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女教不断发展
作者:张小稳(南京晓庄学院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历史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七月廿八日丁酉
耶稣2019年8月28日
自西汉刘向撰《列女传》开始,女教便成为中国古代儒家礼教中一门独立的学问,发挥着稳定家庭、整合社会的作用。女教不单单指狭义的女子才艺教育,更重要的是妇德、妇礼、妇训、妇工、妇能等方面的培养。魏晋南北朝虽是乱离之世,但女教仍在不断丰富和发展。
上承两汉下启隋唐
根据《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唐语林》《古今图书集成·闺媛典》的记载,两汉时期,有女教著作5种27卷;魏晋南北朝时期,则有21种88卷。可惜的是,这些著作大多亡佚,现仅存张华《女史箴》和裴頠《女史箴》两种。从所存篇目来看,可知汉晋时期的女教著作在表现形式上,开始由故事型向训诫型转变。两汉时期的女教著作,除了班昭《女诫》之外,均为故事型。魏晋南北朝的21种女教著作中,训诫型在种数上占三分之一强。从作者构成来看,女性作者增多,两汉时期仅有班昭一人,魏晋南北朝时期,留下姓名的有赵母、孙夫人、李婉。还有一些未留下作者姓名的著作,也可能是女性所作。隋唐时期的女教著作有18种401卷,完全以训诫型为主,女性作者占主导地位。因此,魏晋南北朝的女教著作在理论性和女性自觉方面,构成了上承两汉下启隋唐的中间环节。
才女辈出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教较为突出的特点。二十四史中有《列女传》,是从范晔《后汉书》开始的,记载了班昭、蔡文姬和袁隗妻三位才女。记录魏晋南北朝历史的《晋书》《魏书》和《北史》中的《列女传》,有大量关于才女的记载,所占比例远远高于《后汉书》。《世说新语·贤媛篇》亦有不少关于才女的记载。她们对儒家经典、诸子史传、诗词歌赋、玄学清谈,皆有涉猎。左思之妹左芬、王凝之妻谢道韫、王浑妻钟琰等世家大族的才女故事,已为大家所熟知。兹举两例并非显赫家族的才女,以窥当时才女之盛。“刘臻妻陈氏者,亦聪辩能属文。尝正旦献《椒花颂》……又撰元日及冬至进见之仪,行于世。”“韦逞母宋氏,不知何郡人也,家世以儒学称。宋氏幼丧母,其父躬自养之。及长,授以《周官》音义……属天下丧乱,宋氏讽诵不辍。”苻坚称帝后兴太学,无人教授《周官》,“于是就宋氏家立讲堂,置生员百二十人,隔绛纱幔而受业,号宋氏为宣文君……《周官》学复行于世,时称韦氏宋母焉”。(《晋书·列女传》)根据《隋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书·艺文志》的记载,这一时期女性的作品集共有30种之多,涉及诗歌词赋、古文注疏、人物评论、祭文悼词、书法理论、食物美食等方面。
重视妇德礼法教育
虽然魏晋南北朝时期才女辈出,但当时的主流思想并不主张她们干预家国大事,而将其定位于主持日常家事、相夫教子,将妇德礼法放在首位。张华《女史箴》为劝诫贾后干政而做,其中有言:“妇德尚柔,含章贞吉;婉嫕淑慎,正位居室;施衿结褵,虔宫中馈;肃慎尔仪,式瞻亲懿。”(《全晋文》)《颜氏家训·治家篇》亦说:“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助其不足,必无牝鸡晨鸣,以致祸也。”上到皇后,下至普通人家,妇女最主要的职责是主持家务,负责衣食洒扫,如有余力则相夫教子。在实际生活中也是这么践行的。晋武帝司马炎的母亲“虽处尊位,不忘素业,躬执纺绩,器服无文,御浣濯之衣,食不参味”。(《晋书·文明王皇后传》)虽然贵为皇太后,但依然亲自纺绩,生活节俭。当世名族颍川庾衮“孤兄女曰芳,将嫁,美服既具,衮乃刈荆苕为箕帚,召诸子集之于堂,男女以班,命芳曰:‘芳乎!汝少孤,汝逸汝豫,不汝疵瑕。今汝适人,将事舅姑,洒扫庭内,妇之道也,故赐汝此。匪器之为美,欲温恭朝夕,虽休勿休也。’”(《晋书·庾衮传》)虽为当时一流高门,仍将洒扫作为女子第一要务。
这一时期的婚姻关系呈现出一定的自由之风,离婚再嫁现象屡见不鲜,女子们敢于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甚至自作主张择夫。《世说新语·惑溺》载:“王安丰妇常卿安丰,安丰曰,‘妇人卿婿,于礼为不敬,后勿复尔。’妇曰:‘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遂恒听之。”王戎妻子毫不掩饰地用“卿”这样的爱称、昵称来表达对丈夫的情感。贾充的小女儿贾午、高欢的妻子娄氏都是自己先选中意中人,然后逼迫父母应允婚事的。但是,与此同时,“贞女不更二夫”的观念也在逐渐加强。在《晋书》《魏书》《北史》的《列女传》中,占比最多的是守节妇女,其次是才女。范晔《列女传》的选择标准是“余但搜次才行尤高秀者,不必专在一操而已”,《北史·列女传序》则转变为“盖妇人之德,虽在于温柔;立节垂名,咸资于贞烈”。据统计,《后汉书·列女传》中贞节者所占比例为29.4%,《北史·列女传》中占比为50%。许多女子用断发、割耳、劓鼻甚至自杀的方式来抗拒再婚,朝廷也用旌表或蠲免赋税的方式来加以表彰和鼓励,并且规范化、制度化。
呈现一体两面特点
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教呈现出同时向两个方向发展、一体两面的特点。一方面,女子彰显个性,才女辈出,婚恋自由、离婚再嫁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女子越来越被局限于家庭之内,远离政治与社会事务,贞节观念进一步加强。之所以呈现出这样的特征,原因有二。首先,女教理论的出现在本质上是男权社会将夫妻关系纳入统治秩序的表现,是男权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远远落后于中原王朝,仍然有母权社会的残留,他们的大量入侵把这种残留带到了中原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表象上的逆转。其次,中原男权社会有其自身发展的固有惯性和趋向,虽然有外族入侵的干扰,但并不能改变其政治社会文化的主流,魏晋南北朝为战乱之世,男子的地位更加凸显,女子的从属性特征亦更加明显。
自汉至唐,女教理论呈现出由“才行高秀”到“专在一操”的演变趋势。西汉时期,刘向将值得称赞的女子分为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和辩通六类,因为他的初衷是告诫天子要接近“贤妃贞妇”以“兴国显家”(《汉书·列女传》),看重的是母仪、贤明、仁智等大德大才,而贞顺、节义并不占重要地位。东汉时期,班昭为即将出嫁的女儿们作《女诫》,从女子的卑弱地位入手,告诫女儿们要敬顺丈夫、曲从舅姑、和顺叔妹,以获取夫家上下的认可。同时对女子四德做出具体解释,视之为“女人之大德”,将女子的活动局限于家庭之内,“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后汉书·列女传》)。唐代的《女孝经》认为“丈夫百行,妇人一志;男有重婚之义,女无再醮之文”,《女论语》强调“古来贤妇,九烈三贞;名标青史,传到而今。后生宜学,初匪难行;第一守节,第二清贞”,都将守贞守节放在第一位。
从刘向的“兴国显家”,到班昭的“专心纺绩”,再到《女孝经》的“妇人一志”,女子逐渐退出政治社会生活领域,而局限于家庭领域,沦为男子的附庸。魏晋南北朝的女教理论,较之两汉虽然没有实质突破,但从注重妇德、局限家庭和贞节观念加强的实践上来看,应该是东汉女教理论的展开和唐代女教理论的实践先驱。
(本文系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六朝史研究四十年”(18LSB001)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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