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商颂》创作年代之争
作者:刘洁(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三月二十日辛卯
耶稣2019年4月24日
关键词:诗经;甲骨文;卜辞
《诗经·商颂》的创作年代问题是我国先秦诗歌研究领域中长期悬而未决的重大公案之一。对《商颂》创作年代的争论从汉代开始,延续了两千多年,迄无定论。《国语·鲁语下》载:“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大师,以《那》为首,其辑之乱曰:‘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由于对这段材料的理解不同,自西汉起,学者们就对《商颂》的创作年代持有两种不同看法。
“宋诗说”
该说认为《商颂》作于春秋时期的宋国。因正考父为春秋宋国人,学者们将《国语·鲁语下》中的“正考父校商之名《颂》”解读为“献商之名《颂》”,进而推论出“正考父作商之名《颂》”,“宋诗说”由此而来。《诗经》在汉代分为鲁、齐、韩、毛四家。鲁、齐、韩三家诗以今文传播,今文家们多持“宋诗说”。如司马迁《史记·宋微子世家》:“襄公之时,修行仁义,欲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扬雄《法言》:“正考甫尝睎尹吉甫矣,公子奚斯尝睎正考甫矣。”李轨注言:“正考甫,宋襄公之臣也。尹吉甫,周宣王之臣也。吉甫作《周颂》,正考甫慕之而作《商颂》。”《礼记·乐记》郑玄注曰:“商,宋诗也。”《后汉书·曹褒传》李贤注引《韩诗薛君章句》说:“正考父,孔子之先也,作《商颂》十二篇。”司马迁、扬雄学《鲁诗》,郑玄学《齐诗》,薛汉学《韩诗》。汉代传习三家诗的学者大都持“宋诗说”。由于三家诗在汉代逐渐成为官学,所以“宋诗说”在汉代占据主流地位。经过唐、宋、元、明的沉寂后,“宋诗说”在清代再度兴起。魏源《诗古微》专列十三条证据论证“宋诗说”。其后,皮锡瑞《诗经通论》又提出几条证据说明“宋诗说”的可靠性。王先谦的《诗三家义集疏》肯定了他们的论证过程:“魏、皮二十证,精确无伦,即令起古人于九原,当无异议,益叹陋儒墨守,使古籍沉埋为可惜也。”
及至近代,甲骨卜辞等出土文献不断面世,为“宋诗说”的发展提供了新证据。王国维利用甲骨卜辞,撰写《说商颂》(《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版)的系列文章。他提出:“自其文辞观之,则殷墟卜辞所纪祭礼与制度文物,于《商颂》中无一可寻,其所见之人、地名,与殷时之称不类,而反与周时之称相类,所用之成语,并不与周初类,而与宗周中叶以后相类,此尤不可不察也。”上述观点开启了研究《商颂》的新纪元,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相结合的“二重证据法”逐渐成为探索这一论题的新方法。随后,顾颉刚、郭沫若等人沿着王国维开辟的新路径,结合甲骨卜辞对“宋诗说”作了后续探索。陆侃如、冯沅君的《中国诗史》(大江书铺1931年版)又将《商颂》的作时大致确定至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就当时看,“宋诗说”影响深远,甚至被采纳进文学史的撰述之中(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中华书局1949年版)。
近年,仍有学者不断运用新思路,对“宋诗说”进行开拓。如李山的《〈商颂〉作于“宗周中叶”说》(《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以史书记载和金文为依托,以《商颂》内容为印证,提出:“《商颂》应为西周中期的作品。西周昭王时王朝与淮水、汉水地区的淮夷、荆楚进行过连年战争……宋国在这场战争中是为周朝效过力的,因此宋国才真正受到‘二王之后’的特殊待遇。《商颂》的创作正以此为契机。”
“商诗说”
此说主张《商颂》作于商朝。早期偏向这一观点的是汉代古文学派《毛诗》学者,其曰:“有正考甫者,得《商颂》十二篇于周之大师,以《那》为首。”这里将《国语》中的“校”改为“得”,一字之差却将《国语》里的语焉不详解读为“商诗说”。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云:“《毛诗·商颂序》云:正考父于周之太师得《商颂》十二篇,以《那》为首。《国语》亦同此说。今五篇存,皆是商家祭祀乐章,非考父追作也。又考父佐戴、武、宣,则在襄公前且百许岁,安得述而美之?斯谬说耳。”宋代欧阳修《诗本义》、朱熹《诗集传》、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等都认同“商诗说”。
清代,此问题争鸣尤盛。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认为:“《国语》言‘校’,则宋必犹有存者,但残缺失次,须考校于周大师耳。”姚际恒《诗经通论》言:“妄夫以为春秋时人作,又不足置辨。虞廷赓歌,每句用韵,《商颂》多为此体,正见去古未远处。”方玉润、贺贻孙等人也对“商诗说”予以支持。
20世纪50年代后期,杨公骥和张松如合作撰写《论商颂》(《文学遗产增刊》第二辑,作家出版社1956年版),对“宋诗说”的观点逐一做了反驳。杨公骥又发表《商颂考》(收于《中国文学》,吉林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对王国维提出的新证据进行了批判。随后,张松如的《商颂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问世,驳斥了商颂美宋襄公说、商颂为正考父所作说等八种观点。该书“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张氏借鉴了“二重证据法”,通过在甲骨卜辞中找寻证据,反驳了王国维的相关论据,正式将出土文献纳入“商诗说”的研究视域。到了80年代,学者们循着前人足迹,不断为“商诗说”找寻力证。陈子展的《诗经直解》(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对《商颂》的作时和性质作了讨论,还对魏源与皮锡瑞二人提出的三十条证据进行了详细批驳。
进入21世纪以来,“商诗说”研究有了较大进展。陈炜湛发表《商代甲骨文金文词汇与〈诗·商颂〉的比较》(《中山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一文,他将甲骨文和金文词语与商颂进行比较后提出:“《商颂》五篇中那些不见于甲骨文及同期金文的词语主要是语气词、象声词、形容词、副词,关键性的名词、动词较少。”他认为《商颂》当为商诗无疑。随后,江林昌的《甲骨文与〈商颂〉》(《福州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一文,继续借助甲骨文考察《商颂》提及的族名、王名、地名,并将甲骨文与《商颂》作了比对,得出主干词汇一致的结论,肯定了“商诗说”。
当下,较之“宋诗说”,“商诗说”更为流行。就研究成果数量、论据可靠性与客观性,以及不断出土的新材料来看,未来“商诗说”可能仍占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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