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劳动问题的双重面向
——以厚生纱厂招工事件为例
作者:李艳可(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原道》第38辑,陈明、朱汉民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2020年9月出版
(《新青年》)
内容提要:五四时期,提倡劳动、尊崇劳工、改善劳动待遇的劳工神圣思潮风起云涌。在这种普遍关切劳动问题的社会氛围中,舆论界对上海厚生纱厂招收湖南女工一事给予了热切关注。
舆论界自认为代表了女工的利益,与黄本操、穆藕初为代表的资方就工作机制、薪资待遇、女工人格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论争,反映了劳动问题要求改善劳动者政治地位的面向;由于彼时谋生人数众而工作机会少的普遍经济现状,女工们迫于生计,不得不对严苛的纱厂工作趋之若鹜。
女工的现实抉择折射出劳动问题为劳动者谋求生存的基础性面向。在学理抑或现实层面来看,劳动问题都具有谋生存与谋地位的双重面向,二者程度上虽有先后之分,但皆为劳动问题的重要内容。
但由于时代潮流的影响,五四时人的思维偏于激进,往往更注重求地位的面向,却相对忽略了更为基础性的求生存面向。
关键词:劳工神圣;厚生纱厂;女工;五四;劳动问题
以往学术界对劳动问题的研究,多囿于革命史范式,近年来此种情况发生变化,基于思想史、社会史角度的研究得到加强。但是,在既有研究中,学者们所强调的多是改善劳动者地位的面向,对于谋求劳动者基本生存需求的面向却关注不够。
本文以1920年上海厚生纱厂招收湖南女工事件为中心,通过分析事件中知识界、资方和女工不同的价值预设和现实诉求,探讨其中折射出来的劳动问题的双重面向。
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的背景下,本文的研究,既是对既有研究视角的拓展与深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重思当代中国的劳动问题与妇女研究。
一、厚生纱厂在湘招收女工事件缘起
五四时期,提倡劳动、尊崇劳工、改善劳动待遇的劳工神圣思潮风起云涌,不唯时髦的学者和政客满口劳工神圣,就是那些稍稍涉猎日报杂志的人,也时常将之挂在嘴边。
1918年11月,蔡元培发表了题为《劳工神圣》的演说,热情歌颂为中国带来战胜国荣耀的一战华工,预言“此后的世界,全是劳工的世界”。李大钊紧随其后,在《庶民的胜利》的演讲中也将一战的胜利归功于劳工,认为“今后的世界将变成劳工的世界”。
罗家伦也将俄国“劳动者战胜资本家”的革命视为20世纪不可阻挡的世界新潮。激进的社会主义者陈独秀更是直言“做工的人最有用最贵重”,将劳工视作“社会的台柱子”,他甚至还要打破儒家“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旧观念,建构“劳力者治人,劳心者治于人”的新伦理。
劳工神圣思潮日益风靡,有识之士纷纷要求保障劳工的基本权利、改善劳工的经济待遇。1918年,中国诞生了第一个以劳动命名的刊物《劳动》月刊,此后专门面向劳工的刊物大量涌现。
之前不入中国人清梦的五一劳动节终于进入国人认知领域,被各界广泛纪念。1919年5月1日,报界的《晨报》首开先河,开辟了劳动节纪念专栏。1920年五一节的时候,不仅《晨报副刊》延续了这种传统,《星期评论》《民国日报·觉悟》《时事新报·学灯》《北京大学学生周刊》《新青年》《星期评论》《新社会》等明星刊物也先后出版纪念专号。
北京大学等高校也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教授们发表演说,学生们散发宣传品,校役和学生一起在游行队伍中高呼“劳工神圣”。一些觉悟的劳工不仅参加了庆祝劳动节的集会游行,而且在报刊上撰文批露劳工群体的生存状况,表达自己的所忧所思。
在这种普遍关切劳动问题的社会氛围中,上海厚生纱厂招收湖南女工事件引发了舆论界的热烈讨论。上海实业界棉纱巨子穆藕初,素有实业救国之心,陆续创办了德大、厚生、豫丰等纱厂,皆经营良好。
(上海厚生纱厂)
1920年初,为了扩大经营,厚生纱厂决定扩招女工。一般而言,厚生纱厂招工会就近选择苏松常太等周边地区,此次招工也不例外,但与往年不同的地方在于,纱厂特意在总额中挪出了五十个名额预留给湖南女工。
穆藕初此举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其一,出于人道主义的悲悯。位于华中地区的湖南是历次南北战争的必争之地,迭遭战乱,加之政治不良,币制混乱,湘省的经济发展受到了极大破坏,民众生活窘迫,贫苦度日,妇女的状况尤其惨淡,此次招募女工进厂至少可使她们得工资以果腹。
其二,湘籍工头黄本操的多次殷切请求。黄本操中学毕业后即赴沪谋生,在厚生纱厂工作了三年,由于其工作踏实,“性格殊直爽,有骨节无习气”,穆藕初十分信任他,称赞他为“现时青年中不可多得之士”。对于黄本操关怀桑梓的殷切请求,穆藕初大为触动。
其三,基于振兴湘省纺织工业裨益民生的考量。湖南第一纺织厂开工在即却又面临着股本不足的难题,不得不派员赶赴上海、武汉等纺织业发达之地募集股款,同为民族企业家,穆藕初自然期望湖南的纺织业也得以振兴,希望此次招工可以为湖南培养出纺纱熟手,促进湖南纺织工业的发展,进而“开内地女界力食之风”。
明乎穆藕初招收湖南女工的缘由,厚生纱厂招工事件渐次展开。1920年1月14日,厚生纱厂正式推出招工计划,在长沙《大公报》发布招工简章,详细介绍了招聘要求和待遇,并派黄本操赴长沙具体负责招工事宜。
其时“劳动主义”正盛,湘省舆论界并不反对湖南的女子到外地做事,但是他们甚不满意于此次招工的女工待遇,认为此事不仅关乎五十名可怜的湖南女工,而且关乎中国的工人制度,因而在上海《时事新报》、长沙《大公报》和《湖南日报》《星期评论》《新青年》等报刊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资方的黄本操、穆藕初也先后给予了回应。
二、知识界与资方围绕事件展开的论争
耸动于“劳工神圣”之思,知识界试图将劳动者地位的提高落到实处,批评纱厂的工作要求不合情理,要求改善女工待遇,资方则认为知识分子不明实业发展之艰难,将其要求斥之为“不负责任之论调”。细而察之,双方的分歧主要在于对此次招工涉及的工作机制、薪资待遇、女工人格等问题的看法不同。
(一)关于工作机制
招工简章规定:工人进厂后“每日工作十二小时为一班。每星期互换日夜班,每逢星期日休息”,关于这一条的争论便围绕十二小时的工作时长和日夜轮班的工班安排这两个问题展开。
(《星期评论》)
知识界主要从女工的角度考量,从生理健康与世界工制的改革潮流两方面质疑这种工作安排的不合情理。资方的黄本操、穆藕初则从振兴民族纺织业与国内各纱厂的工作时长为标的,认为此种工作机制情有可原。
知识界多从女工的生理健康立论,要求缩短工时、取消夜班。“栢荣君”首先对纱厂展开批驳,认为女工每天工作时间长达十二小时,又要轮班做晚工,长此以往肯定会妨害女工的生理健康。
“亚文君”也持相同见解,批评纱厂每日让机械工作二十四小时、女工工作十二小时的行径简直是“把女工当作折半的机械”,慨叹“女工们怕是要寿命不长了”。“佛兰克君”解释了担忧的缘由:“不管女子的身体如何强壮,到了月经的时候,总不能过劳”,过劳则有碍女工生育能力。
对此,黄本操列出四点理由予以回应:第一,劳动强度方面,“工厂纺织皆以机器,女工不过作接断纱等事”,女工的工作并不劳苦。第二,为了发展民族经济,振兴国货,值此“中外纺纱业竞争之时,为战胜外国纱厂,工作时间长,系不得已也”。
第三,正是考虑到这种工制可能会对工人身体有所损害,因而招工之时必选身体强壮能耐劳者。第四,“十二时工作,是上海各纱厂现行的通例,并非厚生一家如是,也不是对于湖南女工作工时间的特别办法”,故无须调整。
黄本操的解释立即遭到了反驳。“栢荣君”援引招工简章“先习摇纱”的规定,认为“摇”字反映了工厂内的工作要用体力,必不像黄本操所说那样。工作时长方面,“栢荣君”认为每日十二小时的体力劳工是“要性命相交的”,非“不得已”这三个字就可了之的。
再者,招募身体强壮能耐劳者纯属欺人之谈,在这种工作制度下,即便是身体强壮能耐劳苦的女工,身体也必会受到损害。
“黄醒君”是一个研究女子体育的人,对工厂工作是否会影响女子健康最有发言权。他首先阐述了“日夜轮工的轮替制不合于卫生”的两大理由:
第一,“日光中空气和人的关系,正同河海里的水和鱼一样”,而做日工的人早上进厂的时候刚刚有光,下班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不能和日光中的空气有十分钟的接触;做夜工的人白天虽可见到日光,却又不得不在室内休息,终究还是接触不到阳光;
第二,日夜颠倒的作息本来就难以让人习惯,加之要实行轮班制,每周都要重新调整,睡眠时间更难以形成规律,这在“卫生学上是最忌的”。
其次,“黄醒君”强调说,就算是体格强健如男子的女工,也比男子多一件事——月经,若是生理期的时候正巧赶在寒夜里做工,定会受凉而损害康健和生育能力。
再次,“黄醒君”指出了女工罹患职业疾病的可能性:“女工在工作时若内急却又不能脱身,或是长时间久站、久坐,都会导致便秘”。这些情况的发生无疑都会损害女工的身体健康。
“负厂君”和“兼公”则援引世界工制的改革潮流抨击十二小时工作制的落后,阐发缩短工时的必要性。“兼公”指出,八小时工作制已经成为世界潮流,不仅欧美各国,就连日本也快要实行了,希望穆藕初能尽快觉悟。
“负厂君”指出,即便在劳动会议召开之前,各国的劳动时长“也没有超过十二点钟的”,且国外工厂多有优待女工的福利:“凡女工可以迟进工厂半点钟,早退半点钟”,相比之下,厚生纱厂的工作时长太过无情。此外,“负厂君”还从纱厂管理的角度,引用阿制柏氏“劳动时间太长劳动率也随着减低”的观点,试图进一步劝告纱厂缩短工时。
(《穆藕初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
穆藕初随即作出了回应。首先,他明确表示,阿制柏氏之法并不适用于纱厂管理,真正适用纱厂作工之法的是美国戴乐尔君的学理管理法。其次,女工的工资“系按件给值”,工作时间越长,出产愈多,工人所得工资也愈多,因而“我国各布厂女工大都要求工作至十三小时半”,相形之下,十二小时的工作时间并不算长。
最后,穆藕初指出“振兴民族工业才是拯救时艰的良策”,斥责舆论界诸君立论太过武断肤浅,批评他们“未曾考求我国民生之现状及工厂之真相”,不顾“我国人口众多,工业衰微,资本结合艰难,国民生活常识及工作能力幼稚”的实况,就片面鼓吹劳动者之权利,讥讽这种“自杀主义”的行为必定会损害中国实业的发展。
对于此种讥讽,知识界采取软硬兼施之法,一方面夸赞穆藕初顾念湘情的盛情美意,将其区别于“彼辈仅知铜臭之资本家”,放在“识世界潮流”的留美学生之列,鼓励其改良不人道之工制。另一方面,以劳农政府之主义、世界罢工之潮流,以及“萨波达举”相恫吓,奉劝穆藕初切实改良工制,为劳工谋幸福。
(二)关于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方面的讨论主要围绕工资和医药补助两个要点。招工简章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每月工资及膳费共约八元”,知识界认为每月八元的工资太少,要求提高薪资,资方则认为八元的月薪目前已经足够女工花费,并承诺日后会随物价和女工能力适当增加薪资。
医药补助方面,由于简章并未提及,舆论界误以为工厂无此办法而多所非议,经穆藕初澄清,厚生纱厂立厂之初就已实施了抚恤救济之法,因而在这方面得到了知识界的肯定。
工资方面,很多撰文者认为每月仅八元的工价实在太低,“与每天十二小时工作创造的价值不相匹配”,担忧八元的月薪不够维持女工的日常生活。“畅吾君”为女工在上海必需的花销算了一笔细账:“每人每月至少要吃两块钱的米,油盐菜煤等至少也需两块”,“衣服也需要花销”。
加之女工每天的做工时间长达十二小时,身体必然会生病,“不仅要扣工钱,还要额外支付医药费”,而上海的医药费又比湖南的要贵,如此算来,八元的工资捉襟见肘。
况且工作期限限定三年,三年之内上海的生活程度必定增高,就算一些女工工作勤勉,“或许每月多得一二元”,也只是杯水车薪,作用甚微。因而,“畅吾君”讽刺穆藕初一边坐享“顾念湘省民生”之好声名,另一边却“把女工当作机器和奴隶”。“栢荣君”也认为“女工每月实实在在落不得几个”,“遇到不幸的事,那才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对此,黄本操进行了回应。关于工资待遇,他说:“八元是该厂工资的最低额,虽说视能力增减,但事实上是有增无减的”,并且“上海工人火食每月至多决不过四元”,工资是足够女工日常需用的。如此,知识界才略微松口,认可“八元的月薪似可勉强支持女工生活”。
对于提高薪资的要求,穆藕初引用西方谚语“世界不知汝为谁,但问汝能作何事”之语予以回应,他说:诸君“尚不知湖南女工工作能力如何、责任心如何、果能胜任愉快否”,就“先斤斤于工资之多寡”,“毋乃太不近情理”;不如“先谋工人之工作能力及责任心的增加”,“则工资自然随之增加”。
撰文者针锋相对,指出“责任心固与工资为正比例者也”,“贵厂对于工人之生活不能有明确之保证,而先斤斤于工作能力及责任心之有无,其毋乃太不近情理乎!”。陈独秀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工厂此举在于剥削女工的剩余价值,若要打破这种现状,“非得工人取得管理权不可”。
(陈独秀)
知识界还提出了医药补助费问题。“亚文君”质问资方:“若没有特别补助费,女工遇着疾病等事,必要发生绝大的困难,现在我说他们每日做十二小时的工太多,恐怕他们到了那时候还要再加工作时间才能生活”。
“栢荣君”也担忧女工突发疾病时没有积蓄,无法及时治疗,更忧虑女工因病死亡时工厂没有相应的补偿措施。“负厂君”则援引外国工场法规“明定有保险、救恤、扶助的章程,并有种种保护生计的设备”,质问厚生纱厂有无明确的相关规定。
黄本操回答说:“照厂中规则,工人疾病,由厂备有医药;但不作工须按日扣薪。工人不幸死亡,由厂按照原工资酌量给予以三月至五月之抚恤费”。穆藕初也说:“工人如有疾病,随时送去诊治,医药费由厂供给;工人如有不测,并定有周恤办法”。对于黄、穆的这种回应,质疑方基本满意,甚至觉得在这方面得到了“美满的答复”。
(三)关于女工人格
首先提出女工人格问题的是“畅吾君”。在他看来,“劳动家与资本家本然是对待的”,但纱厂却不把劳动者当人对待。一方面,女工进厂之前要具愿书,愿书要有家长署名和铺保;另一方面,三年的期限,有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亚文君”也深有同感,认为这种要求是将她们“做人的权利根本取消”。
对于“工作必满三年乎”的疑问,黄本操解释说:“此次招募女工赴申,资斧皆由工厂预备,每人并赠皮箱一只,面盆网篮各一只,工厂所费,实属不赀,恐女工中有仅藉此有游历计,非实心作工者,故工作时间必限定三年”。随后又表示:“若女工在厂时若遇特别事故,可以请假返湘”,不过“以不请假为好”。
在议论初起时,《大公报》的编辑“兼公”认为,厚生纱厂要求工人具愿书“无非是为免除将来意外纠葛起见”,“不能十分责怪”;“至说到有无人权、能否自决,这是全中国妇女界尚待解决的问题”,“不便单单拿来责备厚生纱厂”。
但后期似乎是受了知识界激愤情绪的感染,直言限制做工三年的契约“和有期徒刑的罪犯作工并无区别”。对此,穆藕初解释说:“荐保是商业习惯”,要求女工具愿书是为了“杜流弊而免招清议也”;而“亚文君”将之等同于取消女工做人的权利,“确系书生之见,于职业界习惯法未甚明了,故发此愤言耳”。
但此言旋即遭到了“栢荣”诸君的反驳,他们承认虽不懂商业习惯法,但认为“知识界习惯法之成立与遵守,必有其理由,若不合理,则虽为习惯法,吾辈亦必加以批评”。言外之意,要求女工具愿书乃是不良的陋习,应该予以变通或废止。
双方立场不同,分歧自然在所难免。知识界得时代潮流之先,素有研究问题引导社会的自觉,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女工,要求改善其经济待遇,既是源于人道主义的悲悯,更是出于提高劳动者地位的价值认知。
资方的穆藕初,虽也有裨益民生的美意,但更多的是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二者各执一端,互争短长,但最终女工进厂与否,则取决于她们自己的现实诉求。
三、生存压力下湖南女工的现实选择
在知识界就工作机制、薪资待遇、女工人格等问题不断质疑资方之时,湖南女工既想入厂谋生,又对舆论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断语深抱杞忧。无奈之下,她们只好致信上海的叶之乔,向其询问纱厂的真实情况。
叶之乔是湖南籍人,与长沙自治女校的教师相识多年,且“此次叶之乔的女儿云珊也在考取之列”,因而对此事颇为上心。接到来信后,他不仅亲自拜访了穆藕初,而且邀请稍有工场经验的友人同往纱厂考察。
工制方面,叶之乔转达了工厂办事人员的描述:“渠等初来工厂,夜班亦有所苦,迨习久亦觉甚自然”;工作环境方面,信中说纱厂建筑俱照西式,“宏厂阔大,空气流通”;
工作内容方面,信中说工场设备“均系电机”,“较之人力机,不惟事省功倍,其活动甚有兴味”,女工的工作也很简单,“无非脱纱、接纱、换筒诸工作”,且“行坐自由”,除“最粗摇纱工作时需略用腕力外”,“绝无痛苦之运动”;叶之乔赞许厚生纱厂为“极有秩序,极有计划与发展之工厂”,认为湘女同胞入此厂谋生“可无疑慰”。
叶之乔的这封回信似乎给有意应聘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原本在论争的语境下,人们皆以为无人会去应聘,结果却大出众人所料,还未到招工的截止时间,报名者就已达一百余人,最后经过甄别,仍有七十余人获聘,超过了最初的五十人定额。尽管待遇不尽人意,但湖南女界仍应聘踊跃。个中缘由,大概有以下两点:
其一,谋生人数众而工作机会少,入厂机会不易得。为了暂时解除生计上的艰难,女工们不得不珍惜难得的谋生机会。20年代初,长沙经济低迷,“工人找工作,本来很难,必经亲友介绍于工头,再由工头介绍入厂,要保证的工厂就更难了”。
(民国时期的湖南)
梁启超也曾有“我国今日之大患,乃在全国人民十中八九欲求一职业以维持生命且不可得”之论断。因此工人们“大都很很爱惜生利的时光”,“晴天雨天,早起夜作,却并不有一些疲倦的形状”。
对此,“佛兰克君”也不得不折服于“金钱万能”的生存法则,感慨“像湖南这样生计困难,莫说只招五十名,就是要招五百名也有;莫说每月有八元的工食,就是更少一点,也有人愿意去;莫说每日作工十二时,就是再长一点,去的人也不得怨劳苦”。
其二,与同时期国内其他工厂的情况相比,厚生纱厂的工作环境并没有特别恶劣。就劳动强度而言,女工在家乡时多从事农业劳动,这种工作量尚在可承受范围内。
就工作时长而言,据1920年上海劳动状况调查显示,“杨树浦一带纺织业工人每日通常做二十四点钟,分日夜两班工作,不问男女老幼,都是一样”,可见穆藕初所言不虚,大部分纺纱女工的工作时间都是如是。
杨树浦某英国纱厂的布厂是做十六点钟的工作,每逢礼拜日各纱厂还要加二五工,即前晚六点钟进工,此日十二点钟放工,这样简直超过十六点,做十八点钟的工了!
上海厚生纱厂招收湖南女工风波虽以女工赴沪告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女工的待遇问题得到了解决,她们进厂之后正如舆论界所预测的那样,忍受剥削压迫,牛马般地辛苦劳作,没有过上“人的生活”。因而,劳动问题依然存在,只不过对于她们来说,侧重点由谋生存的面向转到谋地位提高的面向罢了。
四、从招工事件看劳动问题的双重面向
厚生纱厂在湘招募女工事件暴露的问题,不单是湖南女工的问题,也不单是上海男女工人问题,乃是全中国的劳动问题。
受劳工神圣思潮的影响,当时知识界对此一事件给予了热切关注,他们自认为代表了女工的利益,与黄本操、穆藕初为代表的资方就工作机制、薪资待遇、女工人格三个问题展开激烈的论争,展现了劳动问题要求改善劳动者地位的一面。
但是,由于谋生人数众而工作机会少的普遍社会现状,女工们往往“求做劳工而不得”,迫于生计,她们“不嫌劳动苦,不但不嫌制限严”,对严苛的纱厂工作趋之若鹜。
女工的现实抉择一方面表明了其于劳动问题的态度是生存为重,温饱为先,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劳动问题蕴含的为劳动者谋求生存的基础性面向。知识界和女工在此次招工事件中的不同价值预设与现实诉求,折射出五四时期劳动问题的双重面向。
五四时期的劳动问题,具有谋生存与谋地位的双重面向,二者程度上虽有先后之分,但皆为劳动问题的基本内容,偏重于任何一端都是以偏概全。
劳动者谋生存的面向主要是指在谋生人数多工作机会少的情况下获得工作机会,成为雇佣劳动者,进而获得薪资得以维持生活。劳动者地位的改善,主要指向工人阶层的经济待遇和管理权,具体包括缩短工时、提高工资、尊重劳工人格、改良劳动环境、接受劳动教育、完善工作保障机制,争取工厂、社会的管理权。
显而易见,无论从现实生活层面还是从学理的层面分析,要谋劳动问题的解决,首先要使劳动者得以生存,其次才可以谈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地位的提高与改善。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英国女工)
梁启超在思考中国的劳动问题时,也曾指出解决劳动者的生存问题才是现阶段劳动问题的重中之重。他认为,由于中国与欧美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二者面临的劳动问题也不一样:“欧美目前最迫切之问题在如何而能使多数之劳动者地位得以改善,中国目前最迫切之问题在如何而能使多数之人民得以变为劳动者(此劳动者指新式工业组织之劳动者而言)”。
如今国内大部分的贫民“求进一工厂每日作十二点钟不停手之工尚且费几许情面乃能得之”,甚至于费情面也不可得,若有人盲目跟风欧美诸国的罢工风潮,怂恿他们“要求加工价”,加入“八点钟同盟”,只会陷贫民于“踯躅街市,无所栖托”的处境。
多年以后,穆藕初也发文指出,基于“我国以生产事业之不发达,生活程度原不及欧美日本之高。一般人之生活,多在水平线以下”的事实,“欲为劳工谋幸福,当以增加生产为首要”。
中国人口众多,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一,不同层次劳动者的第一需要各异。对于已经有工可做的人们来说,要求提高自身的薪酬待遇无可厚非;对于那些饥不得食却谋生无门的人们来说,获得一份工作和收入,才是他们的首要目标。
1920年年底爆发的社会主义论战,虽然双方对中国怎样发展实业、未来是否要走俄国的暴力革命路线产生巨大的分歧,但二者立论的基点都是“中国的唯一病症就是贫乏”,二者的不同构想都是为了使大多数蝼蚁般的中国人得着“人的生活”。
但是,由于时代潮流的影响,五四时人的思维偏于激进,通过提高劳动者待遇进而提高其社会地位的尊严性指向,日益压倒更为基础性的通过劳动获得基本生存条件的温饱性指向。
之所以出现这种认知的偏差,原因有三:首先,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发生,以往受压迫的工农大众翻身成为新国家的主人,陈独秀“劳力者治人,劳心者治于人”的新伦理在苏俄得到了落实;
其次,世界各国罢工风潮频发,劳工运动如火如荼,要求改良劳动者待遇的呼声震天撼地,知识界的思绪不免受到影响;再者,李大钊、陈独秀等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Democracy的诠释重心由民主精神层面转向现实权利层面。
(芝加哥工人罢工运动)
他们高呼:18世纪以来的“德莫克拉西”是那被征服的新兴财产工商阶级,因为自身的共同利害,对于征服阶级的帝王贵族要求权利的旗帜。如今20世纪的“德莫克拉西”,乃是被征服的新兴无产劳动阶级,因为自身的共同利害,对于征服阶级的财产工商界要求权利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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