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作者简介:田飞龙,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苏涟水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著有《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观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与两制激变》,译有《联邦制导论》《人的权利》《理性时代》(合译)《分裂的法院》《宪法为何重要》《卢梭立宪学文选》(编译)等法政作品。 |
翟天临事件暴露中国社会公平漏洞
作者:田飞龙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维观天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正月十一日癸未
耶稣2019年2月15日
2019年春节充满戏剧性。先是《流浪地球》掀起中国科幻热,展现中国文化与思想方式对人类生存及宇宙秩序的独特想象力,接着又是“翟天临事件”的持续发酵,将各阶层的公平刺痛感放到最大。相比而言,前者是科幻,是未来,而后者是现实,是当下。前者给人希望和想象,但后者给人以刺痛和羞辱。因此,“翟天临事件”对新时代中国深度转型发展的各阶层影响更为直接和深刻。该事件暴露了中国社会公平的漏洞,刺穿了社会公平的最底线。
作为娱乐界新秀,翟天临的演艺实力与表现是可圈可点的,人们完全没有质疑,甚至予以高度赞赏。但博士、博士后头衔与学位不是“娱乐”,而是被社会推崇和敬重的“理性”。艺人翟天临“跨界”进入学术圈,其娱乐化的高调方式与学术界至少表面上维系的规范尊严之间产生了难以逾越的鸿沟。这是一次跨界悲剧性事件。
从目前北电、北大及北京市纪委监委的程序启动与初步进展来看,翟天临的学术生涯已经终结,而且终身难以再炫“学霸”光环。从翟天临退出北大博士后的致歉信来看,其尚且知难而退,知耻后勇,算作人生的一次教训。褪去不应有的光环,还原真实的自我,谨守娱乐界的本分,或许是其人生与艺术生涯的“新生”。
将本次事件“事件化”的不是老于世故、合谋分利的体制内官员与教授,而是众多奋战在研究生论文煎熬与发表漩涡中的青年学子以及广大无缘学术象牙塔的平民百姓。人们无法容忍的是:一个连“知网”都不知道的博士是怎么毕业及成为北大博士后的?网民“义愤”之下对翟天临论文进行知网查询和查重,暴露出更为严重的论文抄袭及不符合博士毕业要求的问题。网友更进一步暴露出北电的种种丑闻与黑幕,使得这所中国影视界“黄埔军校”顿时陷入风口浪尖。网民行为属于典型的“人肉搜索”(ManpowerSearch),这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侵权争议,但由于翟天临属于“公众人物”且事关社会公平重大利益,公众的知情权相对优于个人隐私权。
笔者感兴趣的是,为何翟天临的本硕博及博后“一路绿灯”?固然翟天临天资聪颖,演技出众,但是否就可“一俊遮百丑”甚至“赢者通吃”?北电的论文答辩组、导师及学校审核是怎么通过的?北大博士后又是怎么面试的?是否存在内部的人情因素甚至利益交换?在博士与博士后这样的“稀缺资源”刺激下,人们感受到了强烈的不公平感和屈辱感,这是网民集体行动的主要精神动因。若深入追究,这里存在一个教育法治上的悖论:学术发展需要高校自治,但这种自治往往沦为领导自由裁量及行政化,反而侵蚀了学术本身。
因此,杜绝“翟天临事件”需要真正的教育法治化,一方面确立政治与教育的必要法律界限,另一方面完善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通过规则化和民主参与遏制内部集权与行政化。那么,这里掌握内部程序“投票权”的教授们有无责任呢?当然是有的,翟天临的“一路绿灯”都是知名教授们亲自“打开”的,因而也不能将所有责任都推给体制本身。一定程度上,教授也是这一教育体制的既得利益者,“教授治校”是权利自觉与斗争来的,不是体制恩赐的。若无教授的自律与责任担当,高校只能成为跨界利益交换与日益市场化的重灾区,不仅牺牲公平,也从整体及结构上损害了中国学术本身。
此次事件或许会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触动中国社会略显麻木的公平神经。责任是多方的,我们正可借助这一事件对中国的高等教育体制进行一次“新时代”的体检,将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制度化方式予以长效性解决,推动中国教育法治化与公平化进程。在此意义上,翟天临的跨界失败或许是整个国家民族之幸事。我们也不必苛责太多,毕竟翟天临事件不是偶然现象,而是体制与既定规则诱导、滥用的结果,是被有缺陷的制度体系纵容的结果。笔者也希望看到一个新的“翟天临”的诞生,一个纯粹属于中国娱乐界与影视界的偶像的新生。对于新的、实质上应当是本来的“翟天临”而言,电影学博士与经济学博士后或许并不重要,炫耀与嘚瑟或许就此作罢,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德艺双馨”。但这一事件暴露出的中国社会公平性的漏洞、教育法治的缺失、高校行政化的积弊及教授群体的“自我利益化”,却是更为根本的问题。事件只是病相,问题才是病灶,笔者期待这一次的网民“集体行动”能够引发体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去弊创制,推动中国更公平社会制度的反思与建构。
责任编辑:近复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