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义虎】祭祀与踏青偕行,中国人的诗画人生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1-04-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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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义虎
作者简介:齐义虎,男,字宜之,居号四毋斋,西元一九七八年生于天津。先后任教于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乐山师范学院。主要研究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和儒家宪政问题,著有《经世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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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春寒终于渐渐离去,田野里的油菜花已经绽放金黄,春光烂漫之际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清明时节。提起清明节,大多数中国人首先会想起唐代的一首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其次还会想起宋代的一幅画——《清明上河图》。郊外的春意与市井的繁华展现了一千多年前唐宋时人的过节情景,这种“诗情画意”正是中国人的清明印象。
中国人是一个古老的农耕民族,所以有关农业生产的时令节侯知识也发达得很早,清明就是这农历中的二十四节气之一。据汉代的《淮南子·天文训》记载: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清明”之得名便来自于此。另外按《岁时百问》的说法:“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从天气上看,清明一到,气温升高,雨量增多,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农谚有“清明前后,点瓜种豆”之说。
但清明不光是农业生产的节气,更是人们祭祀先祖的节日。因为按照天人合一的理念,天地之大德曰生,在这个生机勃发的清明时分,作为后世子孙亦应追念先祖的生养之德。儒家有一种“三本”之说,即“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为了报恩三本,我们理应感念天地、追思先祖、礼敬君师。清明的祭祖便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所以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不过上古时代的人死后下葬不树不封,根本没有坟墓的标识,所以也就无从扫墓祭拜。那时候对祖先祭拜的正式场合乃是宗庙,周代有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的礼制。庶人无庙,只得祭于寝。直到今天我们还能在一些农村人家的堂屋中看到所供奉的祖先牌位。大概是到秦始皇之后,因其在皇陵建有陵寝,遂产生了墓祭的制度。此后汉承秦制,逐渐由上层的贵族制度流波为下层的民间习俗,至唐代则被官方所正式承认,纳入了礼制。
按照古代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香烛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点上香烛,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柳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这也就是老百姓所谓的“烧香神知,上供人吃”。这期间的祭祀活动后世往往还伴随着郊游踏青。因为从节气上清明正排在春分之后,此时天气回暖,大地复苏,到处都是一派生机盎然。人们远足踏青,亲近自然,正好顺应天时,吸纳大自然纯阳之气,驱散一个冬季的积郁寒气和抑郁心情。
祭祀的凝重与踏青的休闲本是一对矛盾的情感,却在清明节这里结合在了一起,从中我们可以窥见中国人对于生死的理解。荀子在其《礼制篇》中说:“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所以祭祀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内心的“诚”,由诚才能与祖先的神灵相感通,进而做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否则便成了做给活人看的演戏,徒有其表而已。
中国是一个最为推崇孝道的民族,孔子在解释何为孝的时候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不管是三年的斩衰之服还是三月的缌麻之服,一旦服丧结束,对于逝去亲人的哀戚之情都要有所节制、回归正常生活。因为在中国古人看来,死亡并不是最终的消灭,只是一种离开;生是死的延续,而死是生之外的另一种存在方式,祭祀则是一种沟通阴阳两界的方式和途径。
对照来看,不论是佛教的因果报应六道轮回说还是基督教的天堂地狱原罪救赎说都与之不同,所以二者皆不需要祭祀的中介和沟通。由此而来便是其伦理关系的不发达。与中国人九族五服的庞大亲戚系统相比,西方的人际关系要简单得多,上不过祖父母,旁不过堂表兄弟。当然,由于一胎化政策的实行,我们原有的伦理关系也已遭到极大的破坏,进而摧毁着中国人原有的意义世界。
清明节对于祖先的祭拜不再是一种生死离别的哀戚,而是一种阴阳沟通的喜悦。正是在这一生死可以对话的家族时空连续体中,每一个人为自己定位进而获得生命的意义安排。所以“清明”不光是天地的生机萌发,更是家族的生命延续;不光是气候的风轻云淡,更是社会的海晏河清。只有一个清明的社会才会给人以幸福的生活,而只有子孙的幸福才足以告慰先祖的在天之灵。
朗朗乾坤、清明世界,只有在这种生死通观的思想背景之下我们才会理解,祭祀与踏青如何可能偕行,而这也正是我们中国人诗画人生的最好写照。
(发表于2011年4月4日《侨报》)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