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义虎】张扣扣案叩问法治“中国化”

栏目:独家首发
发布时间:2019-01-10 08:31:22
标签:中国法治、张扣扣案
齐义虎

作者简介:齐义虎,男,字宜之,居号四毋斋,西元一九七八年生于天津。先后任教于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乐山师范学院。主要研究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和儒家宪政问题,著有《经世三论》。

张扣扣案叩问法治“中国化”
作者:齐义虎
来源:儒家网独家特约
时间:孔元2570年暨耶元2019年1月10日

  


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基本规范,不仅校正着人的行为,更型塑着人的心灵。张扣扣为母复仇杀人一案法院已一审宣判,冰冷的死刑判决虽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但也伤害了人伦的温情。

很多朴素的中国人,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他们只是凭借着良知的直觉,不免对这个判决感到惋惜。从专业司法的角度来看,死刑判决无可置疑,完全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结果。但为什么一个依法判决的结果却和老百姓的正义直觉产生距离?法律效果与人心正义为何会出现断裂的鸿沟?我们到底需要一种怎样的法治?这些才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在这个案件里,有些人指责法官和检察官不通情理,这是苛责于人、无的放矢。他们只是在依法履职,法律并没有赋予他们在法律之外通情达理的自由裁量权。那么症结在哪里?不是人的问题,而是法的问题。进一步说,也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法系的问题;不是法条学的问题,而是法哲学的问题。透过此案,需要反思的不是司法过程,而是立法初衷;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背后的法律原则。
 
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好的法治不仅限于免而无耻,更要追求有耻且格。法律的正义既不能脱离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也不能脱离当下的人心民意。法治不仅是冰冷的理性,也应该有人性的温度;不应该是高高在上的知识垄断,而应是化民成俗的教化普及;不应处处充满专业人士的高傲,而应俯首倾听良知的心声。惩恶扬善、明刑弼教才是中华法治的优秀传统,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法治保障。
 
目前之所以出现法律与人心的分离,主要在于我们自清末法律改革以来,一直走的是一条法律移植的道路,于是难免出现国人的排异反应。在现代与传统的对立思维下,我们曾经毫不吝惜地捐弃自家的传统,无条件地膜拜现代西方,一切奉行简单的拿来主义。面对出现的问题,我们是继续削足适履、一错到底?还是改弦更张、回归自身的传统?
 
经过百余年的自轻自贱之后,中国人痛定思痛,逐渐恢复了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中国政府已经提出了宗教中国化的问题,那么法律的中国化呢?何时能够到来?我们现在的法学教育、立法原则都是西方的舶来品,缺乏基本的中国品格。法学更是众多学科中的西化重灾区。只有法律的中国化才会有法治的中国化,只有中国化的法治才能弥合法律与人心的缝隙。

法治中国化可以先从把法院改名为大理院开始。我们历史上的司法审判机关就叫大理寺。名称从“法”变为“理”就是要昭示:中国化的法治,不仅要讲法,更要讲理。理在哪里?在天道,在人心,在古圣先贤的经典里,在中华法系的传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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