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群忠】传统孝道的百年境遇与当代价值

栏目:家文化研究、观察总览
发布时间:2021-09-14 11:06:15
标签:孝道
肖群忠

作者简介:肖群忠,男,西元一九六〇年生,陕西彬县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孝与中国文化》《传统道德与中华人文精神》《中国民众传统人生智慧》《君德论--[贞观政要]研究》《中国孝文化研究》《道德与人性》《伦理与传统》。

传统孝道的百年境遇与当代价值

作者:肖群忠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表,原载《船山学刊》2021年第2期


肖群忠教授


摘要:孝是中华传统美德的始德与首德,是传统中国社会与传统文化中一个根本性、始基性的价值观念,是中国文化的鲜明特征。在百年前孝曾受到一些激进启蒙知识分子的激烈批判。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对传统文化的重视,传统孝道又逐渐得到重视和弘扬。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肯定孝是中华传统美德,这具有重要的历史里程碑意义。在当代中国,孝道应该重新回归其家庭子德的地位,在此基础上,孝在当代社会仍然能发挥其重要价值:第一,有利于改善家庭亲子关系,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稳定;第二,有利于促进以孝为基础的家庭养老;第三,有利于增强当代中国社会基层社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第四,有利于立德树人,培养现代中国人的道德责任感,提升公民道德素质。

 

关键词:传统孝道;传承弘扬;当代价值;

 


孝是中华传统美德的始德与首德,百姓俗语“百善孝为先”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不仅如此,孝是传统中国社会与传统文化中一个根本性、始基性的价值观念,它是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文化的基础。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谈到中国“孝敬”问题时说:“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1]165但在百年前的五四运动时期,孝却受到一些激进启蒙知识分子的激烈批判。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对传统文化的重视,传统孝道又逐渐得到重视和弘扬。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明确肯定孝是中华传统美德,这具有重要的历史里程碑意义。那么,孝有哪些基本含义?它在传统中国社会、文化与道德中的地位如何?在现代中国百年的各个历史时期它的遭遇是怎样的?为什么在世纪之交和新时代,它又能受到重视和弘扬,其历史机遇是什么?这是本文欲加以探讨论述的。

 

 

何为孝?《尔雅·释训第三》对孝的解释是“善父母为孝”[2]68;《说文》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3]354许慎认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部分,和“子”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孝被看作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

 

孝的这种伦理含义,是战国以后流行至今且为儒家所倡导并为国人所认同的基本含义,在当代主要以父母子女两代人生活在一起的“核心家庭”结构里,这种含义更有针对性和实践性。实际上,除此之外,孝还有另外两层含义:一是尊祖敬宗,二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

 

孝道最初产生于郊祭之礼中,“报本返始”是其伦理意义,这有利于培养人们的敬畏和感恩意识,而这两种意识是上古社会道德意识产生形成的根源。儒家代表人物荀子提出的三本学说表达的就是这样一个意思:“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4]229天地,是生命的本源,祖先,是种族的本源,君主,是治国的本源。没有天地,哪能有生命?没有祖先,后代怎么出生?没有君主,怎么治国?一切道德感情最初都产生于敬畏与报恩这两种意识中,最初的孝道就是对祖先神的敬畏崇拜,对其作为本族生命本源的敬畏与感恩。孝道是基于生命崇拜和祖先崇拜而产生的,因此,孝道最初是指祭祀祖先的仪式和尊祖敬宗的意识。

 

孝还有第三个含义,即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如果上述尊祖敬宗是对生命惜护的敬畏,那么,这一条就是对生命延续的追求。孝道的这三层含义将中国人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联系到一起,安顿了中国人的身心,也是中华文化绵延不绝的精神基因。因此,孝对中国文化与中国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观念与道德。

 

第一,孝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精神价值基础。正如前述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所说的那样,孝道确实构成了传统中国社会的精神基础,这是因为传统中国社会是一种家国同构的社会,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扩大。而孝是家庭伦理的首要精神价值与道德,自然就构成组织国家社会的精神基础。它不仅对传统中国社会的政治治理产生深刻影响,比如汉代就有“以孝治天下”的政策,在此之后,还用举孝廉、丁忧制度等加以保障。而且,对民间的社会生活也产生了深刻而持久的影响,比如,中国人的岁时节日如过年省亲,清明节上坟祭亲祖、九九重阳尊老等等。

 

第二,孝是中国文化的鲜明特点。现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著名学者梁漱溟在其著作《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列举了中国文化的14个特点,其中之一是把中国文化称为“孝的文化”[5]278。中国文化可能有很多特点,但特别强调“孝”,这确实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之一。孝在文化中的含义是非常丰富的,它不仅仅是子孙辈对父母亲祖的伦理义务和规范,而且,这种文化观念对中国文化中的宗教、政治、法律、教育、文艺等等都产生了深刻影响。林语堂先生在诠释“教”字时说:“中文中代表‘文化’或‘宗教’的‘教’字,也是从‘孝’演变而来。即‘孝’字加一表示使役的偏旁‘攵’,意思是‘使……孝’。”[6]184也就是说,中国文化的根本追求和文明教化都是为了使人孝。我们在诗歌、散文、小说等文艺形式中,都能看到孝的影响,比如很多劝孝诗,又如祭文甚至就是专门为孝而产生的。在明清章回小说中,也能看到很多的章节都是以孝为题的,因为文学是人学,它只是传统中国人实际生活方式的表现。

 

第三,孝是中国国民性和人格的首要品德。在文化人类学中,有这样一则趣谈:假如一座大楼失火了,人们在紧急逃生时,来自不同国家文化背景的人,就会体现出不同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优先性选择,这则趣谈这样说:在这种情景下,循规蹈矩地寻找门道出逃的是德国人,因为他们崇尚理性和规矩。而迅速越窗而逃的是美国人,因为他们崇尚实用主义。首先帮助情人或者妻子出逃的是法国人,而首先背着母亲逃跑的是中国人,因为法国人浪漫,而中国人讲究孝道。这虽然是则笑谈,却说明了孝是传统中国人最优先的价值选择和国民性。确实,在传统中国,孝是考察一个人人品的首要标准。时过境迁,现在有些人也许已经不这么想这么做了,比如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出现的“范跑跑事件”中,主人公回答记者提问时就坦言,他在危难时,不会先救母亲,而会先救女儿。不管如何评价这件事,这个事件却告诉我们,现代中国人的代际价值观已经发生变化,孝道价值的失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在传统中国社会如此重要的孝道在开启现代中国的五四运动时期却受到了鲁迅、胡适、吴虞等激进启蒙知识分子的批判。

 

如何分析、看待五四时期对传统孝道的批判?首先我们应该看到,五四时期对包括孝道在内的传统文化的批判既具有具体历史条件下的历史启蒙的进步性,也有某种片面性。启蒙知识分子把近代中国落后的原因全部归结为传统文化,这是不客观的,也是不公允的。由于孝是以儒家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的始基、首要核心观念和德行,因此在一片“打倒孔家店”的声浪中,孝成为首要的批判对象也一点不奇怪。首先,批判者认为孝维护了封建专制统治,这与其说是一种批判,不如说是一种历史描述。产生于一定历史时代的道德总是要或多或少地为当时的政治服务,在当时孝道不可避免地维护了封建统治。其次,批判者认为传统孝道压抑了子辈的个性,从代际关系上看,中国文化相较于西方文化,确实有重老轻少的片面性,应该倡导代际平等,但中国伦理是建立在等差基础上的平等,是一种承认地位差异基础上的各尽其伦理义务。从当下的现实看,我国当代的代际关系已经发生了翻转,不再是重老轻少,在众多家庭中,已经是子孙成为生活与价值的中心,亲子代际之间已经相当平等了,因此,这一批判也失去了其现实意义。对孝道的某些具体事迹故事中的神秘性、极端性的批判,是针对故事叙事中的某些具体情节,实际上我们应该重视的是渗透在其情节之后的精神,孰是孰非,当然仍然是可以讨论的。

 

在五四运动之后的三十年间,中国民众在实践上仍然是普遍践履孝道的。这是因为五四时期激进知识分子的批判,当时最多在知识界产生了一定影响,在民间并未产生多大影响,而且某些知识分子如胡适写文章说父母生育子女并没有恩情,而且还享受了快乐,这种观点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真是奇谈怪论。胡适、鲁迅在言论上虽然非常激进,而在行动上则还是相当保守的。吴虞在乡里也有不孝父的恶名。当时民国政府坚持的仍是一种残破的儒学体系,传统的价值与美德仍然得到宣扬,孙中山先生在其“新八德”中虽然将孝列在忠之后,但仍然坚持弘扬孝道。中国共产党鼓励青年走出家庭,投身革命,鼓励大家为民族行大孝即尽忠。因此,可以说,在这一阶段,孝道作为一种实践,仍然为绝大多数中国人所恪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78年这段时间里,中国人大多也是在践行传统孝道的,孝亲敬老的精神实质和伦理实践还是普遍受到人们的认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首先在学术上正本清源,开始在学术界重新认识讨论儒家思想及其孝道。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传统文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民间对传统文化的重视首重“孝”这一涉及众多家庭私人生活、家庭和谐、人才培养的首德,因此,在民间兴起了诸多弘孝的活动,成为推动中华传统文化复兴的首要抓手。这说明孝道文化在当代中国仍然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一旦社会提倡传统美德,那么,孝仍然被中国广大老百姓看作是最重要的道德。

 

2019年,在传统孝道传承弘扬方面发生了两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一是2019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团拜会上明确指出“在家孝亲”是传统美德,他说:“在家尽孝、为国尽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古人讲,‘夫孝,德之本也’。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提倡孝老爱亲,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7]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2019年10月27日,颁布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其中也非常明确的要求“自觉传承中华孝道”,并对相关要求做出了经典表达:“自觉传承中华孝道,感念父母养育之恩、感念长辈关爱之情,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良好品质”[8],这充分肯定了传统孝道的价值和基本要求,即它是子孙辈对父母长辈在感念基础上的养敬伦理责任。这表明近二三十年来,在民族文化自信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弘扬传统孝道这一传统美德已经不再仅仅是民间和地方的事了,也为党和国家所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传统孝道,视其为德之本,在实践上率先垂范,发挥了很好的指向、引领与模范带头作用。

 

 

经过四十多年改革开放,我们对自身文化的民族自信心不断增强。一个国家不仅应该具有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的硬实力,也需要文化的软实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当代文化建设的重要使命之一。在这种大背景下,作为中华文化始基性和首要的核心价值观念与首德就必然受到肯定,虽然它不可能再回到传统中国的国家精神基础和泛孝主义的地位,但它确实可以作为应对和解决中国社会老龄化的宝贵精神资源。另外,作为传统美德的育人功能也是古今传承、一脉相连的。虽然我们也必须结合当代实践,实现传统孝道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但我们认为它的如下具体价值仍然是客观存在的,与古代社会既具有一致性,又具有时代的新特点。那么,在当代中国弘扬传统孝道究竟有什么样的价值呢?

 

第一,有利于改善家庭亲子关系,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在现代家庭关系中,较之传统社会,夫妻关系的重要性似乎增强了,但亲子关系仍然是家庭关系中最根本、最核心的关系。望子成龙是中国家长普遍的期待,亲子和谐是家庭和谐幸福的源泉。如何建立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做到孟子所言“父子有亲”[9]125,自然离不开父母亲祖的慈道,但也同样离不开子女晚辈的孝道。我国的孝道传统使绝大多数家庭亲子关系亲爱和谐,其乐融融,但某些儿女的不孝(甚至违法犯罪)行为也令人震惊,这也反映出当今年轻一代的孝德孝行缺失问题令人担忧。因此,需要我们在全社会大力加强孝道教育。现代中国社会,虽然人们的生产、交往活动的很大部分已经不再集中于家庭之内,但家庭关系仍然是中国人最重要的人际关系。现代中国的绝大部分人仍然有着非常深厚的家庭情结,亲子关系的和谐价值仍然为人们所珍视。虽然现代亲子关系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也要倡导父母应慈爱子女,但仍然要大力提倡孝这一传统美德的合理内核即要养敬父母。因此,我们要在道德建设过程中,通过学校、单位、社会等,对公民进行孝的优良传统美德教育,从而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和睦的家庭关系。只有家庭和睦,才可以促进社会和谐。赡养父母虽然也是公民的一条法律义务,但这条义务具有更多的伦理性,其履行更需要道德的自觉。因此,必须加强孝道教育,从而促进亲子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第二,有利于促进以孝为基础的家庭养老。在传统中国社会,以孝道为基础的家庭养老是最主要的养老形式。在现代社会,可能还有国家养老、机构养老等形式,但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和具有孝道文化传统的国家,以孝道为核心的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社会在相当长时期内最主要、最可靠的养老方式。中国目前是一个快速老龄化的国家。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公布的数据,2018年末中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6658万人,占总人口的11.9%。[10]从2017年起到2030年,中国老年人口每年将增加1000万,老龄化将给中国人物质上和精神上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弘扬孝道有利于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解决老有所养问题不仅是党和国家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弘扬传统孝道的重要道德价值之一。现实生活中,在农村子女养父母的状况并不乐观,而在城市,由于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因而养的问题相对不突出,但在精神上关心尊敬父母的状况也并不是太好。另外,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也由于文化传统和民众心理的不同,中国养老大多还要采取家庭养老模式。因此应该通过弘扬孝道来促使儿女履行自己养敬父母的责任,从而较好地解决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养老问题。

 

第三,有利于增强当代中国社会基层社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我们应该吸取传统中国德治主义传统中以孝来睦族睦乡的基层治理经验,以弘扬孝道作为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方法,进而让人们报亲报乡。《论语·学而》:“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11]2《孝经·纪行章》说:“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12]51,汉宣帝也曾说:“导民以孝,则天下顺。”[13]250笔者曾经考察过河南一个村庄,该村有名村干部少年时是一个孤儿,得到乡亲们的关照,他长大后在经济上取得了很大成就,知恩图报,将自己的资金投资为乡亲们修起了新房,并带领乡亲们一起致富,把本村建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富裕文明村。德治的主要方法是教化,孝在中国民间社会有着深厚的社会民众心理文化基础,在传统社会教化中,教化的主要对象是儿女媳妇等晚辈,教化的内容主要是孝与节这两个德目。从尼山书院在曲阜开展儒学推广活动的乡村宣教实践看,民众欢迎和关切的主要也是孝道,这充分说明,孝的精神文化资源可以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现代国家的宏观社会治理,自然要有很多制度性的顶层设计和系统性的制度安排,从而主要靠法律与制度的力量进行治理。但在微观的基层社会治理中,我们应该要弘扬我国传统德治的孝治传统,应该以孝治基层,使基层社区稳定祥和,风清气朗。

 

第四,有利于立德树人,培养现代中国人的道德责任感,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孝作为人的伦理责任心的源头和实践道德的首德,这一内在机制在当代社会的道德建设中并没有改变。确实,人最早接触的人际关系就是与父母的关系,人间的慈爱与呵护首先来自父母,爱教会爱,人总是从他人的爱中感受爱,进而体验并形成最初的道德责任感的。因此,爱团体、爱社区、爱民族、爱国家的道德心与责任感,首先都是产生于爱父母的感情中。一个人的初始责任也是对父母的责任。人的道德成长正是把这种责任感不断扩充、升华而形成对他人及社会的爱与责任。因此,我们在人的道德发展的青少年时期,一定要重视对其进行孝敬父母的教育。在中国文化中不太强调代际的独立与断裂,因此,我们每个人不管年龄多大,只要父母健在,我们仍然是儿女,不能摆脱孝敬父母的责任。而每一个社会成员大多具有为人子女的身份,因此要求每个人孝敬父母实在是培养公民道德素质的起点。传统中国之所以能把孝泛化,一方面是因为孝的主体是广泛的,另一方面孝作为道德的起点与内在精神即爱与责任也是有进一步扩充、升华的可能性,以至于从孝敬父母中可以升华出爱他人、爱民族、爱国家的社会责任感来,如对民族行大孝的意识,视祖国为父母之邦的意识,我们都是炎黄子孙的意识等。

 

孝是培养人格和道德的起点和基础。俗语曰:三岁看小,七岁看老。道德人格的奠基和培育重在儿童时期的家庭教育。父母和家庭环境、家风家教对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有着巨大的影响。爱心、敬意、忠德、顺行,这些孝道的核心伦理精神都是在家庭中最初接受的。一个充满爱的家庭环境和良好的亲子关系及父母的言传身教都可以使孩子们形成对社会和他人的爱心善意。一个在家能尊重父母的人,自然会在学校和社会上尊重老师、尊重领导。有了爱心善意,把它落实在对待人和事的态度上,并尽心竭力地做人做事,这就是忠。孝道的直观行为表现就是听父母的话,也就是孝顺,虽然这种孝顺不是没有原则和是非的绝对顺从,但懂得孝顺的孩子肯定是一个乖孩子,而不是忤逆不孝之子。这必将增强孩子在社会上的协调性和亲和力,进而增强公民的道德责任感,提高民族整体道德素质。

 

结语

 

总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脉,而传统孝道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道德的根源,虽然它在百年来的现代中国历史上命运坎坷,但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及其文化的伟大复兴的过程中,它又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我们一定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总结百年历史经验,把握新的历史机遇,努力实现传统孝道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让传统孝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再次焕发生命力并使其发挥出在当代中国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
 
[2]尔雅.郭璞,注.王世伟,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3] 王贵元.说文解字校笺.上海:学林出版社,2012.
 
[4]荀况.荀子.杨倞,注.耿芸,标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5]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6] 林语堂.中国人.上海:学林出版社,1994.
 
[7]习近平.在二○一九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9-02-04(1)[2021-01-20].
 
[8]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人民日报,2019-10-28(1)[2021-01-20].
 
[9] 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60.
 
[10]国家统计局.2018年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较好完成.(2019-01-21)[2021-01-20]. http://www. stats. gov. cn/tjsj/zxfb/201901/t20190121_1645752. html.
 
[11] 杨伯峻.论语译注.2版.北京:中华书局,1980.
 
[12]汪受宽.孝经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13]班固.汉书.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