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 宋朝“官二代”犯了法,是受严惩还是被包庇?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19-01-07 21:07:11
标签:为官之道、吴钩
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隐权力2: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游戏》《重新发现宋朝》《中国的自由传统》《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原来你是这样的大侠:一部严肃的金庸社会史》《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等。

 

宋朝“官二代”犯了法,是受严惩还是被包庇?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不

         原载于我们都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腊月初一日癸卯

         耶稣201916


 

晚清京师大学堂的总教习吴汝纶在一封教训儿子的家书上说:“凡为官者,子孙往往无德,以习于骄恣浇薄故也。”他点破了一个自古存在的“官二代”现象——官宦子弟因为“习于骄恣浇薄”,故而“往往无德”。

 

在宋朝,官二代叫做“衙内”,今日人们从《水浒传》中了解到的高衙内,就是一个典型的“习于骄恣浇薄”的恶少形象——“那厮在东京倚势豪强,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京师人惧怕他权势,谁敢与他争口,叫他做花花太岁”。不过宋代的“衙内”并未含有道德暗示的意义,凡官家子弟都惯称衙内,不一定就是骄横之徒。只因元朝时王孙公子为非作歹,欺男霸女,无法无天,令人忿恨,于是在元杂剧中,衙内多以横行不法的角色出现。

 

《水浒传》里面的高衙内,有姓无名,只说是“高太尉螟蛉之子”,因为“高俅新发迹,不曾有亲儿,无人帮助,因此过房这高阿叔高三郎儿子在房内为子。本是叔伯弟兄,却与他做干儿子”。将堂兄弟认作干儿子,乱了人伦,自然是小说家言,故意恶心高太尉的。历史上的高俅其实有三个亲生儿子,都沾老爹的光当了官,但似乎谈不上臭名昭著,因为史料中找不到他们作恶的故事,如果真的劣迹斑斑,应该是难逃史笔的。

 

到了清代宫廷连台大戏《忠义璇图》中,高衙内则有了一个名字,叫做“高登”,其中一出《拿高登》的戏,说的便是高衙内的故事:高俅儿子高登倚仗父势,为害一方。一日带着家丁在郊外游玩,碰到上山扫墓的梁山后人徐士英一家,高登见徐士英的妹子徐佩珠生得貌美如花,色心大起,竟叫唤家丁将徐佩珠抢回府中,欲纳为妾。佩珠誓死不从,被软禁在艳阳楼上。徐士英为救妹子,一路追来,得花逢春、呼延豹、秦仁三位好汉(这三位也是梁山后人)拔刀相助,潜入高府,杀了高登及其爪牙,救出徐佩珠。

 

中国传统戏剧有个套路:人物初登场时,往往先来一段自白,以亮明身份与品格。高登的出场,便是以四句摇板开唱:“我父在朝为首相,亚赛东京小宋王,人来带马会场上,顺者昌来逆者亡。”高衙内敢强抢民女,自然是倚着爹爹高俅之势。

 

面对高衙内的欺凌,徐士英采取的是“私力救济”的方法,这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为,如果没有花逢春、呼延豹、秦仁三位好汉拔刀相助,徐士英未必能从虎口中救出妹子;即使现在救出来了,也意味着从此可能要走上“逼上梁山”之路。若不是公力救济的司法渠道淤塞不通,恐怕没有多少人愿意选择这种铤而走险的私力救济方式。

 

 

 

不过小说《水浒传》与戏剧《拿高登》都是虚构出来的文艺作品,不足为信。平心而论,宋代的司法体系还不致让人这么绝望。一般来说,衙内如果触犯国法,恐怕还是难逃法律的惩处,即使有个地位显赫的爹,也未必罩得住。

 

宋哲宗元佑年间,时任京西北路颍昌府阳翟县知县的赵仁恕为官贪酷,不但枉法贪赃,且私制酷刑,迫害无辜,“又强取民家女使数十人”,劣迹斑斑。这赵仁恕就是一名高级衙内,其父为翰林学士兼侍读赵彦若。但他的劣迹被京西路提刑官锺浚查悉、告发,非要法办他。赵彦若护犊心切,也不说请朝廷宽容他儿子之类的场面话,直接就给皇帝打了一个报告:“臣往为谏官,尝劾王安礼,浚实安礼党,恐挟此报怨,狱有不平,愿移狱改推。”意思是说,他以前当台谏官时,得罪过资政殿学士、青州知州王安礼(前宰相王安石之弟),而锺浚呢,是王安礼的党羽,他这次乃是挟私报怨,我儿子的案子不能由他来审,请异地审理。

 

宋哲宗与垂帘听政的太皇太后高氏没有同意异地审理,而是采取了一个折中的方法:委任淮南东路宿州符离县的知县孟易为制勘院法官,前往颍昌府主持推勘赵仁恕案。孟易并不是一个有风骨的司法官,而是“观望风旨”,将天平向赵家倾斜(也难怪,老赵是皇室宗亲,又是天子近臣,不可谓不显贵),得出一个犯罪情节较轻的审讯结果,跟之前提刑官所推勘的罪情大有出入。

 

这时候,宋代司法制度中的防弊设计功能就发挥出来了,独立于推勘官的录问官对孟易的推勘结果很有疑问,便上疏反驳。朝廷只好另派法官再勘,审了十余月,还不能结案。最后才由大理寺与刑部作出裁决:认定赵仁恕一部分犯罪事实,给予撒职除名处分,并“罚铜十斤”。应该说,这个判决太轻了,“刑名未当罪”。

 

这一下,负有监督、审查、司法之权责的台谏官炸开锅了,“公议甚喧”。左谏议大夫郑雍、右正言姚勔、监察御史安鼎、虞策等都上疏抗议,认为此案中赵仁恕“酷虐贪赃,犯状甚明”,必须严惩;主审官孟易“观望事势,出入人罪”,也应处罚;赵仁恕之父赵彦若“欲示人以形势,动摇狱情”,更是“罪不可赦”。“言者既不止”,迫于台谏压力,赵仁恕案不得不改判,“增仁恕以陈州编管”。“编管”是宋朝创设的刑罚,即将赵仁恕流放陈州,看管起来,限制其人身自由。其父赵彦若也因为台谏的弹劾,被罢去侍读一职。但台谏官们还是不依不饶,赵彦若复罢翰林学士之官,怏然回青州老家。宋代的台谏,权力、声势都很大,被他们弹劾下台的宰相也有不少见,他们才不怕赵彦若哩。

 


台谏官在抗议赵仁恕案被轻判的奏疏中,再三强调了一个观点:司法公正。右正言姚勔说,“臣窃以法者,天下之公共,非一人法也”,因此,决不可为赵彦若一人而“屈天下法”;监察御史安鼎说,若不追究赵彦若之责,则“示朝廷用法不平,急疏贱而缓贵近也”;侍御史贾易说,“臣闻公义胜则天下治,公义废则天下乱”,对赵氏父子当“究其实犯,然后议罪定刑,以示天下大公无私之政。”追求公正之司法也是宋代士大夫的共识,司马光说得很明白:“有罪则刑之,虽贵为公卿,亲若兄弟,近在耳目之前,皆不可宽假。”

 

官宦子弟“习于骄恣浇薄”,在所难免。要紧的是,法律不能成为他们的挡箭牌,“有罪则刑之”,即便是衙内,也不得法外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