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苏东坡的“高考作文”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我们都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五月十七日辛亥
耶稣2020年7月7日
宋仁宗皇祐二年正月,万物生发的初春时节,仁宗任命翰林学士欧阳修为权知贡举,翰林学士王珪、龙图阁直学士梅挚、知制诰韩绛、集贤殿修撰范镇并权同知贡举,馆阁校勘梅尧臣为点检试卷官,主持当年的科举礼部试(省试)。
这是值得写入中国千年科举历史的一届考试,从这届考试开始,流行于仁宗朝历年科场的“太学体”文风终于被欧阳修淘汰掉。
“太学体”是庆历四年(1046)朝廷创建太学之后风行一时的科场词赋、策论文体,其特点宋人多有总结:“务为险怪之语”,“求深者或至于迂,务奇者怪癖而不可读”,“以新奇相尚,文体大坏”,一言以蔽之,就是不讲人话,有如时下某些学者以艰涩、怪谲文风写出来的所谓学术论文。
“太学体”的兴起与国子监直讲石介的倡导有密切关系,石介看不惯仁宗朝初期流行的华丽文体,在太学讲课时,便有意识引导太学生写文章时使用冷峻、佶屈的文辞,“因其所好尚,而遂成风”。
欧阳修崇尚平实、说人话的古文,很不喜欢“太学体”,所以,借着担任嘉祐二年贡举主考官的机会,对“太学体”文风“痛加裁抑”,评卷时候,但凡用“太学体”写的词赋、策论,都给予极低的评分,将擅长写“太学体”文章的考生“黜之几尽”。到了放榜时,人们发现“时所推誉,皆不在选”,那些“太学体”文章写得得心应手、大家都以为必高中无疑的太学生,几乎都落榜。
落榜的太学生非常愤怒,等欧阳修上朝时,将他围堵在路上,“群聚诋斥之”,开道的街司逻吏都无法制止。不知哪一个考生还写了一篇《祭欧阳修文》,投入欧阳修家中,由于是匿名文章,官府也无从追究责任。
在策论答卷中,有一篇文风与“太学体”大异其趣的论文《刑赏忠厚之至论》,引起了点检试卷官梅尧臣的注意,梅尧臣负责第一轮阅卷,对考生答卷作出初步的筛选,然后将入围的答卷交给其他考官作第二轮阅卷。梅尧臣十分赞赏这篇《刑赏忠厚之至论》,便把文章推荐给主考官欧阳修。
《刑赏忠厚之至论》的论点,如果翻译成现代话语,大约就是“论疑罪从无”。文中提到一个典故:“《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文章的辞章、立意都让欧阳修拍案叫绝,只是欧阳修对文中“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的说法,却不知出自何典,问梅尧臣:“此出何书?”梅尧臣说:“何须出处。”
欧阳修以为自己一时想不起出处而已,有意将这篇文章列为第一等。不过,欧阳修又有点怀疑此文可能出自门人曾巩之手笔,若将门人文章评为第一,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欧阳修考虑再三,将那篇论文列为第二名。
乃至拆封放榜,欧阳修才知道《刑赏忠厚之至论》的作者并不是曾巩,而是一位来自四川眉州的年轻举子,叫做苏轼,虚龄二十二岁。欧阳修对梅尧臣说:“此郎必有所据,更恨吾辈不能记耳。”放榜之后,高中的考生照例要入谢主考官。入谢时,欧阳修便问苏轼:“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此见何书?”苏轼说:“事在《三国志》、《孔融传注》。”
欧阳修回去翻阅这部书,却一无所得。他日,又问苏轼。苏轼说:“曹操灭袁绍,以袁熙妻赐其子丕。孔融曰:‘昔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操惊问何经见,融曰:‘以今日之事观之,意其如此。’尧皋陶之事,某亦意其如此。”对苏轼的杜撰典故及解释,欧阳修叹服:“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苏轼参加的嘉祐二年进士科礼部试,一共考四场:第一场试诗赋,第二场试论,第三场试策,第四场试经义。试诗赋即考生根据给定的题目与韵脚现场创作若干首诗赋;试论类似于命题作文,按题目写一篇短论;试策,即出题者就时务提出若干具体问题,让考生发表见解;试经义则是出题者从儒家经书中截取一句话,请考生阐述其蕴含的义理。
苏轼在第一场考试中,所作诗赋被评不合格;第二场试论得第二(《刑赏忠厚之至论》即应试的短论),第三场试策成绩未详,第四场试经义得第一。综合四场成绩,顺利登科,获得进入殿试的资格。如果不是那篇《刑赏忠厚之至论》得到欧阳修与梅尧臣的赏识,苏轼很可能会在嘉祐二年落第。如果落第,他的人生命运又将改写。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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