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罗宾逊】理智与情感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1-07-28 15:19:45
标签:吴万伟

理智与情感

作者:詹姆斯·罗宾逊 吴万伟 

来源:译者授权儒家网发布

 


本文试图找到沟通理智与情感的桥梁。

 

人们常说,心灵(heart)和心智(mind),即情感与理智是相对的,其实并非如此。本文旨在强化我们对这两者之间联系的意识。

 

这里,当我使用“理智”这个词时,我指的是三个独特概念。前两者是理性潜能---思考、理解和推理能力---和理由---口头的或书面的理由用来辩护或解释。“理智”这个词的第三个用途指的是一个命题或一套命题的合理性或者说得通。“理智”这个词的第三个用途涉及到判断,按照某些现成的标准,理智的辩护或解释的具体命题是否足够合理---即这个理智是否有合理的理由。比如,“我想到街道拐角的商店买一些热带鱼”的命题包含了解释“因为我想买一些热带鱼”。但是,对某些人来说,这个命题可能没有合理性,如果此人知道这家商店是杂货店而不是水族馆。

 

现在让我们围绕情感转圈。“情感”这个词来自拉丁名词mōtus,意思是“移动”或“运动”。从古典来说,实际上有两种情感:心灵情感(爱恋)和身体情感(激情),这个区分可以在圣托马斯·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的著作中找到。比如,在《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 c.1268)中,他注意到爱的激情和爱慕的差别 (1a. 82.5, ad1)。爱恋的其他例子(除了阿奎那给出的例子之外)包括热情、怨恨、宽恕甚至勤勉的关注等。但是,在此我们知道激情和爱恋是两种不同的情感就足够了,激情事关身体,爱恋事关关心灵。就本文的目的而言,我们将集中探讨那些属于身体的激情(运动)。特别集中在激情上,我们希望弄清楚为什么心灵(heart)和心智(mind)最初是有区别的。

 

阿奎那宣称所有激情都伴随着心律的增加或减少 (Summa, 1a.2ae, 24.2, ad2)。当我们吃饭、喝酒或从事攻击性或浪漫活动时,如果我们停下来承认心中发生之事,这是确定无疑的。应该注意到的是,这些活动本身不是激情。相反,它们是诱惑激情的活动,也是激情活动的后果。其实,人们通常的吃喝、打架或性交等活动是因为人们相应地饿、渴、生气、性兴奋,这些都是激情---虽然绝非必要的---从事这些活动的结果就是激情得到满足、解渴、报复、释放。

 

让我们那饥饿的激情作为例子。这是来自身体显然来自肚子的激情。这种感觉(这里我用了情感的同义词)是在身体上体现出来的。它呈现出不同的程度---饥饿程度不同---可能表现出不同的身体反应如尖利的疼痛或沉闷的不舒服。当然,这些仍然是身体反应。

 

现在,饥饿的激情并不是理智官能的一部分---即思维、理解或者推理能力---因为理智官能是心智官能,因而是非身体官能。这种观察延伸到所有身体情感。这是理解激情和理智或者心灵(有时候是字面意思的心)与心智边界的方式。但是,这种边界并非无法沟通的。

 


理智与情感,塞西莉亚·牟(Cecilia Mou)作,2021

 mage © Cecilia Mou 2021. 

 

用两种简单的方式沟通两边

 

理智能力---传统上被称为思想---产生理由,在这个案例中,在思想的意义上就是可以说出的辩护或解释。比如我向朋友建议“我们应该去吃点东西,因为我饿了,”接着,“因为我饿了”作为我希望我们去吃点东西的理由/解释。在这种方式中,激情被用来作为行动的理由,而且是理智能力可以理解的理由。因此,提供基于激情的理由就是打破心灵和心智界限的方式。

 

思考激情和思想边界的另外一种方式是首先注意到激情在某种程度上是不由自主的。也就是说,我们没有办法控制是否感到饥饿或干渴,只能对是否感到愤怒或伤心进行有限的控制。虽然这是真实的,我们仍然有可能控制自己如何行动以及或是否依据激情行动。因此,我们应该为自己的行动负责。

 

我们如何依据激情行动可以通过我们的理智能力来判断,比如我们赋予它们理由以及判定行动是否合理。这是沟通心灵和心智鸿沟的另一种方式。比如,“我去跑步为的是转移方向,发泄愤怒”这个命题或许被用来表达理性地使用愤怒,如果理性使用愤怒的标准是“用建设性的方式发泄愤怒”的话。因此,即使愤怒的情感不是自由感受到的或自愿产生的,它仍然可以通过一种足以满足或实现理性标准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我的辩护命题---我为自己提供的使用愤怒激情的理由可以被认为是理性的。它是理智的理由。

 

思想实验

 

我们看到虽然情感和理智之间存在分界,但这个边界并非不可跨越。这首先通过显示激情是我们的理智能力可以理解和使用的而展现出来,激情能够被指代为旨在解释行动欲望或为之辩护的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它被视为激情即便可能有些身不由己,但仍然能够依据个人的判断标准以理智的方式行动。

 

亲爱的读者,你能尝试的练习如下。就拿源于身体的任何情感---如饥饿、干渴、性冲动、愤怒、恐惧、快乐或身体感受到的包括疼痛或快乐在内任何东西为例。询问你自己是否可能解释基于情感的行动,并为之辩护。比如,为某个行动的辩护可能是“我要喝掉冰箱里的最后一瓶啤酒,因为我渴了。”接着,额外再问你自己这种辩护是否与你的其他信念和承诺相吻合。这里的标准可能是“分享就是关心”原则。在此案例中,你没有考虑朋友是否可能喜欢啤酒---因此你的“分享就是关心”的原则并没有得到充分满足。你逐渐得出结论,你喝掉最后一瓶啤酒的理由并不理智,因为这样的行为可能与你的其他信念格格不入。即便有些不太情愿,你也可能大声喊,是否有人愿意与你分享这最后一瓶啤酒。

 

作者简介:詹姆斯·罗宾逊(James R. Robinson),刚刚获得硕士学位,住在荷兰,目前作为园艺师和兼职英语老师。
 
译自:Reason & Emotion by James R. Robinson
 
https://philosophynow.org/issues/144/Reason_and_E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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