

这段材料说公孙弘“曲学阿世”的表现有:一是不庭争;二是以儒术缘饰文法吏事;三是曾背与公卿议约而顺武帝。

 

先说第一条。从司马迁批评公孙弘“不庭争”让我们可知,汉朝初期朝廷面折庭争皇帝是常态。汉朝建立之期,君臣间地位相差不是特别悬殊,丞相地位更是尊崇,丞相府相当于中央政府,皇帝也待以殊礼。而其次的太尉、御史大夫、以及诸卿大夫也是具有相当地位,不能被侮辱的。但司马迁说公孙弘“不庭争”显然不符合他记录的史事:“元朔三年,张欧免,以弘为御史大夫。是时通西南夷,东置沧海,北筑朔方之郡。弘数谏,以为罢敝中国以奉无用之地,愿罢之。于是天子乃使朱买臣等难弘置朔方之便。发十策,弘不得一。弘乃谢曰:‘山东鄙人,不知其便若是,愿罢西南夷、沧海而专奉朔方。’上乃许之。”(《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第五十二》)此段史实告诉我们,武帝要“通西南夷,东置沧海,北筑朔方之郡”,而公孙弘认为开拓边疆、在边极之地设立行政机构劳民伤财,会招来疲惫中国的后果,因而极力反对,多次劝谏汉武帝放弃。汉武帝也为了说服公孙弘,于是派朱买臣等文学之士问难于公孙弘,以说明“置朔方之便”。在这种情况下,公孙弘找不出反对的理由,才与武帝双方妥协,“愿罢西南夷、沧海而专奉朔方”。

 

当然,司马迁说公孙弘“不庭争”应当不是空穴来风,公孙弘应该确实比较少地与皇帝“庭争”,这可能跟公孙弘本人的经历与年龄有关。由史书我们可知,公孙弘是一个饱经世间冷暖之人,四十岁才发奋学习儒家经典。六十岁才被征为贤良,因出使匈奴回来汇报不合皇帝意思,就称病辞官回家。第二次被地方政府“固推”而征诏时,公孙弘已经七十岁了,不意此后做官到做得非常顺利。然而在汉初直到武帝朝,公卿大夫仍然都是面折庭争皇帝的情况下,公孙弘则未必有这个“锐气”。因为无论从年龄上来说,还是饱经世故的经历上说,公孙弘“不庭争”应该是比较自然之事,毕竟他是一个“长者”了。再说,汉武帝则又是那么地年青,从年龄上来讲公孙弘也不适宜直动辄“庭争”。而且我们也知道,汉武帝亲政后,为了绕开朝廷上的“庭争”和掣肘,而建立了另外一套决策系统——内朝,丞相府及诸卿寺等机构只不过成了一系列执行机构而已。所以,汉代到了汉武帝时代,“庭争”之风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失去了价值和意义。因此,公孙弘“不庭争”也可能是他基于实际情况的策略。

 

次说以儒术缘饰文法吏事。人们批评公孙弘以儒术缘饰文法吏事,很大程度是因为公孙弘早年为狱吏习文法,但事实是公孙弘从儒后,是反对汉武帝任用酷吏的。史书记载武帝想任用酷为郡守,公孙弘就劝阻说:“臣居山东为小吏时,甯成为济南都尉,其治如狼牧羊,成不可令治民。”(《史记·酷吏列传第六十二》)于是武帝只任甯成关都尉。而儒家思想文化治理天下,自然是有儒家的礼乐刑政一套系统。晚周礼崩乐坏,诸子学说蜂起,无非是为了应对天下混乱局面所开的药方而已。春秋战国时代法家兴起,其实也不过是儒家刑法这一块的末流而已。虽说法家和道家其实是一体两面,正如王夫之说:“其教佛老者,其法必申韩”,而道家也同样是春秋战国那个时代应对天下混乱局面所开的药方。因此,秦朝和汉初所制订的刑法在法理上的依据是缺乏的。

 

刘邦入关咸阳,与诸县父老豪杰约法三章,后来萧何治理关中及天下,“(考虑到)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书·刑法志第三》)虽说《汉律九章》已经失传,具体内容不得而知,但相对于秦法有很大不同是肯定的。到汉惠帝四年,“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汉书·惠帝纪第二》)高后元年,诏曰:“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议未决而崩。今除之。”(《汉书·高后纪第三》)汉文帝时,“选张释之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又下诏废除肉刑,并全面进行刑制改革。(《汉书·刑法志第三》)但是由于汉初朝廷盛行黄老之学,其所修订的刑法多来自传统和现实经验,仍然缺乏一贯的儒家传统法理依据。

 

到了汉武帝一朝,随着儒学进入官学系统,以儒学思想阐述当时代的社会治理理念也是正当其时,所以当时代的儒生以儒学阐述文法吏事正是必须的方向,同时也需要将当时适应儒理的刑法制度纳入儒家思想指导下社会治理秩序系统。因此,公孙弘作为当时在“三公”之位的儒生,当然地自我承担这个任务也是很正常的。而司马迁在《史记》中却说公孙弘“以儒术缘饰文法吏事”或许是有所依据,只是没有将其“缘饰”情况叙述出来,但公孙弘“以儒术阐述文法吏事”也可说是他的志业。

 

公孙弘的曾背与公卿议约而顺武帝。史书说公孙弘曾经与公卿大夫共同相约向汉武帝提议,然而在朝堂讨论的时候,公孙弘却违背之前的约定,而顺从汉武帝的意思。为此,汲黯当场谴责公孙弘为人不忠。在这种尴尬场面上,公孙弘也没有办法辩解,只好向武帝表明心迹而已。然而这个事情的具体情况是什么,《史记》上没有记载,以至我们无法分析公孙弘背约的原因。其实,这个事情和第一条说公孙弘“不庭争”是一回事。

 

以上三条史书上说公孙弘“曲学阿世”都是虚指,而公孙弘劝阻汉武帝任用酷吏、极力劝谏罢汉武帝通西南夷、置沧海、筑朔方之郡则是实指,且是涉及国策的重大事件。

 

二、公孙弘的“为人意忌”

 

《史记》记载:

 

“而黯常毁儒,面触弘等徒怀诈饰智以阿人主取容,而刀笔吏专深文巧诋,陷人於罪,使不得反其真,以胜为功。上愈益贵弘、汤,弘、汤深心疾黯,唯天子亦不说也,欲诛之以事。弘为丞相,乃言上曰:‘右内史界部中多贵人宗室,难治,非素重臣不能任,请徙黯为右内史。’为右内史数岁,官事不废。”(《史记·汲郑列传第六十》)

 

“弘为人意忌,外宽内深。诸尝与弘有卻者,虽详与善,阴报其祸。杀主父偃,徙董仲舒于胶西,皆弘之力也。”(《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第五十二》)

 

说公孙弘为人意忌,外宽内刻,以至暗地里陷害与他有过节的人,给他人小鞋穿。史书上和人们指摘的是指公孙弘对汲黯、董仲舒和主父偃。

 

汲黯梗直,好直谏,而且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合于他的心意的人就好说,不合于他心意的人则不待见。“黯为人性倨,少礼,面折,不能容人之过。合己者善待之,不合己者不能忍见。”(《史记·汲郑列传第六十》)他在思想上信奉道家,讨厌儒生和法家出身的人。公孙弘年轻时做过文吏,四十后发奋学儒,此时与汲黯同朝为官,汲黯似乎特别讨厌公孙弘,多次在朝廷当面揭公孙弘的短。一次是前面提到的,即背与公卿约,汲黯于是当庭向汉武帝谴责公孙弘“不忠”。要知一个朝廷大员背上“不忠”罪名是非常严重的,通过史书我们知道,汉武帝也是个眼中不容沙子的人,汲黯给公孙弘定这个罪名足以让他丧命。还好武帝并不是这么认为,这事也就过去了。再一次,公孙弘可能是这辈子穷困惯了,晚年得志仍不改简朴之风。但在汲黯看来,这就是沽名钓鱼,是伪诈:“弘位在三公,奉禄甚多。然为布被,此诈也。”武帝就此责问公孙弘。公孙弘逊谢说:“有之。夫九卿与臣善者无过黯,然今日庭诘弘,诚中弘之病。夫以三公为布被,诚饰诈欲以钓名。且臣闻管仲相齐,有三归,侈拟于君,桓公以霸,亦上僭于君。晏婴相景公,食不重肉,妾不衣丝,齐国亦治,此下比于民。今臣弘位为御史大夫,而为布被,自九卿以下至于小吏,无差,诚如汲黯言。且无汲黯忠,陛下安得闻此言。”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第五十二》)还好公孙弘腹有诗书,善于应对,武帝反而认为他谦让有礼,“愈益厚之”。

 

由于司马迁在公孙弘传中一直说公孙弘为人意忌,在汲黯传中也说他“深心疾黯”。所以当汉武帝不高兴汲黯总是给人难堪、“欲诛之以事”之时,后世评史的人往往把公孙弘建议汉武帝迁任汲黯为右内史是对汲黯的倾陷迫害,更何况司马迁也是这个逻辑。于是清人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讲到此处就有认为公孙弘是倾陷汲黯的意思,而《史记笺注》作者更是作如此按语:“武帝前既已称汲黯为为‘社稷臣’,而今以其毁儒等事,竟欲‘诛之以事’,公孙弘为置之于死则欲假手于贵人宗室,为倾陷汲黯,汉室君相乃至于此!史公之感慨深矣。”

 

可是,如果我们抛开司马迁在史书中对公孙弘多处描绘成是那么一个“无耻小人”的宣染来看这段史料:“而黯常毁儒,……唯天子亦不说也,欲诛之以事。弘为丞相,乃言上曰:‘右内史界部中多贵人宗室,难治,非素重臣不能任,请徙黯为右内史。’”事实我们却会发现,因为汉武帝恼怒汲黯总是面触自己,又反对他尊儒政策,以至于想杀了汲黯。于是公孙弘借右内史这个职位难做这一说词,故而推荐汲黯去那里去受点苦累,从而保下了汲黯,给汲黯解了围。因为凭汲黯在朝廷内外的影响和声誉,右内史界部中的贵人宗室不可能会过分难堪汲黯的。还有,公孙弘也说过“夫九卿与臣善者无过黯”,怎么会倾陷汲黯呢。如果公孙弘真要陷害、报复汲黯的话,有这样来陷害、报复的吗?

 

由此可知,到底是谁为人意忌呢?笔者以为,大家只要读书不受司马迁的影响,平心而论,就不难发觉。

 

次说公孙弘与董仲舒。《史记》说公孙弘因为董仲舒批评公孙弘谄谀于上,于是公孙弘为了陷害董仲舒,故意推荐董仲舒为胶西王相。“董仲舒以弘为从谀。弘疾之,乃言上曰:‘独董仲舒可使相胶西王。’”因为胶西王为人残暴,多次杀害朝廷派过去的二千石官员。故公孙仅忌恨董仲舒,想借胶西王之手杀之。但事实却变成,胶西王听闻董仲舒是大儒,“善待之”。

 

这件事就很严重了。同是儒生,公孙弘竟因为董仲舒的批评而陷害,确实是心胸狭小的小人了。但笔者仔细翻阅史书,又觉得公孙弘似乎不至于在陷害董仲舒,理由太不充分了。一是,董仲舒或许有因公孙弘常常顺从汉武帝的意思而批评他,但董仲舒作为一代大儒,应该不会过分批评。因为公孙弘虽然不是“以道事君”的“大臣”型人物,但公孙弘作为一个获得了地位儒生,事实上与董仲舒一样是在为汉朝的更化努力,公孙弘在任上一直致力于让将儒家思想推到汉朝的统治思想地位,这一点也正是董仲舒的愿望。公孙弘的所谓“阿顺”汉武帝其实也不是没有底线,我们前面就看到,在大是大非上如关于对待边疆诸问题,公孙弘就做到了持理不让。公孙弘的所谓“阿顺”皇帝根本不是“长君之恶”和“逢君之恶”,董仲舒当然也不可能不清楚。二是,董仲舒至少在公孙弘任御史大夫之前因主父偃的陷害就不在朝为官了,而公孙弘后来到了做到丞相了还有必要举荐董仲舒任胶西王的国相来作为陷害吗?三是,公孙弘不但与董仲君同是儒生,公孙弘成为丞相时又作为饱经世故的老人,自然懂得和领会儒家的为人之道,这样也就谈不上以位居丞相高位的人来陷害一介白身书生。四是,公孙弘和董仲舒不但同是儒生,而且同为治公羊学的儒生,按今人冯承志《“公羊学”入门心得》的说法,公孙弘的老师胡毋子都和董仲舒同受公羊学与公羊高,都是同一师门。又,公孙弘虽然从胡毋子都处修学《春秋公羊学》,但公孙弘将自己所学与董仲舒的公羊学相比较,最后自己改从学董仲舒的公羊学。“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议,卒用董生。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兴。”(《汉书·儒林传第五十八》)汉朝经学最重家法,由此从公羊学的传承看,公孙弘虽然年齡比董仲舒大一点,但董仲舒比公孙弘还要高一辈;且公孙弘也谦虚好学,认为董仲舒对公羊学领会得好,即推崇董仲舒的公羊学。因此从这方面来讲,公孙弘也没有要陷害董仲舒的心思啊。退后一步讲,以汉武帝嫉恶如仇、有罪必罚的性格和为政风格,公孙弘这边与董仲舒同门且师学董仲舒的公羊学,那边又来陷害董仲舒,汉武帝那眼中容不得沙子之人,岂能又容得了一个公孙弘?!

 

那董仲舒任胶西王相又是怎么一回事?可能其中又有隐情,而司马迁又不一定叙述客观详实。

 

“胶西于王端……数犯上法,汉公卿数请诛端,天子为兄弟之故不忍,而端所为滋甚。有司再请削其国,去太半。端心愠,遂为无訾省。府库坏漏尽,腐财物以巨万计,终不得收徙。令吏毋得收租赋。端皆去卫,封其宫门,从一门出游。数变名姓,为布衣,之他郡国。相、二千石往者,奉汉法以治,端辄求其罪告之,无罪者诈药杀之。所以设诈究变,强足以距谏,智足以饰非。相、二千石从王治,则汉绳以法。故胶西小国,而所杀伤二千石甚众。立四十七年,卒,竟无男代后,国除,地入于汉,为胶西郡。”(《史记·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从司马迁这里顺序叙述可这样认为,胶西王刘端数犯法应该诛杀,但武帝不忍,只以削其国太半处理。但刘端并不汲取教训,仍然犯法为乱,甚至杀死很多朝廷派过去的国相、二千石官员,而朝廷却再也没有惩处他。

 

然而,汉朝政府尤其是在汉武帝时,是不是真的放纵象刘端这样的皇亲为所欲为呢?我们来看下面两条史料:

 

(建元三年,秋七月),济川王明坐杀太傅、中傅废迁防陵。《汉书·武帝纪第六》

 

久之,隆虑公主子昭平君尚帝女夷安公主,隆虑主病困,以金千斤、钱千万为昭平君豫赎死罪,上许之。隆虑主卒,昭平君日骄,醉杀主傅,狱系内宫。以公主子,廷尉上请请论。左右人人为言:“前又入赎,陛下许之。”上曰:“吾弟老有是一子,死以属我。”于是为之垂涕叹息良久,曰:“法令者,先帝所造也,用弟故而诬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高庙乎!又下负万民。”乃可其奏,哀不能自止,左右尽悲。《汉书·东方朔传第三十五》

 

第一条史料记载,济川王刘明因犯杀死太傅、中傅罪行,被废去王位,流放到房陵县。第二则是说,汉武帝亲姐妹隆虑公主的儿子昭平君娶了汉武帝的女儿夷安公主,隆虑公主病重之际,担心自己走后儿子犯法被处刑罚,所以预先花费重金为昭平君赎死罪,而汉武帝也答应了。隆虑公主死后,她的儿子果然犯罪醉杀主傅,执法人员将之关入监狱,廷尉上奏以法论处。汉武帝左右近臣都为昭平君说话,认为皇帝先前已经答应隆虑公主出钱预先赎罪。汉武帝当时虽然泪流满面悲痛难忍,但还是认为法令是先帝创立的,若是因姐妹的缘故破坏先帝之法,就没有何脸面进高祖皇帝的祭庙!同时也对不住万民。于是批准了廷尉的请求,将昭平君处死。

 

要知,无论是胶西王刘端,还是昭平君,都是属于皇亲,而昭平君更是外甥加女婿,汉武帝对他们都是一以按照汉法处置。可见汉武帝相当执法严厉,就是皇亲国戚也是毫不容情。因此,如果按照《五宗世家》记载的有关胶西王刘端的历史,如果说他屡屡无故杀死朝廷派去的相、二千石,而朝廷却对他毫无处置,这完全说不过去。可能的情况是,胶西王刘端曾是因为某些缘故杀死过朝廷派去的国相或二千石,而朝廷对其作了可行性的较轻处理,即削其国太半处理。由此,《五宗世家》中记载含糊,加之有过去简册的缘故,次序也混乱,就成了今天我们看到的文字。

 

因此可以说,或是公孙弘的推荐,以至汉武帝重新起用董仲舒,或许有所期许,并不存在陷害之事。而之所以让董仲舒任胶西王刘端的国相,也是因之前董仲舒曾经任过江都易王刘非国相,而且做得好,让刘非粗暴、蛮横而又有野心的一介武夫安心于做一方诸侯,而不是想入非非。

 

再说公孙弘与主父偃。我们读《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第五十二》就知道,主父偃凭其才华很得汉武帝喜欢,又靠到了卫皇后。但他自恃才势,为人张狂,喜欢揭人短处,许多人包括诸侯都害怕他。主父偃不但接受大臣的贿赂,还接受诸侯的贿赂,而齐王之死也可说是被主父偃间接逼死了。依照这些罪行,在汉武帝朝时,可以说是必死之罪。我们知道,在汉文帝时,淮南王刘长因谋反被废去王位,流放到蜀郡严道。刘长从来自任勇武,心高气傲,哪里受得了此等委屈,于是在路上绝食而死。为此,袁盎竟建议:“独斩丞相、御史以谢天下乃可。”汉文帝虽然没有听从,但却“令丞相、御史逮考诸县传送淮南王不发封餽侍者,皆弃市。”(《史记·淮南衡山列传第五十八》)即将在刘长被流放途中的各县传送刘长而不打开门、不送食物的人全部斩首示众。而到汉武帝一朝,任用张汤和赵禹修订了法令,从而使法律越发严酷。汉武帝时许多大臣包括丞相远没有犯象主父偃那样大的罪行,都被处死。所以主父偃触犯汉法,汉武帝或许惜其才华、尊立卫皇后,有一念之仁,但公孙弘认为“不诛主父偃,无以谢天下”,也是依照汉律。诚然,公孙弘与主父偃有政见的不同,但因此而说公孙弘意忌主父偃而陷害之也是说不过去的。

 

将公孙弘写成“曲学阿世”和“为人意忌”的人最早当然是《史记》,以至后来的史书和评价公孙弘的人也都将他看成这种类型的人。通过上面分析我们可知,把公孙弘说成一个“曲学阿世”之人是《史记》通过汲黯之口,显然《史记》的作者也是认同汲黯对公孙弘的看法;而公孙弘说成一个“为人意忌”则完全是《史记》一书的作者。《史记》一书为什么要这样来写公孙弘,应该是与司马迁和司马迁的父亲的思想导向有关。《史记》一书虽然主体上体现儒家思想,但我们从《史记·太史公自序第七十》也看出,实际司马迁也是信奉道家,又杂着商韩法家思想,而司马谈则是以信奉道家思想为主体。从司马谈和司马迁的生卒上看,司马谈和汲黯、公孙弘是同朝,史书记载汲黯主导思想上也是信奉道家,汲黯在政治上反对汉武帝崇儒主张和有为政治,仍然主张汉初朝廷的“无为而治”。由此可知,司马迁父子应该是在政治上站在汲黯一边反对公孙弘,事实上《史记》也是对汲黯也是多方称赏。所以,公孙弘以儒生身份从政,正是在崇儒和有所作为方面与汉武帝多有一致,而汲黯毁儒并贬斥公孙弘则与司马迁父子主张是相合的。另外,我们读《史记》也感觉到,司马迁在书中表现出很强的私意,后世人们对此也多有批评。因此,《史记》将公孙弘写成“曲学阿世”和“为人意忌”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公孙弘的扶持儒学

 

汉朝立国之初,无论从文化、制度、法令等方面虽说是采取准儒家之治,有关这一点,笔者在《汉承秦制吗》一文中有比较全面的论述,在此不赘。然而,汉初在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过程中,由于“公卿皆武力功臣”,上层人物又多好“黄老之学”,实际就是道家学说,所以确实汉初之治深受道家影响,“无为”而治往往流于自然主义的我所作为,“无不为”则往往倾向于阴谋和刻薄,几与商韩法家同流。故此,“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儒家的思想及礼乐刑政之治未能纳入社会的主流思想和政治之中枢。直至汉武帝时期,才粗略完成了这一进程,并奠定此后两千余年的中国政治意识形态基础。其中,公孙弘于此功莫大焉。

 

汉武帝刚即位,下诏以贤良对策,董仲舒在回答汉武帝提出的治国方略时,对以著名的《天人三策》。三策首重兴学,次在求贤,再是推明春秋大一统规范。并请汉武帝崇正黜邪,表彰六经:“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第二十六》)这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提出。

 

董仲舒治《春秋》,在理论上发展了儒家的思想,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思想,而将此一思想文化政策落实处的则是公孙弘。

 

公孙弘与董仲舒一样,是研习儒家经典《公羊春秋》而成名。汉武帝在窦太后逝世后,任用武安君田蚡为丞相,“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以百数。”元光五年(前130),七十岁的公孙弘又被为贤良文学。公孙弘本不想见皇帝,但最终成行。公孙弘向汉武帝对策中提出“治民之本”八条,强调“礼义”、“赏罚”的应用,主张“气同”“声比”“人主和德于上,百姓和合于下”的和同理论;又把“致利除害,兼爱无私”视为“仁”的道德内涵之一,要汉武帝注重“仁义礼智”的实践及运用。公孙弘的这篇政论受到汉武帝的赏识,并受到武帝的接见,再被授为博士,在金马门等待传唤。后公孙弘迫再一次上书,以周公的口吻大讲周公之治,武帝问他能否比得上周公,公孙弘一面表明自己自然不能与圣贤周公相比,但事在人为,周公之治现在努力仍然可以做到,“臣闻揉曲木者不累日,销金石者不累月,夫人之于利害好恶,岂比禽兽木石之类哉?期年而变,臣经尚窃迟之。”(《汉书·公孙弘卜式兒宽传第二》)汉武帝觉得他言之有理。

 

此后,公孙弘不但受到汉武帝的重用,还官至丞相,封为平津侯。这一励志典型使“天下学士靡然乡风矣”。(《汉书·儒林列传第五十八》)

 

到元朔五年(前127)夏六月,朝廷下诏要求朝廷和地方官员举荐贤士,礼官搜求礼制方面的内容,太常议置博士弟子。“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举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以厉贤材焉。”时公孙弘为丞相,主持学官,也哀悼儒家之中道之郁滞不彰,于是请曰:

 

“丞相、御史言:制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婚姻者,居室之大伦也。今礼废乐崩,朕甚愍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登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议,予博士弟子,崇乡里之化,以厉贤材焉。’谨与太常臧、博士平等议,曰: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其劝善也,显之朝廷;其惩恶也,加之刑罚。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今陛下昭至德,开大明,配天地,本人伦,劝学兴礼,崇化厉贤,以风四方,太平之原也。古者政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常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课,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能称者。巨谨案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谊,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小吏浅闻,弗能究宣,亡以明布谕下。以治礼掌故以文学礼义为官,迁留滞。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太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先用诵多者,不足,择掌故以补中二千石属,文学掌故补郡属,备员。请著功令。它如律令。”(《汉书·儒林列传第五十八》)

 

公孙弘的这一奏请得到汉武帝的同意,从此以后,“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

 

这样,汉武帝在公孙弘的推动下,将儒学水平作为选拔官吏的基本标准,从制度上保障儒学的官学地位,使儒学成为儒生和文吏都必须学习的必修课,实现了儒学官学化和儒生从政制度化。“秦政的‘以吏为师’也由此转变为汉政的‘以师为吏’,使儒生和文吏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群体逐渐融合,促成了中国古代士大夫身兼学者和官僚二重身份特征的形成。与董仲舒等普通士大夫不具政策权威性的建议相比,这一官方政策对儒学兴盛所起到的作用,实在效力巨大。从这一点上说,这一奏请是儒学发展史和古代政治史中的一座里程碑,公孙弘也是‘独尊儒术’这一中国思想史上分水岭事件当之无愧的第一‘功臣’”。(袁德良《公孙弘政治思想评议》,载于《孔子研究》2009年第03期。)宋人洪迈在《容斋五笔》中也为此如此评价公孙弘道:“而所以扶持圣教者,乃万世之功也”。明人于慎行《读史漫录》说得很中肯:“汉武表章儒术,公孙弘之力也。弘奏请博士弟子,第其高下,以补郎中文学掌故。又吏通一艺以上者,皆得选择,以补右职。由是劝学古文之典,遂为历代所祖。其实自弘发之,可谓有功于经术者矣。”

 

近世以来人们总是批判此后至清朝的儒学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持这种观点不是头脑浆糊就是心眼偏斜。要知如果不是圣王政治,哪种政治不都是在将某种思想作为其统治阶级工具?暴秦利用商韩法家思想,结果怎么样?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佛道治国结果怎么样?欧洲步入近代之前和伊教区的一神教治国,结果怎么样?前苏联的马列主义治国结果怎么样?西方近代高扬所谓的人本主义(即自由主义),整个这几百年世界性的血淋淋,谁没有看到?就美国也在南北战争之后才废除奴隶制度。而中国即使在汉朝以后至清中期之前(包括部分东亚国家),我看世界上也只有这唯一的文明。文明是要照亮历史,不是仅仅看几个工具。诚然,晚清时有官员兼学者出国观察欧洲,叹三代之治出现于彼。可是,其所谓“三代之治”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不是建立在抢夺世界财富屠杀奴役世界人民的基础之上吗?不就象是强盗在外面杀人放火掠得财富,而在家里打扮得“文质彬彬”富贵豪华的人模狗样的?

 

历史进入汉代,至汉武帝“独尊儒术”,既有政治的博弈,也是历史的选择,更是汉代对中国古圣先王道统的继承。汉武帝及以后各个王朝的开国君主选择儒家学说作为其治理天下国家的主体学说,正是体现了他们的政治智慧,他们深深懂得中国儒家学说的中庸高明之处,深深懂得一个政权要具有合法性必须要遵循中国的道统、历史文化和民心意愿这“三重合法性”。诚然中国从汉至清二千年,历代王朝利用了儒家,儒家的一部份学说成了专制帝制的统治工具。这其中有儒家人物内部自身的问题,更有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问题,在这一点我们来过份苛求古人似乎有些不妥。但我们更要看到,儒家也利用了历史上的王朝宣扬了儒家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教化了上至“天子”下至“庶人”,使中华文明得以传承;严了“华夷之辩”,使中国不至于夷狄化、禽兽化;维持了社会的长治久安,创造了世界上其他国家无可比拟的灿烂文明。

 

另外,公孙弘又躬行节俭,花费大量钱财建宾馆,开东阁,以接待贤人宾客。“时,上方兴功业,娄举贤良。弘自见为举首,起徒步,数年至宰相封侯,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与参谋议。弘身食一肉,脱粟饭,故人宾客仰衣食,奉禄皆以给之,家无所余。”(《汉书·公孙弘卜式兒宽传第二十八》)由于公孙弘倾其所有接济朋友和客人,以致家中始终没余财,因此得到了士人的尊重。

 

四、小结

 

可以确定说《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第五十二》是站在道家的立场来看待公孙弘的,所以在评价汲黯和公孙弘这个问题上,也是肯定汲黯而诋毁公孙弘。汉武帝既是以聪慧之智也是顺应当时历史潮流来确立儒家思想为汉朝的最高意识形态,奠定了此后的中国社会文明基调。我们观看公孙弘在历史上表现出来的思想行为,确实称不上是能够以道事君的大臣,但公孙弘在这场潮流中能够顺势而为,将“独尊儒术”思想文化政策落实处起着关键作用,有功于当时和未来的社会文明化。《史记》书中以为公孙弘是一个“曲学阿世”“为人意忌,外宽内深”的卑陋之人,然而所例举的事实则是立不住脚。后世之人不细审司马氏父子之私意所在,也没有察觉出《史记》书中所书多为不实之说,故而在评价公孙弘之时多有不公允,以至为近世反儒反孔之徒提供口实。

 

罗    辉

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十月初二日乙巳

                                   西元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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