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杰、欧阳辉纯】新冠肺炎疫情视野下人类食用野生动物的道德反思

栏目:反思新冠灾疫
发布时间:2020-08-05 00:47:21
标签:禁食野生动物、道德依据、道德起源

新冠肺炎疫情视野下人类食用野生动物的道德反思

作者:陈嘉杰、欧阳辉纯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年第3期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六月十六日庚辰

          耶稣2020年8月5日

 

摘要: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暴发引起了人们对食用野生动物的反思和追问。远古人类因环境恶劣导致食物极度缺乏,捕食野生动物具有道德正义性。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禁食野生动物应当成为必然趋势。其道德依据和原则有三点:一、人类与野生动物共生共荣,应当遵循生态整体性的道德原则;二、人类与野生动物应属“同类”,应当遵循生态公正性的道德原则;三、人类对野生动物负有最高道德责任,应当遵循辩证生态主义的道德原则。而只有摒弃极端个人主义和极端国家利己主义、抑制人类贪欲才会迎来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未来,否则只会给人类带来伤害。

 

关键词:禁食野生动物;道德起源;道德依据;道德原则;道德展望

 

2020年的春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①])疫情(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暴发,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全球风险提高到最高级别。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发布的实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北京时间2020年6月6日6时30分左右,全球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6721528例,累计死亡393916例。毫无疑问,这是一场世界性的灾难!而在这场灾难的初始,人们便开始对其追根溯源,寻找所谓的“零号病人”以确定病毒来源。钟南山院士指出:尽管这次疫情的根源仍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但野生动物应是新冠肺炎病毒的中间宿主。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的《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联合考察报告》也认为新冠肺炎病毒是一种动物源性病毒。由此可见,这场迅速在全球范围传播的病毒与野生动物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也可以看到,这场疫情的暴发已经引起了国内外对食用野生动物的全民讨论和反思。而这场激烈的讨论和反思的起点则是:人类为何要食用野生动物?并进一步追问:食用野生动物是一种恶吗?而这需要追溯到人类食用野生动物的道德起源。

 

一、人类食用野生动物的道德起源

 

原始人类与自然界的其它动物一样,都只能从自然中获取食物充饥,以求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来,而最原始的人类以植物为主食,包括植物的果实、树叶、根茎等。然而随着人类的繁衍和自然环境的变迁,植物逐渐无法满足人类的需求,为了存活下去,人类不得不在饥饿的驱使下去捕食野生动物,然而此时对野生动物的捕食,并不涉及道德问题,因为这是为了维系自身的生存被迫做出的选择,也是人类身为动物的一种基本本能。希腊神话中的阿尔忒弥斯就是狩猎女神,是古希腊人期望顺利狩猎野生动物的象征。马克思认为,神话是在人们幻想中经过不自觉的艺术方式所加工过的自然界和社会形态。这说明了古希腊人是有着捕食野生动物生活习惯的。时至今日,有些国家仍保留着狩猎节这一传统节日。一方面,根据现今自然科学家的观察,野兔、仓鼠、蜘蛛、虎蝾螈、北极熊等动物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会捕食同族甚至亲族以保证其生命的延续,这是一种动物本性。另一方面,根据人类历史相关文献的记载,我们甚至能够找到不少人吃人的真实事件,如今非洲也依然有食人族存在。以此推论,在食物极度缺乏的远古时期,人类同类相食甚至亲族相食应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饥饿是人先天固有的根本性缺失,饥饿是一种恶,饥饿时不应禁止食用或不应当绝对禁止食用任何对象,在饥饿的驱使下,各种生命相互食用,生死博弈势所难免。[1]97-98为了保存人类生命乃至物种延续而去捕食野生动物,在道德上应该得到理解,“因为灭亡人类是比希特勒式的灭亡某个种族更大的恶,因为它是灭绝物种的恶”[1]98。这都是当时环境所导致的。伦理应是一种选择,在人类这一物种能否得以延续的前提下,我们的先祖似乎无择可选。因此,在当时食用野生动物甚至同类相食,都很难从道德的角度进行强有力的抨击和谴责。换而言之,当时的人类食用野生动物并未成为一种恶。

 

那么,从何时开始,人类食用野生动物开始成为一种恶?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不得不食用野生动物这一现实困境,否则就会如前面所说,无论食用何种野生动物都不涉及道德问题。在此之前我们要明确一点:人类消化食物的能力是有限的,而且每一种食物对人而言都具有危险性。[1]99食用野生动物对原始人类而言是非常危险的,很容易引发各种致命的疾病,因而是一种被迫选择。学会使用火来烹调食物给人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改变,而这可以追溯到80万年前,也正是因为学会使用了火,小麦、水稻、马铃薯等植物又再次成为了人类的主食。[2]12美国和以色列科学家巴尔-优素福认为在11200年前,人类就开始有意识地种植农作物。在距今1万至2千年前这段时间,大部分人类都被迫转向农业,其原因是人口压力。[3]25可见从1万年前开始,人类已经逐渐可以只依赖于食用农作物而获得生存甚至发展了,而人类在远古时期也尝试用“粒食”取代肉食,甚至出现了吃蔬菜不吃菜心的激进素食主义者,南北朝时期北齐人江泌便是如此。更何况,自从人类学会养殖家畜后,猪、牛、鸡、鸭等肉用牲畜种类愈加繁多、产量愈加充足,进一步满足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这也就为“人类食用野生动物是一种恶”提供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道德前提,“能否食用野生动物”已经不再屈服在“人类物种能否得以存续”之下,从而完成了从“不会是一种恶”到“可能是一种恶”的过渡。

 

二、人类禁食野生动物的道德依据和道德原则

 

现今社会对食用野生动物的思考并没有停留在“可能是一种恶”的层面,而是已经发展到了“一定是一种恶”的层面。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从法律的角度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比如时至今日,应该没人还会质疑“食用野生动物一种恶,应该受到强烈谴责”这一命题。但是,世界各地从古自今都有捕食野生动物的习惯和爱好,这种习惯和爱好甚至保留到了今日,如北美的某些地区就允许捕食野鹿,马拉西亚人有吃当马来大狐蝠的习俗,冰岛有捕食鲸鱼的传统,英国甚至专门开设了《荒野求生》节目,主持人在节目中向观众展示如何“安全”捕食各种野生动物。这些习惯和爱好在全球范围内都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可能是一种恶”转变成“一定是一种恶”的道德依据是什么?我们应当遵循怎样的道德原则?

 

(一)人类与野生动物共生共荣,我们应当遵循生态整体性的道德原则

 

生态学尝试构建出一个“生命金字塔”去阐释所有生物要素和非生物要素构成的生命共同体内的关系,而位于这个金字塔最底层的是土壤,然后依次是植物、食草动物、食肉动物等,按此顺序进行分层,随着层级的不断提升,该层级的生物数量随之降低,这意味着下层的生物作为被捕食者,其数量必须比上层生物即捕食者要多,否则上层生物就会饿死。同时,蝴蝶效应证明了自然界中任何一个微小的变化都有可能带来巨大的连锁反应,而某一种野生动物的大量减少甚至灭绝也将必然带来某种改变,而这种改变往往会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如大量捕杀狼群导致野鹿的大量繁衍,最终导致森林遭到严重的破坏,沙漠不断入侵森林,人类的生存环境也随之受到压迫。正如恩格斯所言:“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4]381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难道不是自然界对人类的一次沉痛的报复吗?自从上帝给人权柄去管理世间万物,人类自以为获得了漠视万物的天然资格。而在尼采宣布“上帝已死”之后,笛卡尔为代表的主客体二分和机械论自然观盛行,人类对万物的漠视不退反进,进一步将万物归到客体的范畴,以人为中心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变成了征服与被征服、控制与被控制、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于是虐待动物、砍伐森林等现象层出不穷。这种主客体二分的、机械的生态观是不合理的,它割裂了人与自然的联系,没有看到人对自然的依赖性与共生共荣关系。马克思认为自然界是人的直接生活资料,也是人的生命活动对象,更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是自然的存在物,人类如果脱离了自然界,就失去了在自然界存在的依据,也就无法支撑人类肉体的生存,“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4]384如果人类不让地球上的非人生物生存,那么人类自身也无法生存。[5]127

 

由此可见,人类与野生动物应是共生共荣的生命共同体,我们应当将野生动物与人类视作一个整体。然而个体主义依然深刻影响着人类世界。个体主义主要来自于西方世界,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犬儒学派和斯多亚学派,并随着历史的推进发展到了不可动摇的主流地位。尽管个体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人类的进步,然而在资本主义的推动下,个体主义已经演变成了以人类的中心的极端利己主义,将人类的利益凌驾于野生动物之上,人对自然的依赖“异化”成了对“物的依赖”,人被占有欲所支配,自然界成了人类的占有对象,从而导致各种残忍虐待、杀害野生动物并以此为乐的行为屡禁不止、屡屡发生,这严重破坏了自然界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一直以来,自然界都处于一种和谐而稳定的联系之中,每一个成员的自然逝去都将给其它成员带来益处,每一个成员都在自然界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都是自然生物链的重要结点。人类大量残杀野生动物,切断自然生物链一个又一个结点,最终使得人类所依赖的生存环境千疮百孔。恩格斯也看到了当时人类自食恶果的情境,“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日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4]383因此,生态整体性应是人类处理与野生动物关系时所应遵循的道德原则。也正如生态整体主义者利奥波德所言:一事若有利于保持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与美丽便是对的,反之便是错的。

 

(二)人类与野生动物应属“同类”,我们应当遵循生态公正性的道德原则

 

“人类”一词按照字面意思,是同属“人”这一物种的所有生物的统称,人类学也将“人类”(human)称之为“智人”(Homo sapiens)。然而随着对古人类遗迹的不断挖掘和考究,我们已经发现“智人”并非是唯一的“人类”(human的本意是属于人属的动物),当时还有其他人类如尼安德特人(Homo neanderthalensis)、梭罗人(Homo soloensis)、丹尼索瓦人(Homo denisova)、鲁道夫人(Homo ergaster)等,而之所以如今的“人类”(human)等同于“智人”(Homo sapiens)则是因为一场持续长久的人种灭绝。[3]6由此可见,虽然在词汇上同属人类,但在残酷现实中却并非“同类”。可怕的是这种对“同类”的残忍始终贯穿在我们人类历史的发展之中,无论是西方的雅典时期还是中国的春秋时期,都没有将奴隶视作“同类”,而只是将其当做商品随意买卖甚至用于殉葬。又如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黑人也不被视作“同类”而对其滥用私刑、随意虐杀。甚至于时至今日,有些人尽管对宠物充满同情,却对中东国家所发生的各种人类屠杀、灾难和死亡无动于衷。因此有学者提出,没有类的认同,人和动物都会陷入疯狂,类的存在标志着人本质的一个明显界限。[6]33由此可见,我们并不能用生物学的“类”等同于我们所说的“同类”,而这里的“同类”应是指拥有同样权利的道德主体。那么人类与野生动物究竟是不是同类、应不应该是同类呢?如果是的话,依据何在?尽管生态学家一再强调“同一个地球同一个家园”,并通过各种研究表明人类和其它生命是一损皆损、一荣皆荣的关系,但在欲望和利益面前,连生物学意义上的同类的苦痛都可以视而不见,又有多少人能够将野生动物视作同类呢?孟子认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在于人有人性,而人的人性即是有“仁义”之心。虽然人之外的其它生物并不具有“仁义”之心,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无论是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还是《左传·成公四年》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都已成为过去式,那种“仁义”不下禽兽的想法不过是为了满足不断膨胀的欲望而找的借口,而“仁义”的对象应超越人类的范畴而拓展到了其它动物甚至植物的身上。儒家的“天人合一”、“民胞物与”思想便是如此,人类应向自然学习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界的其它生命都属“同类”,一个道德成熟的“仁者”或者“大人”不但要将“仁义”拓展到亲人、家人以致所有人,更要将“仁义”拓展到自然界的其它生命身上。马克思更是提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7]22因此现代伦理学应该将人与野生动物的关系纳入到研究对象当中,并和人与人的关系进行相互印证。在现代社会中,人类对于宠物的呵护有加、对牲畜被宰时痛苦程度的关注等都是有力的证明。我们甚至可以推论,一个善待野生动物的人,往往也能够善待他人;一个对食用野生动物趋之若渴的人,往往会在他人需要帮助时冷眼旁观。因此,人类与野生动物应属“同类”,野生动物也应拥有道德权利,这是人的本质所提出的要求。

 

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人类与野生动物必然因此产生矛盾,我们应当遵循生态公正性的道德原则去解决矛盾。公正是指按同一原则或标准对待处于相同情况的人与事,即通常所说的“一视同仁”。[8]50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这里,我们也可以将“人”换成“野生动物”。我们不想别人对自己做的事情,我们感到痛苦的事情,也不应当施加在野生动物身上。因此,人类不应当随意侵犯和占领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更不应该猎杀野生动物,对于以往给野生动物所造成的伤害,也应当遵循“纠正原则”或“补偿原则”予以纠正或补偿,比如重新为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重建栖息地或建立保护区。但需要注意的是,人类和动物的道德权利并非完全等同,也无法完全等同,否则就会陷入非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和一切非人存在物都应该享受同等的道德地位和道德资格,以此推论,人类甚至应该为了一只猫的生命而牺牲一条人命,这又是贬低人类的道德地位所导致的不公正。因此,我们应该将人的生命和人类社会的进步视作第一原则,如将与人类基因相似的野生小白鼠用作必要的科学实验则无需承担道德责任。

 

(三)人类对野生动物负有最高责任,我们应当遵循辩证生态主义的道德原则

 

法国哲学家笛卡尔认为物质和精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实体,并遵循着各自不同的规律,从而提出了主客体二分的心物二元论,由此世界被划分为主体和客体,而人则成为了地球上唯一具有主体性的生物,所有非人的事物都只是等待人类去认识的客体,而这种认识往往是征服、控制与利用,被归分为客体的事物不具有内在价值,其价值只在于人对其的使用价值。而这也是人类中心主义一直秉持的观点,人类之所以要关心动植物的生存仅仅是因为它们对人类而言依然具有利用价值,无论是食用野生动物还是虐待动物,都具有道德正义性。这种观点将人类归为一种只关心自己利益的完全自私自利的物种,这是一种道德错误。首先,尽管将世界割裂为毫无联系的主体和客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现代科技的发展,但无论是研究者还是被研究者,都被证实不可能完全分离,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更是如此,正如马克思所言:“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9]52而且有机界和无机界之间也并非不可逾越,因为自然是人的“无机身体”,而世界的永恒运转正是在有机界与无机界不断转换中发生的。其次,人类并非是唯一拥有主体性的生物,更不是评价万物价值的上帝。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有其内在价值,它们的内在价值不因人类而存在和消亡,因为世界的永恒运转和物质形态的不断转换,万物皆因其被他者需要而产生和消亡,而人类不可能是唯一的他者,其内在价值是天然存在的,万物皆有主体性。但世间事物的主体性并非是完全一样的,人类因为有意识而“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的规律”,“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因而“比其他一切生物强”[4]383-384,也就是说人类是地球上具有最高主体性的主体,而人类也正是通过这种主体性对地球进行了翻天覆地的改造。

 

但具有最高主体性的人类依然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10]58而且人作为唯一拥有自由意志的主体,应当主动承担起最高的道德责任和义务。野生动物因其主体性较低且不具有自由意志,只能被动地适应和接受环境的变化,成为沉默的道德主体。如果人类不主动承担起保护它们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为它们争取道德权利并主持公道,它们将因环境的变迁而迅速在地球上消失。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2018年更新的记录,过去至少有759种物种被灭绝,所记录的96951个物种,其中26840种濒临灭绝。这里面的绝大多数物种的灭绝和濒临灭绝都是人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人类应该对此负责并承担起公正的生态执法者的角色,对于过度繁衍而导致生态失衡的野生动物,人类应该采取造成最小痛苦的措施去减少该物种数量;而对于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人类应该采取退出其栖息地、重建栖息地和建立保护区等有效措施去保证其物种能够得以繁衍。

 

三、人类禁食野生动物的道德展望

 

人类作为一种杂食性动物,如果以满足人类基本生存需求的标准进行衡量,随着养殖技术的突飞猛进,越来越丰富、越来越适宜人类食用的人工养殖物种应能解决人类饥饿问题,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完全可以建立在禁食野生动物的基础之上。但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我们不能以一种线性的简单思维去理解人类社会,这样无异于纸上谈兵。而如今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最不发达国家,每年都有人饿死。如果说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因为资源缺乏、国家贫穷等原因导致国民饿死,那么又如何解释资源丰富的发达国家也有饿死人的现象呢?由此可见,并不是说生产力极大提高了就必然能够解决人类的饥饿问题。

 

“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是社会资源分配不公所导致的,也是现代社会亟需解决的问题。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产生矛盾而导致的生态问题并不是自然问题,而是人的社会问题。自然界有其调试和修复机制,哪怕是再严重的自然灾害都将得到有效修复。但现代科技“变革了整个自然界”。[11]241人类对自然的破坏速度远远领先于自然界自我修复的速度,甚至造成了不可修复严重破坏。因此,我们不能够将禁食野生动物寄托于自然修复,也不能仅仅寄托于部分人类的“亡羊补牢”式的主动修复,而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4]385在马克思看来,这一切是资本主义异化劳动导致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异化的必然结果,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物,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12]775资本的积累成为了每一个人生存的目的,资本的无限增长与自然资源的有限形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人类的欲望在此期间被无限放大,人类永远不会得到满足。因此,如果要全面禁止人类食用野生动物,第一,需要资本主义国家重新审视其制度问题,抛弃以个人利益至上的极端个人主义和本国利益至上的极端国家利己主义,正视其资本在迅速扩展过程中所造成的生态恶果,重新进入到全球化的生态整体主义视角当中,越是发达国家越应当主动承担起其责任,为解决全球资源分配不均问题尽到国际责任,从而扫清禁食野生动物乃至维护生态稳定的物质障碍。第二,人类应该重新审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抛弃人类至上的幼稚想法,抑制违背自然规律的贪欲,这是人类走出生态危机的根本出路。

 

笔者相信,人类的文明是不断进步的,人类的整体道德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一个善于反思的社会、一个能够将伦理原则进一步拓展到非人事物的社会,应该不是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禁食野生动物是人类道德发展的必然趋势,人类的未来必然也只能是一个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未来,而不会是一个依然以人类为宇宙中心的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的未来,因为这只会给人类带来沉痛的教训和严重的伤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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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
 
陈嘉杰(1989-),男,广东湛江人,哲学硕士,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中国伦理思想史。
 
欧阳辉纯(1976-),男,湖南永州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山东大学政治学博士后,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贵州阳明文化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中国伦理思想史、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儒学和中国哲学。
 
注释
 
[①]2020年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将此次新冠病毒引发的肺炎正式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病,英文缩写COVID-19。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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