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樟法】孝道论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1-01-2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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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孟郊《游子吟》






孝是人类最基本、最朴素的一种情感。古今中外,正人君子英雄豪杰大师大德,或许孝的表现方式不同,程度不同,但没有对父母不敬、不爱、不孝的。可以说,自古没有忤逆的英雄。孔子弟子中,曾参、子路、闵子骞,都是著名的孝子。

西游记中孙悟空四海访道的时候,在灵台方寸山的山路上遇到一个终日打柴孝养老母的樵夫,称颂他“是一个行孝君子,向后必有好处”。可见神仙也赞赏孝顺的人。

“一幢住著不同种族人的房子失火了,犹太人首先抢出钱袋,法国人首先救出情人,中国人则首先背出了老母。”这则幽默故事反映了中华民族重人伦、讲孝道的文化特征。

儒家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讲父慈子孝,其中对“子孝”又特别强调。这是有人性考虑的。林语堂说得好:一个自然人必定会爱自己的子女,但只有受文化熏陶的人,才会孝养父母。 “对子女不公平”的父母少,“对父母不公平”的子女多,虽于今为烈,实自古皆然啊。

不仅儒家,孝道在其他各大宗教教义中也占有重要的位置。基督教认为,上帝没办法照顾每一个人,所以创造了母亲。《申命记》说:“当照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以弗所书》说:“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在伊斯兰教中,孝顺父母的重要性仅次於礼拜真主。有人问穆罕默德:“哪种功德最得真主的喜悦?”穆罕默德说:“按时礼拜。”又问:“其次呢?”穆罕默德说:“对父母行孝。”穆罕默德解释说,因为“乐园就在母亲的脚下,其门是孝顺。”

不过,不同宗教和文化表现孝的形式有所不同,也没有象儒家这样把孝放在第一位的。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在各种美德中占第一位。





我们且来学习《论语》两章关于孝的教导。

其一:“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孔子以仁为本,仁是儒家最高原则,核心道德,是一切道德表现和修养的内在依据,也是孝悌的根本。孝悌则是仁的作用和表现。有子所说,与孔子有所不同,但有子之言也不违孔学,因为范畴不同。有子的意思是说,孝悌是仁的基础性、根本性表现。不孝不悌,仁就被架空和否决了,仁就空洞了。

东海多次强调,“仁”是儒家原则性和根本性的道德,是万德之本。有人抬出《论语》中“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为据,认为孝悌比仁更重要。他不知道,《论语》中有子所说的“本”与东海所说的“本”不是一个层面的。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是就个人外在行为规范以及社会政治的层面而言的。故可以说,孝悌乃外在行为规范和政治道德规范的基础。但在根本上说仍是“仁为孝悌之本”,即仁德是孝悌的内在基础,孝悌是仁德的基本表现。内心不仁,就不可能真孝悌。这是我们必须弄清楚的。

另复须知,儒家的爱有“差等”而无局限,所以孝悌尽管重要,仅属于“亲亲”的范围,儒家“亲亲仁民爱物”,不能仅仅局限于此,而要将孝悌的精神发扬开去。孝悌属于家庭责任,儒者更有文化历史责任和社会政治责任要“尽”,各种责任如何平衡,在它们产生冲突时如何作出合适(义)的选择,从而依循“中庸”而行,对于儒者是一大考验。

本章应与《子路下》“子贡问士”章参看。第一等士是“行已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属于次一等。《论语集释》:“称孝称悌,即孟子所谓‘一乡之善士’此虽德行之美,然孝悌为人所宜尽,不必待学而能,故夫质性之善者亦能行之,而非为士职分之所尽也,故以为次”。

其二:“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文。” 《论语-学而篇》

很多人轻视“自我修养”,好高务远,不知“道在伦常日用间”的道理,不知孝悌谨信泛爱众等德行中蕴含着至高无上的“真理”。

孝悌谨信爱众等德行,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如鸟巢禅师所说:三岁小儿道得,八十老翁行不得。但一切圣贤道德都不离普通道德,都建立在这些普通道德之上。倘若一个人不孝不悌不谨不信,别的就免谈了吧。

曾有网友问东海:你的良知大法有没有什么修炼秘诀?我说,四书特别是《论语》每一章都是良知的修炼密诀。比如这句话:“弟子入则孝,出则弟(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如有人真的做到了,做好了,做圆满了,他就成德成圣成为良知佛了。

这段话还可以读出多重意思。

首先,爱有差等。儒家之爱,“亲亲仁民爱物”,由近及远,秩序井然。“入则孝,出则弟”是亲亲的表现,“谨而信,泛爱众”是仁民的表现。泛,广泛、普遍。对民众要泛爱,对民众中有仁德者要特别亲近。“爱无止境”,不仅要孝悌,还要“泛爱众”,并进一步“爱物”,最后达到“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境界。

其次,道德的建立不可躐等,要从孝悌开始,由近及远,下学上达。儒家特别重视孝悌,认为“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是君子之所当“务”、所必“务”。“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事实正是如此,一个对父母兄弟都不好的人,还谈得上别的吗?

有人问:如果其它德行与“孝悌”产生冲突怎么办?比如为了勤政“爱众”,为了什么伟大事业而不能尽孝,乍办?东海答:类似冲突一般不会太激烈,可根据具体状况依“义”和“中庸”的原则化解之,只要寻求一个合宜“度”,为勤政“爱众”、伟大事业等付出,不仅不违孝道,而且可成为更高境界的“大孝”。

当遇到极端情形“忠孝不能双全”的时候,如何选择就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了。儒者该尽忠时就尽忠(尽心为忠,现代的忠,忠于某种理想事业也),移孝作忠,不违孝道。

有一个著名的两难问题:母亲与怀孕的妻子同时落水,只能救一人时选择救谁?很多人认为这个难题无解。其实这种时候怎么选择都是大憾大悲,无法选择也不能选择,只能视当时情景凭本能而定,谁方便、谁凑手就救谁-----这就是最好的选择。





《孝经》,或说是孔子自作,或说是孔子亲授曾子著作,或说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总之是儒家重要经典。《孝经》指出,孝是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

《孝经》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主张“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自爱自重,明哲保身(儒家的明哲保身与见义勇为、成仁取义相辅相成,详见东海《大良知学》相关文章,兹不详论。)这是孝道的初始;爱人立人,显亲扬名,这是孝道的延续。

《孝经》首次将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君主时代,君是国家的象征,当“君使臣以礼”(君主按照儒家的道德制度规范的要求对待臣子)的时候,当君主的旨意符合民本原则和道义精神的时候,忠君即是忠于国家民族的表现。

《孝经》视忠君为大孝,这就将孝道从家庭延向了社会、国家和民族。可见孝道广大,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真君子,是最好的孝;做一个为国为民的大丈夫,是最大的孝。必要时成仁取义,为民为国而牺牲自身,也是孝的特殊表现,是大孝。孝,不仅是物质层面的奉养,更是一种“宜家宜国”的品格修养道德精神。

 “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孝经-五刑章第十一》)

这是《孝经》开宗明义第一章,浅译一下共赏:孔子说:“五刑所属的犯罪条例,有三千条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行更大的。以武力胁迫君王的人,是眼中没有君王;诽谤圣人的人,是眼中没有法纪;诽谤孝道的人,是眼中没有父母的存在。这三种现象都是招致大乱的根源。”

这里,把孝道与刑律联系起来了,说明不孝是最大的罪行。五刑的罪虽多,没有比不孝更重大的,所以人人都应当尽心行孝。也说明刑罚是用以辅弼教育的。





某些人士将孝道等同于“养儿防老积谷防饥”,是对孝道简单化、狭隘化、功利化、庸俗化的理解。

孝心孝心,关键在心,有句古话叫:“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 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终古少完人。”形式不是不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你的居心。

孝敬孝敬,落脚在敬。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强调对父母的敬重之心。人对于犬马也能饲养乃至爱护,但不会讲礼仪,不会尊敬它们。《礼记-坊记篇》曰:“子云:小人皆能养其亲,君子不敬,何以辨?” 说明尊敬的重要。 

至于物质上,儿女成长以后,力所能及地奉养老人,理所当然----特别是在福利制度没有建立和健全的社会。当然,如何奉养,是否需要,因不同家庭而异,不能也不可能强求一律。有的家庭父母收入很高,已经买好退休基金、医疗保险、投资基金等等,根本不需要儿女操心,就是反过来赞助儿女也何尝不可。

条件优越不需要儿女奉养,算不得什么高尚,更不是否认和反对孝道的理由。儒家倡导的孝道,主要目的并非养儿防老,而是教育儿女建立为人的基本品格,培养儿女的家庭、社会责任感。

孟子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好逸恶劳,沉湎于赌博和酗酒,贪图钱财只顾自己的妻子儿女,寻欢作乐给父母带来耻辱,打架斗殴而危及父母,都是不顾父母的养育之恩,都是不孝。

很难想象一个人不孝父母的“做任何事情都以是否让自己幸福为标准”的人,会是一个富有爱心能担责任的正人君子。儒家仁爱无极限而有秩序,亲亲仁民爱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孝经》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不爱亲人却爱他人叫悖德,不敬父母却敬他人是悖礼。不爱亲人、不敬父母却爱敬他人,无论如何都是不正常的。

百善孝为先,“以子女是否孝顺来评判子女的好坏”这一传统观念有其正当性。古人又有“移孝作忠” 之说。不孝之人,亦无忠德可言。孝是对父母负责,忠是对工作和国家负责,更是对良知负责。良知是儒家的最高“教主”,不论忠民忠国忠君,首先都要忠于良知。





孝,并非唯父母之命是从。古人云:小杖则受,大杖则逃;又云:“亲之命可从而不从,是悖戾也;不可从而从之,则陷亲于大恶。”(《温公家范》)东周时的卫急子就是固执“以从命为孝”而一味“不可从而从之”的典型。

卫急子是卫宣公卫晋的私生子。是一个的国君。卫宣公为人“淫纵不检”,声名极差,在他的父亲庄公还在世时,便和庄公的妾夷姜私通,生下卫急子,宣公其时和夷姜正在热恋之中,便答应日后要让急子继承国君之位。后来,卫宣公将本来要许配给急子的齐国宣姜占为己有,等于把本来当儿媳妇的女子抢来当了老婆。 

宣公和宣姜生下了两个儿子:寿和朔,而卫急子成了眼中钉。

卫寿和卫朔虽一母所生,性情却天差地别,卫朔十分狡猾,曾使计谋逼得急子的母亲夷姜自杀,并煽动卫宣公杀死急子。哥哥卫寿却和急子十分友爱,他得知暗杀急子的计谋後,便劝急子出逃。《东周列国志》于此写道:

公子寿(即卫寿)知其计已成,谏之无益。私下来见急子,告以父亲之计:“此去莘野必由之路,多凶少吉。不如出奔他国,别作良图。” 急子曰:“为人子者,以从命为孝。弃父之命,即为逆子。世间岂有无父之国;即欲出奔,将安往哉?”遂束装下舟,毅然就道。公子寿泣劝不从,思想:“吾兄真仁人也!此行若死于 
盗贼之手,父亲立我为嗣,何以自明?子不可以无父,弟不可以无兄,吾当先兄而行,代他一死,吾兄必然获免。父亲闻吾之死,倘能感悟,慈教两全,落得留名万古。”

卫寿便以身代急子而死,但是急子知道情况后,竟然自动找上刺客,让他们把自己也杀掉。

卫急子的行为不是不孝顺,不是不可敬,但一错(拒绝出逃)再错(白白送死),过于迂腐,不明大义,不识大体,不知变通,不仅死得毫无意义,还造成了严重的恶果:间接害死了好弟弟卫寿,让父亲卫宣公背上杀子之名并悔愧而亡,让卫国政权落入奸恶无比的卫朔之手。卫急子的表现已经偏离了仁义原则。清蔡元放评得好:

“子寿劝急子出奔,是明于大义者。急子以背父为嫌,而自愿就死,是只知自好者,不知以宗嗣社稷为重,而成其君父败伦杀子之名,此圣教之所谓匹夫匹妇者也。故吾手卫之急子、晋之申生,皆不深取焉。”

蔡元放说的“申生”,是晋国的太子,也是死得不合中道、不负责任、毫无意义。
还有后来秦朝的太子扶苏,更是死得不明不白。孟子说:“可以死,可以不死,死伤勇。” 卫急子、晋申生、秦扶苏这些人的死法,都是“匹夫匹妇”式的,不仅伤勇,而且伤仁伤义伤孝,对社稷对父亲对自己,都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父母有错要耐心规劝,只不过,耐心规劝之后如果父母不听,儿女不能怀恨。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孔子说:“侍奉父母,(假如他们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要委婉地劝说。表达自己的意见后,父母如不听从,仍要恭恭敬敬,不忤逆,相机再劝,虽这样操心,也毫无怨恨。”

《礼》规定:“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则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曾子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惧而弗怨。”

君臣以义合,父子是天伦,乃纯以天合。在君主制时代,对于君主,谏而不从或君主不好,可以离去,可以“易位”,对于暴君甚至可以诛杀。可见儒家的忠君是有条件的。但孝却没有条件,任何情况下对父母都要“敬不违,劳而不怨”。“孝子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礼记》)

儒家的孝道与“父道”相辅相成。孔子曰:父父子子,意为父亲要象父亲的样子,儿子要象儿子的样子。要求儿女做到的,父母亲自己先要做到,以身作则。

另复须知,古代孝道有过于政治化、形式化等弊病。“以孝治天下”,这是政治化;繁文缛节多多,这是形式化。这就难免极端化和虚伪化,出现种种流弊。象《二十四孝》里“郭巨埋儿”的故事,就不值得提倡。

世易时移,君主时代有关孝道的礼仪形式已过时,当然不可能也没必要一一遵守(也早已没有人遵守),是否“养老”也可因人而异,但孝心不可不有,孝道不可不讲。即使所有国民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了,孝德仍是人类必不可少的一种核心品德。

其实现代社会的问题,不是孝道有过于政治化、形式化的问题,而是普遍不讲孝道、没有孝道的问题。不少国人毫不利人专门利己,不仅不爱他人,不爱同胞,不爱国家,对自己的父母也冷酷无情。

为儿女做马牛的父母,把父母当马牛的儿女,视父母为包袱、弃父母如敝屣的儿女,滔滔者天下皆是,甚至虐待、打骂、杀害父母的案子也层出不穷,令人触目惊心。孟子说“食而不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而现在,对父母能够做到“豕交之兽畜之”的儿女,已堪称“拔乎其萃”的好儿女、孝顺儿女了。

人心不良、伦常不振、孝道不存久已夫。扬孝道,振兴儒家,此其时矣。

2010-11-22东海儒者余樟法造于南宁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