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石林】“女不上坟” ——清明节民俗禁忌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9-04-02 22:46:48
标签:女不上坟、清明节禁忌
许石林

作者简介:许石林,男,陕西蒲城人,中山大学毕业,现居深圳。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深圳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深圳市杂文学会会长、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中国传媒大学客座教授,曾获首届中国鲁迅杂文奖、广东省鲁迅文艺奖、广东省有为文学奖。主要作品:《损品新三国》《尚食志》《文字是药做的》《饮食的隐情》《桃花扇底看前朝》《幸福的福,幸福的幸》《清风明月旧襟怀》《故乡是带刺的花》《每个人的故乡都是宇宙中心》等。主编丛书《近代学术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民族风俗卷》《晚清民国戏曲文献整理与研究·艺术家文献》《深圳杂文丛书·第一辑》。

“女不上坟” ——清明节民俗禁忌

作者:许石林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许石林”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二月初九日辛亥

          耶稣2019年3月15日

 

作者按】拙作《关中男女不同席》一文,可以说,详细解释了男女不同席的由来,消除了不少对此习惯的误解。获得了不少读者的理解。

 

可是,仍然有人坚持认为古人就是歧视迫害女性的。不把这个锅给古人背上,她不罢休。

 

一个人,看不出别人文字中饱含着的善意,见善则疑,闻恶则喜,慧根如此之浅,那是她上辈子造了多大的孽啊,才获得如此恶报!

 

为此,再发表另一篇文字。

 

误解的,就让她误解八辈子去!

 

陕西关中清明节仍然遵守“女不上坟”的旧例,但是,女人去上坟扫墓,也不会有人议论,更不会有非议,这说明风俗在变。

 

关中常言有云:“女儿不上坟,娘家绝了门”。这话从前也是自省的、心照不宣的,不能公开说出口,怕伤其他人的心,有失仁义,对睦邻友善不利。

 

通常,一般稍微老派的家庭,出嫁的女子即便清明节来娘家,也是仅到家里坐坐,吃顿饭,表示来过了,不跟着父兄弟侄等到祖先的坟茔去祭扫。从前清明节有庙祭,即到祠堂祭祖,男的祭完,女的祭。后来祠堂都被拆了,庙祭就废了。但女子庙祭也是本家女性成员祭,出嫁的女子是客人,不祭。

 

每到清明节,见有女人上坟的,其他人见了,一般缄默不语,更不会指点评论,有失厚道;而上坟的女人,见了别家男丁成群结队地上坟,神情明显会落寞,彼此打招呼也显得较平常生分了。我从前每遇此情景,必内心不安,甚至不忍心看对方的表情。

 

我的三祖父,只有四个女儿。每到清明节,三祖父的四个女儿,就来娘家走一下,亲自给三祖父、母上坟。而其他堂祖父的女儿则从来不在清明节这一天到娘家来。三祖父的四个女儿认了我祖父和我七祖父这两门,即成了跟我祖父、七祖父这一门“走”着的亲戚,即她们家的婚丧嫁娶各种事儿,凡是娘家承担的角色,都由我祖父和七祖父两家人承担。就是说,我祖父和七祖父的子孙,同时要在清明节给我三祖父、祖母上坟扫墓。但是,我那四个堂姑仍然坚持每年来给自己父母上坟。这几个堂姑跟我祖父、祖母的感情非常好,却在清明节这天,只给三祖父、母上坟,不到我祖父祖母的坟上去祭拜。在我七祖父去世安葬的那天,老姐妹才有机会到娘家坟地,相互挽着手,说“走,到伯坟上去哭两声儿”,等于是给我祖父打个招呼。这说明,她们严格遵守着“女不上坟”的风俗。

 

“女不上坟”在我们家是绝对禁止说出口的,就是怕不留神伤害到我的几个堂姑,使本来好好的关系,见外了。现在,堂姑们年龄大了,我们仍然每年清明节这天把她们接来,不让她们到坟地去了,由我们代为祭扫。祭如在,信则有,礼主诚敬,意思到了。

 

全国各地,至今遵守此旧俗的地区有很多。有的地方,如考察深圳本地旧居民,清明祭祖,妇女不入祠堂,只在祠堂外面场地焚拜。亦此俗也。

 

不少人见“女不上坟”一说,有愤怒的,这可以理解。但是,女人上坟祭祖,别说今天已不是问题,就是从前,也有。并非大江南北,全都有此习俗。所以,今天的人用“打破”、“挑战”、“颠覆”甚至用“打倒”这么狠的词儿,表达对“女不上坟”旧习俗的不认可、不接受,我认为是没必要的,不必这么用力过猛。女性应该去上坟祭祖,这不必再论证。你去就是了,法律不管,舆论不管,干嘛要那么恶狠狠地甩词儿?

 

前人既有此习俗,相信不是为了故意与人为难,必然有它的诸多原因。考诸旧籍,我孤陋寡闻,“女不上坟”一说,似不见见明文禁止。想必曰“礼不下庶人”——礼原本就不是为庶人所制定的,因为执行礼,需要较高的成本,庶人承担不起,亦无此条件。礼为士大夫而设置,士大夫上有所为,庶人下必靡然风从,就是说,庶人根据自己的条件,因地制宜地、有条件地、部分地、变异地模仿士大夫就可以了。这正是往圣前贤的高明之处,给了庶人以较大的自由,却深知人有崇善向化之心。“礼由义起”,发自人心,而“礼者,宜也”(《荀子》),宜者,差异也。礼贵有差异。“礼从宜”——经过模仿和变化了的礼,成为各地有差异的风俗。

 

“女不上坟”既不可考于往籍,似可循情而追溯之:“古不墓祭”,起止朝代至今仍有论争,至少可说明,古人曾经不一定非要到坟墓去祭扫,这正说明礼从宜,亦可证明风俗流变。后来流行墓祭,今即以墓祭言之:祭必以诚,在纯农业时代,男丁外出墓祭,较女性方便。黄河流域地区,至清明,天气尚寒冷,野外尤甚。妇女外出不方便。加之,农村习惯,多于春节前娶亲——这是因为倘若新妇即此坐胎,等孩子出生,正值麦子收获不久,秋粮在望,在粮食紧缺的年代,产妇和婴儿都有了起码的食物保障。产妇有粮,自然有利于产乳;即便产乳不丰,而麦子磨面的熬煮而成麦脂、谷类碾磨成米熬煮而成米脂,取代或补充乳汁,也足以活人。所以春节前娶亲,约定俗成,有其道理。

 

而新妇若春节前怀孕,至清明不远,显然有保胎的任务,此时妊娠之事,私密不予人言说,仅向娘家母亲私下讨教,不到有十分把握也不敢对婆母说——倘若中间出现差池,恐外人讥笑甚至歧视,阖家以为不祥。如此,若妇女外出扫墓,跪拜低昂,势必容易暴露,又或容易被风寒侵袭。为保护新妇起见,慢慢地不让所有妇女外出扫墓。这正是“女不上坟”的实质性原因。但是,如果把这道理讲给庶人听,庶人接受道理远不及接受因果报应、鬼神警戒有效果,于是各种传说禁忌就出现了,目的是帮助人们接受这一规矩。

 

“女不上坟”一说,其所产生的对民众生活的影响,远不止上述一端。它无形的综合压力,无疑对生生不息产生过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无疑有执行过程中,对无辜者的误伤。

 

看前人的风俗,应当曲尽其情,每一样风俗禁忌,都是敦风厚俗、成教化的一种方式,针对的对象不同,就产生了不同的效果。

 

今天,女性上坟,正是“礼从宜”,也是“礼之用,和为贵”。今天如果生硬地坚持“女不上坟”,则恰恰是违背“礼由义起”与“和为贵”,是坏礼害俗的。

 

这样理解“女不上坟”说,就不必用“打破”、“挑战”、“颠覆”甚至用“打倒”这么狠的词儿。前贤有言:对历史,要有温情。即怀着温情地去理解,带着礼的原则交给你的方式,去从宜地小心变化即可。

 

2015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