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立法会选举是香港民主精神的大考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21-12-15 16:58:12
标签:香港民主精神
田飞龙

作者简介:田飞龙,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苏涟水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著有《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观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与两制激变》,译有《联邦制导论》《人的权利》《理性时代》(合译)《分裂的法院》《宪法为何重要》《卢梭立宪学文选》(编译)等法政作品。

立法会选举是香港民主精神的大考

作者:田飞龙

来源:香港01专稿

时间:孔子二五七一年岁次辛丑十一月十一日丙申

          耶稣2021年12月14日

 

香港立法会选举非常临近了,但有关选战似乎少了以往的趣味、激情、不确定性和外部势力的谍影重重,戏份和戏感都少了,甚至“角儿”也少了。于是乎,选民在利益感知和政治审美上均处于一种不适应状态,但实际投票日又很快到来。这种新制度与选民基础的心理沟通过程必然就不够充分,甚至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民主价值与方向感的极大误解。由建制派候选人占绝大多数的“选战”,基本呈现“君子”与“淑女”之争,少了“小人”搅局和挑战,少了非建制派中“实力派”的政治压力,也少了煽动性政治媒体(如苹果日报)的扭曲和轰炸,显得有些波澜不惊,慢条斯理,真真假假,甚至气氛不彰和缺乏创意了。

 

因新选制的“爱国者”清晰边界而制度性出局的反对派们,未能在过去半年时间内完成基本盘的“忠诚反对派”自我改造,目前状态是要么销声匿迹,要么只关注“直选投票率”并想尽办法煽动选民投白票或不投票,以极尽羞辱新选制及其背后的国家立法者权威。反对派需要“高白票率”和“低投票率”对新选制进行极端化、貌似“公投”样式的羞辱:其一,煽动不投票,制造“史上最低投票率”(据悲观估计是两成多一点),以作消极的“选举不合作”抗争;其二,对投票参与者呼吁“投白票”以作积极的“选举不合作”抗争。反对派为了政治泄愤,非常期待他们“曾经”的基础选民作“二选一”的策略性选择:要么不投票,要么投白票。两种“负面投票”形式的政治目的都是一样的,即极尽羞辱新选制。严格来讲,这些“负面投票”的煽动者和可能的追随者并不是在支持和爱护香港民主,而是进一步制造社会撕裂和民粹对抗,并为美国等西方势力否定香港民主和展开“民主制裁”提供借口。

 

由于在民主观念、民主话语权和新选制的代表制原理上未尽吃透和产生相称的责任伦理,以及缺乏创意性的选举宣传和选民沟通能力,香港社会多个方面对此次选举的“直选投票率”以及香港民主的国际认受性大体持有一种低估和悲观的预测、判断和消极心理。此次立法会选举发生于中美“民主大辩论”的余波之中,12月19日选举投票的有关指标(特别是投票率)必然成为这场世界级民主辩论的相关联的“焦点战场”,一个检验和拉锯“香港民主”话语权的斗争性议题。在这样的内外复杂情势和香港人心浮动的特定处境下,选择沉默、低估或哀叹以及按部就班做事是最安全的策略,但就新选制的社会扎根和选民沟通而言又是最不负责任的“懒思”乃至于“懒政”行为。当然,无论是旧选制,还是新选制,都是对香港自治能力的检验和测试,是对香港民主精神与合作理性的摸底和塑造。此次立法会选举,是香港民主精神的大考,势必深刻影响到香港民主与社会自由的未来演变以及国际社会对香港民主自治能力的评估和互动。

 

在“投票率迷思”、外部民主贬低和民主制裁以及新选制艰难落地的整体氛围下,陈端洪教授近日在香港01发表的《香港精神的验证与续造》一文可谓充满哲学思辨和责任伦理的理性思考,难得一见。陈教授是“内地知港派”,不仅因其在香港有较长的工作经历和互动经验,更因为他对民主的历史、制度和演变规律有深入的研究和理解,对政治宪法学有首要的发掘和推进之功,深谙人民与宪法互动之道。在该文中,陈教授首先归纳了香港选民心理的“六种”状态,这些状态类似一种政治素描,将香港当下的选民政治心理尤其是非建制派选民的心曲予以客观的揭示和陈述,并在一定程度上“同情理解”香港选民的心理波动和投票意愿的犹豫不决。但陈教授并未停留于选民心理的素描,或者简单的政治“共情”,作为宪法理论家,他进一步深入了“一国两制”的国家理性和香港民主的演变历史,指出“一国两制”作为主权秩序的例外安排,需要香港社会特别珍惜以及国家小心呵护。言下之意,任何破坏“一国两制”内含之国家利益和香港繁荣稳定的行为均应受到谴责。

 

陈教授追溯了香港回归以来的民主历史,对23条立法、八三一决定闯关、立法会议员宣誓风波、反修例运动等直接推动香港民主思潮和路线变迁的重大事件进行简要评判,指出香港泛民主派的“政治代表”对香港民主挫折负有责任,辜负选民期待,也将香港民主置于严峻的斗争和风险处境之中。笔者认为陈教授的民主史回溯有助于引导香港选民辨清既往政治责任的归属,重新理性思考谁有资格代表他们以及如何用选票找出新的政治代表。香港民主作为一种自治民主形式,迫切需要与国家理性沟通和相互信任,也需要与外部世界建立正常和符合基本政治伦理的互动关系,但上述事件中香港泛民主派不能证明自身符合“爱国者”底线要求,也不能证明所作所为符合法治条件下追求民主的基本操守与合作理性。香港民主运动走入公民抗命和勇武黑暴的泥潭,与香港泛民主派对“民主”与国家、法治及香港地位之宪制相关性的错位认知深有关联。

 

为了帮助香港选民走出“投票率迷思”及其民主误导性,对新选制建立新的知识框架和接受性标准,陈教授从代表制层面进行了简要但清晰的解释和论证:其一,香港民主是功能代表制和地区代表制相结合的混合民主,与香港的商业社会的功利主义精神及其政治代表原理相关,又能够给出地区代表制适当的比例加以节制和平衡;其二,功能代表制的规范理由在于人是社会的,社会是异质的,社会又是功能复合体,在理想的代表制民主意义上不可能单纯依赖“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加以制度性整合;其三,新选制下的直选比例尽管相对偏低,但仍然是香港选举民主的重要成分,也是选民政治成熟和直选议员脱颖而出的主要制度范畴,简单放弃或揽炒这一范畴的选举及其贡献于香港民主体系的政治可能性,是对香港民主未来的不负责任;其四,呼吁投白票或不投票者,是将香港民主作为儿戏,是一种政治巫术和对选民政治灵魂的掠夺。陈教授在文章结尾动情发出“斯港斯民,更哪堪几多风雨?”以笔者对陈教授的学术、人格与爱护香港的程度之见证与判断,这种情感清澈、深邃甚至带有几分悲怆。回到陈教授的文章标题,此次立法会选举确是对香港精神的“验证与续造”,是香港民主在国家理性大熔炉和新时代果敢决绝政治精神中的“凤凰涅槃”。

 

陈教授的文章篇幅不长,但理论机锋暗藏,对香港民主“错失”的时光和机遇深有痛惜,对香港民主“再出发”的艰难曲折深有体察,对香港选民的民主理性自觉和投票意愿回归深有期待,表现了他长期深耕政治宪法学与“一国两制”研究的理论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

 

陈教授文章中有诸多理论头绪和判断值得细致品味,其理性解释新选制的民主代表性以及直接与香港选民进行“深切”心理对话的真诚性,包括作为理论家言说现实政治时不得不有的修辞、分寸、明暗结构和责任伦理,溢于言表。政治是可能的艺术,政治也是僵死的艺术,政治到底如何演变,归根结底还是特定社会的理性精神与合作伦理,所谓“香港精神”的大考正在于此。

 

我们可以从陈教授整篇文章的理论“重叠色”和政治语言艺术层面加以更深入解读,这对理解此次立法会选举的艰难和契机以及香港民主的历史机运深有帮助:

 

其一,陈教授在文章中直率地提出“国家是人类的宿命,也是人类自由精神的最高实现”。这显然不是自由主义的教条,而是一种合理的国家主义,与中国“大一统”文化传统及宪法根本法精神相契合,也是“一国两制”的国家理性所在。不理解甚至反对进而“反叛”国家,是香港民主和香港民主派误入歧途的精神根源。我在文章标题中也曾用过“一国是命运,两制是生活”(《中国评论》2021年8月号,对陆恭蕙和高礼文香港著作的理论书评)来陈述“一国两制”的国家前提与国家理性。而2019年反修例运动正是以“时代革命”的本土主义名义将“一国两制”的国家放逐至“最远处”,形同虚无,而香港国安法、新选举法以及基于“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对香港“公民社会”的渐次改造,其根本的法理依据和政治动机即为找回“国家”。理解和接受国家前提,是香港民主再出发的“命门”。

 

其二,陈教授用功利主义解释香港商业社会及其繁荣原理,对于节制民主的民粹化是有力的规范理由,所谓“均衡参与”就是这种原理。香港的民主,不是香港本地可以“自足”代表和运行的民主,而是“一国两制”下的地方民主,国家必然有首要的“份额”和话语权,其次是香港社会的“功能”成分有正当的利益表达和政治代表的权利,再次是香港每一个合资格选民有选举“地区”代表的权利。三者的有机结合就是新选制度三个选举范畴的合法性体系,也是“均衡参与”的政治精髓所在。香港选民当明乎此一要义。如果香港民主走单一的“直选”路线而丧失对国家利益、功能成分利益的有效代表和比例平衡,“一国两制”的国家理性与宪制功能就会落空,香港也很难继续维持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下去。这或许正是“一国两制”下香港民主不得不接受的结构性限定,以此才可正当获得并保持一种“高度自治”的宪制优越地位。

 

其三,陈教授文章对功能代表制的政治哲学解释与合理性论证,对泛民主派的“废除功能代表制”的激进主张是一种理论制约和批判。“功能代表制”既是“一国两制”的合理宪制成分及香港繁荣稳定的重要依赖因素,也是香港社会自身的构成和要素,新选制对其进行必要的制度保护和巩固,也是对香港社会的一种理性保护,确保香港民主发展与既定的宪制秩序和社会和谐结构相协调与平衡。比较而言,一味追求香港民主“纯之又纯”的完全直选制度,且不能接受任何的国家安全与社会利益的节制,反倒是一种破坏香港民主之制度条件与社会基础的激进诉求。这一民主路线固然可以激起民心特别是青年人的一时响应及有利于在选战中以“口号”压人夺位,却不利于香港民主的稳健发展和结构理性的生成。陈教授回溯的香港回归以来的民主史证明了这一切。

 

其四,陈教授文章向香港选民传递心声,将政改失败与民主挫折的责任间接、部分地归于泛民代表,是符合事实及基本公正的,也有助于和香港选民真诚沟通及引导民意转变,但具体结果仍然扑朔迷离。直选投票率仍然是个谜团。尽管陈教授确信选民理性是可变的,对泛民代表的推定是可反驳和可推翻的,但最终到底投票率多少,确实是“香港精神的验证和续造”。不过比较2019年“黑暴区议会”光景,仓促之间未必能期待到香港选民理性的结构性回归。当然,学者只能尽言说和劝解的理论责任,无法为最终的选举责任和民主政治的运行责任负责。

 

其五,陈教授对反对派煽动的投白票或不投票行为进行了道德上的批判和谴责,犀利指出对香港民主再出发的深刻危害性,希望选民洞察利害关系,作出独立和理性的抉择。但白票和不投票很可能就是此次立法会选举中反对派的两种主要的选举对抗方式,因为他们会以“个人选票是最后的武器”进行悲情动员,进行政治泄愤和选举揽炒,并给外部势力提供否定香港民主和进行民主制裁的事实与理由。作为港独国际路线代表的许智峰的“选举如水计划”以及罗冠聪出席拜登“民主峰会”的虚妄言行已折射香港此次选举的几许阴霾。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近日表示香港仍有大量“外国代理人”在策划破坏立法会选举,贬低香港民主。可想而知,这些“外国代理人”的主要考核业绩正是低投票率或高白票率,他们的地下动员能力和选民基础不容低估。新选制虽然落地,香港“颜色革命”之忧虽然远去,但“爱国者治港”的社会政治基础远未巩固。此次香港选举并不是一个正常理性社会的规范性选举,夹杂了香港本土主义的强大在地势力、中美新冷战和东西方冲突的宏观背景及力量斗争的复杂因素,常规常理之解释与沟通未必能够奏效,故陈教授发自内心的理论解说和朝向选民的民主呼吁也可能只是一种主观的美好愿望而已。这里不禁让我想起了清朝著名诗人和思想家龚自珍的慨叹:“纵使文章惊海内,纸上苍生而已!”

 

然而,如果香港民主不寻回国家前提,不依据新选制展开,而是一任“低投票率”的躺平式悲观和底气不足的回避/忽视,以及白票和不投票的选举揽炒横行,加之投票后的香港民主话语权斗争和来自美国等西方势力的民主制裁,香港民主的未来又有什么希望和光亮呢?“时代革命”已经彻底失败,本土自决也是无望之地,香港民主再出发除了从新选制开始,还能有什么样的确定起点和路径呢?香港民主要走在香港自己的大地和制度上,而不是走在本土主义的揽炒泥潭和“民主峰会”的空虚幻境之中。

 

国家的制度本分和民主空间已然给定,国家安全与香港民主的“暂时平衡解”就是新选制,而能使香港民主重获生机与活力的最关键角色便成了握有实实在在选票的每一个合资格选民,只有他们负责任的集体投票和理性选择才能使得香港民主赢得国家信任和国际社会尊重。而如果他们简单迎合反对派的煽动,选择负气不投票或泄愤投白票,其政治本质就是将香港民主一同揽炒,堵住香港民主再出发和未来发展的一切希望和通道,并对下一代负上严重的拖累民主进步的时代责任。12月19日,一个注定是香港民主历史的里程碑时刻,投票已不是关于具体选举哪个候选人的策略行为,而是对香港民主与香港未来的“信任投票”,也是陈教授所谓的“香港精神”的自我验证和超越。

 

总之,投票日临近了,香港民主精神正面临大考,而回答者就是每一个合法选民。作为研究和热爱香港及“一国两制”事业的青年宪法学者,我希望留给香港选民一个“悬思”的民主之问,即每一个不准备“跑路”、“移民”和“孤狼恐袭”的理性选民个体都应当严肃地自问:我的选票在香港民主再出发的严峻时刻应当发挥什么样的历史作用呢?!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