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没有道德觉醒,何来制度变革——为温家宝总理的“道德血液论”辩护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11-05-12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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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中秋

作者简介:姚中秋,笔名秋风,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陕西人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教授、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华夏治理秩序史》卷一、卷二《重新发现儒家》《国史纲目》《儒家宪政主义传统》《嵌入文明:中国自由主义之省思》《为儒家鼓与呼》《论语大义浅说》《尧舜之道:中国文明的诞生》《孝经大义》等,译有《哈耶克传》等,主持编译《奥地利学派译丛》等。




  一个社会,当有人谈论道德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放肆地哄笑,这就是这个社会的人心已堕落到最败坏境地的最直接证明。这就是当下中国的情形。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这已经不是温总理第一次谈论道德问题。今年初,在与网民交流互动中,温家宝曾经向开发商“喊话”:你们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而“道德的血液”似乎最早出自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的一次谈话。当时他说,一个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


  总理如此频繁谈论道德问题,说明道德沦丧确实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也说明总理对中国前景的焦虑。这样的呼声本应引发全社会深思。但是,温家宝这三次道德谈论,每一次都招徕一些人隐晦或者公开的嘲讽。


  当然,对中国人、尤其是知识分子、精英群体的心智如果略作考察,就会发现,他们如此嘲讽,并不奇怪。


  道德虚无主义


  嘲讽道德血液论者最喜欢搬弄的说辞是,制度才至关重要。当下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制度扭曲,法律、政策、制度严重扭曲,导致人的行为扭曲。因此,要解决问题,首先就要变革制度。唯有实现了制度变革,人才可能有道德讲伦理。


  我把这种看法称之为“制度决定论”。经济学中的制度经济学、法学在过去十几年的流行,让人们走出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精神万能论,知道了制度的重要性。这一点变化当然可喜可贺。但是,从这一点迈向制度决定论,却是走出一个陷阱,而跌入另一个同样黑暗的陷阱。


  这后一个陷阱就是道德虚无主义。这种道德虚无主义的根源,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经验。因为权力或者掌握着权力的人曾经以道德的名义做了诸多不道德的事情,很多知识分子变得愤世嫉俗。他们相信,道德天然就是权力的工具,因而憎恶道德本身。有些人因为在现实中看到了一些伪善,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真正的善。


  八十年代之后逐渐兴起的各种观念、思潮,也为道德虚无主义之火添柴浇油:从一直潜伏在中国人观念深处的法家思想到时髦的经济学教条,从本土的厚黑学到舶来的成功学,从现代的物质主义、历史主义到肤浅的原子式自由主义。


  人们分别或者同时依据上述教条认为,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必须截然分开。道德只可用以解决私生活问题。但是,社会舆论根本不应当议论一个人的私生活。于是,私人领域的道德也就不复存在了。另一方面,公共问题也与道德完全无关,而仅关乎法律、制度。总之,道德是多余的,社会根本不需要道德,就可以运转良好。只要利己的人们相互博弈,就可以形成规则、制度,世界就会美好无比。人们由此相信,其实,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道德这回事。假如有人谈论道德,他一定是伪君子。公然谈论利己才是真君子,很多人就是这样为范跑跑喝彩的。这些喝彩者认为,人天生就是利己的,一个人坦率地呈现自己的利己主义就是真诚,因而也是最大的道德。


  这就是匈裔英国思想家迈克尔·波拉尼所分析过的现象:道德倒错。人们把不道德当成最大的道德,比如,把残忍当成优雅,把公开展示丑恶当成道德。过去一个世纪,接受过较高教育的中国人的心灵就处于这种状态,尽管倒错的机缘大不相同。


  道德、制度与监管


  毫无疑问,制度至关重要。更具体地说,法律至关重要,政策至关重要,处理公共事务的程序至关重要。一个社会,如果制度扭曲,人的行为当然就会扭曲。中国社会目前各个领域存在的诸多严重问题,包括温家宝所谈到的食品安全问题,确实直接源于制度之扭曲,比如,监管的系统性失灵。


  但是,制度绝不能替代道德。相反,对于优良的社会秩序之塑造和维系,道德才是至关重要的,比法律、制度更为重要。


  这里需要略作概念辨析:人们通常所说的道德,包含道德和伦理两个层面。道德大体上是指内在的品德,道德意识就是孟子所说的“是非”、“羞恶”意识。伦理指与其他人发生关系的规范,它告诉人们在具体的情形中,应当如何行为。当然,这种规范与内在的品德、尤其是道德意识直接相关。


  这样的概念界定就已可说明,道德对于社会治理至关重要。任何一个社会都是需要治理的,而社会治理依赖规则及其执行机制。一般意义上的个人道德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伦理,就是一套具有约束力的规则体系。通过教育等社会化过程,这些规则会内化为人们的文化本能,人们于不知不觉中遵守这些规则。道德意识让人有羞恶之心,知道是非、对错。伦理规范让人在无数具体的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情境中知道应当怎样做,什么可做什么不做。假定人们可以普遍地按照道德伦理规范行事,人与人之间就可以形成某种秩序。未能做到这一点的人们,社会舆论等机制可以对他予以软性强制。更进一步,则可以通过法律等手段予以强制。


  也就是说,相对于法律等正式制度,似乎非正式的道德伦理体系,则构成了社会的基础性治理手段。如果社会治理结构是一座冰山,法律、政策等正式规则、制度,只是露出海面的那部分,道德伦理则是海面下那个更大的、更为基础的部分。那么,不要说一个社会没有道德伦理机制,即便道德伦理机制不那么有效,社会治理也就必然严重失灵。


  这就是当下中国的情形。当下中国的法律、政策等制度固然存在严重问题。但是,假定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基本健全,那么,上层的政策、法律空白,可由道德伦理体系弥补,制度缺陷也可由道德伦理体系修正。这两者可能产生的恶劣后果,可以被控制在有限范围内。


  但是,中国的道德伦理体系也出现了严重问题,也就不存在这样一个缓冲区。以食品安全为例。监管失灵当然要对安全事故频出承担责任。但是,过去几千年间,政府也没有设立过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但似乎并没有出现今天那些花样翻新的违规违法现象。很简单,以前,人们还有基本的道德伦理意识,知道民以食为天。如果在这个问题心太黑,是要遭到老天爷、遭到神灵的报应的。但到了当代,伴随着道德伦理的沦丧,很多食品从业人员为了金钱,可以无所顾忌。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制度化的监管体系十分完整也无济于事。任何此类正规监管体系都不可能时刻看住每一个生产者。而道德伦理体系恰恰可以做到随时随地看住每个人,约束人们不会肆无忌惮。因为,道德就是人的自我约束,伦理就是小群体内的自发性相互约束。这样的约束乃是全方位的。


  因此,中国人如果还希望有大体正常的一个市场秩序,或者说,希望有一个大体正常的社会秩序,就不能不依靠道德伦理体系进行基础性社会治理。在此基础上,法律等正式制度的治理才可能是有效的。


  道德与制度变迁


  今天,碰到不管什么问题,哪怕是私人生活问题,时评家都会说,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要推动制度变革。这也正是很多人嘲讽道德血液论的原因。在他们看来,只有实现了制度变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人们也是这样看待制度变革与道德觉醒的次序的:只有实现了制度变革,人们才有可能道德起来。他们甚至乐观地相信,只要解决了制度问题,人们就会自然地道德起来。


  此种看法,表面上看起来很有道理,其实错得离谱。谁都知道,当下的制度存在严重扭曲,谁都知道,制度应当予以变革,需要非常深刻的变革。但是,观察这些制度应当变革的论说就可发现,这句话通常没有主语。制度不可能自己变革。制度总是需要由人来变革的。那么,谁来变革制度?这个谁为什么要变革制度?


  如果制度变革的主语必不可少,那就必须超出制度讨论制度变革的问题。超出到哪儿?只能到人那儿,到人的道德那儿。制度看不见也摸不着,制度不是外在于人的石头星星、桌子椅子,制度也不是——至少不完全是——写在纸面上的规章、条文。制度就是人的行为模式本身:人怎样行为,怎样相互交往,制度就是怎样的。因此,制度的主体就是人,制度变革的主体也是人。只有人能够变革制度,而人也正是凭借着道德变革制度的。


  制度在人群中间界定和维护一种特定的权利和利益配置格局,制度变革意味着此一格局的变动,不同人的得失是不同的。这样,制度变革就离不开道德。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讨论。


  首先,如新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透过历史变迁研究所证明的,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在一种制度中遭到不公平对待的人,惟有通过道德觉醒,才能解决“搭便车”问题,而形成推动变革的力量。


  其次,一项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也唯有透过道德觉醒,才有可能超越个人利害得失的短期计算,关注自身的长远利益,从而愿意进行变革,哪怕这样的变革对自己可得见的短期利益不利。


  观察历史就可以发现,所有重大的制度变革之先,都有过社会的道德觉醒。其实,即便不涉及利益的再分配,道德觉醒本身也可以带来制度变革。


  假如你在商业交易中做到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诚信地对待你的交易伙伴。你交易伙伴感受到这一点,也有可能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诚信地对待你。这样,你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你的交易伙伴。由此你们两个将会发现,这样交易其实成本更低。你们扩大这样的交易方式的适用范围,一种更为优良的商业交易模式逐渐形成、扩散,最终变成一种一般性商业交易模式。由此,商业世界的一种或者多种制度发生了变革,所有卷入这一过程的人的福利都因此而获得改善。


  追根溯源,这个变革过程也许就起源于你的一个善念,你的道德自觉,你的精神的向上提撕。不需要官方宣传,也不需要事先的法律变卦,就在潜移默化之中,某些制度就发生了一次也许大、也许小的良性变化。无数这样的变革,就可以改变一个领域。这不是精神万能论,而是一种再平实不过的制度变迁模式。在互联网世界,我们就可以清楚地观察到,不同企业家不同的道德意识,带来了完全不同的企业生态、商业生态。


  中国需要道德伦理重建


  如果中国社会要变得好一点点,这是唯一一条具有可行性的通路。个体的道德自觉以及行为模式的变化,可以让局部的制度变得好一点点,即便整体的制度依旧。既然人们普遍相信,当下种种制度严重扭曲,那就不应当指望制度可以自行变化。而应当回到自己的内心,寻找变革的力量和最可行的路径。而只要人愿意,人其实完全可以超越制度。制度是死的,可能纠缠着众多复杂的利益,人却可以是自由的。这首先意味着人的道德的自由。


  很多人在谈论,中国需要制度变革,这我完全同意。但我想补充说:中国首先需要一场道德觉醒运动,需要一场伦理重建运动。只有经过了道德觉醒,制度变革才有可能真正启动,因为到那时,人们才会知道,什么才是好什么是坏,并对好产生一种强烈的向往。也只有经过了道德觉醒,制度变革的过程才有可能真正展开,因为那时,人们将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打破既得利益集团构造的铁笼。


  即便做不到这一点,道德伦理重建至少也可以让这个社会变得好一点点。还是以食品安全为例,即便目前的监管体制不变,只要行业内的主要企业的掌门人、员工,比如双汇吧,经过瘦肉精事件,多一点商业伦理意识,多一点对利益的自我节制和对消费者负责的意识,他们就会更为严格地要求上游的养猪户。由此,上游产业也会自我节制。假如这个行业内的重要企业的伦理意识略有提高,即便监管制度不变,这个行业也可以变得好一点点。


  这就是温家宝向企业家们呼吁道德的原因。这个呼吁表现了一位经历了人间沧桑的老人的睿智。这个时代,所有领域都需要制度变革,但是,没有道德觉醒,任何制度变革都是不可想象的。从长远来说,没有基本的道德伦理支撑的优良治理秩序,也是不可想象的。


    (原载于《南方都市报》2011/5/2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