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白】教子学《诗》《礼》,孔子在开小灶吗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9-10-14 01:11:42
标签:《礼》、《诗》、孔子

教子学《诗》《礼》,孔子在开小灶吗

作者:李小白(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来源:《解放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五月三十日庚子

          耶稣2019年7月2日

 


先秦诸子对中国古代的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诸子学说甚至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灵感来源。国人历来重视家庭教育,结合诸子著述、探求基本经验,有助于深入理解这一源远流长的传统。

 

儒法兼取仁与严

 

构成家庭教育两条路径

 

在先秦社会,君王、贵族和平民的家庭教育,在内容和理念等方面存在差异。

 

诸侯、国君主要接受治国方略和君德的培养;贵族则围绕立身处世、保全家族和维系世卿世禄地位等目的,教导子弟学诗礼、忠君主、尊长上,做到谦恭勤谨、去奢戒骄;平民家庭的子弟一般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君王家”,以功名求利禄,从而实现社会身份的上升与转变。

 

尽管不同阶层的家庭教育内容有别,但先秦诸子还是提炼了一些教育原则。如强调家国一体,要维护社会秩序和家园国土的稳定,要以礼规的形式对成员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由此,一些符合家庭需要的道德规范甚至惩罚措施应运而生。继而,后世逐渐形成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的“五教”。其中,孝慈被视为“五教”的核心。

 

这一时期,孔子崇尚周礼且推陈出新,提出以仁为核心的道德规范,强调孝悌为仁之本的家庭伦理教育理念。孟子承孔学,倡导仁政,明确家庭伦理关系中父子、夫妇、长幼之间的亲别有序。

 

荀子崇礼法、重仁义,提倡在家庭教育中强调中和、孝慈、宽恕、诚信、恭敬、礼让、自强、廉俭、节制等。墨子则强调兼爱,尤为提倡忠、信、孝、慈、节。

 

道家虽主张自然无为,但视仁义为立人之道,依然认同家庭教育中的孝慈、诚信、谦虚等规范。兵家出于实际需要,着重提倡忠、信、仁、义、智、勇。

 

法家在家庭伦理教育中与儒家所取方式有别,但二者在本质上可谓殊途同归。韩非子出于对人性的深刻认识,抛去孔孟脉脉温情的仁爱面纱,强调家教当以薄爱、用严为原则。厚爱不能治家,乃在于人性多是受宠便骄、得势便横,承认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故要以法为教,家庭成员的行为亦不能超出法度之外。

 

总的来看,先秦诸子的说法侧重不同,但彼此主张有共通之处。这从侧面说明,虽然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异说纷纭,但仍能保留相对稳定的家庭伦理秩序和理念。特别是,儒法兼取仁与严,恩威并重、互为补充,构成中国传统家庭教育的两条路径。

 

孔子“诲人不倦”

 

慈母促儿“贵而不矜”

 

诸子著述中,最为知名的当属《论语·季氏》中的“庭训”一则。

 

其中记载,陈亢问孔子的儿子孔鲤:“你在老师那里听到什么特别的教导吗?”孔鲤回答说:“没有。有一次,父亲问:学过《诗》没有?我答:没有。他说:不学《诗》,就不懂得如何说话。我就回去学《诗》了。又有一次,他问:学过《礼》吗?我答:没有。他说:不学《礼》,就不懂得如何立身处世。我就又回去学《礼》了。我只听到过这两次教导。”

 

陈亢高兴地说:“我问了一件事,却得到了三点收获:其一,懂得要学《诗》;其二,懂得要学《礼》;其三,知道君子不对自己的儿子有偏爱。”

 

唐以前的古注和朱熹的集注都提到,陈亢怀揣私意,认为孔鲤系孔子之子,应该会有“开小灶”的机会。然而,透过孔子与孔鲤的问对,生动展现了孔子的高尚为人与家教原则。他对自己的儿子没有过多的偏爱和私厚,甚至还远远不如教导平民弟子们来得“诲人不倦”。

 

不同于孔子的“有教无类”,先秦时期的士人阶层为防止出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情况以及改变“位尊而无功,俸厚而无劳”的状况,在家庭教育上也有自己的一套原则。

 

春秋时代,鲁国大夫文伯之母敬姜亲自纺丝绩麻,以引导儿子勤于政事。敬姜认为“君子能劳,后世有继”,即君子应该做到贵而不矜,才能成才和有为。

 

战国时代,田稷之母要求田稷“修身洁己,不为苟得”,提出“不义之财,非吾财也;不忠之子,非吾子也”的观点。原因是田稷之母得知儿子受下吏之金百镒之事,一方面严肃批评儿子,另一方面又心平气和地向他讲明道理。田稷羞愧难当,不但归还所受之金,而且还向国君请罪,知耻而后勇,终成齐国贤相。

 

至于说孟母为子寻求良好的教育环境而三迁其居,还因子废学而引刀自断机织,促使孟子幡然悔悟,在民间更是广为传颂。乃至于西汉王陵之母为巩固其子效忠刘邦的志愿,不惜伏剑自刎,更是无不彰显了家庭教育的独特魅力。

 

原有社会结构解体

 

让儒墨道法理念各有侧重

 

先秦诸子针对家庭教育有着明确的教育理念。这些教育理念,既可视为时代之反映,也可作为先秦学派的理想化实践要求。

 

先秦宗法组织的基层单位是家庭。家庭之中,父慈子孝、长幼有序是求得和谐相处的基本条件。将这种观念扩充到整个宗族乃至社会,就自然而然衍生出忠君、尚贤等理念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原则。

 

具体来看,儒家涉及道德知识教育的论述很有启发价值。孔子在《论语·阳货》中提到:“好仁不好学,其弊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弊也贼;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基本的道德知识教育,成为孔子展开德育观念的前提。由此,孔子认为,将人培养成仁人君子关乎道德情感、道德实践与内省改过。

 

孟子、荀子身处社会更为动荡的战国时代。他们师法孔子,但家庭教育观念更为实际。孟子关注学子的独立创造精神,以及从事学问之道所需的循序渐进、坚持不懈的精神毅力。同时,他强调学习环境的重要性,认为“居移气,养移体,大哉居乎”。这说的是,环境能改变人的习性,适当的环境对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荀子则提出,人需要礼义法度的约束才能“化性而起伪”,教育的目的在于改造人性。

 

相较于孔子意在培养仁人的教育理念,墨子迫于挽救社会和国家危局,注重培养兼士、贤士,强调教育的实用功能。

 

老、庄针对教育的观点有不少相合之处。例如,他们对现实教育大体持否定态度,“绝圣弃智”的话语背景是认为教育束缚人性、不合自然的轨度。但是,老、庄又各为学派,涉及学派传承,就不能不对教育发表意见。庄子主张行不言之教,认为教育要潜移默化,以精诚的态度感人,利用模范效应才能带动教育。学习目的在于实践,因而要与所学内容名实相符。

 

法家的主张最为实际,堪比后世实用主义的某些观点。他们论及教育方法时,强调实际效果,轻视不着边际的言说,尽力要让民众知道国家提倡和禁止的内容。同时,法家依照法制精神,着重教育实践,认为教育必须经得起考验。

 

总的来看,先秦诸子所处的时代,是中国历史上思想最为活跃的时期。儒、墨、道、法四家关乎教育的旨趣各有侧重。简单来说,儒家倡导仁义德治,道家倡导自然无为,墨家倡导兼爱节用,法家强调法制精神。有鉴于此,举凡克己复礼的仁义之士、无为逍遥的至人、视彼犹己的兼士以及明法行法的法士便成为四家理想化的教育目标。

 

这些家庭教育观念大致与春秋战国时代的社会背景相吻合:封建贵族日失其权,世卿世禄尊位不保,平民阶层渐脱桎梏。原有的社会结构趋于解体,让个人成长乃至个性发展无复拘束,人人以才能寻求身份转变,生活竞争加剧。这就迫使家庭教育在保持固有观念的同时,有意识地增强家族子弟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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