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睿超】司马光《潜虚·名图》对“中和”价值的彰显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24 01:08:01
标签:《名图》、《潜虚》、司马光

司马光《潜虚·名图》对“中和”价值的彰显

作者:陈睿超(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来源:《中国哲学史》2019年第5期

 

内容提要:《潜虚》是司马光独创的宏大易学宇宙观体系,其《名图》兼具天道气运与人事之名的象征义,在整个《潜虚》体系中处于沟通天人的核心地位。司马光在创制《名图》时,做了三方面巧妙的象数设计:其一,将《齐名》符号××置于图周图的中央;其二,象征四时之中每一时节气运的符号皆按始于五行生数相配、中于生成数调和、终于五行成数相配的原则排布;其三,将五十五组符号依右数之序必为木、金、土、水、火,冲和之土必居正中的方式分为十一门类,以此确定象征人事的五十五名。通过如是的精妙安排,《名图》在其象数结构之中彰显出“中和”这一重要的儒家价值观念,体现了“推天道以名人事”的易学宗旨。

 

关键词:司马光/《潜虚》/《名图》/中和

 

《潜虚》是北宋司马光独创的拟《易》之作,因其图式繁复、文辞佶聱,自古至今鲜有问津者。实际上,司马光在《潜虚》之中建构了一套贯通天道人道的宏大易学宇宙观系统,集中体现了其易学与哲学主张。《潜虚》诸图式中的《名图》,更是通过精妙的象数设计,彰显出“中和”这一司马光哲学极为注重的儒家价值观念。目前学界关于《潜虚·名图》的讨论尚不多见①,本文拟对《名图》图式的象数结构及其彰显“中和”价值的方式作一初步的探索,于司马光《潜虚》之研究或有小补焉。

 

一、《潜虚》的总体结构及《名图》的象数特征

 

《名图》是《潜虚》以图式化方式构筑的易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故欲讨论《名图》,需先行对《潜虚》体系的总体结构作一简要说明。《潜虚》作为一部拟《易》之作,在仿拟《易经》的方式上深受汉代扬雄《太玄》的影响。司马光在《潜虚》后跋中说:“《玄》以准《易》,《虚》以拟《玄》。”②可见《潜虚》基本是依照《太玄》的象数模式建立其易学体系的。《太玄》本于“三才”之数,以一、二、…三之基本符号准《易》阳、阴之基本爻画,三个基本符号在方、州、部、家四位之中依次排列成八十一玄首符号,准《易》六位之六十四卦卦象。《潜虚》拟《玄》,则本于“五行”之五数,以十个取自古代算筹数字的符号分别象征从天一到地十的五行生成数,即:原(水一)、荧(火二)、本(木三)、卝(金四)、基(土五)、委(水六)、炎(火七)、末(木八)、刃(金九)、冢(土十)。十个基本符号左右相配为五十五个互不重复的符号对,合于“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此准拟《易》之六十四卦、《玄》之八十一首。《潜虚》符号按不同原则排布,即为《气》《体》《性》《名》《行》(含《变》《解》)《命》六图,其次第构成了《潜虚》易学宇宙观自天道及于人事的整体演化过程。③其中,《名图》是五十五符号对以(《齐名》)居中心,剩余五十四组符号环绕一周而构成的圆周图,其用意在于以首尾相接的圆图形制象征周天气运之循环不息。司马光复在此图中为五十五组符号赋予名称,相当于《易》之卦名与《玄》之首名,使其在象征天道气运的同时又具有人事之名分、时境的象征义。④由此可见,《潜虚》诸图中,《名图》处于沟通、联结天道与人道的关键地位,可谓是《潜虚》体系的核心。下面,我们便从《名图》的天道与人事象征义出发,对此图在象数结构方面的基本特征做一探讨。

 

 

 

《潜虚·名图》⑤

 

就其对天道象征而言,《名图》可以看作是传统易学观念中五行、四时、四方相应的时空秩序在周天气运中的具体展开。按《潜虚·名图》所附图说,此图的主要结构是“一六置后,二七置前,三八置左,四九置右”⑥,也就是水居北、火居南、木居东、金居西的五行方位。具体到《名图》五十五符号对的排序,此方位秩序集中反映在每组符号的左位之数上。如列于北方的十一组符号:,左数非天一即地六,为水之生成数。东、西、南三方诸符号的左数也分别为木、金、火之生成数。而从周天之气的运行方面看,《名图》符号左数表征的则是与四时对应的五行之气的类别。如位列东方,符号左数为三、八,代表的是春季运行的木气;位列南方,符号左数为二、七,代表的是夏季运行的火气,等等。另外,左数属土行的符号,除居图中央,其余则分布于东北、东南、西南、西北四隅之位(按《淮南子·天文训》分别名为“报德、常阳、背阳、蹏通”四维⑦),象征土气居中并分王四季。如是,五十五个符号对根据其左数五行性质加以均分,每行各有十一,分列四方、四隅及中央,象征木、火、金、水之气在一岁四时之中依东、南、西、北“天左旋”之次周回运行,土气贯通四时、滋育万物的整体气运模式。

 

除左数依据五行方位及四时运行之序的排布特征外,《名图》诸符号右数的排列也有十分显著的规律。五十五组符号以居图式最下、代表历法冬至起点的为起始⑧,其右数基本是按从一到十、逢十返一的数字次序,亦即水、火、木、金、土的五行递生次序往复挨排的。如前七位,右数由生数水一增至土五,复增至成数水六、火七。又如第十五位为,右数是土成数十,其后为,右数返归水生数一。这显然是对《太玄》玄首符号自一至三、逢三进一的排布方式的模仿。相应于《名图》五十五符号之左数所表征的四时五行依春夏秋冬、木火金水的运行之序往复推移的总体格局,其右数象征的可谓是在每一时之中运转的五行之气依水火木金土的创生之序消长变化的具体阶次。⑨由此可见,《名图》于五气运行之中含纳五气递生,将生序与行序这两种意义不同的五行次序通过象数符号的安排融合为一,创制为描绘周天气运的统一图式,以“五十五行叶序”而“步轨”、“叶岁纪”⑩,与天象律历相契合,运思不可谓不精巧。

 

《名图》符号排列的天道气运象征落实于人事,就体现为各符号所具之“五十五名”。司马光将五十五组符号依序分为“形、性、动、情、事、德、家、国、政、功、业”十一个涉乎人事的门类(11),一类五组,再于每类中依据符号右数的五行属性为其命名。典型的如属“性”类的五组符号,右数分别为木三、金四、土五、水六、火七,故依五行之“性”分别为其定名,以象征人的不同性格:木性柔韧故名《柔》,金性刚强故名《刚》,土性中和故名《雍》(“雍”为“和”义),水性暗昧故名《昧》,火性昭明故名《昭》。(12)又如“德”类五组符号,右数亦分属木、金、土、水、火,故以五行所配五常之“德”为名,象征人的不同德行:木仁为《讱》,金义为《宜》,土信为《忱》(训“诚”),水智为《喆》(训“哲”),火礼为《戛》(训“礼”)。(13)这样,五十五名划分于十一门类之下,人之一生所经历的各个阶段,即由一身性情直至家国功业的终始历程,也便由《名图》的圆环图式表征出来了。

 

以上所论便是《潜虚·名图》的基本象数特征。但细观此图,会发现其符号安排尚有诸多细节非此基本特征所能解释。如就五十五名之左数依五行四时的排列看,其分配于四隅位的十个土行符号的数量并不均衡:东北、西南仅各一土,东南有三土,西北则有五土,似乎与“土王四季,各十八日”(14),土气在四时均衡分布的传统易学观念不符。就右数的排序看,尽管多数是严格按五行生成数从一至十依序排列的,但在少数地方却存在生成数之间相互跳跃的情况,如图中第一位至第七位,右数为水一至火七,按理第八位符号之右数当为木成数八(),实际却跳转为之木生数三;如木行末位符号右数本为火二,其后当接木生数三(),但实际跳转为之木成数八。此种情况,犹多见于表征四时之首末的符号处。就五十五名之分类来看,其门类划分的起始点并不在圆周序列首端的,而是从第三位(“性”类“柔”名)开始的,故其“形”类五名《元》《裒》《齐》《散》《余》(15),放在《名图》圆周上则呈现为图式右下终点处的散、余到中央齐再到图式左下起点的元、裒这一终而复始的顺序。这些《名图》符号安排的细节看似蹊跷难解,其背后实有精深的思想考量,与我们下文所要重点讨论的《名图》对“中和”价值观念之彰显紧密相关。

 

二、《名图》符号排布对“中和”原则的彰显

 

司马光在哲学思想上素重“中和”(16)。他曾在书信中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然变而通之,未始不由乎中和也”,“夫中者,天地之所以立也。……其德大矣至矣,无以尚矣”(17),把“中和”之道看作变通阴阳、定立天地的根本原则;又认为,“阴阳者,弓矢也;中和者,质的也,弓矢不可偏废,而质的不可远离”(18),将“中和”看作是阴阳之气及其构成的天地万物所普遍趋向的价值目标。(19)司马光所作《温公易说》、《太玄集注》两部易著,皆对中和之道大加表彰。(20)《潜虚·名图》作为司马光自创的易学宇宙观体系中沟通天人的关节点,其在天道与人事层面共同彰显“中和”这一普遍价值原则自是题中应有之义。而《名图》图式昭示“中和”原则的具体方式,实在于司马光对五十五名符号排布细节的三方面巧妙设计,下面我们分别加以讨论。

 

《名图》符号排布体现“中和”原则的第一方面,也是最为显著的方面,就是将《齐名》置于全图正中。《名图》图说云:

 

齐者,中也,包斡万物,故无位。(21)

 

《齐》之象由两个天五符号组成,为土之生数。五行之气中土气性质冲和中平,天地十数中天五又处中位,故纯由天五土生数构成符号对可谓“中和”原则的最佳象征,其名“齐”亦训为“中”。(22)《名图》将其置于圆周图形的圆心部位,表示中和之气不偏居于任何一位,而是遍在于四时之中,包通、运转天地万物,为其赖以生存活动的根基,正合于前引温公所云“中者,天地之所以立也”之意。

 

《名图》体现“中和”原则的第二方面则并不那么显而易见,而是隐藏在表征四时气运的符号排列模式之中。以四时为单位细考《名图》符号排列的规律,便会发现,每一时的十一组符号,其第一位几乎都是此时所主五行的纯生数相配,最后一位是此时所主五行的纯成数相配,而正中间的第六位,则是其生数与成数的相配。按照五行生成数作为序数的意涵,纯生数可谓象征着气运活动的起始,纯成数象征其终结,生成相配则是处于终始之间居中调和的状态,其中无疑寓有“中和”之意。

 

我们下面以象征春时之气的东方木行所属十一符号为例加以详析。这组符号始于,左右数均为天三,为木之生数,象征木气在春时始生。其后左数不变,右数按水火木金土之序递增,依次为、,象征春木之气生长壮大,直到第六中位之,左为天三,右为地八,恰是木行生数与成数相配,象征木气发展到奇偶阴阳相协调的“中和”状态。其后的四组符号,其左数皆由天三生数变为地八成数,表明木气由始生转为成熟乃至衰老,至最后第十一位,纯为木之成数相配,象征春时木气发展到极致,将向下一时节之气运转化。由此可见,春时十一名起始的、正中的、终末的将东方春木之气的运化过程分为前后两段。从始位至中位的前半段表征着木气自纯生数起始,在稚嫩中逐渐成长,可谓“不及”;中位以后至终位的后半段则表征木气在成熟后走向衰杀,直到纯成数至极当变,可谓有“过”;而正中间生成相配的一位上,木气获得其恰如其分、无过不及的圆满状态。这样,唯有“中和”方为一时气运的适宜成就,前此则不足,后此则过度,“中和”之价值由此便在自然气化中彰显出来了。

 

《名图》春、夏、秋三时所属符号,皆遵循上述蕴含“中和”价值原则的排布模式。如夏时始于火纯生数相配之,中于火生成数相配之,终于火纯成数相配之;秋时始于金纯生数相配之,中于金生成数相配之,终于金纯成数相配之,基本模式均同。由此亦可很容易地解释上节末尾提到的《名图》符号右数在一时之首末存在生成数跳转的现象。如东方春时符号第十为,右数为火生数二,这样第十一位右数应以木续火,为木生数三,但因为此位是春时之末,必须安排木之纯成数相配,故右数跳转为木成数八而为,仍是按五行生序以木续火。南方夏时也类似,其第十位为,右数水生数一,本当接火生数二,但第十一位同样是夏时终末,所以右数必跳转为火成数七而成。秋时第十位右数木三,到末位右数金九的跳转,也是同理。可见,为了凸显四时气运中的“中和”原则,《名图》右数按天地十数从一至十、逢十返一的数字次序是可以进行灵活调整的。同时,因为生数与成数具有相同的五行归属,所以右数在生成数间的跳转亦并不影响其对于水、火、木、金、土五行递生之气运阶次的表征。

 

不过,《名图》北方冬时属水的十一组符号的排布,却与上述模式不尽相符。其中,水之纯生数相配的并不在冬季的起点,而是位于其中段。个中原因在于,《潜虚》欲效法《太玄》,以其象数结构与历法相配合,而古代历法周年之气的运行起点在于冬至,这样就把冬季分成了冬至到春季之前的岁首与秋末到下一年冬至之前的岁末两段。《名图》以属于冬时水行的对应冬至,为五十五名次序的起始点,这样便也把冬时十一组符号在图中分成左右两段,显然不可能满足始于纯生、终于纯成、中于生成配合的模式,而只能以左数由生至成的变化大略反映冬时水气的消长过程。故冬时左半段起于,经、,左数皆为天一水生数,象征水气在一岁之初始生渐长;至第六位昧,为水生成数相配,表示水气发展完备,冬时岁初一段即告结束。右半段五位则为,左数均为地六水成数,象征水气在岁末过于成熟以至消衰,并未以纯成数相配的作结,可以说是四时之中唯一的特例。

 

《名图》蕴于四时诸象次序之中、彰显“中和”价值的符号排布模式,同样可以使前面提到的土行除《齐》以外十组符号“分王四季”但分配不均的问题获得合理的解答。由于春、夏、秋每一时的符号序列必始于所主五行的纯生数,终于其纯成数,这便意味着前一时之末与后一时之首两符号右数的五行属性,必定在五行对应四时的运行之序即木、火、金、水之序中是相邻的。但是,在运行之序中相邻的五行,在递生次序里却并不相邻,必有间隔(如运行次序中木、火相邻,但按五行生序,木到火尚隔金、土、水三位)。但《名图》诸象右数又必须按照五行生序排列,这便意味着,一时终结处的符号右数,必定需要间隔几位,才能与下一时起始处的符号右数相接,而间隔的这几位刚好可以用“王于四季”即位处前后两时之交的土行符号填充。复因运行之序中相邻的五行放到递生之序中,其间隔不尽相同,便决定了土行符号分配在四时交接处的符号数目是不均等的。具体来说,冬时之末至春时之首,符号右数由水变木,在五行生序上间仅隔火一位,故于东北位配一土;春时之末至夏时之首,右数由木变火,在五行生序上间隔金、土、水三位,故于东南位配三土;夏时之末至秋时之首,右数由火变金,生序上仅隔木一位,故于西南位配一土;秋时之末至冬时之首,由于冬时并不严格遵循以纯生、纯成为始末的模式,故不必考虑金到水的间隔,而将剩余的五土全部配于西北位。统而言之,《名图》以始于纯生、终于纯成、中于生成配合的模式排列四方四时各组符号,又利用两时首尾符号右数在五行递生次序上有间隔的特点,于季节交界处分配土行符号,这样就在象征四时顺布、土王四季之周岁气运的“五十五行叶序”中,彰显了“中和”的价值原则。

 

除以上所论外,《名图》尚有第三个体现“中和”原则的层面,这便是与人事相关的五十五名之分类与命名方式。前文已述,十一门类划分的起点在五十五名次序中不始于第一位元而始于第三位柔,这看似奇怪,实则大有深意:由于《名图》右数自元起始终按水、火、木、金、土的五行生序推排,这样的分类方式便使每类五名右数的五行属性必定从木行起始,按照木、金、土、水、火的次序排列(如前文列举“形”“性”“德”类的五名,其右数排序均是木、金、土、水、火)。此序列前后的木、金与水、火分别构成了两组阴阳对待关系,而具有冲和性质的土恰居正中之位,正象征着阴阳调和的中道。如此,再根据阴阳与中道的特点,结合所属类别为各符号赋予名义,便使每一门类五名的人事象征中都蕴寓了“中和”原则。

 

司马光在其划分的十一门类中,除直接根据右数五行性质命名外,许多类别都采用了取右数木金、水火为阴阳对待之象,取右数土为协调中和之象的赋名方式。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水火在五行生序中处于最先,木金处于其次,所以当司马光借助右数的阴阳对待关系为符号赋名时,右数为水火者通常具有首要的、源始性的特点,右数为木金者则相对是次要的、衍生性的特点,右数为土者则处于居中调和的核心地位。典型的如“事”类五名:、卻、庸、妥、蠢。(23)“妥”“蠢”训义为“静”“动”,静阴而动阳,为阴阳对待关系。在人之行事中,动静最为基础,故以《妥》、《蠢》两名命名右数分别为水六(阴性)、火二(阳性)的、。“”“卻”训义“进”“退”,阳进而阴退,也构成一组阴阳对待。进退在人事中皆为动之一端,相对动静处于衍生地位,故以《》、《卻》命名右数分别为木八(阳性)、金九(阴性)的、。“庸”训为“常”,即中庸之“庸”,无论动静、进退,都需要遵循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常道才能恰如其分,故以《庸》命名处五名正中、右数为土十的。又如“家”类五名:特、偶、暱、续、考。(24)“特”、“偶”即夫、妇,“续”、“考”即子、父,夫阳妇阴,父阳子阴,皆为阴阳对待。在儒家的家庭伦理观念中,父子一伦最具根源性,为首要,夫妇则居其次,故以《续》、《考》命名右数分属水、火的、,以《特》、《偶》命名右数分属木、金的、。“暱”训为“亲”,无论父子还是夫妇皆是亲人,皆应遵循亲道,“亲”可谓是无特定阴阳偏向的中和原则,故以《暱》命名居中位、右数属土的。

 

即使在依右数五行属性直接得名的分类中,类似的“阴阳—中和”模式同样得以体现。如前举“性”类五名《柔》《刚》《雍》《昧》《昭》,木柔与金刚、水暗与火明分别构成两组阴阳对待,土雍和居中,其性阴阳调和适中,象征中正不偏的理想人格。又如“德”类五名《讱》《宜》《忱》《喆》《戛》,木仁与金义、水智与火礼也分别构成两组阴阳对待,土信居中,不偏于阴阳,表明仁义礼智之德皆赖诚信以成立。这样来看,通过右数水火、木金阴阳对待,土居中调和这一巧妙的分类方式,“中和”原则便普遍地呈现于十一门类五十五名的人事象征之中,可以说是将天道气运中蕴含的“中和”价值在人事领域现实化和具体化了。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司马光的《潜虚·名图》不仅在象数特征上展现出周天气运的整体图景,并以五十五组符号之命名将天道落实于人事,同时更借助符号排列上的三处细节安排,彰显了“中和”这一重要的儒家价值原则:通过将《齐名》符号置于全图正中,象征中和之气“包斡万物”;以四时之中每一时节的十一组符号皆始于纯生数、中于生成数调和、终于纯成数的象数安排,象征四时气运中蕴含的“中和”之道;以符号右数之序必为木、金、土、水、火,冲和之土必居正中的五十五名分类方式,以及“木金”“水火”象阴阳对待、土象阴阳调和的符号命名方式,将“中和”原则具体化于人事领域。由此可见,《潜虚·名图》尽管形制看似复杂难晓,但实质上却有着极为明晰的价值指向,其精妙的象数设计皆以凸显“中和”之道这一价值意旨为导向,可谓是“推天道以明人事”这一易学核心宗旨的极佳表达。仅凭此图,《潜虚》这一独特的易学宇宙观系统,已足以在易学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注释:
 
①学界关于司马光《潜虚·名图》的已有研究中,潘雨廷、王铁、陈克明、董根洪、刘蔚华、方诚峰对包括《名图》在内的司马光《潜虚》体系的基本内容有过简要的探讨,但并未发现其象数结构中蕴含的“中和”价值原则。(潘雨延:《读易提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15-117页;王铁:《宋代易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87-95页;陈克明:《司马光学述》,湖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65-380页;董根洪:《司马光哲学思想述评》,山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2-85页;刘蔚华:《略论司马光的〈潜虚〉》,《中州学刊》1984年第1期,第78-81页;方诚峰:《司马光〈潜虚〉的世界》,《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第167-182页)张立文提出“中和论”是司马光《潜虚》之学的重要思想价值,但并未将“中和”观念与《名图》的象数特征联系起来。(张立文:《司马光潜虚之学的价值》,《晋阳学刊》2012年第2期,第44-50页)张晶晶首次注意到《名图》五十五名分十一组,每组“均以中间之名为全组之核心”,体现出“中”的原则,但仍未能进一步发掘“中和”原则在《名图》符号排布方式上的反映。(张晶晶:《司马光哲学研究——以荀学与自然气本论为进路》,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3年,第23-39、199-204页)
 
②司马光:《潜虚》,《四部丛刊》续三编第218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36页左。
 
③《潜虚》卷首云:“万物皆祖于虚,生于气。气以成体,体以受性,性以辨名,名以立行,行以俟命。”(《潜虚》,第1页右),正是对这一贯通天道人道的演化历程的表达。
 
④《潜虚》卷首云:“名者,事之分也。”(《潜虚》,第1页右)可见《名图》五十五符号的命名意味着人事分限的划定,故五十五名与《周易》卦名、《太玄》首名一样,能够象征人之事为、境遇。
 
⑤《潜虚·名图》今存各本讹误众多,唯张晶晶所著《司马光哲学研究》一书所用之图校订讹误,形制精准,故引于此,后文对《名图》的讨论皆依照此版本。其原图及具体勘定之处见张晶晶:《司马光哲学研究——以荀学与自然气本论为进路》附录《〈潜虚〉诸图》,第202-203页。
 
⑥《潜虚》,第6页右。
 
⑦《淮南子》以四隅位为“四维”之说,参见何宁:《淮南子集释》卷三《天文训》,中华书局,1998年,第207页。
 
⑧《名图》图说云:“至之气起于元。”(《潜虚》,第6页右)“”即古文“冬”字,可见《名图》符号排序的起点(名为“元”)就象征着周年历法的起点,即冬至日。
 
⑨本文在此借用了朱子对五行“生之序”与“行之序”的区分。朱子《太极图说解》云:“以质而语其生之序,则曰水火木金土。……以气而语其行之序,则曰木火土金水。”(朱熹:《太极图说解》,载于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修订版]第十三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73页)所谓五行的“生之序”即是指从天一生水到天五生土的五行创生顺序;“行之序”则是指五行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的循环相生关系,对应春夏秋冬(土当季夏)四时之气推移运行的次序。
 
⑩《名图》图说云:“通以五十五行叶序,卬而瞻之,宿躔从度。……至之气起于元,转而周三百六十四变,变尸一日,乃授于《余》而终之,以步轨,以叶岁纪。”(《潜虚》,第6页右)“”即古文“天”字。按《名图》图说称“行”不称“名”,是就《名图》一名对应《行图》一《行》辞而言的。五十五《名》或《行》,除《元》《余》《齐》外五十二行一行有七变,每变当一日,总计三百六十四日。算上《元》一变当一日,《余》一变当四分之一日,共三百六十五有四分之一日,合于周岁日数,所以此处说“五十五行叶序……以步轨,以叶岁纪”。
 
(11)《名图》图说云:“人之生本于虚,虚然后形,形然后性,性然后动,动然后情,情然后事,事然后德,德然后家,家然后国,国然后政,政然后功,功然后业,业终则返于虚。”(《潜虚》,第6页左)此即指示出对五十五名涉于人事的十一种分类。
 
(12)《名图》图说云:“柔、刚、雍、昧、昭,性之分也。”(《潜虚》,第6页左)
 
(13)《名图》图说云:“讱、宜、忱、喆、戛,德之涂也。”(《潜虚》,第6页左)
 
(14)此为汉代《白虎通》之说,见陈立:《白虎通疏证》卷四《五行》,中华书局,1994年,第190页。
 
(15)《名图》图说云:“万物始于元,著于裒,存于齐,消于散,讫于余,五者形之运也。”(《潜虚》,第6页右)“形”类的五名为《元》《裒》《齐》《散》《余》,象征万物与人之形体产生、存续、消亡复有新生的总体进程。
 
(16)需要注意的是,司马光并未像程颐、朱子等理学家那样严格地辨析“中”与“和”的差别。其《中和论》中有“中和一物”之说(司马光:《司马光集》卷七十一《中和论》,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453页),可见在司马光哲学中,“中”与“和”是等价的概念表达,因此本文也将此二者作为一个概念加以讨论。
 
(17)司马光:《司马光集》卷六十一《答李大卿孝基书》、卷六十二《答范景仁论养生及乐书》,第1271、1289页。
 
(18)司马光:《司马光集》卷六十一《答李大卿孝基书》,第1271-1272页。
 
(19)余敦康先生指出,司马光的“中和”观念是将“事物的本然状态转化为应然的价值准则和理想目标”,达成了“宇宙论、价值论、方法论三者的统一”。(余敦康:《汉宋易学研究》,华夏出版社,2006年,第173页)张晶晶也将司马光宇宙论思想之“中”的观念解释为含具在气之中的“价值倾向”(张晶晶:《司马光哲学研究——以荀学与自然气本论为进路》,第44-47页)。
 
(20)《温公易说》注“易有太极”云:“极者,中也,至也,一也。”(司马光:《温公易说》卷五,《儒藏精华编》第三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587页)将“中”诠释为与“太极”等同的易道根本原则。《太玄集注》解《中·次五·赞辞》云:“三仪之道莫盛于中正,故阳家之五,赞之中也,阴家四六,体之中也”(司马光:《太玄集注》卷一,中华书局,1998年,第4、6页),亦盛赞中道。
 
(21)《潜虚》,第6页右。
 
(22)《潜虚·行图·齐》云:“齐,中也。……中之用其至矣乎!”(《潜虚》,第31页右)按“齐”本为齐一之意,而前文注引司马光《温公易说》云:“极者,中也,至也,一也”,将“中”与“一”等同,认为“中和”之道是天地万物的统一基础,故《潜虚》以“中”训“齐”。
 
(23)《名图》图说云:“、却、庸、妥、蠢,事之变也。”(《潜虚》,第6页左)
 
(24)《名图》图说云:“特、偶、昵、续、考,家之纲也。”(《潜虚》,第6页左)

 

 

责任编辑:近复

 


微信公众号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