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超越投票率:香港民主的现实和未来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21-12-21 13:04:01
标签:香港
田飞龙

作者简介:田飞龙,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苏涟水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著有《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观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与两制激变》,译有《联邦制导论》《人的权利》《理性时代》(合译)《分裂的法院》《宪法为何重要》《卢梭立宪学文选》(编译)等法政作品。

超越投票率:香港民主的现实和未来                                       

作者:田飞龙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布,原载香港《明报》20211221

 


2021年12月19日,新选制下的香港立法会选举有序完成,最终投票率按照新选制的三个范畴并列公布:其一,地区直选投票率为30.2%;其二,功能界别投票率为32.22%;其三,选委会界别投票率为98.48%。此外,面向内地港人的口岸投票区实际投票人数为1.7万余人,与预留投票容量11万人相距甚远。这些客观的投票率数字显示,香港选民基础对新选制的理解和认同并未完成,选民基础仍有较大比例的迷惘甚至抵制情绪,香港民主建设需要实事求是,积累信任,化解心结,扎实推进。

 

客观而言,立法会选举虽如期完成,香港民主的人心认同与社会基础巩固问题并未解决。选举是一个具体的政治事件,但香港民主的现实性和未来走向是“一国两制”的结构性问题,需要持续求解。在选举尘埃落定之际,我们正可客观从容地加以检讨和重思。 


新选制在2021年落地,以严格的“爱国者治港”为根本原则和制度灵魂,对香港选举制度及民主选举过程进行结构性重塑,是意外,也是必然。这一新制度对香港社会而言是新颖和具有冲击力的,其直观的改变在于:非建制派中的本土激进派整体上出局,其选民基础面临代表性空缺和制度信任上的心理隔膜。新选制与香港选民基础之间的“民主沟通”并不充分,投票率难题夹杂其中,成为出局者和不投票者否定新选制的一个议题焦点和政治发泄口。


投票率是民主精神斗争

 

投票率争议是香港民主精神转型的一种斗争形式,对其不同因果关系与归责方向的论述都隐含了对香港民主的不同理想性设定:你的“爱国者治港”,我的“完全自治”或“时代革命”。此次立法会地区直选投票率与2016立法会/2019区议会投票率及其具体投票选民构成,恰可做一有趣对比和相称性分析,折射香港民主内在纹理之繁复与变化。但香港民主不可能再回到过往的“过度开放”空间,国家权力已然进场,制度结构已经定型,游戏规则大体落定,香港民主的未来取决于建制派的贤能有为、非建制派的忠诚转化和香港选民基础的政治成熟。

 

围绕新选制的民主话语权斗争焦点在地区直选的投票率,甚至将此次投票率视为对香港新选制乃至中央管治权介入的一种“民意公投”,其民主精神斗争的性质和烈度不容低估:

 

其一,香港反对派从来都以地区直选作为唯一认可的民主选举形式,对功能代表制下的选举并不认同,并以此衡量香港民主化程度。这种民主观和民主审美取向并未改变,且构成“不参选”、“不投票”的主要理由。

 

其二,香港民主习惯上与西方民主挂钩,以普选为终极目标,以选举制度中直选成分与比例的升降作为民主进步与否的唯一标准,并得到西方势力的认可和支持,从而以“直选投票率”与外部民主世界相沟通和呼应。

 

其三,香港反对派及相当一部分选民基础对“爱国者治港”所代表的“一国”的法理正当性与权力合法性存在规范性质疑甚至挑战。他们的民主运动固执地追求香港的“完全自治”甚至远期港独目标,其民主理想严格锚定在西方民主的宽泛体系之内,存在国家认同赤字和反国家、反法治的激进倾向。         

 

其四,对新选制下的若干选举,包括选委会选举和立法会选举,反对派整体上不信任并采取了杯葛立场,激进反对派采取了各种煽动不投票或投白票的策略行为,有意制造新选制与香港选民基础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沟通障碍。

 

影响投票率的多层次因素

 

客观而言,此次立法会选举的投票率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地区直选超过三成并不是最差的结果,但存在检讨和改进空间。

 

影响投票率最首要的因素是反对派的整体杯葛和多种形式的选举揽炒。他们有政治私心和政治顾虑,既想参选维持政治利益,又害怕遭到资格审查的“制度性羞辱”并冒着选民基础流失的重大风险,以及在民主心理上不能真正信任新选制及其背后的中央主权权威。反对派代表性团体和影响力人物的“不参选”以及拒绝向“忠诚反对派”的转型,造成了香港选举生态中相当一部分选民基础的代表性靶向消失,从而习惯性带动了这部分选民的离场和不投票。

 

第二个因素是香港本土激进派和外部势力煽动抵制选举的实际影响和对选民心理的劫持效应。我们要客观承认尽管有了香港国安法,香港社会的激进势力和外部势力的影响网络仍然存在,“外国代理人”仍在发挥作用,他们的煽动和劫持进一步加大了选民基础对新选制的误解和抵制程度。

 

第三个因素是香港“爱国者治港”的社会政治基础和社会文化支持系统并不真正强大和巩固。香港的教育、文化、传媒、社会组织等范畴的领导权仍然受到反对派的强大控制,这一点从地区直选投票率和功能界别投票率(尤其是教育、法律、会计等范畴)的走低即可看出,这是需要客观面对和补课式培育的。

 

第四个因素是香港社会对“一国两制”未来走向以及香港与国家、西方之间的关系再定位出现了严重的分歧与迷茫。国家权力实质性降临带来的精神冲击和生活方式的变革仍在发酵呈现之中,新BNO移民近十万(专业移民占据不低的比例),香港国安法与香港既往的自由体系之间仍在艰难磨合,爱国者治港的社会改造效应逐步凸显并引发“公民社会”的前景忧虑,中美贸易战、民主大辩论及美国的对港制裁,让香港许多习惯了“左右逢源”的人难以适从。

 

投票率走低,以及许多人的质疑和观望,并不都是激进派那样对新选制进行清晰化的对抗,而是表现了香港社会相当一部分中间选民与温和选民对香港民主与香港未来之不确定性的理解困难和人心浮动。不投票,有的出于抵制的敌意,有的则是习惯性的不熟悉和难以理解。香港民主建设要抓住非敌意的那些未参与投票的选民,他们在香港占有相当的选民比例,也是香港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础。

 

民主建设的实质性展开

 

民主投票结束了,民主建设才刚刚开始。我们需要正确理解和适应香港新选制带来的民主新秩序的逻辑和前景:

 

其一,新选制的首要目标是从制度上解除香港本土极端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对选举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的严重威胁,实现管治者的基本忠诚,故选举安全和管治者忠诚是优先目标,这一点已经实现。

 

其二,新选制扭转了香港民主盯住西方民主的发展趋势,更阻止了香港经由民主暴力和民主选举实现“颜色革命”的演变趋势,确保了香港民主回归“一国两制”的法治范畴。

 

其三,“爱国者治港”就是港人治港的唯一正当且可能的实现方式,此外的“完全自治”“时代革命”“港独”之类皆属于违宪非法之目标,需要受到香港国安法的严厉制裁。

 

其四,新选制催生出的香港民主秩序是一种忠诚与贤能叠加的民主模式,引入了更强的民主问责制。香港选民要有意识地突破本地化思维而善用中央的监督机制和力量督促和问责本地官员,并在争取中央信任的条件下追求更高程度的民主。这种民主沟通的智慧在香港社会历来匮乏,需要自我启蒙和培育,从而达到政治成熟。

 

其五,“爱国者治港”的社会政治基础和文化条件客观上仍然薄弱,香港民主建设要耐心补课,稳健前行。香港社会要杜绝虚浮政风、空洞口号和爱国者功利心理、投机思维,从立法会到特区政府,从爱国建制团体到各行业爱国专业人士,都需要在各自范畴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民主服务的政策能力和解决经济民生问题的实际绩效向香港民众负责,对国家负责,接受当选后“全过程”的民主考验和问责监督。

 

新选制经过此次立法会选举,客观上已经更加深切地为香港社会所认知,但其接受性和参与度还需要客观检讨和改进。投票率是诸多因果链条的结果,不必夸大,也不可忽视,就当作香港民主建设的一种鞭策和激励的符号吧。

 

香港民主的未来,在中央合法框定的制度范围内,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有三:其一,爱国建制派当选后的贤能有为,展现民主服务能力和言行一致的责任伦理;其二,非建制派(包括参选者和观望者)依法转型为“忠诚反对派”,与新选制相向而行;其三,香港选民基础与新选制的深切沟通及其政治成熟,摆脱对揽炒、自决等非理性路线的迷思和盲从,善于和新管治架构甚至中央进行有理有节的民主沟通和信任重建,真正在“一国两制”范畴内理性思考和行动,如此则香港民主未来空间仍然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