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可以观:上古中国礼仪实践中的观礼者
作者:李志刚
来源:《原道》第38辑,陈明、朱汉民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九月十一日癸卯
耶稣2020年10月27日
内容提要:上古中国的礼仪实践中,“观”乃内容丰富的常见现象。礼可以观,意味着礼制的成立预设了神灵、宾客、子孙、甚或百姓等第三方的“在场”。
“第三方”即观者的预设,使礼具有“观”与“被观”的功能。礼制上的“观”是在礼仪实践与演示中,因存在“观与被观”对待关系,而造成某种程度的表演性与公共性。
古人在礼制实践中,又常常想象后世子孙如何看待现时行为,预想自己的行为如何在后来者的意识中留下痕迹与反应,并期望获取永恒与不朽。宾客参与礼仪活动,宛如进入表演场,主宾之间觥筹交错,相互观摩,相互取法。
春秋中后期,随着儒家的兴起,以孔子为中心形成专业化的观礼团体。古人行礼多分为主党、宾党,身份与地位以及意义的表达,需要视觉化的展示与证明。整个行礼场合作为一个整体,因展示而被观看,并被赋予神奇的力量。
关键词:上古中国;礼仪实践;观礼者;观礼之道
《礼记·坊记》载孔子言:“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示民不淫也。尸饮三,众宾饮一,示民有上下也。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故堂上观乎室,堂下观乎上。”
祭祀之时,礼仪之周旋揖让,礼容之庄敬虔诚,礼器之陈列摆设,通过公开展示而发挥“教敬”“示民不淫”“示上下”“教民睦”等功效。
堂上观室内,堂下观堂上,形成了一个观看的梯次结构。礼仪、礼器、礼容在特定空间内的公开展示预设了观者的存在。又通过观者的预设,营造出一个公共性的礼仪空间。
“堂上观乎室与堂下观乎上”,非仅是视觉方面的观看,实能通过“观”而营造出“礼仪卒度,笑语卒获”其乐融融的和谐氛围。
南朝梁人沈重说:“在堂上者,观望在室之人以取法。谓在堂下之人,观看于堂上之人以为则。言上下内外,更相效法。”尸在室内,代表祖先神灵;主人在堂上,乃宗族之长;众宾与宗族子弟在堂下。
主人效仿已逝的祖先,喻示孝敬的表达与权力世代的传承;而众宾与宗族子弟效仿宗子,则起到收族统宗的功效。于此可见,礼制意义上的“观”,蕴含着丰富的政治宗教与文化含义。
上古中国的礼仪实践中“观”乃常见现象,内容丰富。傅道彬研究诗礼中的“观”指出先秦时代“所观之事,或是总揽整体,或是涉及礼仪规范,或是观察一个邦国或个人的风俗与心志,或是结合礼乐活动的艺术与审美欣赏等重大事件”。
《谷梁传·隐公五年》:“常事曰视,非常曰观。”礼制上的“观”非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看见,而是在礼仪实践与演示中,因存在“观”与“被观”的对待关系,而造成某种程度的表演性与公共性。
在“观”对象与分类方面,傅先生导夫先路。但深度揭示“观看之道”的礼制含义,尚未见重要成果出现。“观”在中国文化中具有无比的重要性,所谓“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礼以观德、礼以观志、礼以观命、礼以观政,礼器展陈与身份等级观念的表达,礼辞陈述与仪式展示中的情感表达,礼容展示与命运预测,礼仪演示与公共理念的表达,均是需要仔细探究的系列问题。限于篇幅主旨,本文主要谈论“谁在观看”,即礼制实践中的观礼者。
一、神灵之“观”
天神信仰是商周时期的重要信仰。帝或天高处天庭,笼观四野,人间祸福均在其监视范围之内。
《尚书·高宗彤日》:“惟天监下民。”《尚书·微子》:“降监殷民。”《尚书·康诰》:“予惟不可不监……爽惟天其罚殛我。我其不怨,惟厥罪。”
天监祸福,故行事不可不顾忌到天的反应。《诗·小雅·小明》:“明明上天,照临下土。”《大雅·皇矣》:“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上帝烛照人间,人间行为祸福与之息息相关。
商周观念中认为与人间存在王庭相对应,天上亦存在一个以帝或上帝为主要神灵的天庭,且帝有帝使、帝臣。风雨雷电及祖先神均是天庭中的神灵,作为使者往来于天地间。
使者包括祖先神与天神。帝与人间的交往多由使者代劳。帝或上天能够监临人间祸福,作为王庭与天庭使者的祖先神灵同样观照人间,予以福佑。
作为帝使者的祖先神就显得特别重要。《大雅·文王》:“文王在上,于昭于天。”金文《天亡簋》:“文王监在上,丕显王则省。”文王作为祖先神身处天庭在帝左右,往来天上人间,监视后嗣的所作所为。
神灵不仅可以处于高高天庭,同样能够与人同在,参与或观看人间的礼仪活动。
《尚书·顾命》载成王登遐后康王即位之礼。行礼时堂上席次安排:西序东向席、东序西向席、西夹南向席,与牖间席共同形成了一个空荡荡的“四面之坐”,复原了成王生时处理朝政的场面。
成王的“四面之座”,保证了成王神灵的在场。成王虽崩殂,在象征意义上却并未“缺席”,而是“观看”了康王即位的整个典礼。神灵作为“旁观者”参与实际行礼,让礼制活动笼罩在浓郁的神灵观照氛围中。
神灵参与人的礼乐活动,既能观看人间世,又被人间世所观看。于康王君臣而言,空荡荡的四面之座必然造成强烈视角的冲击,成王虽崩犹在。成王既观看了康王的即位之礼,又被康王君臣所观看。
在观与被观之间,世代的交替得以完成,康王的合法性得以保证。。国家兴盛,神灵降临以明其德;国家衰败,神灵降临,以观其恶。国之命脉,神灵炯炯明眼了彻于心。
神灵参与礼制活动有主动与被动两种情况。神降临莘地体现是神的主动性。《左传·文公九年》载楚国子樾椒行聘礼,显露傲娇神态,叔仲惠伯评价道:“是必灭若敖氏之宗。傲其先君,神弗福也。”
时人认为神灵拒绝赐福于失礼之人,是则神无时无刻不在关注人间的一举一动。但在更多的礼制中,神乃祭祀、祈求的对象,被动介入礼仪实践中。
《左传·文公十五年》载六月辛丑朔,有日食,天子不举礼乐,伐鼓于社,诸侯用币帛于社,而伐鼓于朝,目的在于“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
所谓“昭事神”,神灵被动地介入了攻解日食的礼俗中,且行礼被故意“昭显”以供神人知晓观看。天之观看视听的标准虽以民之观看视听为转移,但天神能够观看人间世,则是其时之人的基本信仰。
日本学者今道友信认为:“典礼在本质上是人演神的剧,人在剧中必须把自己的意识投入到那种行动中,这就使意识中的内在东西进入了世界现实并且表现出来。”
或如妹尾达彦所言“国家礼仪将宣扬宇宙秩序和地上秩序相对应的观念,以生动的形式视觉化”。人行礼犹如面向神灵的表演,供其观看,获取福佑。神与参加行礼之人处于“观”与“被观”的双重对待关系内。
二、子孙之“观”
上古宗法传统中,守文垂体之君乃先祖之遗体,传先祖之重,属世代传递脉络中承上启下一环,不仅要对祖先负责,受其监督,也受后世子孙监督。
《左传·庄公二十三年》载:“公如齐观社,非礼也。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
《国语·鲁语上》:“夫齐弃太公之法而观民于社,君为是举而往观之,非故业也,何以训民?”礼所以整民与训民,喻示民是礼的观者与受用对象。
庄公到齐国观礼,乃失礼行为,必然也受民的监督,属“示民”范畴。重要的是,此处之观进一步突破时空的限制,通过“君举必书”制度,让现任君主受后世子孙的监督。公观社,后世何以观公?
李惠仪认为:“曹刿要求庄公想象后世如何把他的行为记录看成奇观。”君主所作所为预设了后嗣子孙观看之眼,甚至观看时的神态反应。
后世子嗣的看法,已是现任君主行为合礼与否的评判依据。君主德行,需要展示与观看,好的君主往往被塑造成供人瞻仰观看的模范。所谓“帅型祖考之德”“仪刑文王”,祖考成为后世子孙效仿、学习、观看的典范。
《小雅·楚茨》详细描写了祭祖时后嗣与祖先神觥筹交错,把盏言欢,与祖同乐的场景:“诸父兄弟,备言燕私。”毛传:“燕而尽其私恩。”郑笺:“祭祀毕,归宾客之俎,同姓则留与之燕,所以尊宾客,亲骨肉也。”
正祭祖祢之后的燕私之礼,言“尔肴既将,莫怨具庆。既醉既饱,小大稽首。神嗜饮食,使君寿考”。兄弟族人欢乐宴饮后,美酒佳肴已尽,心中没有怨言与愤怒,只有欢庆,于是长幼咸集,稽首祝福主人寿考多福。
后嗣宗子与族人兄弟一起祭祀先祖,备言燕乐,其乐融融。族人表达了对祖先的尊崇与崇敬;宗子作为一族之长,通过祭祖确定其威严,融洽了与宗人的关系,取得统宗收族的效果。
后世子孙观看已逝祖先,亦可通过祭祖时设尸礼而实现。《礼记·礼器》:“周坐尸,诏侑武方,其礼亦然,其道一也。夏立尸而卒祭,殷坐尸,周旅酬六尸。”此言三代立尸为祭之礼。
《白虎通·宗庙》:“祭所以有尸者何?鬼神听之无声,视之无形,升自阼阶,仰视榱桷,俯视几筵,其器存,其人亡,虚无寂寞,思慕哀伤,无可写泄,故座尸而食之,毁损其馔,欣然若亲之饱,尸醉若神之醉矣。”
古代祭祀时,以孙之伦为尸以象祖先。尸即是祖先神的凭依与象征。《周礼·春官·守祧》:“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遗衣服藏焉。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则尸所穿之服乃先公先王所遗留下的衣服。
《礼记·祭义》:“斋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斋三日,乃见其所为斋者。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
《礼记·曾子问》:“尸弁冕而出。”清任启运云:“尸入庙则象乎神,故服先王先公之遗衣服。”周代贵族祭祖,以尸象祖,并非抽象意义之象,而是在精神与外貌上均象之。
就像四面之座是成王的物象化一样,神尸是祖先神灵的物象化与视觉化。祭祖时以孙之伦所设的尸,无论从外在打扮还是内在神态,犹如已逝祖先突降人间,举手投足间,觥筹交错之际,后世子孙已观看无余。
《左传·成公二年》:“楚师及宋,公衡逃归。臧宣叔曰:‘衡父不忍数年之不宴,以弃鲁国,国将若之何?谁居?后之人必有任是夫,国弃矣。’”现时作为需考虑后人反应。
《礼记·祭统》:“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
唯贤者能之。铭者,论譔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顺也。明示后世,教也。
夫铭者,壹称而上下皆得焉耳矣。是故君子之观于铭也,既美其所称,又美其所为。为之者,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知足以利之,可谓贤矣。贤而勿伐,可谓恭矣。”
借助鼎铭一方面崇先祖德,显扬己孝,一方面自我作古,把自己塑造成模范,传之后世,示诸子孙。君子之举,通过鼎铭的展示,预设祖先与子孙两方的评判之眼。
礼制实践中,想象后世子孙如何看待现时行为,较为常见。《尚书·召诰》:“王伻殷乃承叙万年,其永观朕子怀德。”《左传·宣公十五年》:“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
《墨子·明鬼》:“恐后世子孙不能知也,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
金文中常见铸鼎时期望“子子孙孙永宝用”,刻石继铭又希望“垂示后嗣,万世不亡”,均是预想自己的行为如何在后来者的意识中留下痕迹与反应,并期望获取永恒与不朽。典范的自我塑造过程中,预设观众的存在,甚至观看的效果,属情理中事。
三、宾客之“观”
《左传·成公六年》载:六年春,郑伯如晋拜成,子游相,授玉于东楹之东。士贞伯曰:“郑伯其死乎!自弃也已。视流而行速,不安其位,宜不能久。”
郑悼公与晋景公皆为一国之君,地位相当。宾主地位若相当,双方授玉时应进位到两楹之间,即中堂;若宾客身份低于主人,授受在中堂与东楹之间,即东楹之西。
郑伯虽可尊晋侯为霸主,授玉也只应到东楹之西,却授玉在东楹之东,远离其所应在之位,且“视流行速”无雍容之态,所以士贞伯讥其自弃其位,预测其必死。
郑悼公过于自卑,远离其所站位次,被认为是弃位弃礼行为,受到了批评与讥讽。然则在先秦时期,古人行礼所站立的位次,要以身份尊卑的差异而定。
行礼者的动作威仪,方位面向,周旋礼容,通过行礼而得以在公共场合充分展示,故观者可以据此评论与预测。
美国学者芬格莱特曾提出礼具有“神奇魅力”。行礼过程中“礼仪、姿态和咒语,获得了不可思议的力量”。甘怀真也认为“统治者作为理想的人格者,借由其身体的仪态,包含语言以及与仪态配合的器物,以展示所谓威仪”。
威仪必须有公开的展示,方才“周旋可则”“容止可观”“德行可象”。“威仪”在于展示与观看。周旋揖让、觥筹交错类繁文缛节的“曲礼”,内合符德外展乎容。仪式通过身体的展示而获取神奇魅力。
《礼记·檀弓上》载卫国贵族司寇惠子去世,于家中举行丧礼。按礼,惠子的嗣子虎应为丧主,主持丧礼,但惠子之兄文子自己做起了丧主。
孔子弟子子游作为惠子好友,穿重服“麻衰,牡麻绖”去吊丧,暗地讥讽文子的非礼行为。文子不察其意,表示不敢接受重服之吊,请辞。子游答曰“礼也”,表示坚持。不仅如此,“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进一步加以讥讽。文子终于察觉出子游的用意,“扶适子南面而立”,子游也“趋而就客位”。
吊丧者于丧主而言,即为宾。子游就诸臣之位,通过否定自己宾客的身份,间接否定了丧主的身份,即不承认文子为丧主,并加以讥讽。文子觉察后,立嗣子虎为丧主;子游乃就客位,亦是通过承认自己宾客的身份,间接承认嗣子虎的丧主身份。
子游通过其行礼空间的变化,成功劝谏文子的违礼行为。子游作为参与行礼的宾客,通过承认与否定自己“宾客身份”系列的礼仪动作,劝谏举办礼仪活动的主人立嫡。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载:季武子无适子,公弥长,而爱悼子,欲立之……访于臧纥。臧纥曰:“饮我酒,吾为子立之。”季氏饮大夫酒,臧纥为客。既献,臧孙命北面重席,新樽洁之。召悼子,降,逆之。大夫皆起。及旅,而召公鉏,使与之齿。季孙失色。
季武子欲废长立少,臧纥通过“饮酒”之礼为其解决了难题。饮酒之时,季武子为主人,臧纥为上宾。主宾一献后,对悼子,臧纥设北面重席之位,重洗酒尊,亲自降级迎之入位;对公鉏,则在旅酬之时,召之使与人齿,位列众人之中。
臧纥通过对悼子和公鉏不同礼仪待遇,无形之中已经确定了他们的身份。臧纥在旅酬时召公鉏入位,并使之与众人齿,表明公鉏身份为士。一为大夫,一为士,谁可嗣季武子之位,昭然若揭。
臧纥作为季武子之宾,他不是通过言语劝说,而是通过行礼过程中,具体的礼仪安排,成功地实现了季武子废长立少的目的。臧纥所行犹如一场具有象征意义的仪式表演。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确知礼仪活动并非是无意义的繁琐仪节,相反,这些细小仪节的展演,可透露行礼人身份的贵贱,地位的高低与欲表达的礼义。
臧纥正是通晓礼制的此种功能,成功地解决了季武子的难题。季孙是观者,其他人也是观者。公开场合的展示,因为观看的存在,而被赋予了强大的象征力量。
“宾客”在先秦礼仪中具有重要地位,整个行礼过程,往往分设主党与宾党,周旋揖让,分庭抗礼。且“宾”的参与往往能够突破血缘、地缘的限制,使身份更加多元化。
《仪礼》所载礼虽各有别,但在正礼中,或正礼后一般都有酬谢宾客,以尽欢乐的仪节。
《士冠礼》宾为主人之僚属;《士昏礼》宾为使者,身份为群吏相往来者;《乡饮酒礼》《乡射礼》宾为乡中贤能者;《燕礼》《大射仪》《公食大夫礼》宾为大夫,卿及其他诸臣为众宾;《聘礼》宾为外国使者;《觐礼》宾为诸侯;《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彻》宾为有司来观礼者。
宾身份的多元化让礼仪处于更广阔的公共空间内。子游、杜篑、臧纥正是深知宾道的礼仪与力量,表达自己的礼仪诉求。
周旋礼让之际,宾客能够表达礼仪诉求,收到与平时异样的效果。主人同样能够借助宾客之言,以荣耀门庭。金文中常见“用飨宾客”类辞,表明制作礼器者对宾的重视与致欢乐于宾客。
郭店简《语丛一》:“宾客,清庙之文也。”文有装饰之意,以宾客装饰宗庙,宗子广纳贵宾贵客参丧祭宴飨,光耀门庭。
延至汉代更为明显。根据史书记载,文官孔光的葬礼有一万辆车参加。大儒郑玄死后,“自郡守以下尝受业者,縗绖赴会千余人”。
汉代画像石材料中所见到暴露于荒郊丧葬墓地、祠堂,属公共空间,更需关注四海之民,以寻求观看、保护或传播荣耀。如“永平三年四月……成,传于后世,敬白士大夫,愿毋毁伤,愿毋毁伤。”“观者诸君,愿勿贩(攀)伤,寿得万年,家富昌。”
“诸君往来观者,下至重,勿败易,寿得千年,长乐未央。顿首,长累诸乡。”“观者诸君”包括了“贤仁四海士”“士大夫”等社会各色人等,甚至“牧马牛羊诸僮”也在其中。
这说明建造祠堂的赞助人清晰地意识到,这些祠堂虽是家庭祭祀的中心,但因为暴露在乡野,无疑具有一种公共性。郑岩提到,丧家和制作者预设了观者,并且为观者而制作,观者的参与,画像的宗教、礼仪与社会功能才能实现。
包华石指出,许多这样的葬礼有着社会和政治目的。来宾之所以参加葬礼,是因为他们与死者曾经有过或认为自己与死者有过特殊的关系,并希望把这种关系公开化。
由于东汉时期墓地已变成社会生活的中心,因此葬礼就成了感情与政治表白的最佳场合。宾客与四方观者,宛如进入一个礼仪的表演场,主宾之间觥筹交错,慷慨陈词,或相互观摩,相互取法,相互制约。
四、儒者之“观”
《礼记·檀弓下》:“延陵季子适齐,于其反也,其长子死,葬于赢博之间。孔子曰:‘延陵季子,吴之习于礼者也。’往而观其葬焉。”季扎为其长子举丧礼,孔子往而观之。这种“观礼”与神鉴、示民与后嗣之观,已有很大的区别。
第一,季扎为长子举丧礼,未预设孔子为观礼者,即孔子非季扎所邀宾客,属行礼现场的“闯入者”。第二,孔子观礼基于季扎懂礼,带有强烈的学习目的。
季扎所行丧子之礼,已成孔子研习对象。神鉴、示民与后嗣之观,尚蕴含神圣性,孔子此处之观,则是知识上的研究与探索。这与孔子“入太庙,每事问”“孔子问礼于老子”,以求学面目示人的形象相符。
孔子师徒在卫国偶遇送葬队伍,就去观看。这与观季扎丧子礼性质一样,属送葬队伍的旁观者与闯入者,非正式宾客。孔子在行礼现场为弟子上了一场“研讨课”,认为送葬者行礼得当“足以为法”。
孔子师徒的往复讨论,显示孔门把送葬之礼当做可供学习、模仿的知识体系或行为规则。孔门的这种做法,开创学礼、研礼的新传统。
观礼、习礼、研礼似是儒家师徒的传统。孔子之丧吸引了远方观礼者。无论观礼者是来观圣人葬人,还是人葬圣人,必然是欣慕于孔门师徒的懂礼,故来学习观摩。
行礼之人未必预设这种观礼者的存在,故子夏对观礼者的到来有一定的抵触情绪。观孔子之丧礼者的心理逻辑与孔子观季扎葬子是一样的。
《礼记·檀弓上》:“子思之母死于卫,柳若谓子思曰:‘子,圣人之后也。四方于子乎观礼,子盖慎诸!’子思曰:‘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也。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也。吾何慎哉!’”
虽说子思对丧母观礼者持豁达态度,但柳若言子思是圣人之后,四方必有观礼者,透露出观礼者同样是基于子思的圣人背景、礼学世家的缘故。
胡适曾论道,所谓儒者是殷民族的礼教教士,他们在殷商灭亡后,继续保存着殷人的宗教典礼,继续穿戴殷人衣冠。他们的职业是治丧、相礼与教学。
徐中舒认为,专门替殷商奴隶主贵族主持宾祭典礼、祭祖、事神、办丧事、当司仪的人,才算是最早的儒家。《左传·昭公七年》记载孟僖子自恨不能相礼,“乃讲学之。苟能礼者,从之”。孟僖子遗命他两个儿子跟着孔子“学礼焉以定其位”。
春秋末期,儒家兴起,逐渐成为学礼、观礼、行礼、传礼的专业性团体。学者认为儒家是一个“礼仪文教的共同体”“私家学团”“游团”,诚哉斯言。
儒家以典礼为职业,观礼习礼具备提高职业技能的专业主义倾向。儒者之观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儒者观礼论礼;二是儒者行礼的展示与传教。
儒者观礼论礼,经典文献中很常见。《礼记·檀弓上》:“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主人深衣练冠,待于庙,垂涕洟。子游观之,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几乎!亡于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子游宛如一个礼学专家,对行礼合符规范与否,有清晰的判断标准。
《礼记·杂记下》载子贡观于蜡,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子曰:“百日之蜡,一日之泽,非尔所知也。张而不驰,文武弗能也。驰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驰,文武之道也。”
子贡观看蜡祭,举国狂欢而能保持清醒意识,可见其身心自外于蜡祭,处旁观地位。子贡的这种“观”与孔子观季扎有相似性,只是在孔子看来,尚未学到观礼精华而已。孔子从学礼解礼的专业角度,对子贡提出批评建议。孔门师徒在蜡祭后的这番讨论,学术思想讨论的意味存焉。
《礼记·檀弓上》载曾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夫夫也,为习于礼者,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主人既小敛,袒、括髪,子游趋而出,袭裘、带、绖而入。曾子曰:“我过矣!我过矣!夫夫是也。”
曾子不理解子游先裼裘而吊及小敛后变为袭裘而吊的礼意,看到子游根据礼节不同而更换所穿之衣,不得不深表佩服。由裼裘到袭裘,宾客对丧事有个从不承认到逐渐承认的过程。
程序的展示具有非常视角效果。子游通过公开场合服容的变化,实现礼义的揭示。曾子、子游在此关注的同样是对礼深层次内涵的理解问题。
儒者研礼习礼除有为职业服务的现实功利目的外,高明处更在于他们有套完整的教化理念。儒者理念传播也寄托于观看与演示的礼仪研习中。
《礼记·射义》载有孔门师弟行射礼。此次射礼的特别之处是,因观礼者众,孔门师弟在饮酒毕后,从观众中选择愿意参与者,以扩大社会影响,达到施教化之效,故通过子路、公罔之裘、序点特增加饮酒内容。
子路等邀请宾客,贬斥排除一部分人,褒奖挽留一部分人,通过公开选宾仪式,展示的即是射礼深厚的人文教化功能。
前几种之观,观既是行礼的内容,也是行礼者的目的与对象。专业观礼者仅是借助行礼营造出的公共性空间,进行学习与模仿。可以说春秋中后期,随着儒家的兴起,以孔子为中心形成了专业化的观礼团体。
正是这个专业化的观礼团体,把走向崩坏与衰退道路的礼乐文明,以另一种形式传播开去。以孔子为代表性的观礼团体既把礼当做治国经民的根本大法,又抽象化为哲学观念,更重要的是经过他们观礼习礼的思辨实践过程,礼已变成可以传承学习的知识体系。
从观礼角度去思考儒家的兴起,不失为一个新视角。所谓神灵之观、子孙之观与宾客之观,观者多处于被动消极地位,多属被动观看。行礼者预设神观与民视,以实现其行礼目的,观者虽隐身而“在场”。
专业化观礼团体或许未直接参与行礼,但因旁观而介入行礼营造的公共空间,获得某种中立性与客观性,能够积极评论行礼者的失礼与否,甚至模仿学习,思辨礼更本质性的内涵,塑造出全新的知识体系。当然更能够在公开场所自主演戏礼仪,以起到传道授业的教化功效。
五、“观”的力量
崩殂的成王成功传位于康王,子游、臧紇轻松劝服主人立嫡正位,儒者演习而行教化,天神、子孙“未在场”而力量无限,宾客旁观评骘古今,荣耀门庭。
神奇魅力与不可思议的力量,来自何方?诗可兴观群怨。兴观群怨即是力量。礼可以观,“观”也是一种力量。通过“四面之座”的陈设,众行礼之人观看到成王的在场,成王神灵也依附神座而监观康王的即位。
观与被观营构的礼仪空间具有的神奇魔力,赋予康王王位巨大的合法性。《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市”与“众”的结合,获得额外加持的合法性,被弃之人已在不赦之列。
既可与众弃之,也可与众与之。悼子继嗣地位的获得,通过臧纥在公开行礼场合的仪式程序与动作演示,众宾客的观看而实现的。
《左传·隐公五年》:“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
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
臧僖伯这段著名的言论,深刻体现出礼仪、礼器通过展示而呈现的威力。礼仪之展示,如“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通过演示而能够“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
礼器之展示,如“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所有这一切均通过仪式展陈在公共空间内,从而获取视觉性效果。
王健文认为“人世间的权力结构,往往具体的呈现在空间格局之中。空间格局本身就体现了权力结构”。这个空间多数是行礼的庭堂。
日本学者高木智见提出“庭”是一个具有巨大象征意义的空间:“庭”是仅有的对天地均开放的露天空间。处于当时建筑物里核心位置的“庭”,是与从根本上规范着中国人的祖先观念、天的思想相对应的设施,在“庭”里,祖先神会直接降临,天亦通过鸟、植物等具体的形态展现其意志。
“庭”是人们与人间之外的存在进行交流并获取其意志的场所。实质上不仅“庭”具有这样的功能,一切行礼场合如宗庙、墓室、祭坛、山岳、江河等,因仪式的赋予而成为了神圣性空间,均可沟通天人。
芬格莱特也认为,依“礼”而行就是向他人开放。因为礼仪是公共的、共享的和透明的;不依“礼”而行则是隐蔽的、暧昧的和邪恶的。在神圣空间内举行礼仪活动,犹如一场面向神、人等观者的仪式汇演。
仪式与器具,因公共空间的参与,预设众多观看之眼的加入,生动呈现出身份的尊卑,突出伦常的深层内涵。同样的例子还见于前述臧哀伯的谏言。
“昭其俭”“昭其度”“昭其数”“昭其文”“昭其声”,已昭示对象的存在。从臧哀伯的谏言来看,国君行礼“昭德塞违”对象,有百官、子孙、祖先、义士等。
礼仪、礼器展示出的“俭”“度”“数”“文”“声”,服务于背后的政治伦理。国君只有通过行礼,向百官、子孙等展示出自己所欲表达的“俭”等礼义,而宣示拥有神圣权力。权力需要被展示和证明。
巫鸿研究古代中国称作“观”的门阙时就提到,门阙的公开演示是以图解的方式,让秘密保持权力转变为公开展示权力。薛梦潇研究汉代郡守行春时,认为国家的威仪只有“被观看”才能深入人心。行春如进入一个表演场,太守与吏民通过“观”与“被观”建立国家与民众间的权力关系。
仇鹿鸣研究唐代德政碑时,也提出了相似的观察:“神道碑较之于墓志无疑是一种更具公共性的政治景观,是士人社会精英身分的一种界定物,碑文也拥有更多的读者与更大的传播范围”“立碑于通衢要路之旁,使其能为更多的观者所睹,弘教化之任,成为各种纪念碑选择立碑时的首要考虑”。
古人行礼设主宾二党以分庭抗礼,所谓天人、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伦常关系均融洽其中。众多伦常的交汇熔铸出巨大的意义链。行礼之人无论从外在器物仪态,还是情感依托,均为此链条中的一环。
面向天人、君臣等行礼如仪,必然预设他们作为观者而存在。礼仪、礼器、礼容、礼辞的展陈,实乃人为塑造出的政治文化景观,诞生初始就需要被展示与观看。
身份与地位以及意义的表达,需要视觉化的展示与证明。行礼过程中,所预设的天神、子孙、宾客、百姓之眼,已深刻影响到礼器的陈设、礼辞的陈述、礼容的哀乐。
礼可以观,整个行礼场合作为一个整体,礼因观看而展示,因观看而存在,因被观看而具备力量。在观与被观的对待关系中,古人行礼通过神圣空间的公开展示,构筑出巨大的象征与意义王国。
李志刚,泰山学院历史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传统礼仪文化通史研究”(18ZDA021)及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泰山礼制研究”(16DLSJ0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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