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孟、荀伦理学暨两岸儒学工作坊学术会议综述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十月廿九日丙寅
耶稣2019年11月25日
伦理学是孟、荀思想的核心之一,但历来学者对这一问题的阐述存在着诸多争议。近几十年来,孟、荀伦理学越来越受到海内外学者的关注,相关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进一步深化对孟、荀哲学特别是孟、荀伦理学的研究,2019年11月9日至10日,由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林宏星教授组织发起,联合张子立教授组成的“孟荀伦理学暨两岸儒学工作坊”学术研讨会在复旦大学举行。参与本次会议的有李明辉、庄锦章、李景林、丁四新等近40位专家学者,会议共收到39篇论文,其中包括杨国荣、陈卫平等专门为此次会议撰写的论文。本次会议以孟荀伦理学为中心,学者在孟荀人性论、孟荀伦理学比较研究以及孟荀伦理学和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等方面展开了充分的讨论,提出了一些新方法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一、孟、荀伦理学的一般考察
在与会学者对孟、荀伦理学的一般考察中,可以简单分成以下三方面来认识:其一是对作为孟荀伦理学基石的人性论的考察和反思;其二是在此基础上对孟荀伦理学其他方面的讨论;其三是比较研究孟、荀伦理学思想的异同。
在孟子伦理学研究方面,与会学者主要在如何理解孟子的“性善”论、孟子证成“性善”的方式及存在的问题、“性善”的先天根据等方面加以阐述。其中何益鑫着力于深入解读《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并由此指出孟子是不满于时人以表相论性,他要反思、追寻人的情实,据此认识人性之善。而在孟子与告子就性善与否的论辩中,理解的关键在于他们对“水喻”的诠释,徐波无疑注意到了这点并认为孟子的“水喻”并不完美,而后来宋代理学家对孟子性善论进行补充和修正也是通过微调“水喻”的喻体来达成的。在分析“水喻”变迁的过程中,徐波向我们展现了儒学在创新中不断丰富自身内涵的历史。另一方面,众所周知,后儒对荀子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其“性恶论”,但对于“性恶”究竟作何理解,学界一直存在争论。在这一问题上,不少与会学者纷纷给出了自己的想法,如李景林认为荀子的性恶并不是指人性中具有“实质的恶”,而是强调人性中本无“现成的善”。他认为荀子人性论学说的整体内涵包括人的实存“从心之所可”的人性结构论与目的论的善性说。此外,针对近年来学界将荀子性恶说重新解读为性朴说这一现象,杨泽波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在对儒家人性论整体考察后认为,荀子人性论确实有性朴说和性恶说两种理解,但在《性恶》篇中,荀子不是以性朴来说性,而是以物质欲望无限度发展的不好结果来说性,在此意义上荀子就是一位性恶论者。
孟、荀伦理学其他方面的研究也有不少新的看法。杨国荣教授为会议专门撰写的论文分析了《荀子·荣辱》篇中的伦理意义,他指出就其内涵而言,“荣”和“辱”在价值之维上分别包含了肯定与否定的意义,它们都关乎人的存在形态,而这也是荀子所关注的更为实质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先秦时期的“举类”思想一直未得到学者应有的重视,而中山大学的李巍教授则敏锐地看到了这一思想的重要性,在分析名家、墨家和儒家孟、荀的“举类”思想后,他指出“举类”思想不同于传统逻辑讲的分类,而是诉诸事物相似特征的拣选,这种拣选揭示了事物间的关联,其实质是以“类”的确立为行动者提供行动依据,此一看法为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的研究揭示出了一个新的视角,丰富了相关的研究,是一篇视角独特颇有新见的论文。王正教授则系统地讨论了从孔子开始的早期儒家天人思想,他分析了先秦时期儒家主要的经典文本和新近出土的文献中与天人思想相关的论述,并得出结论:先秦儒家的道德哲学基本是在各自的天人观之下展开的,每一位儒者有怎样的天人观,便有怎样的道德哲学,这一主张开拓了我们研究儒家伦理学的视域。在比较研究孟、荀伦理思想方面,有两点比较突出:其一是他们对人性存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且荀子对孟子性善说有所批评;其二是要区分鉴别孟荀伦理学相同思想中的不同要素。丁四新教授提出“位分伦理学”的概念以区别于“角色伦理学”和“德行伦理学”,并指出孟子的位分伦理学围绕五伦说及其实践来展开,而荀子的位分伦理学则集中体现为他的“明分使群”理论。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的庄锦章教授则反对许多学者认为孟荀人性论没有交叉点的看法,他认为,荀子要么可以看作是补充了孟子的人性论,如荀子强调外在环境对人性的塑造并扩展了孟子“性”概念的内涵;荀子要么是通过区分“可以”与“能”,进而批判了孟子以“善”作为一种天生的有机功能(natural organic function)的看法。邓志峰教授则通过对早期儒家名辩思想的考察,认为孟子的《告子》、《尽心》篇都是纯粹的心性论,所以我们不可以因其语涉政治、礼乐而与政治学、礼学等相混淆,这提醒我们要看到孟、荀伦理思想的相对独立性。
综上我们看到,在孟、荀伦理学说的论述中,学者或针对具体文本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或从孟、荀思想整体出发来把握其伦理思想。此外,还有学者从孟、荀人性论提出的时代背景和问题指向中反思孟、荀人性论提出之独特性,并籍此展现出孟、荀的人文情怀和独特的思想特质。呈现出研究视角的多样性和以及内容的丰富性。
二、荀子伦理学研究的新视角
荀子的伦理学究竟有何特点?学者已经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在本次会议中,学者在这一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有待讨论的看法。
荀子究竟是道德实在论者还是道德建构论者?学者对此有颇不相同的主张。魏犇群教授在考察荀子的元伦理学时,认为荀子是一个道德建构论者,但其论述的角度颇为独特。魏犇群认为,在荀子那里,古代圣王在创制礼仪法度时,他们不是发现了外在于他们评价视角的道德事实,而是仅仅基于自己的评价视角并结合对经验世界的认知而得出道德的结论。魏犇群的论证分为两部分,他首先通过分析荀子所理解的外在世界的“性”与“天”的内涵,发现其中不可能存在现成的道德秩序,因此在荀子那里,圣王们不可能从外在世界中直接发现道德;接下来他在解决荀子思想中自我的道德转化何以可能的问题时发现荀子所言的“心”有独立于欲望的理性反思能力,而“心之所可”的最终标准则是被传统塑造了的自我的评价视角,据此他推论出荀子是一个道德建构论者。然而,一个很自然的问题是圣王深层自我的评价视角的来源在哪里?或者更通俗地说,第一个圣王是如何实现道德转化的?魏犇群认为,荀子悬置了这个问题,并强调我们不能再向前追问,传统就是反思最终依据的标准。与魏犇群类似,王楷从另一个角度讨论了荀子的元伦理学,他处理的核心问题可以表述为,在荀子那里,主体的道德改进是否具有先天根据?王楷通过对荀子“性”概念的元伦理学考察,在荀子“共名与别名”的逻辑架构之下指出,“共名”的性是对性的形式界定,而作为“别名”的性的真实含义是:因人的情欲在自然情况下无节制的发展而导致的社会道德规范的破坏;也包括具有自我反省能力的心,从心作为行善之人内在的先天根据来看是善的。因而他认为荀子的“性”概念乃是一种结构论的人性观念,而非本质论的人性观念。
在讨论荀子伦理思想的特点时,林宏星教授认为,尽管学者把“礼义”看作是荀子伦理学的核心概念,但他们没有足够地注意到荀子伦理学的重要特色在于荀子赋予了“礼义”(道德)以“国家理由”的形式。林宏星指出,通过荀子对“自然状态”的描述我们看到,荀子性恶说最具哲学史意义的地方在于,他要透过性恶说为政治国家的存在提出合理性辩护,并藉此以实现其秩序重建的目的;而当礼义被理解为“国家理由”之后,礼义也便兼具了“权力”与“道德”的双重身份,这使得以礼义为核心的荀子伦理学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排他性和独断性,致使为统治者以“道德”的名义合法使用暴力开启了方便之门,不得不说这是荀子伦理学必须面对的问题。华东师大的陈赟教授则通过对孟荀性善性恶的分梳,认为在内圣外王的架构下,性善与性恶必须结合,如是方能将三代以下治统与教统列而为二的状态得到真正的合一。
与会专家学者合影留念
三、孟荀伦理学与东西方哲学比较研究
有关孟荀伦理学和东西方哲学尤其是孟子和朝鲜儒者的比较研究,大陆学者此前虽有涉及,但在“四端七情”的具体问题上,依然显得薄弱,本次会议在这方面取得了有益的成果。
孟子强调人皆有四端之心,以此表明人性皆善。台湾中研院中国文哲所的李明辉教授则发现,“四端七情”问题也是朝鲜儒学史上富有争论的议题,其中丁茶山对这一问题颇有关注。李明辉指出,丁茶山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主要体现在他对李退溪与李栗谷的“四端七情”说认识的变化上。丁茶山认为李栗谷的“气发理乘一途”之说和李退溪的“理气互发”之说其实是从不同的角度谈论理气,因此彼此并不构成矛盾,在这一理解方式下,丁茶山调和了他们的理气学说。表面上,丁茶山在他们之间似乎各有所取,但在分析丁茶山对孟子“四端”说的诠释后,李明辉指出丁茶山将仁、义、礼、智四德理解为四端扩充之结果的观点不但与李退溪、李栗谷的观点不同,也与孟子、朱熹的看法有分歧,可谓是自成一说。这无疑为我们理解孟子四端说提供了一个新视角。此外,对灵魂相关问题的探究是古希腊大哲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思想中极其重要的一环,而对类似问题的探讨在孟荀文本中似乎不易找到,与会学者孙伟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孙伟在分析荀子论述心的“虚壹而静”工夫实现“道”的过程时发现,这其实就是人类不断突破自我有限性,走向无蔽无碍,实现人的灵魂永恒不朽的过程。孙伟注意到柏拉图虽然明确区分了人类灵魂和宇宙灵魂,但对心灵如何通过“观照”以达到“宇宙灵魂”的途径却语焉不详,亚里士多德的情况也是如此,虽然他在具体表达上和柏拉图有所不同。他的这一研究让我们看到荀子的“虚壹而静”功夫或许可以成为理解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关于心灵“观照”和“沉思”的一个重要途径。方旭东教授则发现明代来华传教士利玛窦在批判宋明理学万物一体说时,引用并转写了《荀子·王制篇》中关于物种分类的一段话来支持其学说,他在仔细比照后指出,这种转写典型地反映了中西思维的差异,这为我们了解《荀子》在西学尤其是天主教神学视野中的镜像提供了一个极佳的范本。此外,蓝法典还发现了荀子的道德观可以为当下重新理解“道德”与“利益”的关系提供借鉴,他通过分析阿克塞尔罗德的囚徒困境实验,深入地认识到荀子设定的理想政治秩序中的困境在于,权力支配者也可能成为搭便车者。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到,学者们的研究搭建起了中西文化间对话的桥梁,也发现了传统与现代所共同关注的问题。这些研究对于理解中西文化的异同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余论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学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上分析了孟荀伦理学的诸多方面,可谓新意迭出,对于深入推进孟荀伦理学的研究可以说助益良多,如陈卫平教授从“仁且智”的角度分别阐释了孟荀对孔子儒学的发展;基于人性论的差异,徐克谦教授分析了孟、庄、荀对人的自由的不同理解以及走向自由的不同方式;刘思禾教授则集中讨论了孟子和荀子对墨子挑战的回应,并借此深入阐发了孟、荀思想的发生过程及其特性;荆雨教授从其独特的立场出发,提出了“德性的法治”如何可能的问题等等。此外,林桂臻教授由天道说性善的看法、张子立教授区分内圣外王四种诠释的主张、乃至任蜜林教授讨论《中庸》对《易传》思想的影响,该文虽非针对孟荀思想而作,但其细密的分析无疑有助于理解孟荀思想的知识背景。在孟、荀思想的异同方面,还可补充的是朱承的看法,他注意到孟荀在王道主张上是一致的,但孟子对霸道持否定性立场,而荀子却认为霸道的根本在于诚信,因此具有合理性。总之,本次会议虽有相应的主题,但学者们却提供了多方的议论,多元的视角,经由学者之间的商量讨论,已经充分地呈现出了孟荀思想研究的一些重要主题以及值得我们进一步追踪的方向。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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