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承作者简介:朱承,男,安徽安庆人,西元1977年生,华东师范大学哲学博士。现任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暨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著有《治心与治世——王阳明哲学的政治向度》《儒家的如何是好》《信念与教化——阳明后学的政治哲学》《礼乐文明与生活政治》等。 |
彰显君子人格的公共性情怀
作者:朱承(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智慧研究院暨哲学系教授)
来源:《学习时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一年岁次辛丑四月初三日壬戌
耶稣2021年5月14日
“君子”不仅是个人修养中所展现的优良品格,也是营造良好公共生活中所不可或缺的典范式人格气质,具有公共性意味。我们说,人不能脱离公共生活,小到应对血缘宗法共同体,大到参与政治共同体,都是人的公共生活状态。在公共生活中,为了形成和维护一定的公共秩序,保证人从原始状态进入文明状态进而实现理想中的美好生活,需要人们具有特定的、适应公共生活的人格品质。
在儒家文化的语境中,君子往往指的是品德高尚、能力出众的人,既是人们对于理想人格的一种指称,也是对德性和能力出众之人带有赞美意义的评价,在引导个人道德修养、维系公共秩序和推动社会进步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君子的言行举动对于公共生活具有示范性引导性价值,是人们所普遍认同的一种人格标识,因而不仅具有原子化的个体修养意义,还能在建设良好公共生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君子人格以公共性优先作为个体修养原则。儒家强调和重视个体的道德修养,修身是参与公共生活的根本之所在,但是儒家的修身不是为了个体自我心性的满足,更不是仅做个“自了汉”,而是要“念头在世间”,修身是为了更好地参与公共生活、引导家国天下,其目的是要通过自我的修养带动整个共同体来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论语》上提到孔子对于“君子”公共性情怀的理解,“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可见,在儒家的视野里,君子修己指向安人、安百姓的公共关怀,个体的自我修养是为了群体的公益,修己是实现公共性目的的手段和途径。只有以参与公共生活并为公众谋福利作为修身的效果,才是人格追求的完满性之所在。正因为公共性优先原则决定了个体修养的方向,因此,君子要以实现公义作为自己人生最高的价值追求,其极致处可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也正是因为能以公共性优先作为处世原则,所以在儒家的心目中,能够“博施济众”“泛爱众”以及“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的人,才称得上是“君子”。君子人格把公共利益置于个体利益之上,以公共关怀的落实作为个体修养的最高成就,这是个体参与公共生活的重要前提。
君子人格以尊重和遵守公共秩序作为个体的行为规范。在儒家文化里,公共生活的秩序主要指的是礼治秩序,无论是政治生活还是社会生活,要想成为合格的共同体成员,必须要遵守“礼”的要求。君子人格意味着对于“礼”的认同与尊崇,个体的言行举止应该在“礼”规范的范围内进行,孔子将其称为“约之以礼”,强调“不学礼,无以立”。儒家认为,“礼”是往圣先贤参酌天地秩序为人类生活制定的规则,所谓“大礼与天地同节”,换言之,公共生活的秩序具有崇高而神圣的地位。虽然儒家也同意“礼”的内容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但“礼”所包含的秩序和规则意义则是百世不易的。良好秩序的实现,同人们是否遵守“礼”的规范是分不开的,“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在这个意义上,所谓“君子”,就要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将自己的视听言动纳入到“礼”的规范里,以此来维护公共秩序。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公共规范,作为共同体的成员,必须遵循这一时代的公共规范,敦厚崇礼,才能更好地与时代相处,也才能更好地实现个人的价值。孟子说:“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对于他人和公共生活秩序的爱护与尊重,是人与社会和谐共存的前提,也是君子人格的重要内涵。君子人格内在的包含了对于正当礼法规范的敬畏和遵守,在对于礼法规范的遵守中,既成全自己也成就他人,这是个体参与公共生活的基本要求。
君子人格以公共生活的大同团结作为个体努力的目标。君子谋道、君子忧道、君子志于道,君子人格的实现是与儒家之道联系在一起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儒家把“大同”作为理想的公共生活范式,而君子“志于道”的表现之一,即是对“大同”的理想念兹在兹。在以“大同”为标识的公共生活理想里,天下为公,贤能有所用,老弱有所养,讲信修睦,人们在团结的公共生活里其乐融融。宋明儒家的“民胞物与”“万物一体”的思想,以社会团结作为理想秩序,也体现了儒家的大同理想,历来为人们所希冀和追求。儒家总是在号召人们应该为实现大同社会而努力,因此,作为理想人格表征的“君子”更应该将大同理想作为自己的志向。历代儒者都以实现大同社会作为个人进德修业的志向所在,《礼记·礼运》篇说:“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明儒王艮说:“是故人人君子,比屋可封,天地位而万物育。此予之志也。”儒者们的这些志向性话语,集中体现了君子人格将建设美好的公共生活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可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增进天下人的福祉,促进社会的大同团结,就成了个体参与公共生活的高远追求。
进而言之,成为君子,不只是意味着“小我”的道德理想得以证成,而且还更多的指向了“家国天下”的公共关怀,是实现“大我”的必有之义。中国传统君子将个体生命的意义融入到家国天下的平治事业中,把个体的自我成就汇聚到人类文明进步的洪流中,这种“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公共性情怀,千载之下,依然具有激荡人心的力量。
所以我认为,君子人格具有融入公共生活并努力推进之的公共维度,对建设良好公共生活所需要的成员品格具有导向性意义。在儒家君子人格的理论体系和思想传统中,积极参与公共生活、严格遵守公共秩序、着力实现公共理想等公共性精神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这种精神对于人们共同维护共同体秩序与合力为共同体理想而奋斗具有不可或缺性的意义。就此而言,当我们称道和弘扬君子人格精神时,就意味着在个体的人生道路上,有必要树立公共性的情怀并积极地参与公共生活,坚持公共性优先的处世原则、尊重和遵守公共的礼法规则,为实现社会大同的高远理想而努力。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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