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继明】释“《易》以感为体”——兼论六朝易学诠释中的玄佛融合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03 01:30:10
标签:三教融合、感应、慧远、殷仲堪
谷继明

作者简介:谷继明,男,西元一九八六年生,山东济南人,北京大学哲学博士。现为同济大学副教授,研究领域为易学、宋明理学。著有《王船山周易外传笺疏》《周易正义读》,注释有《王船山周易外传笺疏》,点校有《易学启蒙通释周易本义启蒙翼传》等。

释“《易》以感为体”

——兼论六朝易学诠释中的玄佛融合

作者:谷继明(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副教授)

来源:《哲学动态》,2020年04期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闰四月十一日丙子

          耶稣2020年6月2日

 

摘要

 

《世说新语·文学》中殷仲堪与慧远关于“《易》以感为体”的对话,可以称为一个典型的思想史事件。我们从中不仅可以看出玄学与佛学的交涉,而且通过分析殷仲堪和慧远各自对《易》与“感应”的理解,并追溯“感应”的诠释史,可以看到中国思想中这个十分关键的概念是如何丰富起来的。慧远释“感应”有三层含义:作为因果报应的感,作为神识应物的感,以及圣佛度化众人的感。这三种感应都可以在易学中找到相应的资源,而他的阐发也丰富了易学的内涵,进而启发了理学家的思考。

 

关键词:殷仲堪;慧远;感应;三教融合;易学;

 

陈少明将“思想史事件”区分为两个类型:一是构成思想史影响的事件,二是有思想价值的事件。就中国哲学研究而言,后者具有更丰富的价值。有思想价值的事件之表现形式,既非报道式语言,也不同于论理式语言,却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隽永的理趣,激发后来者的思想活力。1《世说新语·文学》所载殷仲堪与慧远之问答,便是有思想价值的事件。殷仲堪是玄学名士和天师道信徒,慧远是大德高僧,两人的相遇,便超出了一般的知识交往,而闪现出两种文明和智慧的碰撞。原文谓:“殷荆州曾问远公:‘《易》以何为体?’答曰:‘《易》以感为体。’殷曰:‘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便是《易》耶?’远公笑而不答。”(《世说新语·文学》)这段文字似乎很简单,但蕴含着丰富的信息。欲深入理解此段文字,首先需要知道殷仲堪见到慧远为何提出这个问题。

 

一、殷仲堪的易学主张及所谓“铜山西崩,灵钟东应”

 

对此事件的记载又见于《高僧传》:“殷仲堪之荆州,过山展敬。与远共临北涧,论《易》体,移景不倦。见而叹曰:‘识信深明,实难为庶。’”2按殷仲堪为荆州刺史是在太元十七年(398),故陈统《慧远大师年谱》系其事于是年下。3

 

作为南朝知识界、思想界的名士,殷仲堪具有两重身份:一是清谈名家,二是天师道的信奉者。他对玄学的喜爱,与其家学有关系。其祖父为殷融,从父为殷浩。殷浩尤负盛名,对“三玄”及王弼注、郭象注有深入的把握,同时又是玄学学者中较早对佛经进行阅读、研究的人。《世说新语》引《殷浩别传》谓:“浩善《老》《易》,能清言。”(《世说新语·文学》)然殷浩并未留下与《易》有关的文字,其他有关玄学的文章也未保存至今。不过殷浩与孙盛同时,并就易学问题展开过辩难,我们可以借孙盛来窥测殷浩的易学思想。《世说新语》的刘孝标注引孙盛《易象妙于见形论》谓:

 

圣人知观器不足以达变,故表圆应于蓍龟。圆应不可为典要,故寄妙迹于六爻。六爻周流,唯化所适。故虽一画而吉凶并彰,微一则失之矣;拟器托象,而庆咎交著,系器则失之矣。故设八卦者,盖缘化之影迹也;天下者,寄见之一形也。圆影备未备之象,一形兼未形之形。故尽二仪之道,不与乾坤齐妙;风雨之变,不与巽坎同体矣。(《世说新语·文学》)

 

严可均将此文称作《易象论》,系在殷浩下,4实乃误辑。朱伯崑也认同严说,理由是此文不赞成取象说,与孙盛观点有差别。5不过仔细分析此文,并不与王弼、殷浩的观点相同。具体可见王晓毅的辩驳。6孙盛在这里区分了几个层次:变化(实相)-六爻(爻象)-具体的器物。风雨作为自然现象,是可见的有形之物,此之谓“见形”;而由阴爻阳爻所组成的巽坎卦象,谓之“易象”。“易象”是灵动无方的,可以表征许多同类型的具体可见之物。这其实是告诉读者一种解读卦爻象的方法,即不拘泥于具体可见之形,这个思路似乎与王弼类似。然《魏志·钟会传》裴注曾引孙盛批评王弼的说法:

 

《易》之为书,穷神知化,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世之注解,殆皆妄也。况弼以附会之辨,而欲笼统玄旨者乎?故其叙浮义则丽辞溢目,造阴阳则妙赜无闻。至于六爻变化、群象所效、日时岁月、五气相推,弼皆摈落,多所不关,虽有可观者焉,恐将泥夫大道。7

 

对比两处文字,我们可以大致得知孙盛以“易象”为核心,既不满汉《易》拘泥有形之物的见解,也反对王弼追求更深层的“意”而忽略“象”的看法。殷浩在当时的集会上反对孙盛,显然不可能是回到虞翻等拘泥有形之物的立场;他反对孙盛,应是为王弼重视深层的“意”而辩护。此观点可以得到一个佐证:殷浩常与其叔父殷融谈论,而殷融的著作有《象不尽意》《大贤须易论》。“象不尽意”显然继承自王弼的讲法。殷融是殷仲堪的祖父,又是殷浩的叔父;而赓续王弼注《易》的韩康伯为殷浩的外甥,在当时与殷仲堪齐名。时人评论:“理义所得,优劣乃复未辨;然门庭萧寂,居然有名士风流,殷不及韩。”(《世说新语·品藻》)“王弼—殷融—殷浩—韩康伯/殷仲堪”这样一个易学和玄学思想的谱系,基本是可以成立的。8

 

殷浩还研习佛学,汤用彤、潘桂明等都曾勾稽《世说新语》《高僧传》等史料加以叙述。9殷浩接触的僧人,有康僧渊、支道林、慧远等。他曾与支遁并称,是士大夫佛教徒的代表。10但殷仲堪似乎对于佛学并不像殷浩那么痴迷。有些学者虽然根据《世说新语》等记载,指出殷仲堪的升迁及与朝廷的交往曾以僧尼为媒介,进而认为殷仲堪与佛教有很深的关联。11但这毕竟仅仅是政治上的交往,未必能反映其思想的皈依。所以我们对于殷仲堪,还是当首先重视他的玄学和天师道的思想特色。田余庆指出,“东晋以来,江左社会中道教和佛教同步发展。接受道教、佛教信仰的人,遍及社会各阶层”,道教与政治的关联尤其密切。12《三洞珠囊》载殷仲堪:“少奉天师道,受治及正一,精心事法,不吝财贿。家有疾病,躬为章符,往往有应乡人及左右或请,为之时行周救,弘益不少也。”13《晋书》本传又记他:“少奉天师道,又精心事神,不吝财贿,而怠行仁义,啬于周急。及玄来攻,犹勤请祷。”14这两段文字里面有两个关键词:章(上章)符(符水)、请祷——完全是天师道的作风。陈寅恪据殷浩“妙解经脉”,推测仲堪的信奉天师道,不仅因他为天师道世家王临之的女婿,也有殷氏的家传,15或可成立。余嘉锡博引唐写本陶弘景《本草集注序录》“自晋世已来……江左葛稚川、蔡谟、殷渊源诸名人等,并亦研精药术”云云,“乃知殷中军果妙解经脉”。16刘屹更进一步指出,殷仲堪信奉的天师道,未必就是三张五斗米道所演变的天师道:“王氏、郗氏和殷氏所奉的道教信仰,不仅融合了东西部道教传统,还容纳了一些江南地方信仰,是多种信仰的混合体。”17

 

我们对殷仲堪的学问背景既然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那么我们便需进一步思考,当他问慧远“《易》以何为体”的时候,想问什么呢?须知殷仲堪是著名的清谈家,擅长辩难。据说殷浩精通《四本论》,“忽言及四本,便苦汤池铁城,无可攻之势”(《世说新语·文学》);殷仲堪亦致力于此,故《世说新语》谓其“精覈玄论,人谓莫不研究。殷乃叹曰:‘使我解四本,谈不翅尔。’”(《世说新语·文学》)才性四本,不仅是一个人性论问题,在当时还被作为清谈辩难的训练题目。殷仲堪感叹如果研究透《四本论》便能在论辩上更进一层,可知他喜欢论辩。他在这里对慧远发问,恐怕有让慧远说出一个答案,然后加以攻难的意图。“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便是《易》耶”的反驳即这个策略的表现。然而慧远的回答,超出了殷仲堪的预料:“《易》以感为体。”殷仲堪不赞同,举了一个“感”的例子加以反驳。这里要解决慧远之所以“笑而不答”的关键,在于慧远和殷仲堪对“感”的理解有别。那么所谓“铜山西崩,灵钟东应”的“感”究竟为何呢?刘孝标注谓:

 

《东方朔传》曰:“孝武皇帝时,未央宫前殿钟无故自鸣。……更问东方朔,朔曰:‘臣闻铜者山之子,山者铜之母,以阴阳气类言之,子母相感,山恐有崩弛者,故钟先鸣。《易》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精之至也。其应在后五日内。’居三日,南郡太守上书言山崩,延袤二十余里。”(《世说新语·文学》)

 

铜钟的质料是铜,故铜山与铜钟是同一气类,所以“铜山西崩,灵钟东应”属于同一气类的相感。《周易正义》对于气之相感曾做过详细的划分:同类之感、异类之感。从存在者的等级而言,又分为三类:无识与无识、无识与有识、有识与有识。18其中尤其引到了“铜山崩而洛钟应”,并归为异类之感。根据刘孝标的注文,铜山与铜钟之间发声感应,属同类之感。但无论如何,这种感应论以气为基础,即感应的机理是通过气与气之间的作用来实现的。

 

气类相感的学说,在汉代颇为兴盛,其奠基人之一便是董仲舒。《春秋繁露·同类相动》曰:“气同则会,声比则应,其验皦然也。试调琴瑟而错之,鼓其宫,则他宫应之,鼓其商,而他商应之,五音比而自鸣,非有神,其数然也。”19董仲舒昌言感应之说,主要是为了将人的德行与自然、社会的福祸顺逆联系起来:“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19此说在汉代具有典型性。陈侃理将灾异类型区分为“感应论”和“天谴论”,以董仲舒属“天谴论”。20然而这种区分只是现代人所建构的分析模型,汉代的情况常常是混用、不加区分的。不止董仲舒,其他学者如翼奉也说道:“人气内逆,则感动天地。”21又《盐铁论》载:“天菑之证,祯祥之应,犹施与之望报,各以其类及。故好行善者,天助以福,符瑞是也。《易》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好行恶者,天报以祸,妖菑是也。”22可见,《盐铁论》明确地将施报、感应、《周易》这几个关键词联系起来。这种思想延续到东汉末仍很兴盛。郑玄解释《大学》“致知在格物”时说:“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孔颖达疏明确指出,郑注依据了感应之理:“善事随人行善而来应之,恶事随人行恶亦来应之”。23

 

善恶与福祸的关系,正是《易》的核心问题。卜筮的目的,是为了预测吉凶悔吝。在这个过程中,先哲们开始超越卜筮的技术层面,思考吉凶悔吝的根源,并将之与福祸相关联。《系辞》说:“吉凶者,失得之象也。”失得即失道与得道。《易传》对《周易》卦爻辞的诠释充满了德性化的理解。《系辞》说:“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咸”卦的《彖传》更是指出了“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的道理。

 

《易》中的感应说,最通俗的表达是“坤”卦《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这里的主体是“家”,亦即一个系列的传承。一个人不仅在自我个体的时间上有连续性,而且在代际间也具有时间的连续性。责任的主体,虽然经历世代的更替,却保持为一。所谓“父子一体”,就意味着不同世代的一体。一个人早年作的善或恶,过几年得到回应,如得到福报或惩罚,这样的事情比较好理解。而既然“父子一体”、世代一体,则在古代的伦理世界中,初代作善恶,下一代得到福报或惩罚,亦是自然的事。如果责任主体上升到国家层面,则有公羊家的“九世复仇”说。这种报应说后来发展为道教的“承负”观念。《太平经》载:“力行善反得恶者,是承负先人之过,流灾前后积来害此人也。其行恶反得善者,是先人深有积蓄大功,来流及此人也。能行大功德万万倍之,先人虽有余殃,不能及此人也。”24承负观念仍可视为感应的一种形式,故后来宣传此观念的著作《太上感应篇》以“感应”命名。

 

早期道教的经典,如《太平经》《老子想尔注》,无一不脱胎于汉代思想。两部经典中,也都充满了善恶报应和气类相感的思想。汤一介曾指出《太平经》以气为基础的感应说对汉代的继承。25饶宗颐更是拈举《老子想尔注》的“如治太平,符瑞皆感人功所积致之者”,及《太平经》“自古到今,善者致善,恶者致恶。此自然之术,无可怪也”,认为“此固西汉以来之符应说”。26

 

易学的气类感应说,与方术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如郭璞论述风水与人的福祸时,也借助气类相感:“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纳骨,以阴所生之法也。”“经曰:气感而应,鬼福及人。”27风水的关键是聚气,气遇风则散,界水则止。不同的气类,对人的福祸有很大的影响。有趣的是,郭璞也用到了铜山、灵钟的意象:“是以铜山西崩,灵钟东应。木华于春,粟芽于室,气行乎地中。”27郭璞是两晋之交的人,影响很大,而且他在道教中的地位很高。《云笈七签》所载郭璞事迹,以其为兵解,后为水仙伯,这更是以天师道的教义神化郭璞。殷仲堪信奉天师道,对郭璞的传闻有熟悉的可能。

 

正是基于此,当慧远说出“《易》以感为体”时,殷仲堪马上联想到汉代的感应说。作为王弼学系统中的名士,他的反问是一种诘难。在魏晋的清谈或论辩中,常常以妙者为优、粗者为劣。殷仲堪意谓:“《易》之道玄妙,如何是你说的这种粗物呢?”慧远的“笑而不答”,意味深长,我们只有进一步揭开慧远之“感”的丰富意涵,方能读出慧远的笑意。

 

二、慧远“感”之三义

 

南朝的佛教学者虽承认汉代感应学的“感”,但认为这只是粗迹。如宗炳《明佛论》谓:

 

夫《洪范》庶征休咎之应,皆由心来。逮白虹贯日,太白入昴,寒谷生黍,崩城陨霜之类,皆发自人情,而远形天事,固相为形影矣。夫形无无影,声无无响,则亦情无无报矣。岂直贯日陨霜之类哉,皆莫不随情曲应,物无遁形。(《弘明集》卷二)

 

形影之感是最低级的,而汉儒所提及的人类社会之灾异,在宗炳看来,也是如此。他认为,汉儒并未揭示出这些现象的本质,佛教则能洞达本源:所有这些,都本于人心之造作。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佛教所理解的“感应”的第一层含义是因果报应。故宗炳接着说:“众变盈世,群象满目,皆万世以来精感之所集矣。清心洁情,必妙生英丽之境;浊情滓行,永悖于三涂之域。”(《弘明集》卷二)

 

宗炳乃慧远弟子,可以推知,慧远的“《易》以感为体”当有因果报应的含义。慧远《明报应论》曰:

 

夫因缘之所感,变化之所生,岂不由其道哉。无明为惑网之渊,贪爱为众累之府。二理俱游,冥为神用。吉凶悔吝,唯此之动。……罪福之应,唯其所感。感之而然,故谓之自然。自然者,即我之影响耳。于夫玄宰,复何功哉。(《弘明集》卷五)

 

“感”除了用来解释人所种之因能感应其果报之外,还可用来说明人类之所以坠入因果轮回中的机制。以佛教名相来说,坠落是因为“无明”及其因缘;以感应理论来说,则是神的不可名状的堕落。神因为情伪而产生识,情伪的程度不同,故识有精粗之别,所谓“伪有累神,成精粗之识”(《弘明集》卷二)。如尧就是识之精者,纣就是识之粗者。识产生之后,具有了独立性,附着于神,就好比污垢附着在镜子上。但识毕竟是属乎精神性的东西,所以不管精粗,皆不会随形体消灭而消灭。识的产生,意味着神的堕落,这个联动的机制一旦开动,则其他感应也随之而来。因情识而生,且与情识同时而生的,便是形。有了形,就有了肉体上的生死;而这生死,便是更广泛的轮回中的一部分。宗炳说:“情构于己,而则百众神受身。大似知情为生本矣。……今以情贯神,一身死,情安得不复受一身,生死无量乎。”(《弘明集》卷二)人的肉体虽然死掉消失,但因无明而成的识却还在。以瞽瞍之恶,却能生出舜这样的贤人,正是因为瞽瞍之识粗、舜之识精,两个识之间并不存在着生与被生的关系,只是舜之识恰恰附着在了瞽瞍儿子的肉体上而已。舜之识精,发心善,故有善报;桀纣之识粗,发心恶,故有恶报。小林正美将感应分为两种,一是因果报应的感应,二是外界事物与人内心的感应。28我们经过以上分析可见,两者其实是看待因果感应说的不同角度而已。

 

慧远说:“无明为惑网之渊,贪爱为众累之府。二理俱游,冥为神用,吉凶悔吝,唯此之动。”(《弘明集》卷五)这是将报应的吉凶祸福与《易》的“动”“几”概念联系起来。按《系辞》说:“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所谓“动”与人之行为的得失、善恶相关联。在《周易》那里,人的行为与后果之间构成了一种感应的关系。慧远则接过《周易》的主题,将吉凶悔吝建立在更内向、精微的情识感应之上。不独慧远如此,支道林的弟子郗超亦有如是观点:“凡虑发乎心,皆念念受报。虽事未及形,而幽对冥构。夫情念圆速,倏忽无间,机动毫端,遂充宇宙。罪福形道,靡不由之;吉凶悔吝,定于俄顷。……岂唯言出乎室,千里应之;莫见乎隐,所慎在形哉。”(《弘明集》卷二)“机动毫端”,即《系辞》的“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而后面的言说更是引用了《系辞》通过“鸣鹤在阴”以说感应的意思。许理和曾指出,郗超的《奉法要》“能反映出当时这些人对佛教的理解或误解……如何把这些新获得的知识整合到中国人传统的世界观中”29。因此,《奉法要》为中国传统感应说重新奠基以佛教报应说,这在当时具有典型性。

 

慧远、宗炳等以“报应”解“感应”,已经很巧妙。但佛学之复杂,不仅于此。如果说消极意义的“感”是用来说明报应的话;那么“感”还有一层积极的含义,即彻悟后的圣或者佛为教化世间、解救凡俗发生的感应。前者是情识之感,后者是神慧之感。

 

在宗炳看来,舜情识虽精,却不免有情识。有情识,便还未能究竟。这就决定了儒家现存典籍里最高位阶的圣人,仍非究竟,仍摆脱不了情识,无法脱离轮回。佛则是在情识精粹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脱离情识,复归纯粹的神,此之谓法身:“无欲欲情,唯神独映,则无当于生矣。无生则无身,无身而有神,法身之谓也。”(《弘明集》卷二)这个状态,又称作泥洹,亦即涅槃:“习渐至尽,而穷本神矣,泥洹之谓也。”(《弘明集》卷二)

 

此时的法身,亦即神,虽然已超越了低级的识而得涅槃,但并非完全脱离了世间的事物和俗法。相反地,神能转物而不为物所转,应物而不役于物,故与物呈现出一种既超脱又相即的关系。慧远说:“神也者,圆应无生,妙尽无名,感物而动,假数而行。”(《弘明集》卷二)神与物的这种关系,是不同于“识-物”的另外一种感应关系。神是清净湛寂的,但能设方便。外物来时,神能当即随时而应,如明镜照物。这种关系,在关河一系的义学僧人那里,呈现为虚心与实照的关系。僧肇《般若无知论》谓:

 

夫有所知,则有所不知。以圣心无知,故无所不知。不知之知,乃曰一切知。故经云:“圣心无所知,无所不知。”信矣。是以圣人虚其心而实其照,终日知而未尝知也。故能默耀韬光,虚心玄鉴,闭智塞聪,而独觉冥冥者矣。30

 

吕澄认为《般若无知论》的主旨是“虚心实照”:“因为心有所取著,就会有不全之处,若无所取著构成的知即是无知、虚。诸法看起来有种种形象,但都是建立在自性空上的,所以究竟还是无相。”31从根本来说,此处所谓的感应,是神对于物的不离弃而又不执著的状态。王仲尧即认为,慧远所认为的“感”就是般若学的“不二法门”义。32

 

神与物的感应,以及“虚心”与“实照”,在《周易》中有一非常恰切的对应,那便是“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的“寂-感”模式。僧肇自己也是这样讲的:“内外相与以成其照功,此则圣所不能同,用也。内虽照而无知,外虽实而无相,内外寂然,相与俱无,此则圣所不能异,寂也。”33慧远、僧肇等讲“寂-照”,《周易》讲“寂-感”,两家的名相相格,便有了相互交融的说法模式。六朝写本《讲周易疏论家义记》直接用“寂-照”来解释《易》的“寂-感”,如谓:“至理无迹,动寂无二。故可动之理,举天地而难闭;应寂之道,开六合而叵见。”34又谓:“君子之行,体道不息,自然而然,无物相与,湛寂不动,乘游变化,故言自强不息也。”34所谓“动寂无二”亦即“寂感不二”,这种不二必然要求不可以将寂与感看作修行的两个阶段,而是即寂即感或即寂即照,所谓“周流六虚,动而冲寂,与事相冥,不与物离”34。

 

基于这种关系,就产生了佛法的教化问题。从现实来看,多数人还是为情识所困而堕在轮回;但修道之人通过不断炼情识,最终可以开悟而得法身、复归其神,某种意义上可谓之成佛。此时的佛,并不是因已解脱而抛弃陷于情识的众生,而是基于“寂-感”的模式去应物,去感化众生。可以说,“寂-感”模式的转变,体现了中国义学从小乘向大乘的转变。宗炳说:

 

所谓感者,抱升之分,而理有未至,要当资圣以通,此理之实感者也。是以乐身滞有,则朗以苦空之义;兼爱弗弘,则示以投身之慈。体非俱至,而三乘设;分业异修,而六度明。津梁之应,无一不足,可谓感而后应者也。(《弘明集》卷二)

 

在宗炳看来,佛成就之后并非遗弃世人而去,而是有着度化世人的责任,此即感应。同时,这个模式也解答了另一个矛盾或疑问:

 

虽复礼义熏身,高名馥世,而情深于人,志不附道。虽人之君子,而实天之小人。灵极之容,复何由感应?……然则粗妙在我,故见否殊应。岂可以己之不曜于光仪,而疑佛不见存哉?(《弘明集》卷二)

 

有人会怀疑:如果佛有慈悲之心以度化世间,为何世间仍有灾厄和迷惑之人。运用寂感和感应的道理,便可理解:佛以其寂然之心照物,唯顺遂物之来感,而后报物以应,亦即相应的教化。即便如伯夷,虽然是难得的君子,但因为志不向佛道,故无法相感,即无法得应,因之不能见佛。感应的发生,因此不是佛主动地、一齐地给所有人施舍其度化,而是讲究对机和缘法。

 

三、“笑而不答”

 

综上,我们看到了三种类型的感。假设有两个神,分别称作神1与神2,神1因为伪而产生了情识,由此有了形体,此时它与物发生感,于是承受相应的业力,这样的报应过程,是第一种感。神2未为情伪污染,或者污染之后能炼精返神而成佛,此时他与外物的关系不再是报应轮回的关系,而是物来顺应的关系,此即“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这是第二种感。同时,神2面对同样具有神的众生(如神1),通过感应的关系,加以教化和引导,使他们也能复归其神,这种教化,便是第三种感。在佛教看来,神1、神2不过是方便的假名和分别,究其实亦不过是一。

 

以上三种纷繁复杂的变化,代表了世间与出世间、迷与悟、业力流转等无穷无尽的内容。其中既有吉凶悔吝,又有彻悟与天机,可以收摄为一个“易”字,宜乎慧远要说“《易》以感为体”了。同时,“铜山西崩,灵钟东应”,显然仅是第一层报应世界中比较低端的一种感应。

 

面对殷仲堪的理解,慧远只好“笑而不答”。这里的笑不应解读为对殷仲堪的嘲笑,而是有丰富的意味。张文江在解释《列子·仲尼》时,即曾引此条以证《列子》彼处。35《列子·仲尼》记载了两个圣人,一是颜回称赞孔子“废心而用形”;二是老子的弟子亢仓子自述能“体合于心,心合于气,气合于神,神合于无。其有介然之有,唯然之音,虽远在八荒之外,近在眉睫之内,来干我者,我必知之。乃不知是我七孔四支之所觉,心腹六脏之知,其自知而已矣”,鲁侯将之告诉孔子后,孔子“笑而不答”。36钱钟书在解释此条时说:“按《庄子·田子方》:‘仲尼见之而不言。……曰:若夫人者,目击而道存,亦不可以容声矣。’一笑一默,都将孔子写成彼法中人;其不言亦似净名之默然(《维摩诘所说经·入不二法门品》第九),其微笑亦似迦叶之破颜(《大梵天王问佛决疑经》,参观智昭《人天眼目》卷五)。”37张文江则谓:“亢仓子‘体合于心’云云,此虚其体乃虚其心,乃消物我之质碍,犹‘《易》以感为体’;‘其有介然之有’而‘我必知之’云云,此迅捷之感应,相通‘铜山西崩,灵钟东应’。彼言物,此言人。笑而不答,犹唯识所谓证自证分,自知其知也。”35这种释读将两处文字相互融解,消解了殷仲堪与慧远的张力,对于会通易学与佛学,颇有启发。不过笔者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故要采取扩大二人张力的思路。

 

按张湛注谓:“亢仓言之尽矣,仲尼将何所云。今以不答为答,故寄之一笑也。”36即孔子的“笑而不答”表达了对亢仓子的默会与同意。然而《世说新语·文学》此条的慧远“笑而不答”,以及第30条竺法深对于孙绰的“笑而不答”,都有因双方不在一个层面和境界而无法回答的意思。慧远本人深得感应之理,亦颇通度化之道。殷仲堪问慧远,犹如贤人叩圣,小扣小鸣,大扣大鸣。鸣与不鸣,要看二人之心是否有感,这便是机缘。殷仲堪既未能感慧远,慧远亦不必应以甚深之道;然既有问,不可不应,故慧远报之以笑,以期仲堪自悟。禅言所谓佛陀拈花,众人默然,唯有迦叶微笑以应,此笑是二心相感之笑;慧远之笑则是权设之笑,其迹虽同,其所以迹则有别。

 

同时,感应之道,除了低层的报应,还有炼神解脱的一方面。到了究极法身之地,自然是言语道断,不可说的。此时只如《系辞》所谓“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了。“《易》以感为体”,是说出的教法;而其工夫和体认,则以默为宗。所以《易》既说“感”,又说“默”。慧远以易理通佛理,以为若体会感应之道的全体大用,亦唯有默而成之而已,故不答。不答,即是期望殷仲堪能自悟,不滞于情识,返归自己本来之神。但若完全不答,未必能起到诱掖的效果,故他又权设微笑,给殷仲堪保留了向上接引的一机。

 

四、儒家感应说的丰富与深化

 

笔者曾指出:“六朝时期的哲学文本,常常具有一种特殊的表达方式,这种方式在局部所呈现的义理,具有玄学、佛学等多方面的可能性。这种‘格义’似乎是一个消极的称谓。然而也正是在这种模糊和共同分享之中,蕴含着丰富的意蕴和新义理生长的可能性。”38佛教学者将《易》的感应与佛学的义理互释,不但丰富了佛学自身,也丰富了易学。在韩康伯的《易》注中,我们发现了与慧远类似的论述。他解释“阴阳不测之谓神”时说:“至虚而善应,则以道为称;不思而玄览,则以神为名。盖资道而同乎道,由神而冥于神也。”39慧远等也常常运用“冥神”的观念,如:“不以情累其生,则生可灭;不以生累其神,则神可冥。冥神绝境,故谓之泥洹。”(《弘明集》卷五)不过慧远的冥神是证得涅槃,使神识脱离于生死轮回,韩康伯未必有这样的意思。况且韩康伯比慧远长两岁,又早卒40,其注《易》时,慧远尚没有这么大的影响力,故他未必受到慧远的影响。因此毋宁说,“冥神”的概念为玄学所发明,而后来被佛教赋予了新的意义。因为玄、佛共享了很多相同的名词,这些名词背后的不同内涵,也相互渗透和融合。

 

在儒家的易学诠释中,“感应”也不仅仅局限于气类相感或者余庆余殃的说法,而是同样具备丰富的内涵。首先从低层次来说,随着佛教因果报应说的兴盛,儒家也开始以感应、报应说来应对。如阳明后学的王畿说“佛氏谓之因果,吾儒谓之报应”41,高攀龙说“佛氏因果之说,即吾儒感应之理”42。明末儒者甚至以此为基础,来引领或参与明末以后的劝善运动。43其次,从较高层次来说,理学家颇重视“寂-感”的问题。《二程外书》载尹焞与伊川的一段问答:“明道尝谓人曰:‘天下事,只是感与应耳。’先生(尹焞)初闻之,以问伊川,曰:‘此事甚大,人当自识之。’先生曰:‘绥之斯来,动之斯和,是亦感与应乎?’曰:‘然。’”44二程用“感应”来囊括天下所有事,而天地之所以不断地生生不息,正是感应的作用,此即存在论层面的“《易》以感为体”。这种感应与生生的过程,在二程看来,并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这个感,正是张载“一物两体”的基础。尹和靖提问的“绥之斯来,动之斯和”,正是对孔子应世之圆融无碍的写照。以此为感应,其实就是认为圣人与万物有感应的关系,这也就是明道所说的“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44。后来杨时解释“咸”卦九四时谓:“易所谓无思者,以谓无所事乎思云耳。故其于天下之故,感而通之而已。”45“咸”卦正是讲解感应之卦,而杨时的解说,强调心体的“寂然不动”并非毫无内容,而是“无事”即不造作的状态,这种不造作的“无”之背后,恰恰是生生不息、灵动不滞的“有”。这样,儒家的圣人与万物的感应关系,与佛家的感应方得以有所区分。因此杨立华认为,“感的真实且普遍的存在,则在根本上构成了对儒家生活方式的确认”46。

 

这样,我们看到了宋代以后儒家感应说与佛教的两个不同:一是在存有论的层面上,儒家感应说以天道阴阳为根本,肯认造化因感应而具有的生生不息;二是在圣人与万物关系的层面上,儒家将世俗的伦理生活作为一种自然而合理的感应方式,故圣人与万物也是一种在仁道中相感应的方式。至此,“《易》以感为体”可以说获得了其儒家义理上深刻而丰富的体认。这个体认,未必采自佛学,但佛学无疑丰富了儒学看待此问题的视角。

 

注释
 
1、陈少明:《什么是思想史事件》,《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第8—13页。
 
2、慧皎:《高僧传》,中华书局,1992,第315页。
 
3、陈统:《慧远大师年谱》,载《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8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第319页。
 
4、严可均辑:《全晋文》,商务印书馆,1999,第1388页。
 
5、朱伯崑:《易学哲学史》,昆仑出版社,2009,第376页。
 
6、王晓毅:《东晋“易象妙于见形”之辩及其意义》,《周易研究》2017年第6期,第5—8页。
 
7、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64,第796页。
 
8、谷继明:《周易正义读》,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第68页。
 
9、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105页。
 
10、王颂:《千年人谓两风流——论〈道贤论〉所记名僧名士事》,《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第58页。
 
11、姜广镇:《世说新语与佛教》,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6,第93页。
 
12、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第293页。
 
13、王悬河编:《三洞珠囊》,载《正统道藏》第25册,文物出版社,1988,第289页。
 
14、房玄龄等:《晋书》,中华书局,1974,第2199页。
 
15、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第31页。
 
16、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1983,第711页。
 
17、刘屹:《王凝之之死与晋宋天师道的渊源》,《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2期,第71页。
 
18、孔颖达:《周易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8页。
 
19、苏舆:《春秋繁露义证》,中华书局,1992,第358页;第359页。
 
20、陈侃理:《儒学、数术与政治:灾异的政治文化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第9页。
 
21、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0,第3173页。
 
22、王利器:《盐铁论校注》,中华书局,1992,第556页。
 
23、孔颖达:《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983页。
 
24、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第22页。
 
25、汤一介:《早期道教史》,昆仑出版社,2006,第55页。
 
26、饶宗颐:《老子想尔注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第62页。
 
27、郭璞:《藏经》,载《丛书集成新编》第25册,台湾新文丰出版社,2008,第221页;第221页。
 
28、小林正美:《六朝佛教思想研究》,齐鲁书社,2013,第21页。
 
29、许理和:《佛教征服中国》,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第154页。
 
30、张春波:《肇论校释》,中华书局,2010,第68—70页。
 
31、吕澄:《中国佛学源流略讲》,中华书局,1979,第106页。
 
32、王仲尧:《易学与佛教》,中国书店出版社,2001,第110页。
 
33、张春波:《肇论校释》,中华书局,2010,第102页。
 
34、参见谷继明:《周易正义读》,第253页;第245页;第280页。
 
35、张文江:《〈管锥编·列子张湛注〉解读》,《学术月刊》1999年第12期,第45—54页。
 
36、杨伯峻:《列子集释》,中华书局,1979,第119页;第119页。
 
37、钱钟书:《管锥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第766页。
 
38、谷继明:《六朝易学的二重性及其与佛学的互动——以〈讲周易疏论家义记〉为中心》,《哲学动态》2016年第7期,第58页。
 
39、孔颖达:《周易正义》,第272页。
 
40、谷继明:《周易正义读》,第67页。
 
41、王畿:《王畿集》,凤凰出版社,2005,第795页。
 
42、高攀龙:《高子遗书》,载《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9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第561页。
 
43、吴震:《明末清初劝善运动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第96页。
 
44、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第440页;第460页。
 
45、杨时:《龟山先生语录》,载《四部丛刊续编》影宋本卷一,商务印书馆,1934,第10页。
 
46、杨立华:《气本与神化:张载哲学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第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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