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唐宋之变:城市更自由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21-05-06 01:22:51
标签:唐宋之变、城市、自由
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唐宋之变:城市更自由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我们都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一年岁次辛丑三月十七日丙午

          耶稣2021年4月28日

 

 

 

上一篇文章我们谈到唐代的坊市制度与夜禁制度:活在盛唐不自由。坊市制非常符合礼制的审美,但完全不合市民日常生活的逻辑。因此,它迟早会受到抵触。大约在中晚唐的时候,长安的居民已经对坊市制作出不自觉的挑战,包括:

 

一、侵占坊内的街巷、造屋开店。如唐代宗大历年间,诸坊市街曲出现了“侵街打墙、接檐造舍”的现象;又有不少官员(可以将他们理解为拥有特权的居民)干脆在“坊市之内置邸铺贩鬻,与人争利”。朝廷指示:这些不法行为“并宜禁断”。

 

二、坊门不按时启闭。如唐文宗太和五年(831),有巡使报告皇帝,长安有居民“向街开门,各逐便宜,无所拘限,因循既久,约勒甚难。或鼓未动即先开,或夜已深犹未闭,致使街司巡检人力难周,亦令奸盗之徒易为逃匿”。巡使还建议:“请勒坊内开门、向街门户,悉令闭塞。”

 

三、坊墙倒塌了没人愿意修复。早在唐中宗时,“洛阳县申界内坊墙因雨颓倒,比令修筑。坊人诉称:皆合当面自筑,不伏率坊内众人共修。”按唐朝法律,坊墙倒塌,要由全坊居民出钱维修,但现在有坊墙“因雨颓倒”,坊内居民却不愿意承担修整的责任,认为应该由塌墙对面的那一家人负责修复,为此还闹到了衙门。可以相信,在唐朝中后期的长安城,有一些坊墙已经倒塌,且未及时修复。

 

当然,这类对坊市制的冲突是局部的、零星的,而且,唐政府也极力维持坊市制,不容破坏。但到了唐末—五代,经长年的战乱摧残,许多城市的坊墙都被推倒了,坊市制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宋王朝立国后,作为首都的开封府,已找不到多少坊墙。

 

失去了坊墙的阻挡,东京居民自行扩修建筑物,临街开铺,“侵街”成风,导致街道狭窄,街市杂乱无章,整个城市面貌跟井然有序的长安城大不一样。我们猜想,宋朝政府应该很希望恢复长安旧制吧,毕竟整齐划一的坊市结构更符合礼制的审美嘛。于是,至道元年(995),宋太宗“诏参知政事张洎,改撰京城内外坊名八十余。由是分定布列,始有雍洛之制”。这个“雍洛之制”,便是指唐代长安与洛阳城的坊市制。不过,张洎应该是给东京各坊修建了牌楼,统一编订坊名,而不是重建坊墙。

 

咸平五年(1002),宋真宗又任命谢德权拆除汴京的侵街建筑物,谢德权以霹雳手段拆迁后,上书建议置立“禁鼓昏晓,皆复长安旧制”。这个“禁鼓昏晓”,就是重新设立街鼓,入夜击鼓,宣布夜禁开始。生活在宋神宗时代的宋敏求回忆说,“京师街衢,置鼓于小楼之上,以警昏晓。”

 

其实,一些生活在坊市制已全面瓦解的宋朝城市的正统士大夫,也很怀念隋唐时期的坊市制,比如北宋的宋敏求这么赞叹盛唐长安城:“(里坊)棋布栉比,街衢绳直,自古帝京未之有也!”差不多同时代的吕大防认为:“隋氏设都,虽不能尽循先王之法,然畦分棋布,闾巷皆中绳墨,坊有墉,墉有门,逋亡奸伪无所容足。而朝廷宫寺、门居、市区不复相参,亦一代之精制也。”南宋的朱熹也说:唐朝的坊市制“最有条理”:“城中几坊,每坊各有墙围,如子城然。一坊共一门出入,六街。凡城门坊角,有武侯铺,卫士分守。日暮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若有奸盗,自无所容。盖坊内皆常居之民,外面人来皆可知”。还说,“本朝宫殿、街巷、京城制度,皆仍五代,因陋就简,所以不佳。”

 

真是“距离产生美”。所以,我们也能够理解宋初政府为什么会有恢复长安旧制的做法。

 

 

 

然而,在坊市制趋于解体的历史进程中,梦想“皆复长安旧制”的复古主义终究要被喷发出来的市民与商业力量所抛弃。宋敏求的《春明退朝录》说,“二纪以来,不闻街鼓之声,金吾之职废矣。”《春明退朝录》成书于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前后,二纪为二十四年,由此可推算出,至迟在1050年左右,即宋仁宗皇祐年间,开封的街鼓制度已被官方废弃。坊墙都被推倒了,你还敲什么街鼓呢?坊市制彻底瓦解了。

 

到了陆游生活的时代(12世纪后期),宋朝的年轻人已经完全不知道唐代的街鼓制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京都街鼓今尚废,后生读唐诗文及街鼓者,往往茫然不能知。”

 

随着坊市制的解体,夜禁制也松弛下来。

 

我们已经知道,唐朝有严厉的夜禁制度,街鼓的设置便是为了配合夜禁。惟元宵节三天不禁夜:“西都禁城街衢,有执金吾晓暝传呼,以禁夜行,惟正月十五夜,敕许驰禁前后各一日,谓之放夜。”唐诗名句“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说的便是元宵节的“放夜”。

 

入宋之后,夜禁制并没有被正式宣布废止。不过,乾德五年(967)正月,宋太祖下诏将元宵放灯时间延长至五天:“上元张灯旧止三夜。今朝廷无事,区宇乂安,方当年谷之丰登,宜纵士民之行乐。其令开封府更放十七、十八两夜灯。后遂为例。”换言之,“金吾不禁夜”的时间,从三天变成了五天。

 

稍前,乾德三年(965),宋太祖已宣布缩短夜禁的时间:“令京城夜漏未及三鼓,不得禁止行人”;又“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来,不得禁止”。不妨跟唐朝的夜禁时间对比一下:唐朝夜禁是从“昼漏尽”,击鼓六百下之后开始,至次日“五更三筹”结束,换算成现在的时间单位,大约从晚上7点至第二天早晨4点为夜禁时段。宋初将夜禁的起始点推后到“三鼓”,约夜晚11点。那宋初的夜禁时间又结束于何时呢?从天禧元年(1017)东京的官营卖炭场“以五鼓开场”可推知,开封的夜禁结束于五更,即凌晨3点左右。也就是说,唐代的夜禁时间为9个小时,北宋初的夜禁时间只有4个小时,夜禁缩短了5个小时。

 

——不要小瞧这短短的几个小时,它可以满足许多市民的夜生活了。

 

到了北宋后期与南宋时期,夜禁制度即便仍然保留,也已经完全松弛下来,甚至可能名存实亡了。因为我们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与吴自牧《梦粱录》的记述,开封的“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耍闹去处,通宵不绝”;杭州的夜市,“最是大街一两处面食店及市西坊西食面店,通宵买卖,交晓不绝。缘金吾不禁,公私营干,夜食于此故也”。“通宵不绝”、“通宵买卖,交晓不绝”、“金吾不禁”的信息均显示,在孟元老与吴自牧生活的时代,城市夜禁的古老制度已被突破了。“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不再只是元宵节的“夜未眠”,而是成了宋朝城市生活的常态。

 

夜禁制的松弛,或者说废弃,促使宋代的城市出现繁华的夜市,城市居民开始获得丰富的夜生活。

 

唐朝的城市也有夜市,特别是在坊市制不那么严格的城市,比如扬州,唐诗人王建就有一首《夜看扬州市》描述扬州的夜市:“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但在长安,夜市是被禁止的,唐文宗开成五年(840)十二月,朝廷特别发布了一条敕令:“京夜市宜令禁断。”以至民间偷偷交易的夜市,被误以为是“鬼市”:“俗说务本坊西门是鬼市,或风雨曛晦,皆闻其喧聚之声。秋冬夜多闻卖干柴,云是枯柴精也。”

 

 

 

而在北宋东京,入夜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瓦舍勾栏,酒楼茶坊,笙歌不停,通宵达旦。“冬月虽大风雪阴雨,亦有夜市”。马行街的夜市尤其繁华:“天下苦蚊蚋,都城独马行街无蚊蚋。马行街者,京师夜市酒楼极繁盛处也。蚊蚋恶油,而马行人物嘈杂,灯光照天,每至四更鼓罢,故永绝蚊蚋。”彻夜燃烧的烛油,熏得整条街巷连蚊子都不见一只。

 

唐朝人也有彻夜不眠的夜生活,但不眠之夜通常只属于贵族官宦之家,就如一首唐诗所形容:“六街鼓绝尘埃息,四座筵开语笑同”,市井的冷清与朱门的喧闹,构成强烈的对比。

 

到了宋代,这样的对比竟然颠倒过来——市井间喧哗、热闹的夜生活,将豪华的皇宫衬托得冷冷清清。我举个例子吧:某日深夜,宋仁宗“在宫中闻丝竹歌笑之声,问曰:‘此何处作乐?’宫人曰:‘此民间酒楼作乐处。’宫人因曰:‘官家且听,外间如此快活,都不似我宫中如此冷冷落落也。’仁宗曰:‘汝知否?因我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快活。我若为渠,渠便冷落矣。’”

 

其实宋仁宗时代街鼓的废弃,已经显示了夜禁制度的松懈。官府都懒得敲响街鼓,“以警昏晓”了,说明已经没有多少人在乎夜禁制度了。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