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计划生育不能草率变革
栏目:反思计划生育政策暨放开二胎
发布时间:2011-03-18 08:00:00
计划生育不能草率变革
作者:刘志军(作者是浙江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环球时报2011年3月17日
在我个人看来,没有兄弟姐妹是相当遗憾的一件事情。因此,我和妻子有一个共识,就是至少要有两个孩子。我的绝大多数同事和朋友也有同样的观点。或许因为这种想法逐渐成了主流,所以网络上任何批评和反对严格一胎化生育政策的声音,总能引起大众的共鸣。一些人还进一步从根本上否定计划生育,旁征博引,历数其罪。
我生长在农村,从小就耳闻目睹因抓超生而拆屋砸墙、赶猪牵牛、围追堵截,闹得鸡犬不宁的现象,周围也时有因绝育手术导致身体残疾、劳动能力丧失、婚姻触礁的案例,更有一些愤而伤人或自杀的悲剧发生。因此,在我童年记忆中,从来就对计划生育深恶痛绝。类似的心理创伤与不快记忆,也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强烈的集体意识,使得网络上任何有关计划生育的批评,都能迅速获得一边倒的支持。
然而,我虽然从小就对计划生育没有好感,但也并不认同网上那种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使用选择性论据、情感化言论和模糊判断的技巧,片面地扣帽子、草率地下结论、粗鲁地做评判,以图快速博取响应的做法。
那么,如何才能对我国计划生育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呢?笔者仅想就几个普遍被误读或忽视的问题谈谈看法。
首先,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经历了几十年的反复探索才最终出台,应该说是审慎决策的结果,总体上也符合当时人口增长超过资源、环境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历史背景。只是由于在政策实施中急于求成、方式偏激、行为粗暴,计生医疗服务一时又没跟上,才放大了其负面效应,留下了难以弥合的历史创伤。
实际上,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生育政策一直在动态调整,施政方式也在不断人性化,而非一些人认为的那样一成不变。如果生育政策未来向二胎化、多胎化,甚至是鼓励性生育政策方向发展,也需审慎决策,充分考虑政策突变可能导致的人口数量堆积、人口结构囊肿等社会后果,科学规划,有序实施。
其次,是关于计划生育的历史地位与历史作用。有人提出,中国今天取得的发展成就是改革开放的结果,与人口控制工作没有多大关系,甚至认为它有碍中国的经济增长。这种言论不免偏颇。事实上,严格的一胎化生育政策的推行,对于我国减少人口抚养消费、增加资本积累,获得长达几十年的人口红利机遇期,有着不可否认的历史贡献。
当然,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社会代价,这无需隐瞒。但面向未来,我们也无需悲观,因为人口红利所促成的经济发展成就,已为应对今后的人口负债问题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只要措施得当,完全有可能最终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的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再次,我们需要明确区分计划生育、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这三者的不同,分别做出评判。计划生育,是对生育进行制度规划和政策安排,本身是中性的,不但国家有计划生育,个人和家庭亦然。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人口生育有较为明确的中长期计划,在人口目标相同的情况下,其差别主要表现在制度安排和施政手段方面,亦即生育政策和具体的计划生育实践的不同。
现在很多人往往将三者混为一谈,随意置换或相互替代,笼而统之,不分子丑寅卯地指点评说,很容易混淆视听。事实上,有些人主要是反对不人性化的生育执法,厌恶严格的一胎化生育政策兼憎恨其粗暴执法方式,而非反对计划生育本身。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再来谈论计划生育,才能进行有效的对话。
任何社会政策都有局限性,都是双刃剑,计划生育也不例外。如果我们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缺陷遮遮掩掩、瞻前顾后,并不能解决遗留的弊端。但如果求全责备,草率变革,也不是一种可取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