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洪波 赵伟】朝鲜王朝移植书院制度的几个问题 ——以李氏朝鲜书院文献为主的讨论

栏目:海外儒学
发布时间:2019-11-01 00:29:37
标签:东亚书院、书院制度、书院文献、书院移植、朝鲜书院

朝鲜王朝移植书院制度的几个问题 

——以李氏朝鲜书院文献为主的讨论

作者:邓洪波、赵伟

来源:《大学教育科学》2019年第5期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十月初二日己亥

          耶稣2019年10月29日

 

摘要:书院是东亚儒家士人共同的文化教育组织。朝鲜在明嘉靖万历年间引入中国书院制度,《竹溪志》《迎凤志》《吴山志》可以呈现书院移植历程。周世鹏依朱子白鹿洞故事,首创白云洞书院,首修院志《竹溪志》,初立谨祀、礼贤、修宇、备廪、点书的运行机制,功在肇始、奠基。卢庆麟创建迎凤书院,作《迎凤志》,立祠象贤、立院养贤,且首立《庙院定议录》《学规录》彰显制度建设,功在拓展。李滉继周世鹏之后经纪白云洞书院,上书请求赐额,奠定书院赐额制度,后以学者身份参与近十所书院的建设,更解析推广《白鹿洞书院揭示》并列入《圣学十图》,其功在集大成。

 

关键词:书院制度;书院文献;书院移植;东亚书院;朝鲜书院

 

书院是东亚地区儒家士人围绕着书进行文化积累、研究、创造与传播的文化教育组织。它起源于七世纪末的中国唐朝,十五世纪二三十年代传到朝鲜半岛,十七世纪中叶传到日本列岛,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发展受挫,或撤废,或停办,或改为学堂、学校,有近1 300年历史。据统计,书院数量中国至少有7 525所,朝鲜半岛670所(狭义376所),日本100余所。①它为东亚地区教育、学术、文化、出版、藏书等事业的发展,对学风士气、民俗风情的培植,国民思维习惯、伦常观念的养成等都作出了重大贡献。朝鲜书院由中国引入,是东亚书院近1 300年发展史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在其发展中又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本文根据掌握的大量文献资料,以《竹溪志》《迎凤志》《吴山志》《庐江志》,以及《李朝实录》与当年各书院学规章程等朝鲜时代的书院文献为主,围绕中国书院制度如何移植到朝鲜王朝这一问题展开讨论,颇有些不同于学术界尤其是韩国前辈与时贤的认知与观点,抛砖引玉,敬祈方家批评指正。

 

一、书院之名始见于世宗初年,可以将朝鲜书院的创建时间推前一百二十余年

 

书院之名,在朝鲜始见于世宗即位之年(永乐十六年,1418)十一月所颁教令,其称:“其有儒士私置书院,教诲生徒者,启闻褒赏。”[1](p24)至世宗二年(1420),就有两批儒士因此获奖。先是正月,“金堤前教授官郑坤,私置书院,境内与他乡自愿来学者,无不教训;光州生员崔保民,私置书院,训诲生徒”,受到“量宜注授”之赏[1](p454-455)。九月,平安道观察使启:“咸从县人生员姜友谅,私置书院,教授学徒,请依前日教旨,除旁近州郡教导以褒之。”世宗因“命下吏曹”授官[1](p616)。由此可知,起于民间、具有教学功能的书院,在世宗初年比较活跃,也受到朝臣与地方官的重视。但令人费解的是,对这些民间学校性质的“儒士私置书院”,后世学者大多视而不见,而120余年之后丰基郡守周世鹏创建的白云洞书院却被奉作东方书院的鼻祖。

 

作为民办教育机构的“儒士私置书院”,活跃于世宗初年,也即明永乐年间,时在十五世纪二十年代,这与韩国学者书院源于私学、李滉创立的士林书院运动等观点之间,很容易建立书院缘起、成立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而将书院的创建时间推前一百二十余年。为何弃而不取,视而不见?何以致此,实在值得专文探讨。

 

二、引入白鹿洞故事,不始于中宗三十七年,而始于此前百余年的世宗二十一年

 

通行的观点认为,中宗三十八年(嘉靖二十二年,1543),丰基郡守周世鹏依朱子白鹿洞故事“肇创”朝鲜书院。近年,李树焕[2]、金紫云[3]等韩国学者引《李朝实录·中宗实录》,将朝臣鱼得江称作第一次提出引入中国书院机制的人。虽然朝臣鱼得江的提议比郡守周世鹏的创建仅早一年,但事涉书院起源,值得珍视,谨将相关材料移录于下,以供研究参考。

 

汉之郑玄,聚徒教授。隋之王通,讲学河汾。唐之李渤,为南唐白鹿洞主,学者云集,至赵宋初,其徒尚数千人,宋帝赐九经以奖之。朱、张、程、朱,各有门徒,其出于门者,皆名公硕儒,青出于蓝。李公择贮山房万卷之书,以与学者共之,朱熹建武夷精舍,修白鹿书院。此道不行于东国,遐裔之儒,何所问业?庆尚、全罗、忠清、江原四道,士尚诗书。臣意忠清、江原、全罗各一道中央,庆尚左右道,各得一大寺刹,聚道内名儒,勿论生员、进士,岁以四仲之月,分上下斋,读书年例。庆尚道以州郡学田之出,为六月都会及冬三朔会读之需,今可移之为四仲之资,官补不足。常养四十人或二三十人,多少不拘此数,以秩高守令为试官,率二教授或县监,备三员劝课制述,计其分数,生员、进士,于文科馆汉乡试给分有差,幼学直赴生员、进士覆试。如此则士皆乐趋,不劝而勤矣[4]。

 

洪波按:上文“数千人”,当为“数十人”之误;“朱、张、程、朱”,当为“周、张、程、朱”之误。考诸《李朝实录·世宗实录》,朝鲜第一次引入中国书院制度,至少可以上溯到世宗二十一年(正统四年,1439),比周世鹏、鱼得江要早百余年,其称:

 

初,兼成均注簿宋乙开上书,请令各官学校明立学令,命下礼曹,与成均馆议之。成均馆议曰:谨按朱文公淳熙间在南康,请于朝,作白鹿洞书院,为学规。其略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右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此但言其大纲耳。后编次《小学》书,非独明伦,首之以立教,终之以敬身,修身大法,无所不备。是故许鲁斋聚学者而谓之曰:“今始闻进学之序。若必欲相从,当悉弃前日所学章句之习,从事于《小学》。不然,当求他师。”众皆曰:“唯。”先生亦朝夕精诵不辍,笃志力行,以身先之,虽隆寒盛暑不废也。伏望依朱文公、许鲁斋故事,成均四部学堂以至乡校,皆以《小学》为学令。命令议政府诸曹及艺文馆、春秋馆、集贤殿同议以闻。议政府佥议启曰:“《小学》乃天下万世所共尊仰之书,称为学令不可,请勿举行。”从之[5]。

 

由此可知,朱子《白鹿洞书院学规》《小学》,因成均馆臣提议,在议政府诸曹及艺文馆、春秋馆、集贤殿等朝臣中已广为人知,实可将其视为中国书院制度引入之始。

 

三、周世鹏与李滉同为朱子学者,但周被划为勋旧派,其书院贡献被低估

 

周世鹏仿白鹿洞创建白云洞书院,其首创之功得到充分肯定,至有“吾东书院之设,鼻祖于慎斋”之说(朴承任:《答四印堂书》)[6](庙院定议录)。但相较于李滉,周世鹏则被等而下之,他对于书院的贡献被严重低估。

 

其实,周世鹏和李滉一样,也是虔诚的朱子学者。他在《竹溪志》卷五《晦庵八大字》跋中,曾谈到自己的学朱经历。其称:

 

某六岁时学《小学》,已知晦庵先生绍承孔子,启后蒙,执其卷必肃,读其书必谨。十岁诵《四书注解》,仍读五经,益知先生生平之苦。及观《纲目》《近思录》《楚辞》诸书,犹以未见《全书》为恨。辛丑岁,始借得友人《全书》,今年又得《语类》,每盥手跪阅,洋洋乎如侍几案,亲承面教也[7](卷五)。

 

自六岁到五十岁,四十余年研读朱子著作,而且始终如侍案承教,必肃、必谨,盥手跪阅,实在难能可贵。

 

令人不解的是,同为朱子学者,同任丰基郡守,经营同一所书院,前后相差仅六年,周世鹏被后世学者列为勋旧派,其功仅止步于始创,李滉则尊为士林派领袖,其影响绵延于后世。

 

四、白云洞书院不是安文成公庙的附属建筑

 

周世鹏创建的白云洞书院被韩国学者尊为朝鲜最早的书院,但论者大多认为,它因祭享道学之祖安珦而建,是文成公祠庙的附属建筑。其实不然,兹引周氏自记以证其误。

 

周世鹏《竹溪志序》称:

 

嘉靖辛丑(中宗三十六年,1541)七月戊子,余到丰城,是年大旱。明年壬寅大饥,其年立晦轩祠堂于白云洞。又明年癸卯,移建学宫于郡北,别立书院于晦轩庙前……夫教必自尊贤始,于是立庙而尚德,立院而敦学,诚以教急于已乱救饥也……今乎竹溪,文成公之阙里,若欲立教,必自文成公始。某以无似,当太平之世,忝宰是邦,于一邑不得不任其责,遂竭心力,乃敢立其庙而架其院,置其田而藏其书,一依白鹿洞故事,以俟来哲于无穷[7](卷首)。

 

周世鹏《奉安文成公遗像跋》称:

 

后来继今者,诚不以愚鄙所建为忽,而一心致敬于公庙,使贤士皆乐藏修于书院,则必有心会于晦轩者,而其于兴起斯文亦未必无小补云[7](卷一)。

 

由上可知,建祠庙、移学宫、立书院,三位一体,同属周郡守尊贤重教、培养人才的学政工程,所谓“立其庙而架其院”,“立庙而尚德,立院而敦学”、“致敬于公庙”、“藏修于书院”,祠堂与书院之间似无轻重,不分伯仲,两者并列,仅仅是分工不同而已。

 

周世鹏《与安牧使玮书》称:

 

业已立庙,庙前立书院,两事已毕,所欠者书册耳[7](卷一)。

 

周世鹏《学田录跋》称:

 

某以无似,忝守是邦,既立文成公庙奉安影帧,思有庙不可以无书院,于是立书院;思有书院不可以无田,于是立田立宝米,以为吾徒藏修之廪[7](卷三)。

 

如上所述,立庙、立书院,两事毕而求书,是庙、院、书三者并列;由立庙而立书院,由立书院而至立田立米,是庙、院、田、米四者递进,凡此种种,都看不出偏正,遑论附属。有意思的是,成世昌作于仁宗元年(嘉靖二十四年,1545)的《白云洞文成公庙记》[7](卷首),到崇祯三甲申(乾隆二十九年,1764)①序刊本的《晦轩先生实记》卷四中,却不再称作“庙记”,而径题为《书院记》,其轻庙重院的意味十分明显。虽时过境迁,不足为道,但祠庙与书院孰轻孰重,在文成公后裔心中自有分寸。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奉祀先贤先儒的祠庙被纳入广义的书院而予研究,但诚如上述,在周世鹏看来,书院和祠庙是区别并列的,“敦学”“尚德”,各司其事。同时,书院是学校性质的教育机构的基本属性,以及“教必自尊贤始”的传统教育理念,又使得书院和祠庙走到一起,甚至缠绕难分,混为一体。大致而言,“书院事体亚于乡校……不足于书院者,称为乡贤祠,转相慕效,日以寝盛”。由于当时“朝无禁制,士无定论,唯意所欲,不复顾惮”[8],因此又出现“以家庙而为乡祠,以乡祠而为书院”的乱象[9]。于是,就有了“我东书院但为先贤之祠堂……未见其养士讲学之实也”的弊端[10],最终招致禁毁。

 

五、论书院在朝鲜的移植,周世鹏、卢庆麟、李滉三个人的贡献最大

 

周世鹏依朱子白鹿洞故事,首创白云洞书院,首修院志《竹溪志》,初立谨祀、礼贤、修宇、备廪、点书“五者不可废一”的运行机制,其于书院在朝鲜的移植与展开,实有肇始、奠基之功。

 

卢庆麟,字仁甫,又作仁父,号四印堂。明宗十年(嘉靖三十四年,1555),牧守星州。三十八年,创建迎凤书院,于院东立景贤祠奉祀金宏弼、李兆年、李仁复等,因作《迎凤志》,以纪其成。其立祠象贤、立院养贤之举,虽无开创之效,但面对“有学校安事书院”的质疑,他与众多官绅往复磋商,以《庙院定议录》记录当年引入、展开书院制度的实况,且首立《学规录》彰显制度建设,其于书院在朝鲜的移植实有拓展之功。

 

明宗四年(嘉靖二十八年,1549),李滉以周世鹏继任者的身份经纪白云洞书院,依白鹿洞故事,上书请求赐额,奠定东方书院的赐额制度,后以学者身份作《迎凤书院记》《易东书院记》《伊山书院记》,又作《伊山书院学规》,直接或间接参与近十所书院的建设,更解析推广《白鹿洞书院揭示》,并将其列入《圣学十图》,推向整个半岛乃至东洋日本,其于朝鲜书院的移植实有集成之功。

 

周、卢、李三人,李的声名最显,得到充分肯定,乃至有拔高之嫌,周则称名于肇始,而不谈其奠基,卢寂寂无闻。需要指出的是,周、卢二人作为书院创建人,都自觉总结其建院历史,留下了专门的书院志,若能详考《竹溪志》《迎凤志》等书院志,朝鲜早期书院的发展情形当会日渐清晰。这将是我们日后研究的一个方向。

 

六、嘉靖万历年间,是朝鲜书院引入移植期,成于是期的《竹溪志》《迎凤志》《吴山志》三部书院志书,大致可以呈现书院移植的历程

 

庆尚监司林墰曾论及朝鲜书院的发展史,其称:“我东方书院之作,始于嘉靖年间,厥初创建未过十所,俱闻于朝,明举祀典。逮至万历以后,庙宇之作,岁益浸盛,比邑相望。”[11]既称“比邑相望”,表明朝鲜书院已经走过引入、模仿、移植、接受的全过程,开始进入可以独立发展的新阶段。大致而言,朝鲜书院的移植、接受期有六十年左右,时在16世纪下半叶,即嘉靖中期到万历中期,也即李朝中宗、仁宗、明宗、宣祖时期。据统计,是期书院总数约120所,有20余所书院得到朝廷赐额。

 

考诸文献,成书于这个时期的《竹溪志》《迎凤志》《吴山志》三部书院志,可以呈现朝鲜书院引入与移植、接受的历程。

 

《竹溪志》,序刊于中宗三十九年(嘉靖二十三年,1544),是“朝鲜第一所书院”创建人周世鹏的杰作,意在应对来自各方的“疑怪”“众笑”“群谤”。是志六卷,分安氏行录、尊贤录、学田录、藏书录、杂录、别录,卷首为周氏自序,其后为后续补入的成世昌文成庙记、李滉上书、申光汉书院记,其体例“以与书院有关的记录为中心”[12]。《竹溪志》有两大任务:一是回答安珦“既从祀国学,达于州县,何必立庙;既有学校,何必别立书院”这两大问题,从而证明建庙立院的合法性。二是要详细介绍东国前所未有的书院制度,以便接引推广,使其内化成朝鲜自己的制度。其基本策略是,顺应当年热衷朱子学术的社会思潮,“依朱子白鹿洞书院故事”,大量辑录朱子著作中的相关文献,编为尊贤、学田、藏书、杂、别等五录,将中国书院讲学、研究、祭祀、藏书、刻书、学田的基本规制分类呈现,既释“疑怪”,更提供模范,以便取法而利推广。虽然这样做有“止即事而述古多”的毛病,但它可以达到“刮瞽压惊”、“开悟”、“心降”,化解“异论”的效果,因而获得书院同道的理解。①

 

《迎凤志》,刊于明宗十五年(嘉靖三十九年,1560),晚于《竹溪志》十五年,由书院创建人卢庆麟编纂。志分书院录、李氏行录、学规录、藏书录、学田录、庙院定议录等六部分,前有李滉《迎凤书院记》。迎凤书院创建、修志之时,也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书院作为新引入的制度,其正当性、合法性仍受社会质疑,“既有学校,安事书院?”(卢庆麟《与黄仲举书》)这仍是一个需要回答的老问题;二是在建院过程中,围绕着奉祀李兆年、李仁复、金宏弼三人,而产生的祠院关系、入祀标准、奉祀主配、道德之师与忠节一行之师、儒佛矛盾等问题。对第一个问题,卢持“书院与学校实相表里”而予化解,并将《大明一统志》所载九十府州三百一十三所书院的资料全部抄录到《书院录》中,且列表统计。如此将“中原书院详录几尽”,既有“援据故事以解齿颊”的无奈(朴承任、黄俊良《答四印堂》),也有其“谕众通知”的深意,即“使东人皆知书院与学校实相表里,向之疑者反谓书院在中朝如彼其多,在本国亦宜尚之,终至见闻不pagenumber_ebook=93,pagenumber_book=91,的知当然”(卢庆麟《答朴重甫黄仲举书》),为书院的发展进一步扫清思想障碍。这种做法,曾得到李滉的肯定,其称《迎凤志》“尽录上国书院,可以晓世人訾毁书院之惑”(李滉《答四印堂书》)[6](庙院定议录)。至于第二个问题,则应李滉要求,卢庆麟将自己与李桢、黄俊良、尹春年、金希彦、朴承任、李滉等人相互讨论的22封书信,辑为《庙院定议录》,收入院志,“以使后人知今日往复之意”。这是反映朝鲜官绅当年如何移植、接受书院的最鲜活的史料。在讨论中,他们确立了一系列原则,如祠院并立,院以养贤,祠以表忠。立祠本意在使“学者追慕尊仰,立的以为准也”。崇道学应当重于尚忠义,故而奉祀有主配之分,等等。这些原则既本于中原书院,渊源有自,又影响后世朝鲜书院的发展,源远流长,使得朝鲜书院有了注重祭祀的特色。

 

《吴山志》,刊于宣祖二十三年(万历十八年,1590),由吴山书院创建人柳云龙(1539~1601)编纂。志分四卷:卷一记享祀人吉再事迹,分行录、祭文、碑阴记三目;卷二分享祀、祭仪、展谒三目,记祭祀之事;卷三为学规,分有司、院士、居业、劝课、防检、交际、相正、养贤、修宇、点书、典仆等十一目;卷四为考证,记书院创建之事。吴山书院创建时,朝鲜书院已是“比邑相望”,开始进入独立发展阶段,故而院志一改竹溪、迎凤二志动辄大量援引中国书院文献之习,已经基本本土化。兹引柳云龙卷二之卷首识语为证,其称:

 

书院告成,享祀有日,不可无祭仪及院规,谨取陶山、易东、伊山、白云、金乌、川谷、屏山等书院定规,及《五礼仪》,略加参述如左,类皆出于前贤酌定已试之效,一无起于贱末创见臆择之说,后之览者,其毋以曾经鄙人之手而忽之哉[13](卷二)。

 

上文所及《五礼仪》为朝鲜儒学经典著作,陶山到屏山各书院皆为朝鲜书院。由此可知,吴山书院的运作规制已经基本本土化,不必再援中原书院故事“以解齿颊”。

 

当然,中国书院的影响还是有迹可寻。吴山书院奉祀冶隐先生吉再,依墓而建。查吉再墓,有段柳云龙的按语,其称:

 

《一统志》:闵子书院,在济南府西五里闵子墓前。高节书院,在绍兴府余姚县东北十五里严子陵墓侧。杜陵书院,在衡州府来陵县北二里杜甫墓前。以此观之,书院之建于先贤墓侧尚矣,非今创为,而亦有可据也审矣[13](卷四)。(洪波按:来陵县,当作耒阳县。)

 

由此可知,依吉再墓而建吴山书院,仍然是援用《大明一统志》先贤墓侧建书院之例,事属“可据”,还是竹溪、迎凤论证书院合法性的老方法、老模式。

 

综上所述,从《竹溪志》(1544)大量移录朱子及中国先贤著述,到《迎凤志》(1560)一整卷抄录《大明一统志》各府州三百余所书院史料,再到《吴山志》(1590)仅在按语中提及《大明一统志》所载三书院,这是一个中国因素递减的过程。与此同时,从竹溪书院谨祀、礼贤、修宇、备廪、点书五条院规隐于《杂录》,到迎凤书院专辟《学规录》,纪载谨祀、礼贤、劝课、修宇、考廪、点书、择院长七条院规,再到吴山书院祭祀、院规各自独立成卷,院规又细化成有司、院士、居业、劝课、防检、交际、相正、养贤、修宇、点书、典仆,共计十一条,这又是一个朝鲜本土因素递增的过程,显示朝鲜书院有“发展成为乡村教化工具”的倾向[14]。如此递相减增,正是书院在朝鲜移植、接受的一个大致历程。

 

七、书院、祠庙为东方欠典,需从中国引入

 

朝鲜本无书院和祠庙,视作东方欠典,得从中国引入,这是当年李氏朝鲜官绅的共识。兹将相关资料引录如下,以供参考。

 

周世鹏中宗三十九年(嘉靖二十三年,1544)十月,作《竹溪志序》,其称:

 

我国旧无祠若书院,欲由我而始,不亦近于汰乎[7](卷首)?

 

李滉明宗四年(嘉靖二十八年,1549)十二月作《上监司沈公书》,其称:

 

惟我东国,迪教之方一遵华制,内有成均四学,外有乡校,可谓美矣,而独书院之设前未有闻,此乃吾东方一大欠典也[7](卷首)。

 

李滉明宗十五年(嘉靖三十九年,1560)作《迎凤书院记》,其称:

 

夫书院之与家塾党庠制虽不同,而义则同归,其有关风化也甚大。故知道之士,愿治之主,莫不于是而拳拳焉。所以中国书院鼎盛于近古,我东书院亦昉于今日。观其或因于其人之自建,或作于后人之象贤,或由于守令之创立,或出于朝廷之劝奖,皆所以广教思、敦化原也,而其有庙以祀先贤者,则其于崇道作人之方为尤备也[6](卷首)。

 

卢庆麟明宗十四年(嘉靖三十八年,1559)首秋《与李承宣书》,其称:

 

所示书院祠庙事,不无怪讶。以愚所见,欲立院立祠者,盖以吾东方崇德象贤之典,报功追远之意,寂然泯绝,实是文治一大欠典。试以眼前之所近者言之,有若金庾信将相新罗,合三为一,蜗角战息,万世永赖,而寥寥四顾,环岭表无一间之祠,视中国立祠庙许多,所祀者能尽如庾信之功乎?有如吉再,抠衣郑门,绰有师承,竟任王氏五百年纲常,真儒劲节,实千载一人,而萧然故里,不闻有乡先生之庙,况复立书院以祀百世之师乎?……有功德如庾信,有学有节如吉再者,亦因此以有院有祠,则圣治之阙典从可以兴废矣。《大明一统志》所载祠庙凡千有余所,而有一功一节者咸与焉。书院凡三百有余所,而虽只有文章之士如苏若黄者皆与焉,况下于苏黄者亦有之哉……呜乎甚矣,中国之好贤何如彼其盛,而吾东方劝贤之典何至此其阙略也欤[6](庙院定议录)!

 

八、朝鲜官绅眼中的中国书院

 

朝鲜书院由中国引入,那中国书院在东国官绅的眼中又是怎样的景象呢?试举几例,以见其概。

 

李滉《上监司沈公书》,从白鹿洞书院切入,介绍书院的历史与山长制,其称:

 

夫书院之名古未有也,昔南唐之世,李渤旧隐庐山白鹿洞,创立学宫,置师生以教之,谓之国庠,此书院之所由始也。宋朝因之,而其在中叶犹未盛,天下只有四书院而已。渡江以后,虽当百战抢攘之日,而闽浙湖湘之间斯文蔚兴,士学日盛,转相慕效,处处增置,无废不复,非独我文公之于白鹿洞为然也。胡元窃据,犹知首立太极书院,以倡天下。逮我大明当天,文化大阐,学校之政益以修举。今《一统志》所载考之,天下书院总有三百余所,其所不载者想尤多也……凡书院必有洞主或山长为之师,以掌其教。此一件大事,尤当举行[7](卷首)。

 

李滉此说,后来被《李朝实录·明宗实录》接受消化,并以“史臣曰”的形式采录[15],流传甚广,影响甚大。

 

李滉《迎凤书院记》,其视角转向书院起源,由三代之学校体系讲起,其称:

 

昔在三代之隆,教法极备,家有塾,党有庠,州有序,国有学,盖无适而非学也。降及后世,教坏而学崩,则国学乡校仅有文具,而家塾党庠之制寥寥焉,至使笃志愿学之士抱坟策无所于归,此书院之所由起[6](卷首)。

 

卢庆麟《与黄仲举书》,则从学校与书院关系入手,涉及学校、书院、精舍,其称:

 

稽诸中朝,则遍列邑皆设学校,又有书院若精舍,月试学生,择其积分高等者升诸书院,又拔其尤者升诸精舍,皆务作成有序,而致其精也。书院实与学校相表里[6](庙院定议录)。

 

由月试积分之法,明显感到,其取材于《宋史·尹谷传》,与潭州州学、湘西书院、岳麓书院有关。

 

柳云龙《庐江志》卷一收录的金惟一斋《上府伯权草涧文海书》,由宋初四书院切入,重点介绍岳麓书院,事关张栻、朱熹、吕祖谦“东南三贤”。其称:

 

呜乎,书院之建其来尚矣,宋初只有四书院,曰白鹿、崇阳、岳麓、睢阳,所谓尤著天下者也。渡江以后,虽当百战抢攘之日,而有志之士转相效慕,创而新之,无废不复,如张南轩、吕东莱诸先生,汲汲乎,眷眷乎,记其颠末,以昭后学。而其他朱洞之首度,尹则之请朝,潘、宋之增修,刘洪之再造,皆自我文公发之也。今以《一统志》所载考之,天下之书院总三百余所,其所不录者又不知其几何也。

 

洪波按:崇阳、尹则、刘洪,当为嵩阳、李允则、刘珙之误。金惟一斋上书于宣祖六年(万历元年,1573),金氏时任庆尚道安东府庐江书院洞主,对中国宋初四书院,尤其是岳麓书院的发展有如此深入了解,可见书院之推广已有相当程度。

 

九、朝鲜以教育为接口引入书院,因而其早期书院被明确定位于教学授受的学校

 

教育是朝鲜引入书院制度的接口,因而其早期书院的功能定位非常明确地设定为从事教育教学的学校。在当年的书院文献中,可以看到“设院养贤”“设院养士”“立院养士”“建院欲以育才”“立院以为学者藏修”“书院与学校相表里”“院者欲以寓士子之讲习”“院以养贤”“书院乃所以广育人才”等等非常清晰的表述。诚为李滉所称:“惟有书院之教盛兴于今日,则庶可以救学政之缺,学者有所依归,士风从而丕变,习俗日美,而王化可成。”正因为如此,“则书院非止为一邑一道之学,乃可为一国之学矣”(李滉《上监司沈公书》)[7](卷首)。也即书院就是一邑、一道、一国之学校。事实上,经过努力,确有一批书院成长为“国庠”。卢庆麟《呈金先生师鲁书》称:“书院之盛在中国无虑三百余所,在本国创自绍修,已为国庠者多。”黄俊良在《答四印堂书》中也有类似的说法:“书院之作创自白云,多至五六所,已为国庠。”[6](庙院定议录)

 

书院既为学校,二者功能重叠,由此引发“书院大妨学校”的疑虑,招致“既有学校,安事书院”的质问,也就在情理之中,它从反面证明社会已经认可书院的学校属性。

 

十、书院从事科举之业,与倡导为己之学并不矛盾

 

书院既定位于学校,在科举时代,其从事举业,就是题中之义,中国[16]、朝鲜概莫能外。

 

朱熹在白鹿洞书院办举人讲习班,事见其《招举人入书院状》[17],具体情况可以参见拙作《中国书院史》[18]第三章第二节,此处存而不论。

 

周世鹏规定,司马与初试入格者在白云洞书院有优先入院肄业的权力。其称:“凡入院之士,司马则如入大学;其次初试入格者;虽非初试入格,其一心向学有操行而愿入者,有司禀于斯文许入。夫开院固欲迎贤,若滥入则不肖者间之,非徒耗廪,将有损于书册什物。愚者至而贤者必不肯来,亦荒废院宇之一渐也,其择尤不可不谨也。”[7](卷五)他自己则常常“匹马来宿,与儒生讲论经义”,大倡“尊贤兴学之意”,故而“来栖之人不四、五年,皆为名士,连捷巍科,人谓入院者便登第”,其“有益于国家养育人材之道至矣”[19]。

 

李滉在周世鹏之后六年,同样以丰基郡守身份经营白云洞书院,认定“书院非止为一邑一道之学,乃可为一国之学”,“可以救学政之缺”[7](卷首),未见其反对科举之言行。而其后所订《伊山院规》,第一条就规定“文章科举之业亦不可不为之”。其称:

 

诸生读书,以《四书》《五经》为本原,《小学》《家礼》为门户。遵国家作养之方,守圣贤亲切之训,知万善本具于我,信古道可践于今,皆务为躬行心得、明体适用之学。其诸史子集、文章科举之业,亦不可不为之,旁务博通。然当知内外本末、轻重缓急之序,常自激昂,莫令坠堕。自余邪诞、妖异、淫僻之书,并不得入院近眼,以乱道惑志[20](p1844)。

 

“科举之业”虽“不可不为”,但又以本末、内外、轻重将其匡定在末、外、轻的位置,这是科举时代明智而又无奈的选择。伊山之后,灆溪[20](P1837)、陶山[20](P1847)、西岳、吴山等朝鲜早期著名书院,皆沿用、抄录李滉所订制度,以规范院中举业教学工作。受其影响,院中师生研习举业就成为了后世书院生活的常态[21]。

 

当然,主流之外,也有例外。如粟谷李珥在《隐屏精舍学规》中就不同意退溪李滉的作法,规定“若欲做科业者,必习于他处”[20](p1860-1861)。朴世采制定的《文会书院院规》也明言:“今宜院外别设一斋,以待隶举业者,使毋得辄升讲堂,肆做时文,以犯大戒。”[20](p1864)他们将科举排除在书院之外。

 

应该指出,举业及决科利禄的危害,绝非“本末内外”一纸规定所能制约、匡定,必须设法加以解决。对此,周世鹏和李滉都有清醒的认识,并不约而同采用“为己之学”而予化解。

 

周世鹏用“为己之学”化解科举之害的努力长期被人忽视,考诸文献,至少有两点值得引起注意。一是制度限制。规定“别置入院录。凡入院之士,必自录姓名,且记其来寓年月”。如此登记题名,是因为“后来者必披案历指曰:某也学而为己,某也学而为人,某也生而有愧,某也没而无怍。其穷达虽殊,而贤愚亦远。呜呼,可不惧乎?可不勉乎?”[7](卷五)这是利用君子重名的儒家理念来约束科名利欲之心。诚所谓“善待之际,兼示务本之义,不专决科饕利之资,则不一善夫”(黄俊良《答四印堂》)[6](庙院定议录)。二是编纂《竹溪志》,借圣贤之言大伸“为己之学”之旨。诚如周世鹏《竹溪志》自序所称,院志尊贤、学田、藏书、杂录、别录诸篇,“必表出朱子所著而为之冠”,意在表明晦轩安珦先生“慕朱子之意,其说皆为己之学,实出于仲尼、颜曾思孟、两程之要旨,而与后世为人之学,其义利、内外、精粗、本末有霄壤之判矣”[7](卷首)。这是用整部书院志来宣扬“为己之学”,尤其《别录》以下实分为学、立教、辟邪三篇,“上祖仲尼,下及晦翁,皆所以明天理,抑邪说,阐晦轩之志”,“指其所向”[7](卷六),其倡导为己之学的用心,值得引起特别注意。

 

至于李滉用古人“为己之学”化解时人“为人之学”之害的努力,以及讲学、藏修的方式方法,建设士林书院的理念等,所论甚多,表扬甚力,此则略而不论。

 

比较好奇的是,虽然李滉和周世鹏后先相随,相向而行,共同开创了朝鲜“前古所无之盛举”的白云洞书院事业,都认同书院举业而又对其保持警惕,且同样以“为己之学”的方法去对冲化解其“为人之学”的危害,但后世学者为何要将周、李划为朝鲜书院两个不同发展时期的代表,并且有抑周扬李的顾向?此其一。其二,有关入院资格,周世鹏明文规定有三条,即司马、初试入格者、虽非入格其一心向学有操行而愿入者。为何后世不计第三条,而简化为所谓“入格”的问题,且将其上升到区别周世鹏与李滉二人书院观的重要标准,并将“罢格论”的胜利看成是朝鲜书院本质得以确立的标志。对此二者,尚有待后续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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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张劲松.论科举与古代书院的起源——以唐代江西家族书院为例[J].大学教育科学,2006(01):75-77.

 

[17]赵所生,薛正兴.中国历代书院志[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35.

 

[18]邓洪波.中国书院史(增订版)[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141-142.

 

[19][朝鲜]朝鲜史编修会.朝鲜史料丛刊(十七)[M].京城:朝鲜总督府,1937:1.

 

[20]邓洪波.中国书院学规集成[M].上海:中西书局,2012.

 

[21][韩]朴钟培.从学规看朝鲜时代的书院教育[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2):29-36.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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