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海】良制是良知的制度化 ——东海客厅论制度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21-07-19 14:54:18
标签:良制、良知
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良制是良知的制度化

——东海客厅论制度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七一年岁次辛丑六月初十日戊辰

          耶稣2021年7月19日

 

制度并非越先进、越超前越好。盖制度形态与社会形态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应性,好制度必须符合时代要求,与时偕宜。据乱世、升平世和太平世,各有其相应的好制度。《礼运》说,礼时为大,就是强调制度的时代性。故好制度不能太超前,太超前的制度不是好制度。

 

论及制度,必须考虑到时代的特殊性和人性的复杂性。历史上有些制度规范,貌似不公正,恰是最好的。例如嫡长制的设置就远远优于选贤制。“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规定,最大程度地避免了事业和财产继承中的矛盾冲突。

 

如果改为立嫡以贤,那将增添很多不必要的争执和冲突。因为一个人贤不贤,见仁见智,人言人殊,例如,獨孤皇后就以為楊廣賢於楊勇。选贤制不仅给野心家阴谋家提供了巨大的方便,还会把一些好人变成野心家阴谋家。

 

我说嫡长制远优于选贤制,并非认为选贤制一无是处,嫡长制完美无缺。历史上也有因为“立长不立贤”导致政治昏国亡的例子,如八王之乱。然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制相权,嫡长制可以将许多无谓的纷争和无穷的隐患消除于无形之中,选贤制流弊更大是显而易见的。

 

同为礼制,公天下的禅让制无疑优于家天下的世袭制。但具体到一定的历史阶段,家天下世袭制反而更适合当时的民德民智和社会状况。注意,历史上的禅让制和世袭制都是中道文化开出来的。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相同,都是中道,然落实于政治则有所不同,三王周公家天下,尧舜公天下。

 

朱子曾经感叹:“千五百年间,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答陈同甫书》)这是极而言之,就像孟子说春秋无义战一样。孟子接着退一步讲:“彼善于此,则有之矣。”

 

朱子的话同样可以退一步讲,近乎其道者则有之矣,汉唐宋就堪称近乎其道者。如果说,尧舜之后,公天下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那就不用退一步讲了。

 

另复须知,王道公天下与西方民主制同中有异。王道公天下“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而民主有两大局限:

 

一、不足以选贤,也没有中道意义上的圣贤君子可供选择,因为西方无中道,无法培养中道圣贤;二、民主只能实现一国之“公天下”,即国家为公,不足以实现真正的天下为公。欲实现“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大同理想,非仁本主义道路不可,非王道政治和礼乐制度不可。

 

礼制和民主制都属于良制,良制是良知的制度化。因为人类有良知,故可以建成良制良法;因为人类有恶习,故必须建成良制良法。没有良制良法是不行的,仅有良制良法是不够的。良制良法有助于罚罪制恶,但不足以导良扬善,还需要配合良好的文化教育和道德教化,才能明明德于天下,降五福于四海。

 

儒家对人的约束有四重:道德约束、观念约束、礼制约束、法律约束。四重约束堪称阻拦过错和罪恶的四重门。

 

道德约束、观念约束都属于自律。对于君子来说,两种约束最为刚性有效。四勿三省,勇于过而改之,就是道德约束。礼制是外在的道德规范,道德约束可以涵盖礼制约束。因果律是儒学重要观念,理解相信因果律,就不敢轻易种恶因造恶业了,这就是观念约束。小人无知无畏,然害怕刑法制裁,这就是法律约束。

 

相比礼制德治,民主法治的制度品质就有所逊色。更关键的是,其指导思想自由主义和文化背景人本主义,文化品位不高,道德资源不足,不足以致良知明明德,不足以培养君子和化民成俗。

 

礼乐制度,礼法一体。礼崩乐坏,法律也必随着败坏。无礼的时代,必然无法无天,野蛮化。民主法治有法律为文明提供刚性的底线保障,无礼而有法,不至于野蛮化。所以某些儒生注意了,不能将法治社会斥为夷狄。

 

古今中西无数事例说明,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和全能的,无论礼制民主制,都有漏洞,都会败坏,作用都有限度。这可称为好制度的“三都性”。

 

君不见,美国民主制度堪称现代最好,美国两百四十多年,民主内伤深重;君不见,西周礼乐制度堪称传统最好,西周两百七十多年,终于还是礼崩乐坏进入春秋,滑向战国。这是制度的局限性,属于历史的局限,归根结底源于人性的局限。

 

余东海集于邕城青秀山下独乐斋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