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平作者简介:董平,男,西元一九五九年生,浙江衢州人,复旦大学哲学博士,现为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著有《陈亮评传》《天台宗研究》《浙江思想学术史——从王充到王国维》《王阳明的生活世界》《传奇王阳明》等。 |
“阳明心学及其知行合一说”现场互动
作者:董平
来源:“屈子书院”微信公众号
导言
王阳明与孔子、孟子、朱熹并称为“孔孟朱王”,是中国历史上集立德、立言、立功于一身的“完人”,其思想不但影响了明代以后中国学术发展的整个格局,而且流传至日本、朝鲜半岛以及东南亚各国。王阳明是心学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深刻影响了明代中叶之后的中国思想发展进程。其知行合一学说蕴含着怎样的思想内容与人生哲理?对我们当今社会生活具有什么样的参考价值与实践意义?2019年11月10日,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央视“百家讲坛”主讲嘉宾董平先生莅临屈子书院讲坛,以“阳明心学及其知行合一说”为主题发表演讲,剖析王阳明的思想世界与生活世界,揭秘王阳明的传奇人生与学术成就。讲座由风凰网湖南频道全球同步直播,在线参与人数多达45.2万;长沙理工大学教授、湖南汨罗屈子书院执行院长王琦担任嘉宾主持。
【现场互动】
01听众提问:
董教授,您好!感谢您的演讲,它让我受益匪浅。我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王阳明先生的致良知与现代企业的发展如何结合?谢谢!
董平:对于这个问题,我首先说明,我对企业管理是门外汉,没有做过专门研究。但是企业管理的最后目的是什么呢?虽然做企业要赢利是没有问题的,但至少在企业的目标管理上,能否把赢利作为企业的最后目的呢?按照中国传统的观点,如果把赢利作为企业管理的最后目的,那么这个企业一定是管不好的。中国人从来是把“利”与“义”作为同一个问题来处理的,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利”之间要有一个根本的制衡。儒家有句话,可能大家都很熟悉,叫“利者,义之和也”,可是对于这句话,也许大多数人的理解不正确,因为大家把“和”字念第二声(hé,然后说“以利和义”,这其实是讲不通的。我建议大家把这个“和”字读第四声(hè),“和”的意思是“回响”,“利者,义之和也”,就是说,真正的“利”是“义”的回响,是“义”的行为的伴随现象,是对“义”的回报,这叫“利者,义之和也”。那么怎么来做到“义”?古人讲要通过“礼”来实现。“礼”是关于“义”的规定。可是“礼”是什么呢?人们都以为要讲“礼仪”,要有“礼貌”,其实又错了。这些只是“礼”之末节。大致说来,“礼”在现实性上的最主要意思,是关于共同体各个不同成员之间的各自责任、权利、义务规范的体系,要求人与人之间在交往过程中都能坚持、实践、体现其各自的“名分”,从而实现一个集体、一个单位在生活秩序上的共存和谐。在这个意义上说,“礼”就是“义”,因为一个人坚持他的责任、权利、义务的同一性是“恰当的”“合宜的”,也就是“义”。所以我们说,“礼”是行为实现的外观说,“义”则是关于这种行为实践的价值评判。只有真正的“义”的行为才可能带来真正的“利”,如果只“以利为利”,弃置“义”而不顾,则“利”必是不长久的。这是“利者,义之和也”这句话的真实意思。如果了解这个意思,那么阳明心学与企业管理之间是否有关系,我想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王阳明那里,“致良知”就是要求把天命之德性而存在的良知清楚明白地通过自己的生活实践体现出来,把它呈现到自己的现实生活的每一个当下情境之中。按照阳明先生的理解,良知的真正如实呈现必定是“义”的,必定是合乎当下交往关系情境中的实际情况的。“义”的实现,必是有“利”以“和”之的。就一个企业(或单位)而言,假如人人都能够清楚明白地知道自己的责任、权利、义务,人人都懂得“致良知”,人人都能通过“致良知”来展开自己行为的“义”,那么这样的一个企业能有不强的吗?这样的企业能在市场上无“利”吗?儒家是非常强调这一点的,管理不是要把人管制起来,甚至管死,而是要让人活起来,通过人的内在德性的自觉来激发人的活力,强化人的责任、权利、义务意识,从而实现人人自觉的自我管理。我觉得管理的最高境界,就是使每一个人都实现自我管理。人人都懂得“致良知”,人人都懂得“知行合一”,人人都在行为上展现出“义”,就是最高管理境界的实现。
02听众提问:
感谢董教授精彩的讲座!请问王阳明的致良知说跟他的巨大成就之间有什么联系,对当下的社会有什么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董平: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实际上并没有具体展开“致良知”这个问题的讨论,但既然涉及了,我就非常简单地说几句。现在我们都说王阳明的一生获得了巨大成就,许多人因此把他当成“成功学”的典型范本。把阳明心学弄成“成功学”我是坚决反对的。王阳明确乎有巨大的成就,他是“立德、立功、立言”三者俱备的“真三不朽”。一个人要做到“德、功、言”三者俱备的确极难,但我同时认为,尽管说“三”,实际只是“一”。我讲的这个“一”就是人格健全的统一、内外一致的同一,这个“一”是要贯彻到生命的全程的,所以我们的生命是“一以贯之”的。若照着王阳明的讲法,“良知”即是“一”,“一以贯之”就是要把良知贯彻到生命的全程,用良知来统摄个体的全部生命。所以在王阳明看来,全部圣人的学问、工夫,只不过是《大学》开头说的“明明德”而已,“明德”即是良知,“明明德”即是“致良知”。每一个人的存在,总是通过他自己的现实行为活动来体现的。脱离现实的经验活动,任何一个人都无法真正体现他的存在。在王阳明看来,只有“明明德”“致良知”的“一以贯之”,才算实现了一个人的真实存在。因此,一个人的现实生活,不论他取得了多大成就,只是“致良知”的结果罢了。王阳明的现实事功之巨大成就,也只是他“致良知”的结果。
王阳明的学说对当下社会的重要意义或价值,说起来会很复杂,如果用极简单的话来说,那么我们首先要晓得当下社会的问题在哪里。我个人觉得,当下社会普遍的问题,恰好是个人不懂得回望自己的心灵状态,人们总是以外在目标的追求为生命的目的,这反而是件本末倒置的事。若照着王阳明的观点来说,我们要“明明德”,要“致良知”。或许我们总是把这些话理解为“道德的实践”,不过我认为这是非常片面的。这些话的意思,在王阳明那里,当然包括道德实践在内,但同时必须把全部的生活实践活动都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日常生活的全部活动都要“明明德”,都要“知行合一”,都要“致良知”。这就是上面我说的“一以贯之”。打个比方说,如果你是企业家,是开工厂搞生产的,并不是说“致良知”只和你的“道德实践”相关,和你的企业活动、生产活动无关,那样来理解,就错得离谱了。既然你开工厂,就一定要有产品,工厂的产品作为商品是要去占领市场的,商品是要赢利的。那么,这里就有了一个问题:你如何对待自己的产品?仅仅把它当作一个能够带来盈利的商品还是把它作为你自己存在的证明?或是把它当作你自己存在的意义与价值的证件?显而易见,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如果企业只是为了赚钱,那么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很可能免不了。如果把产品作为自己存在的证明,作为自己曾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证明,那么还能去搞假冒伪劣产品吗?我相信人们不会愿意证明自己的一生是个假冒伪劣的一生。所以我说,如果我们的企业家都明了“致良知”之说,那么就不会搞出假冒伪劣的产品出来。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个人的生存价值是不能通过假冒伪劣产品来证明的,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建立在一个假冒伪劣的、虚假的基础之上,只有把自己的生活建立在实实在在的、内在真实的良知的基础之上,我们才谈得上获得了存在真实的意义与价值。王阳明的全部生活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真实“致良知”的基础之上的,这才成就了他伟大的一生。如果我们真想效仿或者学习王阳明,那么我们就要把全部言行、全部生活建立在同样的良知的基础之上;否则我们的生命就无法安立,而会变得摇摇欲坠,自然便谈不上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了。我这样说,大家能同意吗?仅供诸位参考。谢谢各位!
(王琦整理并经主讲嘉宾最终审定)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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