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樟法】非我文化,其心必异——异端批判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1-05-1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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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有个词语叫同文同种。同文比同种更重要。文者,文化、文明、道德、信仰也。她们相互有异有同密切相关:道德是文明的核心,信仰是文化的要旨,文明是文化的结晶。作为中华文化主要代表的儒家集文化、文明、道德、信仰为一体。华夷之辨,主要不是“辨”血统种族而是“辨”文化。华人反儒,可以退而为夷狄;夷狄尊儒,可以进而为华夏。(华夏再分而言之,华为正统,夏为偏统。)
 

异族不可怕。不论什么种族、血统,人人皆有良知,人人良知平等,人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说:
 

“舜生於诸冯,迁於负夏,卒於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於岐周,卒於毕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馀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馀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後圣,其揆一也。” 

 

陆九渊说:“东海有圣人出焉,其心同也,其理同也;南海、北海、西海有圣人出焉,其心同也,其理同也。千百世以上有圣人出焉,其心同也,其理同也;千百世以下有圣人出,其心同也,其理同也。”
 

虽族类不同,各致其良知,心就会趋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个种族论、血统论的观点并不成立。“非我文化,其心必异”的说法才是正确的,不同的文化立场和道德水平,其心必然不同。孔子说“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道,指的主要就是基本的文化道德立场。
 




非我文化,即是异端。异端才可怕。儒家对异端防范特别森严、批判特别激烈。孟子将杨墨二家都斥为禽兽。杨墨之学,虽为异端,颇为良性,但“发展”下去,则有可能造就禽兽世界。孟子批之,可谓防患于未然。
 

某些恶性异端就更可怕了。如古代法家和现代马家。信奉它们的人,无论是否汉族,毫无疑问都属于夷狄----事实证明确实如此。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进入了相互投毒的时代。同种同族同胞之间,相互坑蒙拐骗以邻为壑,反而不如某些“异种”、异国值得尊重和信任。
 

这就是马家造的孽。马家的文化、马家的信仰、马家的“道德”、马家的政权马家的一切,都是反文明反道德反人类的,它们给中华民族和整个人类造成的灾难,任何夷狄都望尘莫及。
 

亡于异族不一定亡天下,亡于异端则是双重的灾难、双重的灭亡:即亡国,又亡天下。亡天下,指的是文化之亡、文明之亡、道德之亡。顾炎武说:“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
 

恶性异端有两个共同特征:崇尚暴力和权术,容易对人性造成深度牫残,对政治和社会造成巨大伤害。例如,法家马家的人物和政治都比较恐怖,或凶残好斗,你死我活,或奸诈好“术”,坑蒙拐骗,或合二为一。
 

以假乱真、以丑为美、言善行恶、以恶充善、欺诈背叛、阴谋诡计、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害人为乐、“小利灭亲”、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诸如此类的非人“德行”,对于法家马家的人物和政治来说,都是家常便饭。
 

法家马家的政治和社会都是高度丛林化的。
 

例如,春秋以前即使两国交战,也有一定的规范和底线。五霸之一宋襄公说:“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虽当时已被讥为迂腐,所言却非空穴来风。
 

春秋时代,宋襄公的做法已经显得迂腐了,但诸侯之间的用兵诈术仍然有限,秦朝自商鞅变法之后,才将兵不厌诈的做法发挥到极致。而兵不厌诈正是法家的主张,《韩非子•难一》:“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
 

此后兵不厌诈就成了常态,政治也逐渐多诈起来,但即使是乱华的五胡、异族的元清,还是讲究一定的诚信、多少有底线有局限。象“解放”以来的政不厌诈(其实某党在野期间就已经大诈特诈了)及“改革开放”以来的商不厌诈,属于当代中国的特色。
 




把桀纣当作尧舜来赞美、把罪恶当作功德来歌颂的无耻作风,也是法马两家的特产,由法家始作俑者,由马家发扬光大。注意,儒家也歌功颂德,但歌颂的必须是真正的功德,是圣贤人物王道政治,对于暴君恶主如桀纣,或死谏,或逃避,或革命,绝不附和,更不作伥;对于乱臣贼子的罪恶,勇于贬退、声讨、批判、抨击,绝不乡愿,更不吹捧。
 

在把阴谋吹嘘为阳谋、把假恶丑粉饰为伟光正、把背信弃义颠倒为大仁大义、把祸国殃民打扮为建功立业等等方面,在认贼作父或斥父为贼方面,马家可谓后来居上。
 

梁惠王曰:“寡人愿安承教。”孟子对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曰:“无以异也。”“以刃与政,有以异乎?”曰:“无以异也。” 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与梁惠王这一段对话,仍然富有“现实意义”。“杀人以梃与刃”与“杀人以政”,二者还是“有以异”的,杀人以政,受害者更广泛普遍。何谓“率兽而食人”?“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即国富民贫、官富民贫。现在就是率兽食人之“行政”、之时代,而且,官与民共同在禽兽化的道路上狂奔。
 




需要说明一下,只要不“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主流信仰,异端就不可怕;如果有良制的制约或儒家的导向,其危害性就能够得到有效的限制。易言之,在儒化的国度里或自由的平台上,无论什么异端,都会无弊化,并且有助于文化、社会的丰富多彩。
 

在儒家社会,没有任何异端拥有独尊地位,但它们的言论权应该得到基本保障。这方面君主时代的儒家尽管相对宽容(中国自古没有因文化、信仰之异而发生的宗教战争,尊崇儒家的政权都相对开明。),仍然做得不够,民主时代的儒家应该做得更好。
 

央视主持人鲁健于21日发布微博称:“昨夜,孔子像从天安门广场搬离。建议搬到新址后和百家诸子一起亮相,孟子荀子,老庄孙子,鬼谷子,传统文化的精髓不在儒家,而在百家,在争鸣。不独尊一家而取百家之精华,不阻塞言路而倡争鸣之大势,才是文化进步的必由之路。”
 

这一段话似是而非。文化的多元化、多样性不是在国家意识形态、政治指导思想层面讲的,在这个层面,“独尊”在所难免。秦朝独尊法家,共党独尊马家,当然恶劣,但不能因此说“独尊”自由主义、“独尊”儒家也是恶。
 

“独尊”儒家就是“独尊”道德啊,而儒家道德以仁为本,特别具有宽容性开放性,且又兼具文明性、政治性(制度性)、宗教性、真理性等等特征。仁本主义体现于政治,就是民本---与民主自由既不同又相通,在目前这一历史阶段,民主又是民本的制度最佳保障。
 

儒家毫无疑问是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正统,最有代表性,为太阳;老庄属于偏统,为月亮;其它诸子百家则是星星。在中国,只有儒家当道,政治王道(民主自由可以视为王道的初级阶段),百家才能获得争鸣的自由。
 

在儒眼看来,不仅马家政治不好,很恶,西方政治也不够好,较“小”,只有儒家才能架起大中至正的政治正轨、社会常道,才有摧唯物主义之邪、纠自由主义之偏及“取百家之精华”的智慧水平道德能力文化资格。201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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