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刘易斯】跌入报复的深渊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1-08-14 20:56:14
标签:吴万伟

跌入报复的深渊

作者:罗伯特·刘易斯 吴万伟 

来源:译者授权儒家网发布

 

 

交流仇恨,英国画家基思·沃恩(Keith Vaughan),1943年

 

寻求报复的时候,你挖了两座坟墓---其中一个是为你自己准备的。

 

---道格拉斯·霍顿(Douglas Horton)

 

最好的报复是别和加害者一样。

 

---马克·奥勒留(Marcus Aurelius)

 

显然对人性的特权印象并不深刻,人们在评估七宗罪候选者的长长清单时,决定将报复作为愤怒的表现(愤怒、仇恨)列入其中。

 

因此,很多地方的法律要求我们克制自己不要报复,因为按照逻辑实证主义者的逻辑,激情不值得信任,以报复的名义故意引起严重的伤害,即使不是致命伤害,也是对个人性格以及他代表的社会的价值观的不良反映。与此同时,我们感觉到报复和正义之间存在天然的亲属关系,因为它关心的是行为法则及其应用。美国作家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写到,报复能力的天然存在预测了我们居住在并不完美的世界,就像蛋壳里小鸟的翅膀预设了空气的存在一样。经过适当的引导,报复能刺激个人从而延伸到整个社会来应对不可接受的行为。报复是充满激情地实施社会毫无激情的法律。 

 

当一个怒气冲冲的人冲向开车撞了他孩子的醉鬼,或者群众冲向独裁领袖(齐奥塞斯库、萨达姆、卡扎菲),我们通常并不辩论其行为的合法性,但得出结论说,作恶者罪有应得,这是伸张了正义。我们注意到,如果凶手杀害了他亲眼看见勒死自己妻子的人,法院会免除此人的责任;但是,如果他在一天之后杀死这个凶手的话,法院会惩罚他滥用法律。如果法律及其对报应正义的绝对拒绝强加在人性上的要求如果不够巨大的的话,这是不合情理的。

 

正式确立法律之前,报复作为无价之宝的威慑因素在塑造社会的价值观和规范社会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原始社会的祖先生活在部落中时,那些因为天性在报复方面觉得吃亏的人很快就会发现自己被还没有遭到报复的敌人压垮了,他们会采取需要采取和渴望采取的行动---如果想的话,而且不受惩罚。因为敌人还活着,还在繁衍生息,恶行最终成为正确之举。

 

但是,从孔子到甘地这些最聪明的人都建议我们不要报复,虽然承认报复的情感是完全自然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最终只能让全世界都成瞎子。”今天,为了更大社会的利益,我们被要求升华这种本能冲动,将报复的责任移交给司法机构去负责处理(更有责任,更少激情)但是,如果受到很多人推崇,下载量显著的报复类电影能说明一些问题的话,我们不情愿地这么做,其实是违反人性的。

 

大脑图像扫描显示,当我们预想到要吃最喜欢的食物或设想要报复的时候,大脑的背侧纹状体(the dorsal striatum大脑中被认为在决策、动机和奖赏方面起重要作用的部分---译注)受到奖励,同样的区域在人们吸烟或吸了可卡因毒品之后也会闪亮。可见,“报复让人感觉很爽”不仅是修辞问题,而且是对不可接受的个人侮辱冒犯做出的可量化的心理社会反应。

 

报复最好是一盘凉菜。不过,如果真的实施了,它很少像预想的那样甜蜜,因为它并不能消除那激发报复欲望的最初伤害,如果考虑到实际效果,使得报复更多成为法律和秩序的附属物而非要满足的欲望。

 

在丹尼尔·格洛(Daniel Grou)的恐怖电影《七日复仇》中,主人公哈梅尔医生(Dr. Hamel)八岁的女儿被残忍地强奸和杀害。医生发现自己对伸张正义的速度非常不满意,决定自己动手。他策划了对凶手的绑架---其DNA毫无疑问留下了犯罪证据---遵循报复的精神,他向当局宣称,他要折磨和杀害这个变态狂,一周之后也就是她女儿9岁生日那天前去自首。

 

报复约会发生的小屋安排在类似屠宰场的地方,里面灯光黯淡,除了意大利画家卡拉瓦乔(Caravaggio)那样的内灯光线落在赤裸、蠕动的恋童癖者尸体般白色驱体,他祈求饶恕的呼喊根本被置之不理。如果报复色情是你喜欢的东西,这场电影按下了所有适当按键。讨还血债是好极了,我已经等不及好医生在不使用麻醉药的情况下用外科手术刀割下凶手的阴茎。愿望得到满足,当报仇者最终向当局自首时,他并没有如承诺的那样杀掉杀害女儿的凶手,我们希望国家的法律来宣判---这体现出报复的情感所释放的模糊性:一边是野蛮残忍,另一边却是自然的和正确的。

 

双手平衡公正定罪,电影迫使观众遭遇自己的报复欲望---接着,在陷入精神失常之后,他们意识到其行为徒劳无益。电影提出的问题是:既然报复的欲望根深蒂固,深深嵌入在人的心中(不可能消除),当法律无法消除其火苗时,个人到底该怎么办呢?

 

如果简化到最小公分母,报复是毫无悔意的冲动,要消灭不仅对个人而且对社会犯下难以原谅的罪恶行为者的基因:核心信仰、组织原则、现在和未来的面貌。带着自然的保佑,报复辨认、谴责、处决以便根除身体政治的有毒基因。作为实施工具,报复塑造和确认了每个稳定的社会所依赖的伦理法则。

 

犯下强奸和谋杀恶行的恋童癖者不仅违反了法律,而且破坏和侵犯了神圣的信任。为了基因池的存在和活力,以及它携带和传播的理想和希望从一代人传承到另外一代人,我们不仅渴望报复,而且经过冷静反思后,我们或许认定报复是义务,不仅对自己而且对社会来说,都是如此,忽略神圣的“良心召唤”就是冒着放任自己的文明被不满压垮的风险---弗洛伊德描述的神经官能症。无论报复是什么,电影提出的论证是它都不应该属于七重罪之一。

 

社会期待家人遭杀害者满足于凶手遭到长期监禁,这是公平或合理的吗?时间足够长是否就等同于消除犯罪分子的基因呢?

 

时间并不能治愈所有伤痛,在加拿大也不能全部治愈,18岁的年轻杀人凶手可能到了40岁时就自由了,还有潜在的可能性将其有缺陷的基因/或缺陷的行为特征传播给后代,这就提出了死刑问题,更提出了司法体系中很难对付的错误的更大问题,也就是为什么大多数文明国家明确将死刑视为非法。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我们知道法院能够给出的最重惩罚往往不能满足受害者所理解的正义惩罚的期待。这就引出了问题:我们是否应该修改有关犯罪和惩罚的法律以便更好地符合人性的要求?

 

如果我们认定私自处决犯下强奸和杀戮罪行的恋童癖者是野蛮行为,那么法律在实行惩罚时应该最起码赋予受害者发言权---重罪犯将在监禁中一直呆到死在监狱还是释放?

 

建议只要恋童癖者凶手还活着,他就应该被迫为他侵犯的家庭服务;这意味着在其服刑期间或者之后,他人生努力的所有成果无论多么微不足道都应该归于这家人,这是否有道理呢?除了犯罪刑期,受害者的家庭成员是否应该获得选择机会呢?是确定阉割凶手还是实行脑叶切断术?当然,后者排除了后悔和康复重返社会的可能性。更笼统地说,如果可能的话,应该做出什么妥协来让报复产生的因果关系能够让社会无愧色地站在世界各国人们面前?

 

我们对报复及其隐含意义思考得越多,这个议题就变得越发棘手。如果我们看到反思的好处,那就是了解到如何更具建设性地处理报复问题,我们需要不卑不亢地站在镜子面前,不仅与凶手握手,而且和有账要清算和破碎的心灵要修补的人握手。只有到了那时,我们才能处于更好的位置来理解复杂的人性和我们寻求的自由。

 

作者简介:

 

罗伯特·刘易斯(Robert Lewis),出生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穆思乔(Moose Jaw)市。曾经在《旁观者》发文,是创作新型古典音乐的吉他手。

 

译自:In the Trenches with Revenge by Robert Lewis (August 2021)

 

https://www.newenglishreview.org/custpage.cfm?frm=190763&sec_id=19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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