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传统中国属于低信任社会?——破除“福山论断”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19-02-24 18:49:25
标签:信任、福山论断
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隐权力2: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游戏》《重新发现宋朝》《中国的自由传统》《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原来你是这样的大侠:一部严肃的金庸社会史》《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等。

原标题:破除“福山论断”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我们都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正月十七日己丑

          耶稣2019年2月21日

 

 

 

中国社科院曾经发布一份《社会心态蓝皮书》,称中国当前社会的总体信任度进一步下降,已低于60分的“及格线”,人际之间的不信任进一步扩大,只有二到三成的人表示信任陌生人。这个观测也符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获得的感受。比如在春运时节,如果你到火车站,应该会看到诸如此类的“温馨提示”:“各位旅客请注意,为了您的旅途安全,请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种触目惊心的信任流失是如何发生的呢?

 

美籍日裔学者福山在他的《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一书中区分了两种社会,一是低信任社会,即社会信任只能建立在血缘关系上、信任半径到了血缘关系的边界便嘎然而止的社会;一是高信任社会,即信任建立的基础超越了血缘,延伸到血缘之外的社会。在低信任社会中,个人除了血缘组织,缺乏有机的联结,血缘之外便如一盘散沙;高信任社会则能够通过无数社群、团体为中介,联结成一个纵横交错的信任网络。福山认为,传统中国属于低信任社会,家族组织发达,但其他社群组织匮乏。

 

如果福山的论断是准确的,那么在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伴随着传统宗族趋向于瓦解、乡村熟人社会被城市陌生人社会代替,社会信任走向崩溃似乎是无可避免的。

 

然而,恰好我最近正在读宋代的一些笔记,这些笔记呈现出来的宋代社会,恰恰跟福山的论断完全不一样,换言之,福山言之凿凿的结论,其实并不符合宋人记录的社会生活。来看看宋人是怎么说的。

 

 

 

据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在北宋京城汴梁(开封),商民最重“人情高谊”,若见外地人为京都人凌欺,“众必救护之”。遇有官府接手处理民事纠纷,众商民也“横身劝救”,甚至有人愿出酒食,请官方出面调解,也不怕麻烦。外地商人刚至京城租住,人生地不熟,这时邻居都会过来帮衬,送上汤茶,指引怎么做买卖之类。更有“提茶瓶之人”,每日在邻里之间互相送茶,相问动静。凡有红白喜事之家,“人皆盈门”,都是前来帮忙的。批发美酒的大酒店,只要那些酒户来打过三两次酒,便敢将价值三五百贯的银制酒器借与人家,甚至贫下人家来酒店叫酒待客,酒店亦用银器供送,对连夜饮酒者,次日才将银器取回,也不用担心有人侵吞这些珍贵的酒器。

 

宋人王明清的《摭青杂说》记载,京师白矾楼旁边有间茶肆,“甚潇洒清洁,皆一品器皿,椅桌皆济楚,故卖茶极盛”,生意很好。更难得的是,这间茶肆特别讲诚信,专门设了一个小棚楼,收放客人在茶肆的遗失之物,“如伞屐衣服器皿之类甚多,各有标题,曰某年某月某日某色人所遗下者。僧道妇人则曰僧道妇人某,杂色人则曰某人似商贾、似官员、似秀才、似公吏,不知者则曰不知其人”,客人丢失的金银,几年后仍能在这里找回来。宋神宗朝时,曾有位姓李的士人在茶肆中饮茶,因为粗心大意,将数十两金子遗留在茶肆桌上,忘记带走。等想起来时,已是半夜,李氏认这为笔钱已不可追回,便不再到茶肆问询。几年后,李氏又经过这间茶肆,向茶肆主人说起几年前丢人金子之事,主人仔细核对无误,将金子如数奉还。李氏欲分一半给他,主人坚辞不受,说:“小人若重利轻义,则匿而不告,官人待如何?又不可以官法相加,所以然者,常恐有愧于心故耳。”

 

北宋时代的汴梁,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大都市,商业十分发达,人口过百万,用《东京梦华录》的话来说,“以其人烟浩穰,添十数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毫无疑问,这是城市“陌生人社会”,而不是乡村“熟人社会”。许多人跟福山一样,以为中国传统社会无法建立起陌生人信任秩序,但北宋汴梁呈现出来的醇厚风气应该可以修正这种偏见。

 

 

 

南宋的临安(杭州)也是一个生齿繁多、商业繁荣的大都会,也表现出很高的社会信任度。吴自牧《梦粱录》记述了临安的风俗:“杭城人皆笃高谊,若见外方人为人所欺,众必为之救解。或有新搬移来居止之人,则邻人争借动事,遗献汤茶,指引买卖之类,则见睦邻之义。又率钱物,安排酒食,以为之贺,谓之‘暖房’。朔望茶水往来,至于吉凶等事,不特庆吊之礼不废,甚者出力与之扶持,亦睦邻之道,不可不知。”

 

又据周密《武林旧事》记载,“有贫而愿者,凡货物盘架之类,一切取办于‘作坊’,至晚始以所直偿之。虽无分文之储,亦可糊口。此亦风俗之美也。”说的是,那些来临安做生意的穷人,可以到“作坊”预领货物、盘架之类,也不必垫钱,等傍晚卖了货物回来,再付还“作坊”本钱。这样,那些穷生意人即使身无分文之资,也能够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

 

南宋的另一个城市金陵(南京)也具有同样的美俗。车若水的《脚气集》记述说,有人在金陵“亲见小民有‘行院’之说”,比如有卖炊饼的小商贩(《水浒传》中武大郎所经营的就是炊饼)自别处来金陵做生意,一时找不到铺面与资金,这时候,“一城卖饼诸家”便会帮他张罗摊位,送来炊具,借给他资金、面粉,“百需皆裕”,谓之“护引行院”,而“无一毫忌心”。车若水在记录了金陵商人的“护引行院”习惯之后,忍不住称赞道,“此等风俗可爱”!

 

 

 

从宋人对身边社会生活的记述,我们可以发现,在宋代的商业城市,信任、帮衬陌生人,已经形成了一种“可爱的风俗”,人们只需要不假思索地遵循习俗,便自然而然地建立起合作、互信的秩序。福山对宋代城市的这一习俗可能不了解,所以才断言传统中国是一个“低信任社会”。不过他将“信任”定义为“在正式的、诚实和合作行为的共同体内,基于共享规范的期望”,则大有道理。所谓“共享规范”,既包含了人为订立的契约、法律,更重要的成份其实是社会自发形成的风俗习惯、价值体系。我们可能不知道风俗如何形成、又为什么形成,但习俗之下的人们都知道,只要遵循传统的风俗,便可以达成稳定的预期。

 

福山又认为,社会信任度的高低跟一个民族的“自发社交性”密切相关。对于缺乏“自发社交性”的民族来说,人们之间的信任程度很低,社交范围非常有限,所以不容易建立家族与政府之外的社团。福山显然觉得中国人的“自发社交性”十分匮乏,只能建设基于血缘的宗族组织。但福山在这一点上也看走眼了。

 

1831年,法国人托克维尔到美国访问,呆了大半年,他发现,“在美国,不仅有人人都可以组织的工商团体,而且还有其他成千上万的团体。既有宗教团体,又有道德团体;既有十分认真的团体,又有非常无聊的团体;既有非常一般的团体,又有非常特殊的团体;既有规模庞大的团体,又有规模甚小的团体。”如果托克维尔有机会在十二三世纪访问中国,他一定也会发现宋人的结社,也丰富得足以让人瞠目结舌。

 

 

 

宋代的民间结社,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营利性的商业部门,即托克维尔所说的“工商团体”,宋人一般称为“行”、“团行”。一是非营利性的组织,宋人一般称为“社”、“社会”。

 

宋朝的团行,“盖因官府回买而立此名,不以物之大小,皆置为团行,虽医卜工役,亦有差使,则与当行同也”(《梦粱录》)。这是置立团行的初衷:应付政府采购。但团行成立之后,则获得了约束本行商人、维护市场秩序、同行互济互助的行业自治功能。宋代城市的团行非常发达,据西湖老人《繁胜录》,南宋时杭州“有四百十四行”。

 

宋朝的“社”也很发达,就宋代笔记《东京梦华录》、《繁胜录》、《梦粱录》、《武林旧事》、《都城纪胜》记录的“社”,就有上百种,五花八门,什么社都有,演杂剧的可结成“绯绿社”,蹴球的有“齐云社”,唱曲的有“遏云社”,喜欢相扑的“角抵社”,喜欢射弩的可结成“锦标社”,喜欢纹身花绣的有“锦体社”,使棒的“英略社”,说书的有“雄辩社”,表演皮影戏的有“绘革社”,剃头的师傅也可以组成“净发社”,变戏法的有“云机社”,热爱慈善的有“放生会”,写诗的可以组织“诗社”,连妓女们也可以成立一个“翠锦社”……各种结社应有尽有,只要你能拉到几位同好,就可以成立一个“社”。

 

《武林旧事》等笔记没有提及的结社,数目肯定更多,比如文的有“书社”(参加科考的士子结成读书社)、书院,武的有弓箭社、山水寨,等等。有一件事颇能说明宋人对于结社的偏好:北宋时,有一个叫王景亮的读书人,闲得蛋痛,“与邻里仕族浮薄子数人,结为一社”,专给士大夫起不雅外号,故社团被称为“猪嘴关”,这大概就是托克维尔所说的“非常无聊的团体”。可惜这个“猪嘴关”后来拿当朝权臣吕惠卿开玩笑,吕氏衔恨,便寻了一个借口,将王景亮等人抓了,“猪嘴关”也就解散了。

 

 

 

总的来说,宋人是享有高度的结社自由的。除了黑社会性质的团体,官方基本上并不禁止民间结社,偶有立法干预,也效果不大。小心眼的吕惠卿要报复王景亮诸人,也只能“发以他事”,而不能直接取缔“猪嘴关”。再如北宋中叶,有人举报蔡州有数千妖人搞地下结社、非法集会。朝廷于是派宦官前往调查。到了蔡州,宦官提出要派兵逮人。知州吴育说:这是乡民相聚集资办佛事,需要派兵逮人吗?叫一名小吏将为首之人唤来问话就行了。为首十人被叫来,问话后“皆无罪释之”,而那名居心不良的举报者则被吴育打了板子。

 

前面提到的金陵“行院”,便是工商行业组织,“护引行院”,即本行业互相保护、帮助的意思。临安的“作坊”,也是一个商业社团。北宋的汴梁,“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东京梦华录》)。如果背后没有发达的行业组织在维护自治,很难形成如此井然的商业秩序。

 

可见生活在宋代城市的人们并不缺乏“自发社交性”。恰恰相反,他们建立、参与了各种社群、团体。正是借助发达的社团组织,宋人构建了一个交错纵横的信任网络,并且慢慢将人际互信沉淀为一个地方的社会风气、人情习俗。这样,人们在脱离乡村熟人社会、来到陌生的城市谋生时,才不致于沦为彼此孤立、人人自危、处处设防的一盘散沙,而能够迅速地融入到相互交织的信任网络中。这个过程,也是城市陌生人社会的“再熟人化”过程。一个复杂社会要建立信任网络,形成自治秩序,“再熟人化”是不可绕过的路径。

 

最后,我还想说,一个健全、有力的社会,必定是由各种自生组织与自发秩序联结而成的,我们不妨称之为“有机社会”。而所谓的“一袋马铃薯”式的社会,则可以叫做“无机社会”,它因为缺乏有机联结而支离破碎,必然非常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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