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义虎】老百姓更在乎民治还是民享?

栏目:思想评论
发布时间:2018-12-01 10:18:40
标签:民主政治、民享、民治
齐义虎

作者简介:齐义虎,男,字宜之,居号四毋斋,西元一九七八年生于天津。先后任教于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乐山师范学院。主要研究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和儒家宪政问题,著有《经世三论》。

老百姓更在乎民治还是民享?

作者:齐义虎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表,原载《多维CN》2018年第26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十月廿三日丙寅

耶稣20181130

 


按照林肯的经典表述,民主包括三个层次:民有、民治、民享。民有是说主权在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民治是说治权在民(人民掌控国家治理),民享是说受益权在民(人民是终极受益者)。主权、治权、受益权,理论上应该是统一的,实际上却常常是分离的。主权可能会被治权架空,从而导致受益权的偏移。这三者中,民有只具有抽象的法律意义,民治和民享才是人民主权的具体落实,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程度的两大指标。中西方在民主上存在共识,都不否认其普世价值性。换言之,双方在民有上是一致的,只是在民治与民享哪一个更具优先性上存在分歧。中国人是实用理性,所以更重视结果,认为民享更实在;西方人是形式逻辑,所以更重视过程,认为民治更珍贵。

 

西方民主的核心在民治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近代西方的主权理论是在针对中世纪教权的斗争中确定起来的。当它一方面摆脱了宗教神权控制的时候,另一方面却在不知不觉间被渗透进了资本主义的经济逻辑。政治上的主权,宗教上的教权,经济上的产权,构成了一组总体权力的三角关系。中世纪是政治依附于宗教,现代则是政治受制于经济,政治上的主权不过是经济上的产权的对应物罢了。


以产权比拟民主,民有体现的是所有权,民治体现的支配权,民享体现的是收益权。按照产权理论,所有权是第一位的,支配权和收益权都是所有权的延伸。因为所有所以才有资格支配,只有亲自支配才能确保自己受益。这套环环相扣的产权理论在政治上的逻辑复制就是:因为民有所以要求民治,只有民治才能确保民享。因此,在西方人的民主中,民治就处于关键性的枢纽地位。

 

其实在人民主权之前的君主主权时代,开明专制奉行的已是君有、君治、民享的政治原则。人民虽然还没有完整的民主权利,但已经有了民享的保障。正是在俾斯麦当政的德意志帝国时期,德国建立了最早的国民福利制度。但充满产权思维的资产阶级并不认为这种父爱式的开明专制是靠得住的。在他们看来,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的,故要确保民享就得实行民治,只有自己才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最终保证,而不能靠仁慈君主的施舍。然而若要获得治理国家的支配权先要取得所有权,如此才能名正言顺,于是人民主权应运而生,取代了君主主权。为了民享要求民治,为了民治必须民有,这一逻辑逆推背后体现的正是经济上的私有产权理论思维。

 

在西方民主理论看来,开明专制下的“君有-君治-民享”体现的还是蒙昧的臣民文化,“民有-民治-民享”的三位一体彰显的才是启蒙之后的公民文化。依附性的臣民或许可以获得社会福利等好处,但却是以丧失独立的人格尊严为代价的。与之相反,对于崇尚独立自主的公民而言,最在乎的不仅是物质性的利益,更是精神性的尊严。但这种尊严的获得也是有风险和代价的。因为民治并不必然导致善治,一旦民治治理无效,那也只能自作自受、自认倒霉了。如今,西方民主虽然在公民参与上越来越深化,但这并没能改善其国家治理效能低下的民主危机。而这正是西方民主所面临的困境。

 

中国民主的核心在民享

 

与西方人的思维模式不同,用著名哲学家李泽厚先生的话说,中国人奉行的是实用理性。在中国人看来,民有只是虚悬一格,民治也只是保障手段,民享才是最终目的。政治虽然是关涉每个人利益的事,但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胜任的。这就好比教育、医疗一样,专家比大众在专业性上更可靠。孟子举过一个例子,如果有一块美玉,一定会请一位专业的玉人来雕琢它;同理,治理国家也应该请专业的士君子来主持。外行领导内行,就如同让普通人去教专业的玉人如何雕琢一样可笑。不论过去的君王还是现代的人民,虽然是不同时代的主权者,但也不能越俎代庖,瞎指挥。这也就是中国贤能政治的传统。贤代表其德性高,能代表其有才干,德才兼备的君子既可以保证政治的公平性,又能保证政治的效能性,他们才是政治最合适的担当者。

 

近代中国的山西票号,实行的是大掌柜负责制,东家虽然是所有者,但并不直接参与票号的经营管理。西方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制度,也可以看做是一种专业化的非民主治理模式。这些似乎都没有影响所有者的受益权。其实西方的民主说到底也是一种少数人的精英政治。古希腊的公民并不是全覆盖的,而是排斥了妇女、儿童、奴隶、外邦人的绝对少数。现代的代议民主,也是以选举的方式遴选少数精英进入议会和政府,具体负责治国理政。真正主导国家政治的还是精英,大众顶多借助几年一次的选举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参与权。

 

其实公民这个词本身就代表了标准很高的政治身份。罗马帝国的皇帝就曾经自称为第一公民。公民是相对私民而言的,只想着自己利益的便是私民,具有公德心、愿意投身公共事业的才称得上公民。所以公民的原意应该是超脱于私人利益之上的公家人,相当于中国古代的大人君子。在一个国家中,公民只可能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只顾自己小家的私民。公民权的扩大泛滥乃是二战之后世界民主化的结果,虽然扩大了政治参与的范围,但也由此降低了政治的品质。

 

同为精英政治,中西方的区别只在于挑选精英的方式差异。西方民主制下一般采取大众投票选举产生精英,但这种方式主观性太强,选民好恶的情绪变化具有群体非理性的危险特征,无法保证政治精英的高质量。相比之下,古代中国的科举制以考试方式选拔精英,具有更为客观化的标准。直到今天,高考仍然被视作最为公平的人才选拔机制。现代中国废除了科举制,代之以官场历练和政绩考核,依旧以客观化为主要衡量指标。就像教师、医师、律师都需要资格准入一样,政治家同样需要专业资质。只有专业的公职人员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保障民享。所以中国人更在乎民享,更愿意相信一个专业政治家团队的治国能力。


西方历史上之所以没有产生客观化的科举制,从而走上主观性的选举制,其原因就在于他们中世纪的文化主要是宗教,其经典主要是《圣经》,只能培养教士而不是政治家。相反,中国的四书五经本身就是政治典籍,具有塑造政治精英的天然优势。科举与选举的岔路,背后起决定作用的正是中西方不同的政治文化。

 

中西两种政治文化

 

在现代政治学看来,任何一个政治体系都是由政治结构和政治文化两部分组成的。政治结构属于有形部分,通常体现为一系列的制度和法律;而政治文化则属于无形部分,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精神史的心理积淀。若以人来比喻,前者类似于衣服鞋帽,后者类似于身体发肤。衣服鞋帽可以随着季节的冷暖变化而更换,而身体发肤蕴含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血脉,不是轻易可以改变的。所以任何一个政治体系,其政治结构的宏伟大厦都必须要建基在政治文化这块土地之上,否则便难免本末倒置、削足适履的危险。

 

换言之,一个政治制度的好坏没有绝对的标准,关键要看它是否适合当地之政治文化。就像选衣服,再时尚的服装如果不合乎自己的身材,穿起来也显不出漂亮。历史上的全面西化派和制度移植论便是没有看到这一点,盲目地羡慕外国制度,却全然不顾其是否适合我们的国情。今天许多建言政治体制改革的公共知识分子依旧还做着类似的春秋大梦,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暴露出许多人政治上的不成熟和激进性。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中西方不同的政治文化。

 

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形成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情感,是政治关系在人们精神领域内的投射形式。它主要由政治心理、政治思想和政治意识形态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政治心理对应的是大众政治文化,政治思想对应的是精英政治文化,而意识形态对应的则是国家对于政治文化的权威阐释系统。

 

老百姓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其实这就是大众政治心理的形象概括。民间戏曲中对于包青天的颂扬、民间信仰中对于关公的崇拜、民间故事中对于狄仁杰、寇准、王阳明等官员的神话演义,都是大众政治心理的有形沉淀。许多人或许不知道,在最古老的《尚书》里,民主一词的原始含义乃是“为民做主”,所以直到今天中国老百姓对于民主的理解依旧是传统的民本思想。这体现在:老百姓需要民主不是要夺权,而是要维权;不是要执政,而是要参政;不是要程序正义,而是要实质正义;不是要民治,而是要民享。


也许在西方人看来,中国老百姓的政治心理还是一种落后的臣民文化,尚未达到公民文化的自觉高度,需要改造。但前文已说,大部分国民其实本就是私民,中西方都一样,实在没必要把他们拔高到大公无私的公民高度。从五四时期的改造国民性到文化大革命的恨斗私字一闪念,中国人曾经不惜脱胎换骨,想按照西方的理论打造一个乌托邦,但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人民不具备自主的能力,为民做主又有什么不好呢?知识分子千万不能拿自己的愿望去代替老百姓的需求。

 

此外,西方人会质疑:没有民治的保障,民享何以可能?之所以有此疑问,就在于他们虽然号称公民文化,却从来不识“公”字之真意,只从自私自利的狭隘角度去理解人性。老实说,西方的政治文化中只有“共”而没有“公”。主权是每个人人权让渡的产物,所以是共有,而不是公有。一个东西,既是你的也是我的,这叫共有。一个东西,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才是公有。譬如公司,对所有股东而言就是共有。譬如学校,对学生和老师而言乃是公有。中国儒家的政治文化相信人性本善,仁义礼智四端在心,所以才能万物一体、廓然大公。孙中山先生最爱题写的四个字就是“天下为公”,正是中国政治文化的精神所在。有此公的政治精神就可以塑造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即大公无私、献身于国家的政治家群体。他们就是韦伯所说的一群以政治为业的人,无需选票的压力和督促,“不用扬鞭自奋蹄”。

 

简单来说,公与共体现了中西方两种不同的政治文化。中国式民主虽然偏重民享,但也并不完全否定民治,而是主张精英主导、大众参与的共治。所以,中国对民享的保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政治文化的熏陶,以便塑造选拔一批真正具有“公民”精神的职业政治家群体,形成对政府官员的内在约束和压力;二是政治制度的制衡,给予人民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权和评价权,通过过程监督和任期结束后的评价投票,对官员形成外在的约束和压力。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内外配合,将是中国政治不同于西方选举式民主的重要特征。

 

相比之下,奠基于私有产权理论之上的现代西方民主,其核心就在一个“私”字上。马克思力图超越这种私有制,但也只是“共有”,未能达到“公有”的境界。因为私有,所以只能靠利益博弈来维持平衡,这是西方政治进行制度设计的一个根本原则。但私的集合并不就是公。卢梭对公意和众意的区分已经点明了要害。说到底,建立在私意基础上的民治只是一种利益平衡术下的众意政治,而中国老百姓追求的民享乃是更为合理的公意政治。对中国老百姓而言,实用理性比形式逻辑更契合民心。

 

 责任编辑: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