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阈下的董仲舒天人哲学及其现代价值
作者:代春敏、白立强
来源:《衡水学院学报》2020年第2期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二月十二日丁未
耶稣2020年3月5日
作者简介:代春敏(1973-),女,河北衡水人,衡水学院董子学院,讲师;白立强(1970-),男,河北衡水人,衡水学院董子学院,副教授。
摘要:天人哲学是董仲舒思想的理论基础,他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董仲舒认为天人同类,相感相应,这是其生态思想的理论基础;董仲舒以天释仁,认为天之美在仁,仁之美在和,这是其生态思想的生发核心;政治生态方面,董仲舒重视天心民意,在天、君、民之间构建生态平衡机制。在现代生态文明的思想框架下,重新审视董仲舒在不同层面建构的天人哲学理论,发现其不仅适应和满足了汉代社会的政治需求,而且具有深刻的人文情怀,对于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超越历史的深远意义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董仲舒;生态文明;天人哲学;天人合一;以天释仁;德主刑辅
《董仲舒与儒学研究》专栏特约主持人按语
从董仲舒思想中挖掘出生态哲学的内容,近年来一些学者都做出过有益尝试。在代春敏讲师看来,董仲舒的天人关系既不是政治家、思想家的虚妄臆测,也不是最高统治者权力意志的体现,而是谋求在天、君、民之间构建一种政治平衡机制,而让天、君、民的关系不再是单向静态的关联,而呈现为一种动态的可循环发展的生态机制:天人合一,君民一体,天心民意。而只有做到德主刑辅,顺天应民,重农爱民,为民生求福祉,才能保障天、君、民这个政治生态机制的平衡和谐运转。见解独特,但不妨借助深刻的文本解读、基于前贤的研究积累,再加以充分论证。
上海交通大学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华孔子学会董仲舒研究委员会会长
董子学院、董仲舒国际研究院、董子讲坛首席专家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余治平博士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着丰富的天人关系思想,为解决当前人类所面临的生态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重要的启示。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历来强调天人合一,尊重自然。”天人关系也是西汉大儒董仲舒的哲学思想基础,他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1]281。在现代生态文明的思想框架下,重新审视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以天释仁的哲学理论,以及将天人关系与政治生态相结合,在天人之间构建一种理想的生态平衡系统的思想,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生态文明思想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在丰厚的中华文明生态理念基础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构建起既有深远历史传承又有深刻时代内涵的现代生态文明思想体系。
(一)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哲学研究和探索的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及其规律,主要任务是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正确认识自然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价值,承认自然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存在[2],人与自然保持高度协调,才能共存共生,和谐发展。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其变化直接影响文明的兴衰更替[3]。“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是平衡人类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关系,探索和推进现代生态文明发展,创造真正绿色和谐生态环境的新思想和新途径。人类只有与自然和谐共生,才能创造出更丰富、更长久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从而促进人类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以人民利益为本
生态环境与人的生命和生活息息相关,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内在要素和内生动力。以民为本、为人民谋求幸福,是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和意义所在。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的转变,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人的自身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求,彰显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代生态文明是从人民需求出发,以人民利益为本,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当前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如水、土壤、大气、疾病等问题,都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的根本需求,最终目标是给人民生活带来福祉。
(三)以山水林田湖草为生命共同体
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从来就离不开山川、草木、田泽,人与天地万物构成一个复合的生态系统,融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生命共同体[4]。“生命共同体”的概念体现了生态思想的整体思维。在这个共同体中,人类和其他自然要素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从某种程度上说,人类对于自然的依赖远远超过自然对人类的依赖。当大自然以它强大的力量反作用于人类时,人类终将自食其果。很多事例已经证明:大自然具有人类无法预知的强大力量,但同时又很“脆弱”,生态平衡一旦遭受破坏,便很难恢复到原有的生态系统,具有“不可逆性”。中国古代把关于自然生态的观念上升为国家管理制度,如西周颁布《伐崇令》,这是较早的保护森林、水源和动物的法令。周代还把对环境的保护列入政绩考察范围。据《周礼》记载,先秦时期设有山虞、泽虞、川衡、林衡等官职[5]。虞衡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颁布“大气十条”“水十条”等,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在制度体系的保障下,环境治理和保护都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球视野的天下观
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甚至会因此产生争端,但在全球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却能够很容易地达成共识。因为地球是全人类共有的家园,地球,只有一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全球视野、全球眼光,胸怀天下、共谋发展。生态文明思想的视野也扩大到了全球范围。
能够突破一国一家,将现代生态文明思想扩大到全球视野范围,这一观念源于中国古代就有的“天下观”。在古人看来,“天下”不只是地理层面的概念,它还是构建理想世界的政治概念,正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6]79。天下观是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主流观念的东方思维,为全球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一种新思维、新视野。工业革命以来,生态环境问题导致人类共有的生态系统严重透支,环境日益恶化。人类再也不能无视这些恶果,更不能坐以待毙。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代生态文明思想已经逐渐成为全球共识。各国相继出台环境保护政策并实施一系列举措,共同维护和改善共有的地球生态环境。
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挑战,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守护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和文化基因,以厚重的文化软实力构筑强大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硬实力,这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的根基和内在驱动力[3]。在现代生态文明思想视阈下,审视汉代思想家董仲舒的天人关系哲学,探求其内在的生态哲学理论,可以为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启示。
二、生态文明视阈下的董仲舒天人关系哲学
董仲舒天人关系哲学的核心是“天人合一”思想。在董仲舒看来,天至高无上,是万物之本,有仁心仁德。董仲舒认为天人相副相感,构成一种循环往复的动态平衡系统,最终达到人与天地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共生共存、和谐统一,即“天人合一”。这些理论都蕴含着朴素而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
(一)天人感应:生态思想的理论基础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被认为是荒谬无知的,遭到无情的否定和批判。但从人类个体生存的经验来说,天与人可以产生感应,如天气的寒暑冷热,人可以感知,反过来,人的生产和生活,也会对天地自然产生有益或有害的作用,这是最简单、最直观层面的天人感应现象。董仲舒的天人相副相类、相感相动的思想有着深厚的哲学基础和深切的人文关怀,是其生态思想的理论根基。
1.天人相副相类
董仲舒从副数和副类两个角度来比副天和人,“于其可数也,副数;不可数者,副类。皆当同而副天,一也”[1]350,提出人与天相副相类,说明天人是一致的。从副数来看,“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1]347,“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1]350。这是从数的角度,说明人的生理结构和天是一致的。不能用数来明确表示的,董仲舒就从类的角度来比副:“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哀乐喜怒,神气之类也。”[1]348人的动作、行为、情感与天相副,如“乍视乍瞑,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乐,副阴阳也;心有计虑,副度数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1]350。人性也与天相副,董仲舒指出“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1]291。通过观察人这些有形或无形的特征,人与天相副相类,“观人之体一,何高物之甚,而类于天也”[1]348。董仲舒最终得出结论:天人同类。
2.天人相感相动
同类的事情相互感应、相互益损。“百物去其所与异,而从其所与同,故气同则会,声比则应,其验曒然也”[1]351,水流向潮湿的地方,火热趋向干燥的东西,天人同类,天、人之间也有阴阳感应。
在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中,人不是被动地承受天的感应,人的地位和作用是积极主动的。第一,天人感应最终用于人事。董仲舒认为,明白同类相动的道理,了解“阳益阳而阴益阴,阴阳之气,因可以类相益损也”[1]353,可以用阴气来求雨,用阳气来止雨,“明于此者,欲致雨则动阴以起阴,欲止雨则动阳以起阳”[1]353,道理用到治国方面,则关系到君王的德行和国家的兴衰,其目的是为人事服务。第二,天、人之所以能感应,是因为人具有强大的积极主动性。董仲舒尽力消除天人感应带来的神秘色彩,求雨止雨“非神也”,不是神秘的力量使然,其中蕴含着同类事物相互感应、相互引发的微妙道理。人首先发挥主动性,做到明智通达,才能觉察引发同类事物的感应,“无非己先起之,而物以类应之而动者也”[1]353。“内视反听”,见人之不能见,觉察微妙的道理。第三,董仲舒勉励人们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强调不能只依赖天命的祥瑞而忽视人事的努力。
儒家追求天人一体、和谐共处的宇宙秩序,“上律天时,下袭水土,……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7]38。在此意义上,董仲舒强调既要发挥人的主动性,又要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天人感应”思想为和谐的生态价值观构建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3.天人合一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指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1]281,因此,了解认识“天人之际”非常重要。“际”的本义是“壁会也”,两墙相交处的缝。天和人虽有分界,但彼此之间不是相隔相对的,而是存在一种内在的相互关系。《汉书·董仲舒传》记载董仲舒之言:“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8]2498“甚可畏”,表明天人关系不可忽视,要深怀敬畏谨慎之心进行探究。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7]173这里的“畏天命”,就是人对天道、对人类不可把握的自然力量的敬畏之心。
董仲舒将人与宇宙间“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个元素并举,共同构成天之数“十”,说明人是天地间最重要的存在。从人的身体到精神,董仲舒都给予了高度的赞美。也正是因为天和人可以感应,“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物故以类相召也”[1]351-352。好事召来同类的好事,坏事招致同类的坏事,人更应当努力认识自然、顺应自然。“同而通理,动而相益,顺而相受,谓之德道”[1]281,天人相合相顺、相益相受,合乎天道,才可称为“德道”。董仲舒的天人关系理论,既不是以天为中心,对天的盲目崇拜和绝对迷信,也不是以人类为中心,妄自尊大和为所欲为,而是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同时又敬天畏命、尊重自然、遵循天道,充分体现人的仁义道德的高贵,只有这样,才可真正达到“天人合一”!
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目的是为了认识、解释外部世界,以便更好地指导人事,这一理论与现代生态文明思想完全一致,构成董仲舒生态思想的理论基础。
(二)以天释仁:生态思想的生发核心
董仲舒在阐发“春秋大义”的基础上,在天人哲学架构下,提出了自己的“天仁”思想,在生态伦理范畴把“人”与“天”联系在一起,这是董仲舒天人关系理论的核心,同时也是其生态思想的生发核心。
1.天之美在仁
中国文化习惯将人力无法预知、无法把控、无法到达的领域,都归结为天道、天意,认为天是万物生发的本源。
董仲舒崇尚天道,他认为天是“道”的本源,“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8]2518-2519,天也是生发“仁”的本源。“仁”很重要的一个含义是“生”,董仲舒以“天”来释“仁”,“天,仁也”。董仲舒说:“天地之行美也,……(天)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1]452天地的运行有秩序、有规律、有恒常,化育生长万物,是最完善美好的。“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1]343,天地之德使万物生长化育,赋予每一件事物以“生”的本性,这种生生不息的万物统一之性德称为“仁”。“天无私覆,地无私载”[6]186,天最大的德就是“生”,万物自由生长,天地却从不占有、主宰它们,所以天地最大的德行是广博无私的仁爱之德。“仁,天心”,上天的心意是仁爱的,天之道是公正的。“生育养长,成而更生,终而复始,其事所以利活民者无已”[1]305,天之仁德最终是“利活民者”,有了天地星辰,有了四时冷暖,才有了天下万物的生生不息,有了这个精彩的世界。
人之所以为人,主要是因为人具有自觉的道德意识,这种道德意识来自于天。“天之为人性命,使行仁义而羞可耻,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而已”[1]59,上天赋予人生命,使人不能满足于像鸟兽一样生存,人必须有人的担当和生存价值,即道德意义上的“人”的高贵。董仲舒反复通过阴阳五行之说来论证人的孝行和忠信之德,认为礼乐教化、仁义之德,都取自天道:“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1]310。人顺应天道,化天志天理而行仁义,才能与万物和谐共处,最终成就高贵的生命。
在董仲舒构建的天人关系中,天和人统一于“生”、顺应于“仁”。他“以天释仁”的理论,成为其天人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生发核心。
2.仁之美在和
“和”是指和之气。董仲舒认为天地之间充斥着阴阳之气,在“天人一气”的基础上,提出“和”的概念。天人发生感应,出现祥瑞或灾异的现象,这都是阴阳之气运行的结果。“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1]441。“和”是天的正气、正道,只有“和”才是阴阳之气的最好状态,所以仁之美在“和”。
所谓“天人一气”,是说人类的活动不但离不开气,还会影响天地之气。董仲舒说:“天地之间,有阴阳之气,常渐人者,若水常渐鱼也。所以异于水者,可见与不可见耳,其澹澹也。然则人之居天地之间,其犹鱼之离水,一也。”[1]461人类生活在天地之间,就像鱼依附着水一样,片刻不可离。有了阴阳之气,天和人产生联系。人类的活动通过气的传递,与天地自然相互感应、相互影响,万物也是在“和”的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和”是天地之大道,有“和”才有生,以此得天之仁、天之正道。“和”气是最好的气,万物可感通,阴阳二气达到平衡。“天地之道,虽有不和者,必归之于和”[1]441,虽然有不和谐的方面,最终必然会归于和谐,这样它的作为才会有功效。董仲舒所说的“天地之行美也”,就是指天地中和之美。
阴阳之气不只在天地间,还充斥于人的身体。董仲舒认为:“阴阳之气,在上天,亦在人。”[1]457不管是人与外部世界的和谐,还是个人的身心和谐,都需要“和”气。天的阴阳之气和人的情绪变化相互应照,人的内心像天的四时冷暖一样,会表现出愉快、愤怒、悲伤、怨恨或绝望等不同情绪,“在人者为好恶喜怒,在天者为暖凊寒暑”[1]457,这是人道和天道的共通之处。人身体中的阴阳之气,也应当像天地四时的更迭变化一样通达而有条理,“行中正,声向荣,气意和平,居处虞乐”[1]447,让外在的生命和内在的精神始终处于一种安泰平和的状态。
“和”是董仲舒构建“天人合一”理论体系中提出的理念,是天人关系的至高完美境界。“和”者才能生万物,体现天地“生生之德”。要达到中和之美,在于天道有节,所以,天之仁在“和”,这是董仲舒生态思想的核心理念。
(三)天心民意:天、君、民政治生态平衡机制
生态环境不仅仅指自然环境,还包括政治、经济、人文等综合环境指标。生态文明在政治方面的体现是治国理政的思想和策略。董仲舒的哲学是“求善”的政治哲学,他以阴阳五行理论为框架,阐发天人哲学,在天、君、民之间构建起一种循环的动态平衡机制,最终反映到政治上就是倡导仁政和王道。董仲舒主张以德治为主、刑罚为辅,创建和谐稳定的政治生态环境,天人合一、君民一体。
1.“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的天人哲学论断
治国之道要取法天地,董仲舒所论述的天人之间、君民之间都有着内在的相互关系[9]。“为人君者,其法取象于天”[1]452,上下相谐,才能治理好国家。
董仲舒提出:“《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1]29-30“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这一天人关系的哲学论断,表明董仲舒不是为了伸天而伸天、为了君权而君权,其目的是在天、君、民之间建立起一种相互感应、相互制约的机制。
首先,天人一体。董仲舒借助于天的变化让人类警惕自己的行为,以“明得失,差贵贱”。用天的灾异之变来约束规范君主的道德和行为,告诫人们要及时节制欲望、改正错误。由此看来,在天、君、民三者的关系中,君处于天、民之间,地位和作用尤其重要,既要则天而行,又要做万民之表率,是良好政治生态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所以董仲舒非常强调君权和君德的重要性。
其次,君民一体。“一国之君,其犹一体之心也”[1]454,一个国家的君主,就像一个身体中的心脏一样重要。君号称“天子”,但也不可任意妄为,要“视天如父”,要以德配天。“《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贵者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8]2502-2503。“自贵者始”这里的“贵”,是说为君者不仅以位高权重为贵,更要以自身的德行修养为贵。在《春秋繁露·五行顺逆》篇中,董仲舒认为五行中木、火、土、金、水各有其德行,并且推及至人君的德行。如果人君能顺应时节则“顺”,背逆时节则“逆”,并有相应的祥瑞和灾异,而且这些都会反应到百姓身上。董仲舒强调君权和君德,是让受命于天的君主戒慎戒惧;强调君民一体,君主修身崇德,是为了安定天下百姓。
董仲舒的“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的哲学论断,最终要表达的是天人一体、君民一体的思想,目的是提醒统治者,治理国家要效法天道,以德配位,这是董仲舒“天人合一”理论在政治思想中的体现。
2.天、君、民政治生态平衡机制
按照董仲舒的天人关系理论,“以人随君,以君随天”,天、君、民之间的关系似乎是单向传递,“天”具有绝对超越意义,呈现祥瑞或灾异。而感应也绝不是单向的、一维的,而是双向的、多维的[10]。天人一体、君民一体的“一”,说明三者之间存在对向循环感应,而且天意、君德都统一于“民”,“民心”和“民意”就成为天、君、民政治生态平衡机制中的关键环节,而儒家的民本思想为这种平衡机制提供了可能和必须。
《尚书·泰誓》中记载:“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11]上天所闻就来自于民众所闻,上天所见就来自于民众所见。董仲舒说:“世治而民和,志平而气正,则天地之化精,而万物之美起。世乱而民乖,志僻而气逆,则天地之化伤,气生灾害起。”[1]460董仲舒认为,君主带领百姓,气就产生在人们的这些日常言行和活动中,气的动静、顺逆,引起阴阳的流动、变化,随世治或世乱而相应改变。王充在《论衡·讲瑞》中说:“瑞物皆起和气而生,生于常类之中,而有诡异之性,则为瑞矣。”[12]祥瑞都是由天地间的“和气”产生的。这样看来,天的瑞应或谴告受到天地之间人的活动影响,虽然君德和君的作为起关键作用,但天心天意来自于民心、民意,是民情、民心、民意的最终表达。“民”的位置和作用显得更为重要,这也是儒家民本思想的深刻含义。
《春秋繁露》中记载的求雨和止雨的祭祀仪式虽然极具神学意味,但在祷告的祝词中也表现出董仲舒的爱民之心。“幸为止雨,除民所苦……天之常意,在于利人,人愿止雨,敢告于社”[1]432。董仲舒在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的理论基础上,表明祭祀的目的是为了“除民所苦”,是人想要止雨,所以才进行祷告。整个祭祀紧紧围绕人的需要、人的请求,所以不管是祈雨还是止雨,不为神,亦不为君,而是怜惜广大民众,安抚百姓,为民生求福祉。
为了充分保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董仲舒从天道的角度,主张为君和为官者不能与民争利。“天不重与,有角不得有上齿。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数也”[1]224,这是天道公正。“故明圣者象天所为,为制度,使诸有大奉禄亦皆不得兼小利,与民争利业,乃天理也”[1]225。天生万物尚不能兼得,人同样也不能兼得利益。《汉书·董仲舒传》中明确指出:“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8]2521天之仁,在于长养万物,而不是相互争夺利益,所以君王必须遵天理而行,不能与民争利,要保障老百姓生活的富足、安定。
董仲舒的天人关系理论既不是思想家虚妄的臆测,也不只是统治者权力的合法性论证,而是在天、君、民之间构建的一种政治生态平衡机制。在这种政治生态平衡机制中,天、君、民的关系不是单向静态的关系,而是动态的可循环发展的关系,表现为天人合一、君民一体、天心民意。而且君主只有做到以民为本,顺天应民、重农爱民、为民生求福祉,才能保障天、君、民这个政治生态机制的平衡和谐运转。
三、董仲舒生态思想的现代价值
董仲舒的天人关系理论不仅适应和满足了当时汉代现实社会的政治需求,而且具有深刻的人文情怀,对于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超越历史的深远意义和借鉴价值。
第一,从宇宙生态的意义看,人与天地并立于世,构成万物之本。董仲舒说:“何为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1]165天地是万物生成的本源,人不可能离开天地而独存。有了人的参与,有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作用,天地之“德”才有了意义,最终能够成就万物。董仲舒所阐述的五行相生相克、阴阳相消相长都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科学思维。不管是人的身体,还是自然、社会的运转,都应该顺应天道。凡是违背自然的行为都是阴阳失调的表现,都会受到上天的惩罚,“不敬畏天,其殃来至闇”[1]396。森林旷野本是野生动物栖身之地,人自以为是世界的主宰,为了满足恶性膨胀的私欲,拼命扩充自己的生存空间,虐杀野生动物,甚至赶尽杀绝,最后不但没有扩大生存空间,反而带来更为恶劣的生存环境,最终导致人类自身的灭绝[13]。作为人类,应该顺从天地、仿效阴阳,才能参与万物化育。正如《春秋繁露·如天之为》篇所说:“是故志意随天地,缓急仿阴阳。然而人事之宜行者,无所郁滞,且恕于人,顺于天,天人之道兼举,此谓执其中。”[1]458
第二,从人类生存价值看,人的生命活动受到客观自然条件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的同时,又具有自觉能动性,能够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创造出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在这个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人类的生存意义和价值,而精神创造活动是人类独有的,只有实现人文生态与自然生态的良性互动和循环,才能更好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董仲舒的天人哲学和生态智慧以及中华文明也正是在这样优化的人文生态环境中创造的[14]。《孟子·告子上》说:“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7]337人类一旦失去蓝天白云和绿水青山,基本的生存条件都难以保障,更不用说生存质量和生存价值。
第三,从政治生态意义看,董仲舒的天人哲学离不开人类社会,他所阐发的“天人合一”的境界,是从根本上依循天人关系和自然规律来规范人类的思想和行为,这是现代生态文明所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状态。由天人关系推论治国之道,倡导“仁道”和“德政”,这是现代生态文明得以实现的政治基础和制度保障。
总之,在现代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充分认识董仲舒天人关系哲学的深刻内涵,借鉴董仲舒“天人合一”的哲学理论,指导人们从根本上更有效地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从而构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文化的和谐共处的美好生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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