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兴无】五岳与三公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30 19:58:45
标签:三公、五岳

五岳与三公

作者:徐兴无(南京大学文学院 )

来源:刊《绿色启动:重探自然与人文的关系》,台北,台湾中央大学出版中心,2012

收入徐兴无著《经纬成文——汉代经学的思想与制度》,南京,凤凰出版社,2015

 

一、五岳十二山

 

山川之祀是人类古老的祭祀,人们通过这样的仪式表达对自然的理解、期待和承诺。儒家经学文献中所载山川之祀极具人文色彩,神灵被理解为现实社会制度中的政治权威与道德象征,其祭祀之仪也类同于祭享人类之礼。山川之祀一方面通过礼敬自然确立政治权威和文化认同,另一方面通过礼制确立尊崇自然,祈求山川利泽人类的信仰。

 

《国语·鲁语上》载展禽论圣王制祀曰[1]:

 

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扞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为明质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祀典。

 

这里提到“社稷山川之神”,与前举五种氏族祖先一样,皆是“有功烈于民者”,事实上他们就是古代诸多氏族的祖先。《鲁语下》载吴国使者问巨骨于孔子[2]:

 

客执骨而问曰:“敢问骨何为大?”仲尼曰:“丘闻之: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其骨节专车。此为大矣。”客曰:“敢问谁守为神?”仲尼曰:“山川之灵,足以纪纲天下者,其守为神;社稷之守者,为公侯。皆属于王者。”客曰:“防风何守也?”仲尼曰:“汪芒氏之君也,守封、嵎之山者也,为漆姓。在虞、夏、商为汪芒氏,于周为长狄,今为大人。”

 

防风氏为汪芒氏之君,为守封、嵎之山的神灵。《诗·大雅·崧高》曰:“崧高维岳,骏极于天。维岳降神,生甫及申。”[3]《左传》隐公十一年曰:“夫许,大岳之胤也。”[4]庄公二十二年曰:“姜,大岳之后也。”[5]皆以许、姜诸氏为大岳所生。[6]上古氏族多居于山陵丘麓,当对大岳极其崇拜,文献及甲骨卜辞等皆可互证,章太炎、陈登原、顾颉刚、胡厚宣、钱穆诸氏论之凿凿。[7]山川与社稷的区别在于,山川更多地作为原始和自然力量的象征,社稷更多地作为政治和文化权力的象征。故前者之守为居于此地的上古氏族祖先,后者之守为现实政治中的诸侯。山川与社稷构成了一种沿续的历史观念,这是中国上古统治氏族通过祭祀统摄历史与文化,确立政治信仰的一贯传统,也就是孔子所说山川与社稷“皆属于王者”,展禽所说“非是不在祀典”的含义。在甲骨文中,我们即可见殷人观念中的先公与先王不同,先公更多地是自然神,先王则是祖先神。伊滕道治说:“这些先公、自然神等本为殷以外的其他民族祭祀的神,随着殷逐步把这些部族置于自己的支配下,殷也祭祀其神。”[8]又《孝经》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9]钱穆认为,周人以后稷为其氏族的始祖,以文王为始受命、有社稷国家之祖。后稷之祀,则“以人文亦本出于自然”。“故郊祀后稷,所重在人类报本复始,而人之所以事天之道亦从可见矣。宗祀文王,所重在为天下国家之必主于文德,而之所以治人之道,亦因而可见矣”。[10]

 

不同的政治地位拥有不同的祭祀权力。《礼记·王制》曰:“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11]又曰:“名山大泽不以封。”[12]此制度亦可证之于史传,《左传》哀公六年载[13]:

 

昭王有疾。卜曰:“河为祟。”王弗祭。大夫请祭诸郊,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汉、雎、漳,楚之望也。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谷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遂弗祭。

 

因此,名山大川之祀也和社稷之祀一样,是政治权力的象征。山川如发生重大灾难,亦以国丧视之。《周礼·春官·大司乐》曰:“凡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灾、诸侯薨,令去乐。”[14]《左传》成公五年:“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降服,乘缦,彻乐,出次,祝币,史辞以礼焉。”[15]

 

天子祭祀名山大川,古史传说中以舜为最早,《尚书·舜典》曰[16]:

 

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辑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浚川。

 

分布于华夏四方的“四岳”或“五岳”的观念,当出战国以降,前辈学者已有论述,[17]《舜典》中这段叙述,已是一个统一国家的天子巡狩诸侯并祭祀各地大岳的场景。《尧典》中有所谓“咨四岳”[18],即镇守四方的诸侯,以四方大岳为代称。这里提及岱宗、南岳、西岳、北岳“四岳”,没有出现“五岳”的称呼,可能以中岳为天子京畿之镇,不在巡守之例,并非《舜典》作者没有“五岳”的观念。“五岳”之总名,始见于《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19]又见《大司乐》,也应该是战国成形的文献。《汉书·扬雄传》载汉成帝“陟西岳以望八荒,迹殷周之虚,眇然以思唐虞之风。”颜师古注曰:“殷都河内,周在丰岐,尧都平阳,舜都蒲阪,皆可想见。”[20]按《汉书·地理志》,平阳、蒲孤皆在河南郡之内,为传说中尧、舜故都。以其地推之,《舜典》、《周礼》以及汉人心目中的“中岳”,当是在河南郡与颖川郡交界之处的嵩山。“中岳”的观念,包含着处五岳之内方可为中国之主的思想。贾公彦疏《周礼·天官·冢宰》“惟王建国”曰:[21]

 

必居地中者,案《尚书·康诰》云:“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郑注云:“岐、镐之域,处五岳之外,周公于政不均,故东行于洛邑,令诸侯谋作天子之居。”据郑此言,则文、武所居为非地中,政教不均,故居地中也。案桓二年《左氏传》云:“昔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则居洛本是武王之意,至成王周公时,恐天下为疑,更与诸侯谋定之也。若然,五帝以降,尧治平阳,舜治安邑,唯汤居亳得地中,以外皆不得地中而政令均,天下治者,其时虽不得地中,并在五岳之内,又以民淳易治,故不要在地中。以周则不在五岳之内,故郑云岐、镐处五岳之外也。

 

处于地中或五岳之内而均政令,这种对古代政治空间的理想描述,其实是秦汉统一郡县制国家的政治理想。秦、汉之都虽在五岳之外,也以遍祀五岳以及封禅于泰山作为确立政治权威的策略。《史记·封禅书》曰[22]: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间,故嵩高为中岳,而四岳各如其方,四渎咸在山东。至秦称帝,都咸阳,则五岳、四渎皆并在东方。自五帝以至秦,轶兴轶衰,名山大川或在诸侯,或在天子,其礼损益世殊,不可胜记。及秦并天下,令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可得而序也。

 

汉朝虽承秦制,但分封诸侯,名山大川或不在天子,故天子能遍祀五岳,实非易事。至汉武帝才基本上实现了这一理想。《封禅书》曰[23]:

 

于是济北王以为天子且封禅,乃上书献太山及其旁邑,天子以他县偿之。常山王有罪,迁,天子封其弟于真定,以续先王祀,而以常山为郡,然后五岳皆在天子之郡。

 

又曰[24]:

 

今上封禅,其后十二岁而还,遍于五岳、四渎矣。

 

由此可见,武帝时东岳泰山、北岳恒山(常山)皆在诸国封国,武帝要上演《舜典》这出剧本,必须具备济北王知趣地献出泰山和常山王因罪迁国这两项条件,故天子所祀之岳,必须属于中央郡县的行政版图而非诸侯王国。

 

 

 

而经典与现实中的南岳衡山却不相符合。在《尔雅·释山》中,就有两套山岳系统,其开篇曰:“河南,华。河西,岳。河东,岱。河北,恒。江南,衡。”这里的“河西,岳”,郭璞注曰:“吴岳。”[25]此即《禹贡》中的岍山,处今陕甘交界处。[26]蒋善国认为这是“旧五岳说”[27]。这五座山当是以华山为中岳,以吴岳为西岳,其他三岳虽皆处东方,这一地理空间安排使得秦汉的都城皆在五岳之中。《史记·封禅书》载秦祀名山十二,“自殽以东,名山五”,“曰太室。太室,嵩高也。恒山,泰山,会稽,湘山”;“自华以西,名山七”,“曰华山,薄山。薄山者,衰山也。岳山[28],岐山,岳岳[29],鸿冢,渎山。渎山,蜀之汶山。”[30]也是以华山为中岳的空间安排。这当然是为了确立秦汉郡县国家的权威,可是并不符合《舜典》中的空间秩序,顾颉刚敏锐地指出:这是汉代学者“理性中所构成之新系统,隐然以华(华山)为‘中岳’,岳(吴岳)为‘西岳’,而删去嵩高,如此则分配全国,远近得宜,实较武、宣之制为切当而惜乎汉帝之不知采用也。”[31]其实,这个空间安排虽符合实际的政治地理空间,但并不符合经典所代表的历史文化空间。儒家经学中的历史文化空间是以河洛为中心的区域的,而汉武帝尊崇儒术,自以绍休三代文饰政治,其理想的政治空间自当追求《舜典》和《周礼》中的“四岳”、“五岳”的秩序。

 

以河洛为中心,以嵩高为中岳的五岳观念也出现在《尔雅·释山》当中:“泰山为东岳,华山为西岳,霍山为南岳,恒山为北岳,嵩高为中岳。”[32]蒋善国认为这是“新五岳说”,而“南岳是新、旧五岳说的异点所在。”[33]郭璞注前一套五岳观念中的“江南衡”曰:“衡山,南岳。”[34]地处江南的南岳衡山,既是以华山为中岳的秦汉现实政治空间中的衡山,也应该是儒家经典中的衡山,《舜典》中虽未明言南岳为江南的衡山,《封禅书》引此段文字时特别在四岳后分别加上“岱宗,泰山也”、“南岳,衡山也”、“西岳,华山也”、“北岳,恒山也”的字样(《汉书·郊祀志》同)[35],但这是否确指江南衡山亦无实证,但《禹贡》曰:“荆及衡阳为荆州”,《孔传》云:“北据荆山,南及衡山之阳。”[36]此荆州之衡山在汉人的观念中当为湘南衡山,《汉书·地理志》长沙国湘南,班固自注曰:“《禹贡》衡山在东南,荆州山。”[37]则班固以长沙国之衡山为《禹贡》之衡山。

 

不过,郭璞注“霍山为南岳”则曰:“即天柱山。潜水所出。”[38]《地理志》庐江郡灊县自注曰“天柱山在南。有祠。”[39]庐江郡灊县之天柱山,地处江北,为大别山脉,固非江南之衡山,如此则《尔雅·释山》中有两“南岳”,遂令后世注家辨论纷纭,见之于《尚书·虞书》孔疏、《诗·大雅·崧高》孔疏、《礼记·王制》孔疏、《尔雅·释山》邢疏等。比如《尚书·虞书》“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孔疏曰:[40]

 

《释山》云:“河南,华;河东,岱;河北,恒;江南,衡。”李巡云:“华,西岳华山也。岱,东岳泰山也。恒,北岳恒山也。衡,南岳衡山也。”郭璞云:“恒山一名常山,避汉文帝讳。”[41]《释山》又云:“泰山为东岳,华山为西岳,霍山为南岳,恒山为北岳。”岱之与泰,衡之与霍,皆一山而有两名也。张揖云:“天柱谓之霍山。”[42]《汉书·地理志》云:“天柱在庐江灊县。”则天柱在江北,而与“江南衡”为一者,郭璞《尔雅注》云:“霍山,今在庐江灊县,潜水出焉,别名天柱山。汉武帝以衡山辽旷,故移其神于此。今其彼土俗人皆呼之为南岳。南岳本自以两山为名,非从近来也。而学者多以霍山不得为南岳。又云汉武帝来始乃名之,即如此言,谓武帝在《尔雅》前乎?斯不然矣!”[43]是解衡、霍二名之由来也。

 

孔疏认为:衡山又可名为霍山,一山本可有两名,就象泰山又名岱山一样,故《尔雅》中“江南衡”与“霍山”实为一山。那么,为何庐江的霍山(天柱山)也称为南岳呢?孔疏遂引郭璞注为说,郭注认为:由于汉武帝以江南衡山(霍山)遥远,遂移南岳衡山(霍山)之祀于庐江霍山(天柱山),当地民众至今还称之为南岳。而后世学大多认为霍山不是南岳衡山,又有人说武帝以后南岳才称为霍山,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尔雅》就作于武帝之后了,这是不可能的事,《尔雅·释山》邢疏之意亦与之相同。按,今本《尔雅》郭注,并无“汉武帝”以下诸语,段玉裁称“郭景纯《尔雅注》,今本阙落”[44]。总之,郭注、孔疏、邢疏等都认为《尔雅》中的南岳是江南衡山,而衡山又名霍山,乃一山二名,因为这样才符合儒家经典中的空间秩序,郭璞本人所作《江赋》有“衡霍磊落以连镇”一语,亦可证其不分衡霍[45]。在他们看来,因为汉武帝嫌江南衡山遥远,遂将庐江霍山当作南岳来祭祀,这只不过是江南衡(霍)山的祭祀北移罢了,这一后起之事,与《尔雅》中的文字无关。郭璞《尔雅序》云:“《尔雅》者盖兴于中古,隆于汉氏。”邢昺疏以中古为文王周公之时[46]。所以在他们的观念中,《尔雅》当是先儒所作,不可能有汉时制度羼入。

 

有趣的是,从观念构成的角度看,《尔雅》中的“霍山为南岳”正是汉武帝以庐江霍山为南岳之祀的记录,衡、霍实为两山之名,《尔雅》“霍山为南岳”六字当为汉人所撰,正如胡渭《禹贡锥指》所言:“其实南岳曰衡山,初无二名。《释山》后一条当是汉人所附益,璞据不经之言,以衡山一名霍山,自古已然,非由汉武,不亦谬乎?”[47]按《地理志》庐江郡灊县注曰“天柱山在南。有祠。”“有祠”二字,指武帝在天柱山祀南岳。《史记·孝武本纪》:“其明年冬(即元封五年),上巡南郡,至江陵而东。登礼潜之天柱山,号曰南岳。”[48]《汉书·武帝纪》:“五年冬,行南巡狩,至于盛唐,望祀虞舜于九嶷。登灊天柱山,自寻阳浮江,亲射蛟江中,获之。”[49]可见武帝南巡,仅能于江北潜县的霍山上望祀南方的九嶷。此后汉家皆遵武帝故事。《汉书·郊祀志》载宣帝:“改元为神爵。制诏太常:‘夫江海,百川之大者也,今阙焉无祠。其令祠官以礼为岁事,以四时祠江海雒水,祈为天下丰年焉。’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礼。东岳泰山于博,中岳泰室于嵩高,南岳灊山于灊,西岳华山于华阴,北岳常山于上曲阳,河于临晋,江于江都,淮于平氏,济于临邑界中,皆使者持节侍祠。唯泰山与河岁五祠,江水四,余皆一祷而三祠云。”[50]《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载:“元和元年冬十月己未,进幸江陵,诏庐江太守祠南岳。”[51]三年诏有曰:“遂望祀华、霍。”李贤注曰:“华、霍,山名也。霍在今庐江灊县西南,亦名天柱山。《尔雅》曰华山为西岳,霍山为南岳。”[52]

 

两汉通儒,亦遵汉制为说。如刘向《说苑·辨物》曰:“泰山,东岳也;霍山,南岳也;华山,西岳也;常山,北岳也;嵩高山,中岳也。”[53]班固《白虎通·巡狩》曰:“南方霍山者何?霍之为言护也。言太阳用事,护养万物也。小山绕大山为霍。南方衡山者,上承景宿,铨德均物,故曰衡山。”陈立《白虎通疏证》曰:“《释山》又云‘江南衡’,注‘衡山南岳’者,此周时五岳之制,故《职方》正南曰荆州,其山镇曰衡山。《汉地志》‘长沙国湘南县,衡山在东南’是也。然则《白虎通》自据汉制言也。”又曰:“旧无(‘南方衡山’以下)此十七字,据《御览》补。此兼明古制以衡山为南岳之义也。”[54]则古本《白虎通》可能明言霍、衡,以示汉制与古制之区别,所谓“古制“即“周制”,准确地说是儒家经典中的南岳观念。《白虎通·巡狩》又引《尚书大传》曰:“五岳,谓岱山、霍山、华山、恒山、嵩也。”陈立曰:“《说文·山部》:‘岳,东岱。南霍,西华,北恒,中嵩。’许氏多用古《尚书》说,而与《大传》同,盖当时诸儒皆缘汉制释经,故多合也。”[55]又应劭《风俗通·五岳》曰:“南方衡山,一名霍山。霍者,万物盛长,垂枝布叶,霍然而大。庙在庐江灊县。”[56]故《尚书大传》、刘氏、班氏、许氏、应氏皆知南岳之祠在庐江霍山。

 

不过我们还要追问的是,以武帝时的政治格局,完全可以建构儒家经典中的五岳空间,若以长沙遥远,在他之前的秦始皇尚能南至湘山[57],武帝极其热衷于封禅、巡狩,完全可达其地。武帝不至衡山的真正原因只能归之于衡山不在“天子之郡”:南岳衡山在长沙国而不在郡县之中。长沙定王发为景帝之子,唐姬所生。《汉书·景十三王传》称其“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58]。或许因为长沙卑贫,武帝亦无意除迁其国,遂以霍山为南岳之祠,权作遍祀五岳。当然,庐江的霍山也有衡山之名,正如郭璞所云“非从近来”,只是无郭璞所云“南岳”之名罢了。而此时淮南王、衡山王、庐江王诸国皆已除为庐江、九江等郡,所以才能为武帝登礼。徐旭生认为“衡”当解释为“横”,指出[59]:

 

凡东西行的山多可叫做衡山。《禹贡》内说:“荆及衡阳惟荆州”。山南曰阳。荆州在衡山的南边,可见这个山是荆州和豫州的界山,然则所指也许是桐柏及大别各山脉。《史记·秦始皇本纪》内说:“二十八年……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按他走的路线,衡山在淮水南。他过衡山,才到南郡(今湖北境),才浮江,就可以证明衡山不在江水的南岸。楚汉之际,吴芮封为衡山王,都城在江北的邾(今湖北黄冈县境内),他以后改封江南,湖南的衡山在他的境内,可是他却改称为长沙王。这就足以证明当日的衡山在江北岸,不在江南岸。又衡山王赐的封国在今安徽六安一带,可以使我们相像衡山或许就是今日的霍山。

 

徐氏所考极具启发意义,指出了江北有衡山,且此江北衡山与霍山方可视作一山二名(而不是如郭璞等人认为的江南衡山)。不过既然横走之山皆可称为衡山,则徐氏以《禹贡》荆州衡山为江北衡山之说似可商榷,因为江北衡山的地理位置在荆州东北的扬州境内,如按照徐氏所言,《禹贡》“荆及衡阳为荆州”一句的地理走向是从西边的荆山向东边的(江北)衡山,当理解为对荆州北界的划定,而《禹贡》中言及九州方域,皆举四方边界中的两界与三界,不当单举一界,所以《禹贡》之文字“荆及衡阳为荆州”似当理解为《孔传》所言“北据荆山,南及衡山之阳”,此衡山仍为江南衡山。

 

江南衡山与江北衡山的观念纠葛恰恰显示出汉武帝抛弃以华山为中心“旧五岳说”,建构符合儒家经典的五岳空间的努力,只是他所创建的“新五岳说”没有能够完全实现《舜典》中的理想。道教典籍《云笈七签·五岳真形图法》曰:“南岳衡山君,黄帝所命,霍山、潜山储君。”[60]此虽为神道设教之说,但却真实地反映了汉代移衡山之祀于霍山的事实与影响。

 

《舜典》又言“肇十有二州”,即始立十二州,设州牧,故《舜典》又有所谓“咨十有二牧”。史念海以此推断《尧典》、《舜典》为晚出之书,因为古书中凡说“州”之制度,仅有九分制而无十二分制,《汉书·地理志》中说尧遭洪水,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更制九州。《谷永传》中同此说法。然《舜典》中明言“肇十二州”,即始创之意。后来马融、郑玄又言禹立九州之后,舜又从冀州分出并、幽,分青州为青、营二州,皆为自圆之说,史氏认为:[61]

 

以舜时十二州与汉武帝之州制相比,大概相同,仅舜时多一营州,而少朔方、交趾两刺史部。或十二分州制思想之来源,实为秦皇、汉武拓地开疆之反映,因拓地日远,非“九”可包,故扩大为十二耳。《汉书·地理志》云:“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十三部,置刺史。”此十二州制背景之最好说明。《左传》哀七年云:“十二,天之大数也,”此亦或为取用十二数之理由也。

 

史氏之言甚确,十二州制当是汉人思想,反映了统一郡县制度的政治空间秩序,只是这些观念的根据不一定直接脱胎于十三部刺史的现实行政区域,而更可能脱胎于历史文化或经典中的思想。史氏指出《左传》中有所谓的“天之大数”,与此关系可能更为紧密。地理观念中取用“天之大数”,则为分野之说。《地理志》中的第一部分陈述汉时郡县时,于自注中一一说明分属某州,是汉代刺史州部的现实政治地理空间。第二部分辑论成帝时刘向所《地分》,以十二分野主诸侯封国之域,则是经典或文化地理空间。而《淮南子·天文》、《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等文献皆以十二分野主诸侯封国,或主十二州。《天官书》曰:“二十八宿主十二州。”张守节《正义》引《星经》,其中十二分野并主诸侯封国与十二州:

 

角、亢,郑之分野,兖州。氐、房、心,宋之分野,豫州。尾、箕,燕之分野,幽州。南斗、牵牛,吴、越之分野,扬州。须女、虚,齐之分野,青州。危、室、壁,卫之分野,并州。奎、娄,鲁之分野,徐州。胃、昴,赵之分野,冀州。毕、觜、参,魏之分野,益州。东井、舆鬼,秦之分野,雍州。柳、星、张,周之分野,三河。翼、轸,楚之分野,荆州也。

 

 

 

《天官书》正文中列有十三分野,以斗宿单主江、湖,其他十二州分野皆同于《星经》。《星经》中的“三河”为河内、河东、河南三郡,夹持河洛,为天下之中。

 

舜不仅设置了十二州,还依照五岳的模式“封十有二山”。这也是很令后世注家头疼的事,因为以往的文献中,皆是九州制,列有九山,《尚书·禹贡》曰:“九山刊旅。”《国语·周语下》曰:“封崇九山。”《吕氏春秋·有始》[62]、《周礼·夏官·职方氏》皆有九山之名。《孔传》释“封十有二山”不数山名,仅言“封,大也。每州之名山殊大者,以为其州之镇。”孔颖达《正义》亦仅录《职方氏》之文为说。不过,从上引《封禅书》可见,秦汉之际并非没有“十二山”的观念。只是《封禅书》的“十二山”并非针对十二州而设,也不符合儒家经学的理想,而是与《尔雅》中以华山为中岳的构想一样,以关中为中心,呈东西分布,说明处于五岳之外的秦、汉朝统一中国后,也在建构了一个天子居于天下之中,居于诸岳之内的政治空间秩序。

 

总之,五岳的地理观反映了天子居天下之中,诸侯封建四方的政治格局,象征着古代的历史文化传统;而十二州、十二山的地理观则反映了中央统一行政的郡县制格局,象征着现实的政治权威。汉武帝置十三刺史、遍祀五岳、封禅泰山与《舜典》中所载巡狩五岳、“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的记述皆有呼应,反映了汉代中央朝廷削弱了诸侯王势力之后,以儒家经典为根据,确立统一郡县制帝国行政权威和国家信仰的过程。

 

二、兴云致雨

 

《礼记·王制》曰:“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郑玄注曰:“视,视其牲器之数。”孔颖达《疏》引《尚书大传》中《夏传》云:“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余山川视伯,小者视子男。”又《诗纬含神雾》曰:“五岳视三公,岱宗为之长,封禅在焉。”[63]《礼稽命征》曰:“礼祭天牲角茧栗,社稷宗庙角握,六宗、五岳、四渎角尺,其余山川视卿大夫。”[64]因此,按照礼制等秩,五岳之祭等同于三公。三公的地位高于诸侯。《春秋公羊传》隐年五年:“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天子之相,则何以三?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汉人以《周礼》中的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公。《汉书·百官公卿表》载汉哀帝元寿二年更丞相名为大司徒;武帝建元二年罢太尉,[65]置大司马;成帝绥和元年更御史大夫之名为大司空。《续汉书·百官志一》载东汉以太尉、[66]司徒、司空为三公,另以太傅为上公。详见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汉三公官”条所考。[67]不过,汉人对“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以及《尚书大传》“其余山川视伯,小者视子男”诸语尚有别解。刘向《说苑·辨物》曰[68]:

 

五岳何以视三公?能大布云雨焉,能大敛云雨焉。云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施德博大,故视三公也。

 

四渎何以视诸侯?能荡涤垢浊焉,能通百川于海焉,能出云雨千里焉,为德甚美,故视诸侯也。

 

山川,何以视子男也?能出物焉,能润泽物焉,能生云雨为恩多,然品类以百数,故视子男也。

 

如此拟人化的解释,是汉代典型的天人相副说,《白虎通·封公侯》曰:“王者所以立三公九卿何?曰:天虽至神,必因日月之光。地虽至灵,必有山川之化。圣人虽有万人之德,必须俊贤。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顺成天道。”即以政治文化职能模拟于自然现象,希冀自然利泽人类。《孝经援神契》:“五岳之精雄圣,四渎之精仁明。”“圣不独立,智不独治,神不过天地,同灵造虚,由立五岳,设三台。”[69]“五岳视三台,四渎视诸侯。”[70]比五岳小的丘谷,则比附于元士。《春秋说题辞》曰:“邱谷(丘谷)辅气,元士扶化。”[71]汉人甚至也和先民一样,以三公诸侯为大岳所生,《西岳华山亭碑》(灵帝光和元年)曰:“惟岳降神,寔生群公。卿士百辟,缵业攸蒙。帝命不违,岁事报功。”[72]《三公山碑》(灵帝光和四年)曰:“德配五岳,王公所绪。”《孝经钩命决》曰:“五岳吐精。宋均曰:吐精,生圣人也。”[73]汉魏以降的碑颂之文中,亦多以引此类修辞套语,称赞人物禀天地之精华。如蔡邕《陈太丘碑文》:“征士陈君,禀岳渎之精,苞灵曜之纯。”[74]

 

五岳能布敛云雨,如王充所言“山大者云多,泰山不终朝辨(遍)雨天下”,[75]揭示了一个更为深远的文化现象和儒家经典依据。即祭祀山岳,除了宣示政治权威之外,尚有求雨消灾之目的。早在甲骨文中就可见人们向山岳求年、求雨。[76]《左传》僖公十九年载:“秋,卫人伐邢,以报菟圃之役。于是卫大旱,卜有事于山川,不吉。宁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今邢方无道,诸侯无伯,天其或者欲使卫讨邢乎?’从之,师兴而雨。”昭公元年载:“子产曰:‘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前引《辨物》所言“云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及王充之言,语出《春秋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曰:

 

曷为祭泰山、河、海?山川有能润于百里者,天子秩而祭之。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遍雨乎天下者,唯泰山尔。河海润于千里。

 

何休注曰:“侧手为肤,案指为寸,言其触石理而出,无有肤寸而不合。”[77]陈立《公羊义疏》曰:

 

《白石神君碑》:“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终朝而澍雨沾洽。”《后汉书》注引《书大传》:“五岳皆触石出云,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谨案:肤与“堂上七扶”之“扶”同,四寸曰扶。取其铺四指也……由是观之,则肤,扶声之转,所谓肤寸而合,如人以两手之四指平铺,先分两处,向下覆之,由分而合,渐肖云合之状,合之甚易,故云肤寸而合,不崇朝则雨遍天下,非谓泰山之云相离四寸而合也。’”

 

 

 

陈氏引《尚书大传》之文见于《夏传》,将泰山的功能推广至五岳。汉人祭五岳众山,往往也是为了祈年祷雨,《汉书·郊祀志》曰:

 

(宣帝)改元为神爵。制诏太常:“夫江海,百川之大者也,今阙焉无祠。其令祠官以礼为岁事,以四时祠江海雒水,祈为天下丰年焉。”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礼。

 

故宣帝祀五岳四渎非如武帝之巡狩封禅,宣示太平,而是为了“祈丰年”,即求云雨。东汉帝王诏令亦时见祭祀五岳的内容。《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永平十八年四月诏曰:

 

自春以来,时雨不降,宿麦伤旱,秋种未下。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及流民无名数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理冤狱,录轻系。二千石祷五岳四渎。郡界有名山大川能兴云致雨者,长吏各洁齐祷请,冀蒙嘉澍。

 

《肃宗孝章帝纪》建初五年春二月甲申诏曰:

 

去秋雨泽不适,今时复旱,如炎如焚……其令二千石理冤狱,录轻系,祷五岳、四渎及名山能兴云致雨者,冀蒙不崇朝遍雨天下之报。

 

“不崇朝遍雨天下”即《春秋公羊》说。又《后汉书·丁鸿传》李贤注引《东观汉纪》载章帝“元和二年,车驾东巡狩,(丁)鸿以少府从,上奏曰:‘陛下……瞻望太山,嘉泽澍雨,柴祭之日,白气上升,与燎烟合,黄鹄群翔,所谓神人以和,答响之休符也。’”又《孝顺孝冲孝质帝纪》载:

 

(顺帝阳嘉元年)二月京师旱。庚申,敕郡国二千石各祷名山岳渎,遣大夫、谒者诣嵩高、首阳山,并祠河、洛,请雨。戊辰,雩。

 

甲戌,诏曰:“政失厥和,阴阳融并,冬鲜宿雪,春无澍雨。争祷祈请,靡神不禜。深恐在所慢违‘如在’之义,今遣侍中王辅等,持节分诣岱山、东海、荥阳、河、洛,尽心祈焉。”

 

“靡神不禜”引《诗·大雅·云汉》;“如在”引《论语·八佾》。由此可见,汉代帝王巡狩或下诏祠岳,多有为求雨祈年的愿望,其文字多据经义。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东汉石刻文献的文字,今存者多于石刻本身。其中不乏祭祀五岳,祈雨禳灾的记载,可与史传印证,弥足珍贵。其祷词亦往往援经义为说,特别是《公羊》触石兴雨之说,屡见其中。如《西岳华山庙碑》(桓帝延熹四年),简直就是一篇两汉《郊祀志》,其曰:[78]

 

《周礼·职方氏》:河南山镇曰华,谓之西岳。《春秋传》曰:山岳则配天,乾坤定位,山泽通气,云行雨施,既成万物,《易》之义也。《祀典》曰:日月星辰所昭卬也,地理山川所生殖也,功加于民,祀以报之。《礼记》曰:天子祭天地山川,岁遍焉。自三五迭兴,其奉山川,或在天子,或在诸侯,是以唐虞畴咨四岳,五岁壹巡狩,皆以四时之中月,各省其方,亲至其山,柴祭燔燎。夏商则未闻所损益。周鉴于二代,十有二岁,王巡狩殷国,亦有事于方岳。祀以珪璧,乐奏《六歌》。高祖初兴,改秦淫祀。大宗承循,各诏有司。其山川在诸侯者,以时祠之。孝武皇帝修封禅之礼,思登假之道,巡省五岳,禋祀丰备。故立宫其下,宫曰集灵宫,殿曰存仙殿,门曰望仙门。仲宗之世,重使使者持节祀焉,岁一祷而三祠。后不承前,至于亡新,寝用丘虚,讫今垣址营兆犹存。建武之元,事举其中,礼从其省,但使二千石以岁时往祠,其有风旱,祷请祈求,靡不报应,自是以来,百有余年。自是以来,百有余年。有事西巡,辄过享祭。然其所立碑石,刻纪时事,文字摩灭,莫能存识。延熹四年七月甲子。弘农大守,守国亭侯,汝南袁逢,位应古制,修废起顿,闵其若兹。深达和民事神之义,精通诚至,礿祭之福。乃案经传所载,原本所由,铭勒斯石,垂之于后。其辞曰:岩岩西岳,峻极穹苍。奄有河朔,遂荒华阳。触石兴云,雨我农桑。资粮品物,亦相摇光……

 

 

 

《西岳华山庙碑》拓本

 

又《樊毅复华下民租田口算碑》(灵帝光和二年)曰:[79]

 

臣以神岳至尊,宜加恭肃。辄遣行事荀斑与华阴令先谠,以渐缮治,成就之后,乃雨甘雪,瀐润宿麦,惠滋藜庶。

 

又《樊毅修华岳碑》(灵帝光和二年)曰:[80]

 

《山经》曰:泰华之山,削成四方,其高五千仞,广十里。《周礼·职方氏》:华谓之西岳。祭视三公者,以能兴云雨,产万物,通精气,有益于人则祀之。

 

又《殽坑君神祠碑》(灵帝光和四年)曰:[81]

 

夫中条之山,盖华岳之体也。石堤树谷,南通商洛,以属熊耳。百川钟集,充崖满谷。时有盛雨,彭濞涌溢,乘高趋下,扬波跳沫。于是殽坑以为之汇承,写(泻)其流,[82]北注诸渭,蠲渫畜暴(瀑),使不为害。前世通利,吏民兴贵。

 

又《嵩山泰室神道石阙铭》(安帝元初五年)曰:

 

惟中岳太室崇高神君,处兹中夏,伐业最纯。春生万物,肤寸起云。润施源流,鸿蒙沛宣。普天四海,莫不蒙恩。圣朝肃敬,众庶所尊。

 

又《祀三公山碑》(安帝元初四年)曰:[83]

 

元初四年,常山相陇西冯君到官,承饥衰之后,惟三公御语山,三条别神,迥在领西。吏民祷祀,兴云肤寸,遍雨四维。遭离羌寇,蝗旱鬲并,民流道荒。醮祠希罕,□奠不行。由是以来,和气不臻,乃求道要,本祖其原。以三公德广,其灵尤神。处幽道艰,存之者难。卜择吉□治东,就衡山起堂立坛,双阙夹门,荐牲纳礼,以宁其神。神熹其位,甘雨屡降。报如景响,国界大丰。谷什三钱,民无疾碑(痹)苦。

 

 

 

《祀三公山碑》拓本

 

又《三公山碑》(灵帝光和四年)曰:[84]

 

□□分气,建立乾坤。干为物父,坤为物母。运生六子,□□为□。艮土为山,□□风雨。天有九部,地有八极。天地通□,神明别序。州有九山,丘□成土。北□之山,□升□阻。上为祈首,含□阴宝。南号三公,厥体嵩厚。峻极于天,鼎足帝□。二郡宗祀,□奉□□。□公嘉佑,□为形兆。触石□云,不崇朝而雨。阴□氛廓,莫不□□。德配五岳,王公所绪。四时珪璧,月醮酒脯。□公降灵,□□□□。□□得志,列□群后。或在王庭,辅翼圣主。扬雨时降,和其寒暑。年丰岁稔,分我稷黍。仓府既盈,以谷士女。□□得进,陈其鼎俎。黄龙白虎,伏在山所。禽兽□□,亿两为耦。草木畅茂,巨仞不数。下民知禁,顺时而取。皆受德化,非性能者。愿明公垂恩网(罔)极,保我国君。群黎百姓,□受元恩。

 

洪适曰:“右三公之碑,隶额两旁又有‘封龙君’、‘灵山君’六隶字,颇大。《郡国志》常山国元氏注云:‘有石塞、三公塞。’所谓三公塞即此山也。石塞即白石山也。《白石碑》云:‘县界有六名山,三公、封龙、灵山,先得法食。’《无极山碑》载光和诏书:出元氏县钱,给三公山四时祠具。又云:‘三公山与龙、灵、无极山共兴云雨。’盖封龙与灵山是两山之名,揭其神于额之旁者即中配食三公之祠,故碑中有鼎足之文也。”[85]

 

又《封龙山颂》(桓帝延熹七年)曰:[86]

 

惟封龙山者,北岳之英援,三条之别神,分体异处,在于邦内。磊硌吐名,与天同耀。能烝云光雨,与三公、灵山,协德齐勋。国旧秩而祭之,以为三望。

 

又《无极山碑》(灵帝光和四年)曰:[87]

 

昔在礼典,国有名山,能阜财用,兴云出雨,为民来福除央(殃)则祀。元氏县有先时三公、封龙、灵山,已得法食而独未。光和四年二月,所子大男盖高、上党范迁奏记大常。大常下郡国相面阳冯翊府君,咨之前志,□问耆叟,佥以为寔神且明,每郡国水旱及民疾病,祷祈辄应时有报。又有终南之敦物,与岱崇(宗)之松,及杨、越之杶(椿),□涤荡焉。材用于是乎出,官民于是乎给,在礼秩祀,有功必报。今时无极山应法食,诚其宜耳……乃立碑铭德,颂山之神,其辞曰:……触石肤寸,兴云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百谷用成,家有其资。祷禳请祈,应速不泥。鸟兽草木,番茂隆□。

 

又《白石神君碑》(灵帝光和六年)曰:[88]

 

盖闻经国序民,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有二义,或祈或报。报以章德,祈以弥害。古先哲王,类帝禋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建立兆域,修设坛屏。所以昭孝息民,辑宁上下也。白石神君居九山之数,参三条之一,兼将军之号,秉斧钺之威。体连封龙,气通北岳,幽赞天地,长育万物。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终朝而澍雨沾洽。前后国县,屡有祈请,指日刻期,应时有验。犹自抱损,不求礼秩。县界有六名山,三、封龙、灵山,先得法食。去光和四年,三公守民盖高等,始为无极山诣太常求法食,相县以白石神君,道德灼然。乃具载本末,上尚书,求依无极为比,即见听许。于是遂开拓旧兆,改立殿堂。营宇既定,礼秩有常。县出经用,备其牺牲。奉其珪璧,洁其粢盛。旨酒欣欣,燔炙芬芬。敬恭明祀,降福孔殷。故天无伏阴,地无鱻(鲜)阳。水无沉气,火无灾燀。时无逆数,物无害生。用能光远宣朗,显融昭明。年谷岁熟,百姓丰盈。杰升五钱,国界安宁。

 

 

 

《白石神君碑》阴、阳面拓片

 

“九山”、“三条”之说,见于汉人对《尚书·禹贡》的解释。《史记·夏本纪》引《禹贡》“导岍及岐”作“导九山岍及岐。”司马贞《索隐》曰:“岍、壶口、砥柱、太行、西倾、熊耳、嶓冢、内方、汶,是九山也。古分为三条,故《地理志》有北条之荆山。马融以岍为北条,西倾为中条,嶓冢为南条。郑玄分为四列,岍为阴列。西倾次阴列,嶓冢为阳列,汶山次阳列。”[89]纬书中对《禹贡》亦有解说,如《河图》曰:“蟠冢山,上为狼星。武关山为地门,上为天高星,主囹圄。荆山为地雌,上为轩辕星。大别山为地理,以天合地以通。三危山在鸟兽之西南,上为天苑星。岐山在昆仑东南,为地乳,上为天井。桐柏山为地穴,上为维星。鸟鼠同穴山,地之干也,上为掩毕星。熊耳山,地门也,精上为毕附耳星。”[90]钱大昕曰:“汉儒说《禹贡》者,分导山为三条,太行恒山,北条也。三公、白石诸山,皆恒山南之支峰,故《白石神君碑》云:‘居九山之数,参三条之一’,此碑亦有‘三条别神,迥在领西’之语。”[91]据此,则《封龙山颂》有“北岳之英援,三条之别神”;《殽坑君神祠碑》以殽坑处中条之山,为华岳之体。故殽坑、三公、封龙、灵山、白石诸山君神,皆是五岳支脉,以其“德配五岳”而得求“法食”,进入国家祀典,由官方供给祠具。

 

这些山岳之祀中皆提到了五岳诸脉的君神。此亦可证之于纬书,《龙鱼河图》:[92]

 

东方泰山君神,姓圆名常龙。南方衡山君神,姓丹名灵峙。西方华山君神,姓浩名郁狩。北方恒山君神,姓登名僧。中央嵩山君神,姓寿名逸群。呼之令人不病。

 

又曰:[93]

 

东方太山将军,姓唐名臣。南方霍山将军,姓朱名丹。西岳华阴将军,姓邹名尚。北岳恒山将军,姓菲名惠。中岳嵩高将军,姓石名玄。恒存之,却百邪。一云:嵩山君角普生,泰山君玄邱目睦,华山君浩元仓,衡山君灿洋见,恒山君伏通萌。

 

五岳君神的名称已不再是古代的氏族祖先,而是民间信仰对五岳自然状态的概括,其名虽不可考,但具有战国秦汉以来流行的五行方位的观念。如东方之名中有青龙之象,南方之名中有丹朱之色,西方之名中有收获之意。此后在道教神灵谱系中,五岳君神的建构越加丰富,并成为魏晋以后的小说题材。

 

当然,祀五岳亦不尽为祈雨,前文所引碑文中,尚有“民无疾碑(痹)苦”诸语,则祈求去疾亦在其祷。至有祈除猛兽为患者,《后汉书·孝顺孝冲孝质帝纪》载:“(顺帝阳嘉元年)冬十一月甲申,望郡、蒲阴狼杀女子九十七人,诏赐狼所杀者钱,人三千。”李贤注引《东观汉记》曰:“为不祠北岳所致。诏曰:‘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孤幼。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比不奉祠,淫刑放滥,害加孕妇也也。’”[94]此外,求仙也是祭祀五岳的目的,故《西岳华山庙碑》中说武帝“立宫其下,宫曰集灵宫,殿曰存仙殿,门曰望仙门”。《尚书纬》曰:“太华之山,上有明星玉女,主持玉浆,服之神仙。”“上有明星玉女,持玉浆,得上服之,即成仙道,险僻不通。”“此山巅亦有白玉膏,得服之,即道仙道,世人不能上也。”[95]《河图》曰:“少室山有白玉膏,服即成仙。”[96]

 

三、祭有二义

 

汉人既以五岳视三公,是因为三公之职在于调和阴阳,天人感应,天灾必归咎于人祸,三公往往要为天灾负责。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灾异策免三公”条曰:[97]

 

按《周官》[98],三公之职,本以论道经经邦,燮理阴阳为务。汉初犹重此说,陈平谓文帝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遂万物之宜也。”丙吉问牛喘,以为:“三公调和阴阳,今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大热,恐牛因暑而喘,则时节失气,有所伤害。”魏相亦奏:“臣备位宰相,阴阳未和,灾害未息,咎在臣等。”是汉时三公官,犹知以调和阴阳引为己职,因而遇有灾异,遂有策免三公之制。《徐防传》,防为太尉,与张禹参录尚书事,后以灾异寇贼策免,三公以灾异策免自防也。然薛宣为丞相,成帝册曰:“灾异数见,比岁不登,百姓饥馑,盗贼并兴。君为丞相,无以帅示四方,其上丞相印绶罢归。”是防之先已有此制。

 

《三公山碑》曰:“或在王庭,辅翼圣主。扬雨时降,和其寒暑。”则以三公与山岳同体,一在庙堂,一在江湖,故若遇“冬鲜宿雪,春无澍雨”之灾,既可祷于五岳,亦可责之三公。《后汉书·孝和孝殇帝纪》载永元十二年“三月丙申,诏曰:‘比年不登,百姓虚匮。京师去冬无宿雪,今春无澍雨,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济。“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获承天安民之策。”三公失政,则山崩地裂。《春秋纬》曰:“三公擅恣,非其人,则山崩,三台移鼎折足。”[99]《河图秘征》:“三公秉执,封录在心,则地坼。”[100]《论衡·顺鼓篇》:“《尚书大传》曰:‘烟氛郊社不修,山川不祝,风雨不时,霜雪不降,责于天公;臣多弑主,㜸多杀宗,五品不训,责于人公;城郭不缮,沟池不修,水泉不隆,水为民害,责于地公。王者、三公,各有所主,诸侯、卿大夫,各有分职。’”

 

天人感应的观念,出于战国秦汉时期普遍信仰的阴阳五行的宇宙学说,因为万物皆由天地所生,同由阴阳五行构成,同类相召,故有感应。《吕氏春秋·有始览》曰:“天地合和,生之大经也。”又曰:“天地万物,一人之身也,此之谓大同。”[101]这种以联想方法构成的神话隐喻,可以通过祭祀仪式及禁忌观念规定人对自然的行为方式。

 

汉人认为,祭祀或废祀山川是出现祥瑞或引起灾异的原因。如《白石神君碑》所言:“祭有二义,或祈或报。报以章德,祈以弥害。”人类既要向自然祈求福利,也要回报自然。这种回报,首先是要通过祭祀表达敬意。郑玄《驳五经异义》曰:[102]

 

《大司徒》“五地之物”云:一曰山林,二曰川泽,三曰邱陵,四曰坟衍,五曰原隰。此五土地者,吐生万物,养鸟兽草木之类,皆为民利,有贡税之法。王者秋祭之,以报其功。

 

而这种敬意的表达过程,其实就是勤政修教的过程,自然也会给予回报。《礼纬稽命征》曰:[103]

 

天子祭天地、宗庙、六宗、五岳,得其宜,则五谷丰,雷雨时至,四夷贡物,青白黄马,黄龙翔,黄雀巢。(宋均注曰:坤为地,得宜则五欲丰矣。)大精上为轩辕,主雷雨得宜,故又应时至也。渎四辅,故四夷各贡方色之马也。精为马,不言赤黑,义足通也。黄龙、黄雀,皆土精也。祭五岳四渎,得其宜,则黄雀巢。”

 

而所有的自然灾害,皆是人祸导至的天谴。因此,禳灾祈福还在于修治人事,自然生态便成了道德与政治生态的晴雨表。《春秋运斗枢》曰:[104]

 

废江淮山渎之祀,则摇光不朗,服翼(宋均注:幅鼠)九足。

 

人主不省山之祠,州土之位不应天府,斩法无度,坏山绝渠,则人生大头。

 

《孝经援神契》曰:[105]

 

天子不祠名山,不敬鬼神,则斗第一星不明。数起土功,坏决山陵,逆地理,则第二星不明。天子不爱百姓,则第三星不明。发号施令,不从四时,则第四星不明。用乐声音淫佚,则第五星不明。用文法深刻,则第六星不明。不省江河淮济之祠,则第七星不明。

 

从前引诸碑可见,祭祀山岳必求其利泽于民,故不仅祈求云雨,还要求其财用。《淮南子·墬形》:[106]

 

东方之美者,有医毋闾之珣玗琪焉;东南方之美者,有会稽之竹箭焉;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西南方之美者,有华山之金石焉。西方之美者,有霍山之珠玉焉;西北方之美者,有昆仑之球琳琅玕焉。北方之美者,有幽都之筋角焉;东北方之美者,有斥山之文皮焉;中央之美者,有岱岳以生五谷桑麻,鱼盐出焉。

 

故汉人直接将山字解释为“生产”之义。《释名》曰:“山,产也。言产生万物。”《说文》曰:“山,宣也,宣气散生万物。”《无极山碑》曰:“终南之敦物,与岱崇(宗)之松,及杨、越之杶(椿),□涤荡焉。材用于是乎出,官民于是乎给,在礼秩祀,有功必报。”《孝经援神契》曰:“五岳藏神,四渎含录,五土出利,以给天下。”[107]《春秋运斗枢》曰:“摇光散为人参。废江淮山渎之利,则摇光不明,人参不生。”[108]《河图》曰:“山,水脉也。”[109]《河图括地象》曰:“望石气如浮云者,珠玉之精也。”[110]“岐山,在昆仑山南,东为地乳,上多白金。”[111]总之,山岳具有林木、水利、地矿诸多资源,而人类利用这些资源之时,也要给自然以回报。儒家有“斧斤以时入山林”的思想,[112]其至认为“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113]汉人在确立山岳祭祀之际,也确立了保护山岳的禁令与措施。《三公山碑》曰:“黄龙白虎,伏在山所。禽兽□□,亿两为耦。草木畅茂,巨仞不数。下民知禁,顺时而取。皆受德化,非性能者。”可见汉人已经认识到:生态的保护与合理的利用,必须依靠禁令与教化,而不是依靠人类的本性。

 

汉人对山林的保护意识,也是根据他们的宇宙知识确立的。山岳为宇宙之气凝成。《淮南子·墬形》曰:“山为积德,川为积刑,高者为生,下者为死,丘陵为牡,溪谷为牝。”[114]《樊毅修华岳碑》曰:“两仪剖判,清浊始分。阳凝成山,阴积为川。”《易纬通卦验》:“土精为石。石者气之核也,犹人筋络之生爪牙也,故艮之义为小石。”[115]不同的山岳,其气色亦不同,《春秋考异邮》曰:[116]

 

自华以南,气下黑上赤;嵩高、三河之郊,气正赤;恒山之北,气青;勃、碣、海、岱之间,气正黑……少室气如白兔青尾,恒山气如黑牛青尾。

 

山岳亦是列宿精气的流布。《尚书纬》曰:“轸、毕间为天街,散为冀州,分为赵国,立为常山。”“牵牛流为杨州,分为越国,立为杨山。”“虚、危之精,流通为青州,分为齐国,立为莱山。”[117]又曰:“营室流为并州,分为卫国之镇,立为明山。并之为言,诚也,精舍交并,其勇气抗诚信也。”“常山,毕、昴之精。”[118]

 

山为高者,高者的气质表现为阳气,但山亦属地,如《春秋说题辞》所谓“山者地之基”[119],地中所含为阴气。《春秋元命包》曰:“山者气之苞含,所以含精藏云,故触石布出。”因此,[120]山中的水土木石,皆是阴阳五行相生之物。《春秋说题辞》曰:[121]

 

山有水石,精流以生木,木含火,故山有魄,火生土,故地有载石。(宋均注:木得金,克之则生火。火得水,克之则生土。)

 

阴精补阳,故有水石。石之为言托也,托立法也。

 

《周易》艮为山,为小石。石,阴中之阳,阳中之阴。阴精辅阳,故山含石。石之为言托也,托立法也。

 

阴含阳,故石凝为山。

 

阳制阴,故水为雨。

 

山岳的功能在于阴阳五行之气相生和合,调节气候。《春秋说题辞》曰:“山之为言宣也,含泽布气,调五神也。(宋均注:五神,五方之神。言山者,气之苞所也,含精藏云,故触石而□出之也。)”[122]五神即五行,其相生之序不可违失,《太平经》卷一百十八“禁烧山林诀”曰:[123]

 

山者,太阳也,土地之纲,是其君也。布根之类,木是其长也,亦是君也,是其阳也。火亦五行之君长也,亦是其阳也。三君三阳,相逢反相袭。是故天上令急禁烧山林丛木,木不烧则阴中。阴者称母,故倚下也。

 

因此,汉朝屡有反对或禁止开山凿石的奏议与诏令。如《汉书》卷七十二《王贡两龚鲍传》载贡禹上书,曰:“今汉家铸钱,及诸铁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铜铁,一岁功十万人已上,中农食七人,是七十万人常受饥也。凿地数百丈,销阴气之精,地臧空虚,不能含气出云,斩伐林木亡有时禁,水旱之灾未必不繇此也。”又如《后汉书·孝顺孝冲孝质帝纪》载:“(永建四年)二月戊戌,诏以民入山凿石,发泄藏气,敕有司检察所当禁绝,如建武、永平故事。”

 

汉人也反对焚烧山林,并将此与汉家的德运联系起来。《后汉书·荀韩钟陈列传》载荀爽对策曰[124]:

 

臣闻之于师曰:“汉为火德,火生于木,木盛于火,故其德为孝,其象在《周易》之‘离’。”夫在地为火,在天为日。在天者用其精,在地者用其形。夏则火王,其精在天,温暖之气,养生百木,是其孝也。冬时则废,其形在地,酷烈之气,焚烧山林,是其不孝也。

 

汉人的五岳祭祀向我们展示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场景,其以大一统国家的祀典,解释了自然与生态的内涵,即自然与生态是历史、政治与道德的喻体,这种观念来自儒家的经典和政治理想。自然与生态由此获得了文化价值,具有了意义,同时也得到了信仰力量的保护。汉人对五岳的崇敬与祈报,不再是原始巫术意义上的自然崇拜,而是文化的认同和政治的实践。此时,我们不得不想起英国史学家柯林伍德的话:“除非他懂得历史是什么,否则就不能回答自然是什么这个问题。”[125]

 

作者按:本文的初稿于2010年11月7日宣读于台湾中央大学召开的“第五届两岸三地人文社会科学论坛:绿色启动:重探人与自然关系”,后经删节、送审,收入杨祖汉、杨自平主编该会议论文集《绿色启动:重探自然与人文的关系》(台湾中央大学出版中心,2012)。之中。本文中的第一部份后经修订增补,一些观点与结论已较原稿有所改动。

 

注释:
 
[1]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点校,《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页166。
 
[2]《国语》,页213。
 
[3]孔颖达《毛诗正义》卷十八,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影印,1980,页565。
 
[4]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卷四,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页1736。
 
[5]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卷九,页1775。
 
[6]降生姜、许的“崧高”、“大岳”指的是《禹贡》中的“岳”、“太岳”;《国语·晋语》中的“霍”;《周礼·职方氏》中的“霍山”以及汉唐人所说的“霍太山”,其地在山西上党,不在战国秦汉时期形成的“五岳”观念之中。详见屈万里《岳义稽古》,屈万里《书庸论学集》,台北,台湾开明书店,1969,页290-294。顾颉刚《四岳与五岳》更推其源,认为申、甫(即吕)、许皆出姜姓,原皆居于西方大山,尊其为“岳”,此“岳”即汧水所出之山,亦即文献中所说的“汧山”、“吴岳”。“以其绵延之广,被有‘四岳’之名。其后部族移徙,‘岳’名遂广被于他山,故泰山为岳,霍山为岳、太室亦为岳。”参见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63,页35—41。
 
[7]参见章太炎《太炎文录初编》卷一《官制索隐·神权时代天子居山说》,《章氏丛书》,台北,世界书局影印民国八年浙江图书馆校刊本,下册,页684。陈登原《国史旧闻》卷一“大麓与京丘”,北京,中华书局,2000,页18—20。胡厚宣,《卜辞地名与古人居丘说》,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上册,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页491—497。钱穆,《中国古代山居考》,钱穆,《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一)》,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页32—81。
 
[8][日]伊滕道治,江蓝生译,《中国古代王朝的形成——以出土资料为主的殷周史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2,页42。
 
[9]邢昺《孝经注疏》卷四,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页2553。
 
[10]钱穆《周公与中国文化》,钱穆,《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一)》,页90—93。
 
[11]孔颖达《礼记正义》卷十二,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页1336。
 
[12]孔颖达《礼记正义》卷十一,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页1323。
 
[13]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八。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页2162。按《韩诗外传》卷三以此为楚庄王之事。
 
[14]贾公彦《周礼注疏》卷二十二,《十三经注疏》上册,页791。
 
[15]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六。《十三经注疏》下册,页1901—1902。事又见《国语·晋语五》。
 
[16]孔颖达《尚书正义》卷三,《十三经注疏》上册,页126—128。
 
[17]顾颉刚《四岳与五岳》认为:“四岳者,姜姓之族之原居地,及齐人、戎人东迁而徙其名于中原;是为两周时事,为民族史及地理志上之问题。五岳者,大一统后因四岳之名而扩充之,且平均分配之,视为帝王巡狩所至之地,是为汉武、宣时事,为政治及宗教史上之问题。”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页45。屈万里《岳义稽古》亦云:“四岳说或五岳说之起源,不会早到战国以前。”屈万里,《书庸论学集》,页286。
 
[18]孔颖达《尚书正义》卷二,《十三经注疏》上册,页123。
 
[19]贾公彦《周礼注疏》卷十八,《十三经注疏》上册,页758。
 
[20]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八十七,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62,页3535—3536。
 
[21]贾公彦《周礼注疏》卷一,《十三经注疏》上册,页639。
 
[22]司马迁撰《史记》卷二十八,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59,页1371。
 
[23]司马迁撰《史记》卷二十八,页1387。
 
[24]司马迁撰《史记》卷二十八,页1403。
 
[25]邢昺《尔雅注疏》,卷七,《十三经注疏》下册,页2617。
 
[26]详考参见顾颉刚《四岳与五岳》,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页36—41。亦可参见屈万里《岳义稽古》,屈万里《书庸论学集》,页288-289。
 
[27]蒋善国《尚书综述》第三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页162。
 
[28]裴駰《集解》:“徐广曰:‘武功县有大壶山,又有岳山。’”
 
[29]裴駰《集解》:“徐广曰:‘在岍也。’”蒋善国认为《尔雅·释山》中的“河西岳是指河西的岳山,也就是十二名山里的岳山和《职方氏》中的雍州山镇岳山。郭璞的《尔雅注》和清胡渭的《禹贡锥指》以岳为吴岳。按《史记·封禅书》,自华以西七名山里有岳山,也有吴岳山,本是两山,显证岳山不是吴岳山。”(蒋善国《尚书综述》第三章页162)按,《汉书·郊祀志》“吴岳”作“吴山”,颜师古曰:“《周礼·职方氏》:‘雍州,其山曰岳。’《尔雅》亦云‘河西曰岳’。说者咸云岳即吴岳也。今志有岳,又有吴山,则吴岳非一山之名,但未详岳之所在耳。徐广曰‘岳山在武功。’据《地理志》,武功但有垂山,无岳山也。岐山即在今之岐山县,其山两岐,俗呼为箭括岭。吴山在今陇州吴山县。”(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二十五,页1207)顾颉刚又云:“《管子·小匡》曰:‘西服流沙、西虞’,《国语·齐语》用之,‘西虞’作‘西吴’。‘虞’为‘吴’之繁文,知其为西方杰出之山,故《小匡》作者取以表西疆。《石鼓文》第二曰:‘汧殹沔沔’,第十曰:‘吴人怜亟’。《汉志·右扶风·汧县》:‘吴山在西,古文以为汧山,雍州山。……汧水出西北入渭’。汧水出天吴山,故《石鼓文》作者渔于汧而狩于吴也。吴山为汧水所出,故亦称为‘岍’,《禹贡》‘导岍及岐’是也。谓之‘雍州山’者,指其为雍州之山镇,即岳也。汉之汧县故城在今陕西西部陇县南三里,旧属凤翔府。今陇县西四十里有岳山,亦曰汧山。”(顾颉刚《四岳与五岳》,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页39—40)。
 
[30]司马迁撰《史记》卷二十八,页1371—1372。
 
[31]顾颉刚《四岳与五岳》,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页45。
 
[32]邢昺《尔雅注疏》卷七,《十三经注疏》下册,页2618。
 
[33]蒋善国《尚书综述》第三章页162。
 
[34]邢昺《尔雅注疏》卷七,《十三经注疏》下册,页2617。
 
[35]司马迁撰《史记》卷二十八,页1355—1356。
 
[36]孔颖达《尚书正义》卷六,《十三经注疏》,页149。按《禹贡》中有两衡山,另一为“岷山之阳,至于衡山”。《孔传》与《孔疏》均以两者为一,后世学者多以此衡山在河南境内,即《山海经·中山经》中的衡山。概说见顾颉刚《禹贡注释》,侯仁之主编《中国古代地理名著选读》第一辑,北京,学苑出版社,2005,页35。
 
[37]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二十八,页1639。
 
[38]邢昺《尔雅注疏》卷七,《十三经注疏》下册,页2618。
 
[39]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二十八,页1569。
 
[40]孔颖达《尚书正义》卷三,《十三经注疏》,页128。
 
[41]今本《尔雅注疏·释山》郭注“恒山为北岳”曰:“常山。”无“一名”、“避汉文帝讳”七字。邢昺《尔雅注疏》卷七,《十三经注疏》下册,页2618。
 
[42]见张揖《广雅·释山》。
 
[43]按“郭璞《尔雅注》云”至“斯不然矣”,《尔雅·释山》邢昺疏引作:“郭云:‘霍山,今在庐江潜县西南,别名天柱山……(下皆同孔疏所引)’邢疏于“斯不然矣”后云:“窃以璞言为然。”故孔疏郭璞“《尔雅注》”至“斯不然矣”当为郭璞之语。邢昺《尔雅注疏》卷七,《十三经注疏》下册,页2618。
 
[44]段玉裁《读尔雅释山论南岳》,锺敬华校点,段玉裁《经韵楼集(附补编、年谱)》,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页86。按,经疏所引郭注《尔雅》多有出入。如《礼记·王制》“五月南巡守于,至于南岳”,孔疏曰:“按《尔雅·释山》云:‘泰山为东岳。’郭景纯注云:‘泰山为东岳,在奉高县西北。’‘霍山为南岳。’郭注:‘山在衡阳湘南县南’。郭又云:‘今在庐江潜县。西汉武帝以说衡山辽旷,因谶纬皆以霍山为南岳,故移其神于此。其土俗人皆呼为南岳。南岳本自两山为名,非从近也。’如郭此言,则南岳衡山自有两名,一名衡山,一名霍山。自魏武帝以来,始徙南岳之神于庐江霍山耳。”其中郭注“泰山为东岳”、“霍山为南岳”之语皆不见今本《尔雅注疏》。又阮元《校勘记》“自魏武帝以来”曰:“闽监、毛本同。齐召南云:按‘魏’字误。徙衡之祀于霍,自汉武帝始也。《尚书》疏作‘汉’字是。”
 
[45]按李善注:“《周礼》曰:‘荆州之镇山曰衡山。’郑玄曰:‘在湘水南。’镇,山名,安地德者也。《尔雅》曰:‘霍山为南岳。’郭璞曰:‘今在庐江西。’”则李善以衡、霍为二山,非一山有二名。萧统《文选》卷十二,北京,中华书局影印胡刻本,1977,页184。
 
[46]邢昺《尔雅注疏》卷七,《十三经注疏》下册,页2567。
 
[47]胡渭《禹贡锥指》卷十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8]司马迁撰《史记》卷十二,页480。
 
[49]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六,页196。
 
[50]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二十五,页1249。
 
[51]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三,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65,页147。
 
[52]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三,页154—155。
 
[53]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卷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87,页447。
 
[54]陈立《白虎通疏证》卷六《巡狩》,中华书局,1994,页299。按,中华本此处点校误作:“《释山》又云‘江南衡’,注:‘衡山南岳者,此周时五岳之制,故《职方》正南曰荆州,其山镇曰衡山。’”
 
[55]陈立《白虎通疏证》卷六《巡狩》,页300。
 
[56]应劭撰,吴树平校释《风俗通义校释》,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页367。
 
[57]《史记·秦始皇本纪》。司马迁撰《史记》卷六,页248。
 
[58]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五十三,页2426。
 
[59]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增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页58。
 
[60]张君房《云笈七签》卷七十九。《四部丛刊》景明正统道藏本。
 
[61]史念海《中国疆域沿革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页54-56。
 
[62]亦见《淮南子·墬形》。
 
[63][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页460。
 
[64][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509。
 
[65]太尉为秦官,西汉高祖始置太尉一职,此后屡置屡罢。至武帝建元二年罢后,则不再置。见《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
 
[66]本注曰:“世祖即位,为大司马。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
 
[67]赵翼,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订补本)》,北京,中华书局,1984,页45-46。
 
[68]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卷十八,页447。
 
[69][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960。
 
[70][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961。
 
[71][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860。
 
[72]洪适,《隶释》卷二,洪适《隶释·隶续》,北京,中华书局,1986,页27。
 
[73][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1004。
 
[74]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影印胡刻本,1977,页802。
 
[75]黄晖《论衡校释》卷十三《效力篇》,北京,中华书局1990,页583。
 
[76]详考参见屈万里《岳义稽古》,屈万里《书庸论学集》,页300-302。
 
[77]按,《文选》卷十二郭璞《江赋》“播灵润于行里,越贷宗之触石”,李善注引《公羊传》及何休注作:“《公羊传》曰:‘曷为祭大山河海?山川有能润乎百里者,天子秩而祭之。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遍雨天下者,唯太山云尔。海润于千里。’何休曰:‘云气触石理而出为雨,无肤寸之地而不遍也。河海兴云,雨及千里。’”页189。
 
[78]洪适,《隶释》卷二,洪适,《隶释·隶续》,页25。
 
[79]洪适,《隶释》卷二,洪适,《隶释·隶续》,页28。
 
[80]洪适,《隶释》卷二,洪适,《隶释·隶续》,页28—29。
 
[81]洪适,《隶释》卷二,洪适,《隶释·隶续》,页32。
 
[82]本文所引汉碑“()”中的字,为笔者所加本字或今字。
 
[83]高文,《汉碑集释》,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页32。此碑发现于乾隆三十九年。
 
[84]洪适,《隶释》卷三,洪适,《隶释·隶续》,页43。按高文称此碑今不存(《汉碑集释》,页32),故其《集解》不收。然其《前言》称其所收“主要是有原石或无原石而有原拓本的碑刻、摩崖及个别墓记。”(《汉碑集释》,页8)然汉碑无原拓本而有释文者亦多,如前引《樊毅复华下民租田口算碑》、《樊毅修华岳碑》、《殽坑君神祠碑》、《三公碑》及下引《无极山碑》文字,皆俱存于洪氏《隶释》。
 
[85]洪适,《隶释》卷三,洪适,《隶释·隶续》,页44。
 
[86]高文,《汉碑集释》,页32。此碑发现于道光二十七年。
 
[87]洪适,《隶释》卷三,洪适,《隶释·隶续》,页45。
 
[88]洪适,《隶释》卷三,洪适,《隶释·隶续》,页47。
 
[89]详说见高文《汉碑集释》,页51。
 
[90][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1243。
 
[91]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卷一《三公山碑》,钱大昕《嘉定钱大昕全集》,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页34。
 
[92][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1151。
 
[93][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1152。
 
[94]司马彪《后汉书·五行志一》:“顺帝阳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时李固对策,引京房易传曰:‘君将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灾妖狼食人。’陛下觉寤,比求隐滞,故狼灾息。”刘昭注:“《东观书》曰:‘中山相朱遂到官,不出奉祠北岳。诏曰:“灾暴缘类,符验不虚,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孩幼,朝廷愍悼,思惟咎征,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遂比不奉祠,怠慢废典,不务恳恻,淫刑放滥,害加孕妇,毒流未生,感和致灾。其详思改救,追复所失。有不遵宪,举正以闻。”’
 
[95][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461。
 
[96][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1216。
 
[97]赵翼,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订补本)》,页47-48。
 
[98]按:此为伪古文《尚书·周官》。
 
[99][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930。
 
[100][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1173。
 
[101]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卷十三,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页657、659。
 
[102]皮锡瑞《驳五经异义疏证》卷六,马小梅编“国学集要初编十种”,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甲戌(民国二十三年)河间李氏重刊本,页173-174。
 
[103][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509。
 
[104][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717、732。
 
[105][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990。
 
[106]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89,页139。
 
[107][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962。
 
[108][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717。
 
[109][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1243。
 
[110][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1097。
 
[111][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1101。
 
[112]《孟子·梁惠王上》。孙奭《孟子注疏》卷一上,《十三经注疏》,页2666。
 
[113]《礼记·祭义》载曾子引孔子语。孔颖达《礼记正义》卷四十八,《十三经注疏》,页1598。又见《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王聘珍撰,王文锦点校《大戴礼记解诂》,北京,中华书局,1983,页85。
 
[114]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卷四,页139—140。
 
[115][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253。
 
[116][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800-801。
 
[117][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641
 
[118][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642。
 
[119][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723。
 
[120][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630。
 
[121][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859、页861。
 
[122][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页860。
 
[123]王明《太平经合校》,北京,中华书局,1960,页669。
 
[124]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65,页2051。
 
[125][英]柯林伍德,吴国盛译,《自然的观念》,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页195。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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