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绍伟】康晓光的仁政、宪政和“送你葱”
栏目:儒教(儒家)与宪政
发布时间:2011-07-05 08:00:00
康晓光的仁政、宪政和“送你葱”
作者:方绍伟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来源日期:2011-6-11
一般认为,当代中国政治的出路有三种选择,一是延续主流地位的一党改革,二是走议会道路的一党民主,三是彻底西化的多党民主。康晓光先生沿着一党改革到多党民主的思路,提出一些"仁政"和"儒家宪政"的另类观点。
1,一党改革与仁政
康晓光早先认为,中国多党民主化"是祸国殃民的选择",中国多民族的帝国架构一旦多党民主化,就会像奥匈帝国、苏联、捷克斯洛伐克那样走向分裂。即使不分裂,也会象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尼,他那样困境重重,并不比现在的中国好(学者康晓光:“中国民主化是祸国殃民的选择”,2004年11月8号新加坡《联合早报》)。
另一方面,康晓光也否定一党改革思路中的马列主义意识形态,认为中国"现在对外宣称自己信奉马列主义和民主主义,实际上却推行资本主义和权威主义", 中国天天宣扬要消灭的,恰恰是自己的所作所为,"这套东西已经混不下去了"。
但康晓光认为,多党民主化和权威主义,都改变不了政治权力受利益集团垄断的局面。从毛泽东的共产主义,到邓小平的现代化,再到后来的建设小康社会,中国政治已经在一步步地回归中国的文化传统。胡温新政走亲民路线,其实也是孔孟"仁政"的现代版。中国的关键问题不是执政有效性,而是执政合法性;当权者可以走得更快一些,尽快把儒家学说作为意识形态建立起来,彻底取代马列主义。孔孟的"仁政"学说不关心权力的来源,只关心权力的运用,廉洁地为人民服务就是最大的执政合法性。
也就是说,中国要防止精英勾结扼杀社会公正,又不愿意放弃权力,还要解决缺乏执政合法性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行仁政"。
我把康晓光的"仁政"视为一种一党改革的思路,原因在于,它与一般的一党改革的区别,仅仅是主张用儒家政治伦理取代马列主义。所以,康晓光的主张是"反马不反党"。可"反马不反党"立即导出了三个重大的变革操作问题:
第一,中国的执政党是以马列主义为基本指导思想的共产党,公开废弃马列主义,共产党面临就不仅仅是执政有效性或执政合法性问题,而是可能更加致命的生存问题。这涉及的不是简单地改变政党名称,而是一个自我否定行为,是以"将来的名正言顺"否定"过去的自欺欺人"的行为。这种变革操作,用现代制度经济学的语言讲,会面临太高的"交易费用"、太高的"智慧费用"、 太高的"勇气费用",以至于根本不可能发生。
第二,"仁政"作为一种本土意识形态,也许能与西方的自由民主相抗衡,但本土的"仁政"并不是执政合法性的全部。都以为回归传统就能找到执政合法性的本土资源,可传统的本土资源不是"仁政",而是"天命"。"天命"不仅仅是"绩效合法性",而是"强权合法性"与"绩效合法性"的统一。经过费用高昂的变革操作,结果还是要有对"强权合法性"的赤裸裸依赖,那还不如象现在这样继续自欺欺人,将马列的"强权合法性"进行到底,反正绝大部分老百姓永远也搞不懂意识形态。
第三,"反马不反党"仅仅解决了意识形态问题,根本没有触及制度问题,而是中国现在的问题"不在于政,而在于制"。"仁政"作为一种本土意识形态也许能对抗西方的自由民主,但"仁政"的"内圣",数千年来根本就开不出什么像样的"外王"。如果西方的自由民主,也化不出像样的制度,那康晓光或许还能多一句话说。可不幸的是,为了解决"仁政"的"内圣外王"问题,康晓光推出了"儒家宪政"(见2011年5月30日在"选举网"上发表的"儒家宪政论纲"),完全认同了西方的自由民主所化出的制度。
2,儒家宪政
康晓光的"儒家宪政"摆脱了盛洪的"家庭主义"和潘维的"中华体制"在制度问题上的含糊,却跟蒋庆的"政治儒学"一样倒向了"高举传统、拥抱西方"的自相矛盾境地。"儒家宪政"告别了"仁政"理论的一党改革思路,彻底地走向了多党民主的思路,完成了从"反马不反党"到"反马又反党"的转变(好像民主化对康晓光来说突然不再"是祸国殃民的选择"了)。所不同的仅仅是,他要的宪政不是"西方宪政"而是"儒家宪政",是"宪法原则采用儒家义理"的宪政。
康晓光说:"儒家政党或是作为唯一的政党垄断政府(儒家政党专政),或是作为竞争性政党通过竞选角逐政府控制权。在一党制的情形下,要面对政党蜕变问题。毕竟’圣王’只存在于传说之中,历史和现实中的’王’的表现并不理想,甚至屡屡沦为道统的敌人。历史经验显示,一党制不可靠。对人性的认识也告诉我们,一党制有危险。而在多党制的情形中,儒家政党有竞选失败的可能,这样一来政府就要落入非儒家政党手中,而它们有可能做出违背甚至危害儒家道统的行为。有鉴于此,通过违宪审查来保障儒家道统的主导地位就显得很有必要。"
康晓光借助"先人"、"今人"和"后人"的平等地位来定义儒家义理,这种"民族主权论"认为,民族和政府之间存在两次"委托-代理":一是"今人"为"先人"和"后人"的代理,二是政府为"今人"的代理。可这个所谓的儒家义理,在我看来只是罗尔斯"全时态"的"正义原则"的翻版,罗尔斯"两个正义原则"所借助的"无知之募",被康晓光简化成"先人"、"今人"和"后人"的平等地位,并冠上了"儒家义理"的美称。考虑到康晓光同时认为"立宪、法治、竞争性选举、三权分立、权利法案、违宪审查是宪政的核心要件","儒家宪政"就根本不是他声称的与"自由主义宪政"不同的宪政,它其实就是彻头彻尾的"自由主义宪政"。
当然,儒家义理和西方自由主义可以有思想上的巧合,康晓光和罗尔斯都可以有独立的理论发现,但给定我们熟知的西方制度,一切"另类解读"都难免有从结论往理论源头"倒推"之嫌。
康晓光似乎没能认识到,他的"民族主权论"其实就是罗尔斯式的"精致契约论",从《正义论》到《万民法》,罗尔斯论证的就是一个西式的"民族主权论"。所以,剥开了"儒家"的古文化外衣,"儒家宪政"露出的还是"自由主义宪政"的血和肉。宪政本来就是西方自由主义的宪政,"儒家宪政"必然是挂羊头卖狗肉。
3,回到原点的"送你葱"
康晓光所主张的"儒化",确实只是一个"理论泡沫","儒家宪政"只是"儒学制度派"的又一次失败尝试,它只是"中国达人秀"里捎带白给的"送你葱"。康先生从"仁政"到"宪政",这一圈绕得实在费劲。当代中国政治的出路还是"一党改革、一党民主、多党民主"三种选择,康晓光没能、也不可能从儒家的幽灵中唤出什么神通。他的理论思考和执着值得肯定,但一切终究回到了原点。
碰巧,最近中国的高考,广东有一篇作文范文也叫"回到原点",我们不妨与康先生一同体味一下"回到原点"的奇妙和无奈:
老总打电话给秘书:这几天我陪你去北京玩玩,你准备一下。
秘书打电话给老公:这几天我要和老总去北京开会。
老公打电话给情人:这几天我老婆不在家,陪我。
情人打电话给辅导学生:这几天老师有事,停课。
学生打电话给爷爷:这几天不上课,爷爷你陪我玩。
爷爷给秘书打电话:北京去不了了,孙子要我陪。
秘书给老公打电话:老总突然有事不去北京开会了。
老公给情人打电话:老婆不走了,下次再说。
情人给辅导学生打电话:这几天照常上课!
学生给爷爷打电话:555老师说这几天照常上课。
爷爷给秘书打电话:还是去北京吧,你准备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