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元典看中华民族的生命意识
作者:毕耕 晏华华(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中农业大学分中心特约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一年岁次辛丑四月初四日癸亥
耶稣2021年5月15日
所谓生命意识,是指每一个现存的生命个体对自己生命的自觉认识,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民族集体意识。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感恩生命、创造生命、发展生命和超越生命的生命意识和崇高理念,并一直延续至今。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之际,全国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众志成城,守望相助,不仅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重大胜利,而且形成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抗疫精神。这种伟大精神既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真实写照,也是中华民族生命意识的崇高体现。
《大学》云:“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要探寻中华民族生命意识的历史渊源,必须从先秦时期的文化元典去寻找答案。元典亦称原典,是指作为文化源头的经典要籍。它既承载着思想文化最初最本源的学说,也是表达文明起源的“密码”和“基因”。在中华文化系统中,《诗》《书》《礼》《易》《春秋》《老子》《庄子》《论语》《孟子》《墨子》《韩非子》等即是最重要的文化元典。这些著述从多角度、全方位对人类生命意识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形成丰富的思想理论体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珍惜自身。《尚书》云:“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易经》云:“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古人把生命视为“天地之大德”,认为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欣生恶死与祈求长生乃自然本性,所以特别强调生命高于一切,每个人都要珍惜自我、善待自身。儒家尤其从孝道角度来审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强调珍惜生命、爱护身体就如同敬爱父母一样,不可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自残自杀的愚痴行为。
其二,关爱他人。千百年来,《论语》一直被视为古代最重要的文化典籍,也是儒家思想的源头。儒家的核心观念就是“仁”,即孔子所谓“仁者爱人”。《论语》云:“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朱熹解释说:“贵人贱畜,理当如此。”《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记》云:“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同样,《尚书》提出“民惟邦本”,《墨子》主张“兼爱”“非攻”,《荀子》强调“平政爱民”等。这些观念都是崇尚仁爱,主张以民为本、关爱他人,从而建构出人类社会美好的道德伦理规范。
其三,善待万物。古代原始宗教是“万物有灵论”,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有灵性的,善待万物就是善待人类自身,故《易经》强调“厚德载物”,《庄子》提出“爱人利物”,《尹文子》主张“博施于物”。为此,古人还提出了具体的行为规范。例如,《论语》提出“钓而不纲,戈不射宿”,《礼记》主张“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尤其是《孟子》强调:“不违农时”“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并认为这是“王道之始”。这些观念与佛家强调众生平等、慈悲为怀一样,都是告诫世人要善待自然万物,不要滥捕滥杀,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持生态平衡的作用。
其四,顺应自然。《易经》被尊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主张为人处世要“与天地合其德”,这与儒家“天人合一”和道家“物我齐一”并无二致。《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是强调要遵循天道,顺应自然。尤其对于人世间的一切生老病死、悲欢离合,道家总是看得特别通透,并极力主张乐天知命,求真保性,不为世俗羁绊所累。“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庄子能够将生死同等看待,自然也能把名利、荣辱、贵贱等抛之脑后,于是就有了“鼓盆而歌”的大彻大悟和“钓于濮水”的通透洒脱。
其五,舍生取义。《论语》云:“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孟子》云:“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尽管生命是宝贵的,人生只有一次,但与苟且偷生、贪生怕死的行为相比,舍生取义、舍命求法、以身报国、以死铭贞等则更能体现出生命的价值,也是古人生命意识的最高境界。从“饿死不吃嗟来之食”的人格尊严,到“文死谏、武死战”的忠义精神,到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这都是中华民族生命意识的生动写照。
总之,先秦文化元典不仅生动记录了古圣先贤对于生命的理解认知,而且还为人类生命意识的形成提供了源头活水,为中华民族的生生不息赋予了强大精神动力,同时也不断昭示人们要理解生命真谛、丰富生命内涵、创造生命价值,并将中华民族的生命意识赓续传承,永远发扬光大。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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