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为什么香港民主要拒绝“选举揽炒主义”?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21-08-15 17:36:04
标签:香港
田飞龙

作者简介:田飞龙,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苏涟水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著有《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观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与两制激变》,译有《联邦制导论》《人的权利》《理性时代》(合译)《分裂的法院》《宪法为何重要》《卢梭立宪学文选》(编译)等法政作品。

为什么香港民主要拒绝“选举揽炒主义”?   

作者:田飞龙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布,原载香港《明报》2021811

 

 

选举民主是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一国两制”的法定制度。香港选举民主制度起步于1980年代,有关政党及其选举文化形成较晚,而且带有殖民主义、本土主义及冷战文化的多重印痕,其内部的矛盾张力不断积聚。“一国两制”以现实主义和发展主义的智慧认识和处理香港原有制度,在选举民主议题上开辟更大的发展空间,设定了“双普选”的制度目标,同时以“爱国者治港”作为制度安全的节制条件。“爱国者治港”是“去殖民化”的等效话语,1997年的“法律适应化”是其浅层次展开,未触动根本,如今才有真正的制度化自觉和行动。        

 

在修例风波的破局效应下,香港国安法亡羊补牢,严阵以待,推动香港社会一系列深层次的治理改革,而“爱国者治港”成为选举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最大公约数,中央据此修订了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设立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弥补了香港选举制度的漏洞。香港反对派循着“街头政治+选举民主”的路线实现完全自治的全套纲领与谋划落空,其政治挫折感与意义幻灭感前所未有。于是,香港民主生态开始出现一种延续“揽炒主义”运动传统的选举不合作或选举揽炒主义,逐步波及并危害香港新选制的社会认同和制度公信力,危害香港民主的制度性修复和理性回归。        

 

选举民主的环境巨变

 

“揽炒”是香港本地术语,有同归于尽的意涵,流行于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并进一步延申到2020年反对派策划的“政治揽炒”,典型如戴耀廷的“真揽炒十步”。这是一种极端非理性、不合作、容忍暴力并带有政治决战冲动的激进思潮。此前,香港民主的气质和气氛并非如前。1997年香港回归之际,民主党的“民主回归论”尚带有承认“一国两制”与中国人身份并“循序渐进”达成普选民主的理性气质和共识,但随着政改挫折与本土主义兴起,该路线逐步式微。2010—2020年的“民主十年”就是温和路线快速退场、激进路线粉墨登场的蜕变期,主要事件是国教风波、非法占中、旺角暴乱和修例风波,主要的政治思潮是公民抗命、本土自决、勇武路线和政治揽炒。

 

这些激进的政治蜕变造成了严重的制度安全风险:其一,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港版颜色革命变本加厉展开;其二,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煽动和挑拨香港青年群体反对国家及破坏法治,追求港独;其三,无底线勾结外部势力,充当新冷战棋子。这些制度风险刺激中央理性判断和承担“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改造责任,香港国安法与新选举法构成“治港组合拳”的最关键支柱,而贯穿其中的宪制精神就是“爱国者治港”。

 

新的选举制度因运而生,对香港民主发展而言最核心的改变在于:其一,保留但暂时搁置了普选民主进程,将选举安全置于新制度的首要位置;其二,重构选举的制度层级,凸显选举委员会作为选举制度的核心与底层基础地位,缩小直选成分,扩大功能代表制,追求均衡参与的民主秩序;其三,设定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引入完整的背景与行为审查,并以香港国安委的审查意见书做最权威的把关机制,确保“反中乱港”势力决定性出局;其四,新选制与香港国安法紧密结合,打击本地“黄媒”势力(以壹传媒为代表)对选举的操控,严格监管和排除外部势力对香港选举的渗透和影响。这些制度环境及其影响的变迁,造成了香港选举民主的环境巨变及利益格局的结构性调整,香港反对派在普选挫折基础上叠加政治出局的更深挫败感,由此激发一定时段和形式的政治反弹。这是香港选举揽炒主义产生的基本政治背景和心理因素。

 

选举揽炒的特征与危害

 

选举揽炒主义是特指香港新选制下,香港反对派所持有的一种选举不合作与选举破坏并行的政治思潮及其行动路线。选举揽炒的基本特征包括:

 

其一,选举揽炒主义在政治精神上延续了修例风波的揽炒主义,本质上属于本土主义的政治极端化,但适应的是新选制下的全新制度环境与挑战。  

 

其二,选举揽炒主义是一种“消极的公民抗命”,以不参选、不合作、不妥协及阻止他人参选和破坏选举作为基本行动策略,最终目标是煽动对新选制的政治抵抗,搅黄新的选举过程,破坏香港民主重建与社会和解的治理预期。

 

其三,选举揽炒将继续煽动对“一国两制”与新制度改革的不满和污名化,继续勾结外部势力制裁香港及采取本土与国际路线联动的方式,但会忌惮香港国安法与新选举法的制裁规范而采取更加隐蔽的手段,将政治抗争转入秘密状态和地下,其对抗强度和破坏性不容低估。

 

其四,选举揽炒派坚持“唱衰”香港民主,配合外部势力对香港的制裁和攻击,不惜以香港既有反对派政党的政治消亡为代价,刻意制造所谓的香港民主已死、香港选举是“清一色”、香港政治进入“一言堂”的舆论和乱象,对抗“一国两制”及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

 

这种揽炒主义与修例风波中产生的全面的政治揽炒主义有所不同,是一种政治退守后的再抵抗。之前的揽炒是本土主义基础上的积极进取路线,试图以恐怖暴力与煽动性选举相结合的方式夺权,典型例证是2019年的区议会选举,后续计划是戴耀廷的“真揽炒十步”。这是表面揽炒、实质夺权的颜色革命套路。但如今的选举揽炒主义已经丧失夺权预期和政治进取意志,蜕变为纯粹的选举不合作与选举破坏路线。当“破坏就是一切”成为香港反对派心底的集体无意识时,香港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忠诚反对派”的正道目标就会落空。这是香港民主的一个“至暗时刻”,民主派以背叛宪制和彻底破坏的方式进一步损害香港民主的根基与前途。整体上,这是香港民主派的政治心智迷失与决定性的政治失败,香港民主重建面临重要考验。     

 

对选举揽炒说不

 

新选制的正当性毋庸置疑,一方面是香港国家安全与选举安全漏洞赫然,自治无能为力,中央介入合法合理,另一方面中央垂直立法尊重“一国两制”,维护香港法治和民主空间,是理性负责的国家管治行为。但选举揽炒主义仍有相当的政治势力甚至选民基础予以支持,未来的三场选举(选委会、立法会和特首)面临的揽炒风险和压力不宜低估。但我们也需要坚定“一国两制”和香港民主理性净化的基本信心,通过制度说明与选举动员推动新选制实现软着陆。

 

选举揽炒的延烧证明了反对派转化为“忠诚反对派”的极高政治难度。这一难度并不来源于国家的制度定规,因为新选制依法开放了民主政治空间,不是“清一色”,其设定的“爱国者”资格标准是最低标准,是确认和塑造治港者政治伦理与忠诚底线的最低要求。真正的政治困难在于香港反对派的民主文化与民主责任伦理的薄弱和缺失:其一,反对派民主文化存在“不忠诚基因”,来源于香港人口中的“反大陆”历史情结、港英殖民政府与外部势力的赎买与控制以及追求香港完全自治的虚妄目标;其二,香港民主进程受到本土极端势力和外部势力劫持和误导,破坏法治与国家安全底线,造成无法信任与合作的民主政治僵局;其三,反对派领导层的自大、自私与狭隘的国际政治观及其责任伦理,败坏了香港民主风气和理性要素,纯以一党或一己私利凌驾国家安全、香港法治与民主前途之上,是香港民主的“精致功利主义者”,对香港变乱与民主停滞负主责;其四,香港青年本土派的民主领袖学养不足,挟洋自重,醉心本土,轻率选择勇武暴力,跑路形成港独国际路线,是“垮掉的民主一代”。以上种种,造成香港民主派对新选制的道德疏离和政治抵制,选举揽炒变成绝望而可悲的最后抗争。

 

在此僵局下,香港民主党的转型艰难,如罗健熙的改革空论、党内大佬的自私骑劫甚至李永达之流的政治跑路,就不难理解了。香港一代人的“民主青春”将会逝去,“爱国者治港”及其新选制将塑造何种民主文化与民主生态,是“一国两制”香港实践的一个历史谜团。而香港社会自身仍是香港民主重建的最关键力量,精英的责任伦理,民众的制度学习与理性投票,对新选制的民主认同、参与和维护,都需要对选举揽炒及其一切煽动破坏形式严格“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