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鹄】《宋会要》礼类与《中兴礼书》及其《续编》 ——《宋会要》礼类诸门门名及次序复原的新线索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17 18:16:47
标签:《中兴礼书》、《中兴礼书续编》、《宋会要》、礼类

《宋会要》礼类与《中兴礼书》及其《续编》

——《宋会要》礼类诸门门名及次序复原的新线索

作者:林鹄

来源:《文献》2019年12期

 

摘要

 

复原《宋会要》的重点也是难点,是各类下诸门的门名及排序。以往研究对《永乐大典》事目及《宋会要》辑文所留存的指示门名的种种标志进行了较充分的利用,但对其他相关文献的利用,尚嫌不足。本文针对《宋会要》礼类,尝试在这方面做初步探索。文章发现,在现存文献中,与《宋会要》礼类诸门门名及次序最接近的,应当是《中兴礼书》及其《续编》所载各门门名及次序,其重要性超过《永乐大典》事目。

 

关键词:《宋会要》 礼类 《中兴礼书》 《中兴礼书续编》 门名 次序

 

《宋会要》是宋史研究的基本典籍,价值不言而喻。但今天学界习用的《宋会要辑稿》,与原书有很大差别,严重影响了对《宋会要》的利用,其价值尚远未得到发挥。究其所以,首先是因为其书亡佚于明代,《辑稿》乃从《永乐大典》中辑得,而《大典》收录《宋会要》,并非全书照录于一处,而是分散于数百乃至千余处。其次,《辑稿》是清代学者徐松利用修《全唐文》之便,从《大典》中辑出《宋会要》稿本后,又经过两次转录、三次不得其法的整理、并且为整理者准备丢弃的底稿[1]。因此,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复原《宋会要》之原貌,是当务之急。

 

《宋会要》超过一千万字,复原之首要,当然是其结构。宋朝的第一部会要,是《庆历国朝会要》,起太祖建隆元年(公元960),迄仁宗庆历三年(公元1043),设帝系、礼等十五类,类下设门,类名及次序均见诸记载[2]。后《元丰增修会要》扩至二十一类,类名及排序亦有文献可征[3]。至《光宗会要》,又增为二十三类[4]。要之,宋代历次所修会要,类名及次序均见诸记载,而各类下所设诸门,具体门名及次序,皆不得其详。因此,复原工作最关键然而也是最棘手的,可能要算是各类下诸门的门名及排序。

 

就此而言,复原工作可资利用的材料大体不出以下三种。其一,引录《宋会要》的《大典》事目(及子目)之名称。《大典》按字韵收录文献,字韵下设事目,事目下或又立子目,如《辑稿》礼一之一至二七,出自《大典》“郊”字韵“郊祀”事目“执事官”子目,很可能就源于《宋会要》礼类郊祀执事官门。其二,辑文中留存的指示门名的种种标志。《大典》征引《宋会要》,偶尔会将门名抄录在正文之前,如《辑稿》礼一四之一〇八列“祀祭行事官”一目,即门名,其下有该门孝宗淳熙三年九月二日至宁宗嘉定十一年七月五日共二十八条纪事。《宋会要》原文偶有“详见某某门”、“具某某门”、“互见某某门”等小注,《大典》往往照录。又,《辑稿》某些门的序文、按语或注文中,有时也会提示相关门的门名。其三,其他相关文献。

 

 

 

《宋会要辑稿》抄本,国家图书馆藏

 

对于《大典》事目的重要性,早期的整理者有充分的认识。但由于没有弄清《大典》收录《宋会要》的规律,对《大典》的利用存在诸多问题。直到上世纪末,陈智超先生出版《解开〈宋会要〉之谜》一书,才揭示出了《大典》收录会要的复杂规律,从而将对《大典》事目的利用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与此同时,《解谜》一书对辑文中留存的指示门名的种种标志,也作出了全面系统的分析考辨[5]。与此相较,《解谜》对其他相关文献的利用,稍显不足。本文将就《宋会要》礼类,尝试在这方面做初步探索。

 

一、会要、正史礼志与礼典

 

对于《宋会要》礼类诸门门名及次序的复原,可资参考的主要相关文献大体可分为如下三类:其一,《唐会要》与《五代会要》;其二,《宋史·礼志》;其三,宋代所修礼书《太常因革礼》、《政和五礼新仪》与《中兴礼书》及其《续编》。

 

虽然就内容相关性来说,《宋史·礼志》及宋代诸礼书似乎更有参考价值。但我们也认识到,会要之性质与正史礼志、礼书都有着很大差异,史源、编撰机构亦各不同,这种种差异又直接关涉编目的不同思路。

 

会要乃故事(即则例,也就是得到敕旨批复的奏案)汇编,其目的是为当前的政务处理提供参考[6]。就体例而言,会要的一门并非该门相关制度的系统完整的记录,只是相关故事之汇编,以编年为序,内容较松散。

 

与此不同,标准意义上的礼书可称礼典,如唐《开元礼》、宋《开宝通礼》及《政和五礼新仪》,其祖源是《仪礼》。礼典多据前代经典加以损益而贯以当代礼意,其宗旨是为现实制定一套系统、完备、详尽的制度或指南,礼制沿革在礼典中完全没有位置。

 

而正史礼志又与以上两者都不相同。一方面,正史礼志与会要相似,重视一代制度沿革。但另一方面,正史礼志据录送史馆(何事须录送史馆在《唐会要》卷六三《史馆上·诸司应送史馆事例》中有专目条例可参)的礼事而修,以体现沿革或重大变动为其要,同时又要兼顾系统性。与会要相较,正史礼志篇幅短小,只能简明扼要但又系统全面地反映一代大典。

 

关于三者编目之异同,兹举《开元礼》、《旧唐书·礼仪志》、《新唐书·礼乐志》及《唐会要》为例。《开元礼》共百五十卷,起首三卷为序例,以下即分吉、宾、军、嘉、凶五礼。序例记载的是涉及多项礼仪活动的一些制度规定,如择日、卤簿、衣服等。五礼正文则依次按每项礼仪活动进行叙述,如吉礼前八卷即八个条目,依次为皇帝冬至祀圜丘、冬至祀圜丘有司摄事、皇帝正月上辛祈榖于圜丘、正月上辛祈榖于圜丘有司摄事、皇帝孟夏雩祀于圜丘、孟夏雩祀于圜丘有司摄事、皇帝季秋大享于明堂、季秋大享于明堂有司摄事。圜丘之祭与大享明堂同为祭天大典,所以置于吉礼之首。冬至、正月、孟夏三圜丘祭性质不同,形式各异,所以各立条目。其中又以冬至祀天最为隆重,故列首位。犹需注意的是,由于皇帝亲祀与有司摄事仪节有别,同一项礼仪活动特别设置了两个条目。而在每一条目下,按照礼仪进行的先后步骤设置子目。如“皇帝冬至祀圜丘”条下有斋戒、陈设、省牲器、銮驾出宫、奠玉帛、进熟、銮驾还宫七个子目,即按时间先后进行的七个步骤。

 

《旧唐书·仪礼志》共七卷,主要内容依次为天地之祀(卷一)、明堂(卷二)、封禅(卷三)、群祀(卷四)、太庙(卷五)、东都太庙、禘祫(卷六)及丧服(卷七),大体相当于吉礼的主体部分及凶礼的一部分,也是五礼中最为重要且最有争议的部分。每一部分记载的都只是其历史沿革。而《新唐书·礼乐志》中礼的部分,以吉宾军嘉凶五礼为纲,更为系统全面。吉礼先列序例,以下依次为天地、明堂、宗庙、封禅等。诸仪式的记载内容则历史沿革与具体仪节并重。

 

《唐会要》的编目则与以上三书均有很大的差异。首先,与礼相关诸条目虽集中于卷七至卷三八,但其中又掺入了不少与礼无关的条目,如卷二六有待制官、侍读,卷二八、二九分别有祥瑞上、下,卷三〇记载的是诸宫殿,卷三二的一部分及卷三三、三四为与乐相关内容,卷三五有经籍、书法,卷三六为修撰、氏族、蕃夷请经史、附学独书。

 

 

 

《大唐开元礼》抄本书影

 

其次,与以上三书相较,《唐会要》诸条目的设置及顺序颇显得有些杂乱无章。如卷七至卷十二诸条目依次为:封禅、郊议、杂郊议、亲拜郊(原注:正月祈榖)、亲迎气、杂录、后土(原注:社稷)、藉田、藉田东郊仪、九宫坛、皇后亲蚕、明堂制度、飨明堂议、庙制度。封禅列在首位,与《开元礼》、两《唐书》均不同。藉田、九宫、皇后亲蚕出现在明堂之前,也是《唐会要》独特之处。而郊议、杂郊议、杂录,以及分见卷十七、十八的原庙裁制上、下,卷二十三的缘祀裁制等,作为专设条目,亦仅见于此。

 

总而言之,《唐会要》、《开元礼》、两《唐书》在结构和条目设置上,各有各的思路与特点,差异相当大。

 

会要、礼典与正史礼志的差异,在有关宋朝的文献中也体现得很明显。先说宋代礼典。真正意义的礼典,宋代仅有《开宝通礼》、《政和五礼新仪》两部。《开宝通礼》虽已亡佚,但欧阳修《太常因革礼序》云:“《开宝通礼》者,一代之成法,故以《通礼》为主,而记其变者。其不变者,则有通礼存焉。凡变者,皆有所沿于《通礼》也。其无所沿者,谓之新礼。《通礼》之所有,而建隆以来不复举者,谓之废礼。凡始立庙,皆有议论,不可以不特见,谓之庙议。其余皆即用《通礼》条目。为一百篇以闻,赐名曰‘太常因革礼’。”[7]而这一百卷中,袭用《通礼》的共六十六卷[8],此外《废礼》一卷,《新礼》二十一卷,《庙议》十二卷。从《太常因革礼》保存的《开宝通礼》的条目设置来看,非常接近《开元礼》,首列总例(相当于《开元礼》的序例),其下分吉、嘉、军、凶四礼。吉礼的前八个条目更是完全与《开元礼》一致,分别为吉礼前八卷即八个条目,依次为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有司摄事、正月上辛祈榖于圜丘、有司摄事、孟夏雩祀、有司摄事、大享明堂、有司摄事。

 

徽宗朝所修的另一部礼典《政和五礼新仪》同样效法《开元礼》,首列序例二十四卷,下分吉、宾、军、嘉、凶五礼。吉礼的前八个条目依次为:皇帝祀昊天上帝仪(即冬至祭天)、祀昊天上帝仪(原注:有司行事)、皇帝宗祀上帝仪(即大享明堂)、宗祀上帝仪(原注:有司行事)、皇帝祈榖祀上帝仪、祈榖祀上帝仪(原注:有司行事)、皇帝雩祀上帝仪、雩祀上帝仪(原注:有司行事)。只不过将明堂提前,余同《开元礼》。每一条目下,亦按步骤设置子目。如“皇帝祀昊天上帝仪”条下有时日、斋戒、奏告、陈设、车驾自太庙诣青城、省牲、奠玉币、进熟、望燎、端诚殿受贺、车驾还内、宣德门肆赦共十二个子目。

 

《宋史·礼志》则与此不同。如吉礼部分依次为南郊(冬至祭天)、北郊(夏至祭地)、祈榖雩祀、五方帝、感生帝、明堂等。南郊下又分坛制、神位、仪注三子目。

 

而《宋会要》礼类诸门,则更是与以上三书差异极大。据陈智超先生研究,《宋会要》礼类与郊祀相关诸门之门名及次序如下:郊祀御札、郊祀议论、郊坛、郊祀神位、祖宗配侑、郊祀祭器、郊祀玉币、郊祀牲牢、郊祀酒馔、郊祀明水明火、郊祀冰鉴、郊祀礼料、郊祀祝词、郊祀祭服、郊祀卤簿、郊祀卜日用日、斋戒、郊祀五使、郊祀行事执事官、郊祀坛殿大小次、郊祀位次、郊祀仪注、郊祀恭谢、郊祀赏赐、郊祀赏赐杂录[9]。一望可知,《宋会要》与礼典属于不同的系统,结构编目迥异。而《宋史·礼志》虽与《宋会要》似较接近,但前者太过简略,对于后者诸门门名及次序的复原,也提供不了多少帮助。更何况,就整体结构而言,《宋会要》与《宋史》诸志的差别也并不小。比如,《宋史》有《仪卫志》,《宋会要》并无对应的类,而《宋会要》有仪制类,《宋史》却无相应的志。

 

由于会要自成体系,尤其是《唐会要》、《五代会要》均成书于宋初,这两部书对于复原工作,会否具有特殊价值呢?事实上,宋人林駉《古今源流至论》前集卷四会要注引《宝训》曰:“上(宋仁宗)以苏冕典章有足考者,乃诏史官纂国朝建隆以来止庆历二年,凡制度沿革,大小毕录,为会要百五十卷。”[10]可见宋朝的第一部官修会要《庆历国朝会要》明确参考了《唐会要》。

 

我们也的确发现,《宋会要》在门之设置上,是有承袭前代会要之处。《辑稿》礼一四之一至一〇七出自《大典》“祀”字韵“历代群祀”事目,根据这一线索,整理者原标注门名为“群祀”。然检《辑稿》礼四二之九嘉祐七年(公元1062)八月一日条云:“诏:‘庙祭与忌日同,乐悬而不作,其与别庙诸后忌同者作之。若祠天地、日月、九宫、太一及䄍百神,并作乐。社稷以下诸祠卑于庙,则乐亦不为。’”注曰:“议具‘缘祀裁制’。”而所谓“群祀”门嘉佑七年八月一日条(礼一四之三六)云:“翰林学士王珪等言:‘准诏详定太常礼院所议秘阁校理裴煜奏:“大祠天地、日月、社稷,其行礼日与国忌同者,伏请用乐。……礼院请依唐旧制及国朝故事,庙祭与忌同日,并县而不作。其与别庙诸后忌同者作之。若祠天地、日月、九宫太一及䄍百神,并请作乐。社稷以下诸祠既毕于庙,则乐不可为。……”珪等议:社稷,国之所尊,其祠日若与别庙诸后忌同者,伏请亦不去乐。余并如礼官所议。’”显然,“议具‘缘祀裁制’”指的就是此条。因此,陈智超先生认为《辑稿》标目有误,群祀门实应为缘祀裁制门[11]。值得注意的是,“缘祀裁制”一词,文献罕见,但恰恰在《唐会要》、《五代会要》两书中,俱立缘祀裁制一门。而顾名思义,缘祀裁制乃关于群祀临事所作补充规定,《辑稿》所谓群祀门之内容亦与之相合。由此可证,陈先生之新见确不可易。同时也说明,与宋代礼典及《宋史·礼志》相较,《唐会要》、《五代会要》对《宋会要》礼类诸门门名及排序的复原,其价值可能更大。

 

但另一方面,两部前代会要的价值也不宜高估。如上所述,作为草创时期的产物,《唐会要》诸门设置及顺序,颇有些杂乱无章。《宋会要》则有很大的改进。如上所述,《庆历国朝会要》即在门上设类,有总类十五,礼即其一,而《元丰增修会要》则进一步扩充为二十一类。《元丰增修会要》的类门设置,为后人所称道。宋高宗在续修会要时,特别提到《元丰增修会要》“分门极有法,似不须改”[12]。不言而喻,从草创时期的《唐会要》到“分门极有法”的《宋会要》,其间的变化应当是巨大的。所以,《宋会要》在结构编目上对《唐会要》、《五代会要》的承袭之处恐怕要远少于其创新之处。上列《宋会要》礼类与郊祀相关的二十五门中,也只有郊祀议论,大概相当于《唐会要》中的郊议、杂郊议,其余二十四门,在两部前代会要中均无对应者。

 

二、《中兴礼书》及其续编

 

对于《宋会要》礼类诸门门名及次序的复原,既然礼典、正史派不上用场,前代会要也价值有限,我们能加以深度利用的,难道只有《永乐大典》事目及会要文本所提供的线索吗?幸运的是,清代学者徐松在从《大典》中辑录《宋会要》时,同时辑出了《中兴礼书》及其《续编》,并发现了《大典》所存《中兴礼书》及《续编》的目录。

 

表面上看,《中兴礼书》似乎应当是与《开宝通礼》、《政和五礼新仪》相似的典籍。事实上,自唐至宋,礼书的编纂除了《开元礼》、《开宝通礼》、《政和五礼新仪》这一礼典谱系外,同时还存在一个礼书“案牍化”的并行趋势。唐代后期的《贞元新集开元后礼》、《礼阁新仪》、《元和曲台新礼》、《续曲台礼》诸礼书,与《开元礼》不同,提供的并非一整套礼仪活动的规范仪节,而只是实际发生的礼仪活动的故事的汇编,即有关礼仪活动的案牍文书的汇编。礼典所记载的,是由朝廷主持,集合重臣及礼学名家,经过反复讨论——争议激烈的时候需皇上亲自裁断——才最后确定的标准仪式。而案牍化的礼书,只是由相关职能部门所整理的档案汇编。《中兴礼书》及其《续编》正是宋代案牍化礼书的代表[13]。

 

《中兴礼书》卷首录宋孝宗淳熙七年(公元1180)范仲艺札子云:“望陛下特将睿旨,将中兴以来已行典礼,令太常寺卿、少、博士、丞、簿讲求比次,编类成书。”孝宗遂“令礼部、太常寺检照元编类,指挥催促成书”。又八年行太常寺主簿陈贾札子云:“粤自绍兴初载首行明堂,至今五十余年,其间大典礼大制作,书传所记,亘古所未常有者,悉举行之。总而为目者一百一十有四,分而为门者不知其几,第而为卷帙者,又不知其几也。文案山积,败纸渝墨,皆涉典故。今先总录元案,然后削去繁冗,再誊净本,遍经寺官,次第去取。”又十一年尚书省札子:“自承前项指挥,将建炎以至淳熙所行郊祀……等总之为三百卷,分而为六百八十门,编类并已成书。”[14]《续编》修于宁宗嘉泰间,主持修撰的行太常主簿叶宗鲁撰有序言。该书卷首录嘉泰元年(公元1201)九月二十七日敕载臣僚上言云“欲乞陛下因时制礼,下臣此章,令礼部、太常寺日下编类旧牍,接续三百卷以后修纂”。又二年八月二十日圣旨载尚书省札子云“礼、寺除已编类旧牍,将孝宗一朝典礼,接续修纂”[15]。所谓“元编类”、“元案”及“旧牍”,说明两书依据的正是礼司文档原有的卷宗分类。

 

而会要至宋,专设会要所加以编纂,体制及功能均有较大发展,集中表现为直接依据各司文档,而不像《唐会要》及《五代会要》主要仍据史馆所存典制沿革来编撰。正因如此,宋各朝会要备其故事的功能更为突出和完善,这决定了其大类之下各门区分及排序与《唐会要》及《五代会要》这两部早期会要的不同。质言之,这种不同主要是因宋编会要直接根据各司文档原有的卷宗分类而导致。在原有卷宗分类的基础上加以删定,不仅是会要的基本编纂体例,也是宋代编纂各种则例的基本编纂体例[16]。

 

由此可见,《中兴礼书》及《续编》的性质,与会要相当接近。上文提到的缘祀裁制一目,就笔者所知,除了《宋会要》、《唐会要》、《五代会要》外,仅见《中兴礼书续编》,也说明了这一点。

 

 

 

《中兴礼书》目录,国家图书馆藏抄本

 

此外,《中兴礼书》吉礼首列与郊祀相关共二十八门,依次如下:郊祀御札、郊祀议礼、郊祀奏告、郊祀神位、郊祀八宝、郊祀玉币、郊祀礼料、郊祀祭器、郊祀祭服、郊祀大乐(原注:乐工供给附)、郊祀乐曲乐章、郊祀五辂(原注:舆辇附)、郊祀大驾卤簿、郊祀坛殿大小次(原注:燎坛瘗坎附)、郊祀五使、郊祀行事官(原注:执事人附)、郊祀陪祀官、郊祀事务所、郊祀誓戒宿斋、郊祀警场鼓吹、郊祀门禁、郊祀祝册表文祝文、郊祀仪注、郊祀肆赦、郊祀进胙上寿饮福、郊祀恭谢、郊祀奏谢、郊祀杂录。上引陈智超先生《宋会要》复原方案中的郊祀二十四门,门名与《中兴礼书》全同的就有十门,门名略有差异但可肯定属于同一门的有五门:《宋会要》郊祀议论,此作郊祀议礼;《宋会要》郊祀祝词,此作郊祀祝册表文祝文;《宋会要》郊祀卤簿,此作郊祀大驾卤簿(《续编》即称卤簿,详下);《宋会要》郊祀斋戒,此作郊祀誓戒宿斋;《宋会要》郊祀行事执事官,此作郊祀行事官(执事人附)。这也证明《中兴礼书》之性质与《宋会要》非常接近。可以说,就编目而言,《中兴礼书》及其《续编》是现存诸书中和《宋会要》礼类最为接近的文献[17]。

 

既然《中兴礼书》及其《续编》之编目在现存文献中最接近《宋会要》礼类的本来面目,陈智超先生的复原方案就有必要据此两书加以调整。上引复原方案中郊祀二十四门,其门名乃陈先生据《永乐大典》事目所定。其中与《中兴礼书》略有差异但应为同一门的五门,似以改从《中兴礼书》更为稳妥。

 

《永乐大典》的编撰流程,是先确定事目,然后委派专人从各种文献中勾稽材料[18]。而《大典》之事目,主要参考明代情况而设立,而非直接取自《宋会要》的门名。如“城”字韵“城名”事目下,即以明代城名为子目,收录包括《宋会要》在内的历代史料,其中不少与宋代实际城名颇有出入[19]。又,据《中兴礼书》及《续编》,吉礼之大者首推郊祀,其次为明堂,后者在《中兴礼书》中亦有二十八门,与郊祀几乎一一对应。《宋会要》虽然不必与《中兴礼书》完全一致,但可断言,关于明堂应当也设立了为数不少的门[20]。而《大典》“堂”字韵“明堂”事目下并无子目,究其原委,应当是明初不行明堂礼之缘故[21]。

 

 

 

《永乐大典》

 

既然《永乐大典》事目与《宋会要》并无直接关系,而《中兴礼书》及其《续编》之编目又是现存文献中最接近《宋会要》的,在《大典》事目或子目名与《中兴礼书》及《续编》中的门名有差异时,笔者以为,若无其他材料可资参考,《中兴礼书》及《续编》所提供的线索可能更为可靠[22]。

 

比如,关于郊祀卤簿的内容,出自《永乐大典》“郊”字韵“郊祀”事目“卤簿”子目,而《中兴礼书》有郊祀大驾卤簿门。按《宋史·仪卫志》云:“其卤簿之等有四:一曰大驾,郊祀大飨用之;二曰法驾,方泽、明堂、宗庙、籍田用之;三曰小驾,朝陵、封祀、奏射用之;四曰黄麾杖,亲征、省方还京用之。”[23]据此,《宋会要》门名称“大驾卤簿”似更为可能。

 

而陈智超先生所复原的郊祀诸门次序,根据的也是所出《大典》子目的次序。我们发现,同见《宋会要》与《中兴礼书》的这十五门,大典子目的次序与《中兴礼书》大同小异(参表一):《大典》郊祀祭器在玉币、礼料前,而《中兴礼书》在其后;《大典》郊祀斋戒在五使、行事执事官前,而《中兴礼书》在其后;只有郊祀祝词、郊祀坛殿大小次这两门差异较大,且似互换前后位置。

 

 

 

这一方面说明,依据《大典》子目次序复原《宋会要》诸门次序,确有其合理性[24]。但另一方面,《大典》子目次序又往往跟《宋会要》原书诸门次序有差异。如《大典》“举”字韵“举士”事目自卷10641至10654共14卷,连续收录了《宋会要》选举类的24门,门名夹在正文中,当即《宋会要》原名,排序亦然[25]。而《大典》卷5695-5700“科”字韵共13事目收录了《宋会要》选举类内容,其中可与“举士”事目所录相对应者共九门,其事目名与次序均与《宋会要》颇有出入(参表二)。

 

 

 

因此,笔者认为,在无其他材料可资佐证时,采纳《中兴礼书》的次序可能更为稳妥。

 

比如,在陈智超先生的复原方案中,缘祀裁制在礼类列为首位。但在《唐会要》与吉礼相关诸门中,缘祀裁制属于最末几门之一,排在武成王庙、寒食拜扫之后,牲牢之前。在《五代会要》与吉礼相关诸门中,缘祀裁制同样非常靠后,排在寒食拜扫、武成王庙、祭器、牲牢之后,亲谒陵之前。缘祀裁制不见《中兴礼书》,但见于《续编》。

 

《续编》卷一至卷四为郊祀大礼,卷五至卷十为明堂大礼,卷十一为缘祀裁制、景灵宫、四孟朝献景灵宫[27]。按卷一首段云:“神位、八寶、玉帛、礼料、祭品、祭服、大乐、乐曲乐章、车辂舆辇、卤簿、坛殿大小次燎坛、五使、行事、陪祀官、宿齐、警场鼓次、门禁、上寿饮福、奏谢并如淳熙三年之制,详已载礼书前部,所是㳂革俱载于右。”[28]也就是说,《续编》不再详列郊祀诸门,而是统一作一门处理,明堂诸门亦是如此。

 

而《中兴礼书》郊祀诸门后是明堂诸门,然后依次为:昊天上帝(原注:祈榖、雩祀、宗祀、冬至)、皇地祇、感生帝、奉迎太庙神主、修盖太庙别庙、缘庙裁制、祫飨太庙(原注:禘祫配飨功臣附)、时飨太庙别庙、朔祭太庙别庙、景灵宫(原注:万寿观、圣会宫、章武殿附)、四孟朝献景灵宫等。

 

综合参考《中兴礼书》及《续编》,再考虑到太庙与景灵宫关系密切,笔者怀疑,《宋会要》缘祀裁制之位置似应在感生帝后,太庙诸门前。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宋会要》礼类的复原整理工作,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对于门名的复原,在缺乏其它关键线索的情况下,《中兴礼书》及《续编》之重要性恐怕要超过《永乐大典》事目。但要注意的是,《中兴礼书》或《续编》卷首目录与正文所见目录容有小差异。

 

二、对于诸门次序,在缺乏其它关键线索的情况下,也应重视《中兴礼书》及《续编》。大多数情况下,诸门并不出自《永乐大典》同一事目,甚至并不出自同一字韵。在这种情况下,《大典》无法提供排序的线索,我们更需要依赖《中兴礼书》及《续编》[29]。

 

註釋: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宋会要》的复原、校勘与研究”(14ZDB03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1-12世纪初宋辽夏关系与宋辽政治研究”(17BZS134)阶段性成果。写作过程中,承陈智超先生、楼劲师、江小涛师及诸位同仁指教,初稿又得匿名评审专家点拨,谨并致谢忱。
 
[1]陈智超《解开〈宋会要〉之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5-20页。
 
[2]林駧、黄履翁《古今源流至论》前集卷四《会要》,第48页;章如愚《群书考索》续集卷一六《诸史门·国史》,《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38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24页。
 
[3]《玉海》卷五一《会要·元丰增修》,中文出版社影印日本京都建仁寺两足院藏元至正十二年重刊本配补“(台湾)国立中央”图书馆藏五种善本,1977年,第1022页。
 
[4]陈智超《解开〈宋会要〉之谜》,第68页。
 
[5]陈智超《解开〈宋会要〉之谜》,第93-137页。
 
[6]《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三五宋孝宗乾道六年十一月六日条云:“秘书省言:‘本省编修国朝《会要》,已降指挥自建炎元年接续修至乾道五年。续准指挥,许逐旋关用建炎以后《日历》编修。缘其间多经去取,未为详备。欲望特降指挥,在内令六部行下所属,在外令诸路监司行下所管州军,将建炎元年以后至乾道五年终应被受诏书及圣旨指挥,内百司限一月,外路州军限一季,并录全文赴省送纳,照用编修,所贵大典不致疏略。’从之。”另参王盛恩《宋代官方史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38页;燕永成《南宋史学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51页。
 
[7]欧阳修《太常因革礼序》,欧阳修等编《太常因革礼》,《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
 
[8]蹊跷的是,据目录,卷六六《凶礼三》下列“契丹国丧”及“夏国丧”二子目,应非《开宝通礼》内容。惜此卷已佚,其详已不得而考。
 
[9]陈智超《解开〈宋会要〉之谜》,第106、164-165、312-315页。
 
[10]林駧、黄履翁《古今源流至论》前集卷四《会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42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47页。
 
[11]陈智超《解开〈宋会要〉之谜》,第164页。
 
[12]李心传编撰,胡坤点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八高宗绍兴三十一年正月庚寅条,中华书局,2013年,第3683页。
 
[13]吴羽《论中晚唐国家礼书编撰的新动向对宋代的影响———以〈元和曲台新礼〉、〈中兴礼书〉为中心》,《学术研究》2008年第6期,第102-107页;吴丽娱《从唐代礼书的修订方式看礼的型制变迁》,《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8辑,社科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48-177页。
 
[14]徐松辑《中兴礼书》,《续修四库全书》第82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3页。
 
[15]徐松辑《中兴礼书续编》,《续修四库全书》第82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473页。
 
[16]楼劲《关于〈开宝通礼〉若干问题的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4集,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411-437页;楼劲《宋初三朝的礼例与礼制形态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5集,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157-189页。
 
[17]所谓《中兴礼书》及《续编》之编目与《宋会要》礼类最为接近,是在与现存诸书作比较后的相对论断。《中兴礼书》及《续编》之编目与《宋会要》礼类肯定会有一些差异。原因有二。其一,会要由专门机构会要所负责编纂,两宋屡修会要,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编纂体例,对各司文档原有卷宗分类的改动恐怕要大于《中兴礼书》及《续编》。其二,《大典》中辑得的《宋会要》乃两宋历朝会要的合订本,涵盖两宋,而《中兴礼书》及《续编》记录的只是南宋前期的情况。尽管如此,对于《宋会要》礼类门名和次序的复原,我们目前还找不到比《中兴礼书》及《续编》更有价值的线索。再者,虽然两宋历朝会要类、门设置有所变动,但自北宋所修的第二部会要《元丰增修会要》起,历朝会要大同小异。就整体结构而言,南宋几部会要与北宋会要没有显著的差别。
 
[18]参拙作《〈永乐大典〉》编纂流程琐议——以〈宋会要辑稿〉礼类群祀、大礼五使二门为中心》,待刊。
 
[19]《大典》收录历代方志,亦有类似现象。黄燕生《〈永乐大典〉征引方志考述》(《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3期,第75页)指出,《大典》征录方志,“主要系于各府州地名之下”;“各府州名称及辖域,基本上是明永乐元年的行政区划”;“各府州的类目,是经《大典》的编纂者参酌方志篇目同异重新编定的,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原志篇目”。甚至为了便于明人使用,《大典》还会将所录文献中的古地名及建制擅改为明地名及建制(参黄燕生上引文,第75-76页;陈智超《从〈宋会要辑稿〉出现明代地名看〈永乐大典〉对所收书的修改》,载《陈智超历史文献学论集》,社科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51-54页)。这与本文探讨《大典》事目与所引《宋会要》门名关系所得结论是相符的。
 
[20]比如,笔者推断,《宋会要》孝宗淳熙以前,当有明堂五使一门。详参拙作《〈永乐大典〉》编纂流程琐议——以〈宋会要辑稿〉礼类群祀、大礼五使二门为中心》。
 
[21]参张一兵《明堂制度源流考》,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42-243页。
 
[22]如上所述,《中兴礼书》及《续编》的门名也不一定就是《宋会要》的门名。而《永乐大典》之事目虽然主要依据明代情况设立,但历代礼制沿革,承袭之处甚多,事目或子目与《宋会要》之门名相一致也并不少见。这也是为什么郊祀诸门,《中兴礼书》与陈智超先生据《大典》事目、子目所构建的复原方案,相同的达十门之多。但在缺乏第三方证据的情况下,笔者以为,采纳《中兴礼书》及《续编》恐怕要更为稳妥。事实上,陈智超先生也并非完全没有意识到《中兴礼书》的重要性。《永乐大典》“郊”字韵“郊祀”事目下,关于神位又分“神位”与“神位座席”两个子目,每个子目下又分事实与“议论”两个细目,四个细目中均收有《宋会要》的文字。陈先生以为,这四个细目的内容应当来自于《宋会要》的同一门,即郊祀神位门。他所提供的证据,就是《中兴礼书》中只有郊祀神位一门,并未另立郊祀神位座席门,亦不分事实、议论。参陈智超《解开〈宋会要〉之谜》,第130-131页。
 
[23]《宋史》卷一四三《仪卫志一》,中华书局,1985,第3366页。
 
[24]黄燕生《〈永乐大典〉征引方志考述》(《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3期,第75页)也指出:“由于《大典》各府州的分目源出所引诸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原书的分目。”
 
[25]陈智超《解开〈宋会要〉之谜》,第127-128页。
 
[26]据陈智超《解开〈宋会要〉之谜》,第316页。
 
[27]卷首目录无景灵宫,据正文目录补。
 
[28]徐松辑《中兴礼书续编》,第477页。
 
[29]陈智超先生的复原方案中的诸门次序,除了参照《大典》外,主要的依据是《宋史·礼志》。而《宋史·礼志》之编目与《中兴礼书》及《续编》差别很大,复原方案可能需作调整。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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