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东】董仲舒《春秋》学之“异外内”——以何休为参照系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27 11:02:37
标签:公羊学
郭晓东

作者简介:郭晓东,男,西元一九七〇年生,福建霞浦人,复旦大学哲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著有《识仁与定性——工夫论视域下的程明道哲学研究》《宋明理学》(第二作者)《经学、道学与经典诠释》《戴氏注论语小疏》《春秋公羊学史》(第二作者)等。

董仲舒《春秋》学之“异外内”——以何休为参照系

作者:郭晓东

来源:《衡水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


公羊家之异外内,包括夷夏内外、鲁与诸夏两个面向,既有内诸夏而外夷狄,也有内其国而外诸夏,所要凸显的是素王孔子之治世,由内而外,由近而远,先正京师,后正鲁国,然后诸夏中国,然后夷狄,王化礼教逐级放射,以至于天下和洽。但于三世,其辞法、书法皆有所异,须予以分别阐述。董、何皆尊此法。郭晓东教授敢于率先标榜并坚守经学路线,助推春秋学的当代精进。作者基于清人苏舆的发明而在董、何之间仔细辨析,找出异同。通过别外尊内王鲁,由夷夏之辨而进退褒贬,董、何相一致。对善稻之会不殊卫的解释,董仲舒却以吴为鲁之同姓,而非何休的分疏夷夏内外。至于黄池之会,何休以为诸夏背天子事夷狄,有大耻故用讳辞、微辞,吴以中国之礼大会天下而被进称子,但董子则称不以为外以近内,毋宁变而反道乃爵不殊。实际上这只是董、何解释视角是站在诸夏、还是吴国的不同,并不构成观点对冲和义理矛盾,更无从说董子之说或别有师说传承可能是董仲舒传《谷梁》家言。董子是公羊大家,长于义理发挥,解决的是现实时政的天下大课题,不能用何休章句之儒的学术系统性标准予以比拟和束缚。因为文献阙如而通过何休理解董仲舒,但起码还须剔除东汉所盛行的忠孝一体、君天等齐的奴性和谶纬穿凿的气息。张三世内容丰富,饱含小国、夷狄之君的爵位、卒葬、月日、大夫有无等书法内容,不可单把异外内看作是它的一体之两面。《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之《奉本》《观德》篇皆由于首奎先生所执笔,而非主编钟肇鹏。

 

——中华孔子学会董仲舒研究委员会会长,上海交通大学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董仲舒国际儒学研究院院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衡水学院董子学院、董仲舒国际研究院、董子讲坛首席专家余治平博士



摘  要:“异外内”之说,是两汉公羊学最为核心的义旨之一。由于两汉公羊师说大多失传,董仲舒之说相对零散,唯有何休留下系统性的公羊“异外内”说。何休的“异外内”说,在董仲舒那里大体已具。董仲舒的论说虽然语焉不详,但通过以何休为参照系,则可以得到更好的理解。大体上说,董、何对“异外内”的理解并没有太大的差异。然而,在对一些《春秋》经传具体文本的理解上,董、何虽然均以“外内”之辞言之,但其指向又颇有异趣。

 

关键词:董仲舒;何休;《公羊传》;《春秋》;异外内

 

作者简介:郭晓东(1970-),男,福建霞浦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异外内”之说,是两汉公羊家最为核心的义旨之一。《春秋说》云:“《春秋》设三科九旨。”宋氏注曰:“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异外内,是三科也。”何休在《文谥例》称,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又云“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又“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1]5。其中“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又俗称为“异外内”。宋氏、何氏之说,足见“异外内”在两汉公羊家心目中的重要性。

 

苏與在《春秋繁露义证》中引钱塘云:“何氏三科九旨之说,实本仲舒。”其又曰:“何氏三科九旨,所谓‘张三世’,见此篇;‘通三统’,见《三代改制》篇;‘异外内’,见《王道》篇。”[2]22则学者颇以为何休三科九旨之说渊源于董仲舒。然而,何氏《公羊解诂》于董子未赞一词,则董、何之间,是否有共同的问题意识与相应的学术传承,亦颇启人之疑。

 

然而,就董子而言,实甚重视“内外”之论,如其言“以内参外”(《春秋繁露·立元神》,以下只标注篇名),又言“正内而外应”(《三代改制质文》),又言“辨乎内外之分”(《仁义法》),又如其言“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奉本》)等,屡见于《春秋繁露》一书。但这些话头大多不是在公羊学的语境下说。那么,何休的“异外内”之说,是否如钱塘、苏與等人所说的那样,在董仲舒那里已发其先声,仍有进一步探究的必要。鉴于两汉公羊师说大多失传,董子之说相对零散,唯有何休留下系统性的公羊“异外内”之说,我们不妨以何氏之说为参照系,以此来考察董仲舒的相关学说。

 

 一、何休的“异外内”说

 

“异外内”之说,本之于《公羊传》。《春秋》成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邾娄人,会吴于钟离”。《传》曰:“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 何休注云:“明当先正京师,乃正诸夏,诸夏正,乃正夷狄,以渐治之。”[1]758

 

按《公羊》传文及何氏《解诂》,其大意可从三个层次来讲:

 

首先,传文本身是为外夷狄而发,所谓“内诸夏而外夷狄”。吴为夷狄,《春秋》不许吴与诸夏等列,故殊会吴。又如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于攒函。《解诂》云:“离不言会。言会者,见所闻世,治近升平,内诸夏而详录之,殊夷狄也。”[1]657殊夷狄,意谓夷狄不得与中国抗礼。《春秋》严夷狄之防,《公羊传》屡言“不与夷狄之执中国”(隐七年)、“不与夷狄之获中国”(庄十年)、“不与夷狄之主中国”(昭二十三年、哀十三年)等。隐公七年,《公羊传》“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何休注云:“中国者,礼义之国也。执者,治文也。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执,正之言伐也。执天子大夫而以中国正之者,执中国尚不可,况执天子之大夫乎?”[1]97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讲,夷狄与诸夏亦可以进黜,夷狄行中国之礼则进夷狄为中国,如定公四年,“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公羊传》曰:“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吴为夷狄,本不当书“吴子”,然以其能忧中国,故进而称“子”,如何休注曰:“言子,起忧中国。”[1]1070徐彦疏曰:“然则夷狄之人,能忧中国也,皆进之。”[1]1170反之,中国为夷狄之行则退中国为夷狄,故《公羊传》昭二十三年有“中国亦新夷狄也”之说,何休注云:“中国所以异乎夷狄者,以其能尊尊也。王室乱莫肯救,君臣上下坏败,亦新有夷狄之行。”[1]998

 

其次,“内其国而外诸夏”。《春秋》依托鲁史而作,以鲁为内,是很自然的事。但是,在何休那里,并不是简单地以我与他者的区别来分内外,而赋予了更深的内涵。在何休看来,孔子作《春秋》,是以《春秋》当新王,故其以“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为一科三旨。然而,《春秋》只是一部书,欲行王者之权,须有所依托,故何休又有“《春秋》托新王受命于鲁”[1]7的说法,此即“王鲁”之意。鲁与诸夏各国俱为诸侯,然而《春秋》既托鲁为王,则通过内外之辞以表现之。如隐公三年,“宋公和卒。”何休注曰:“不言薨者,《春秋》王鲁,死当有王文。圣人之为文辞孙顺,不可言崩,故贬外言卒,所以褒内也。”[1]64徐彦疏曰:“鲁得尊名,不与外诸侯同文,即是尊鲁为王之义。”[1]64按礼,诸侯去世曰薨,大夫去世曰卒,而宋公作为诸侯,《春秋》本当书“宋公和薨”,然而不书“薨”而书“卒”者,是通过贬外以褒内,从而体现《春秋》“王鲁”之意。再比如隐公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公羊传》曰:“其言朝何?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解诂》云:“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王鲁,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故内适外言如,外适内言朝聘,所以别外尊内也。”[1]108也就是说,鲁被假托为王者,而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所以凡外诸侯来鲁国称“朝”,鲁国朝外诸侯称“如”,以示“王鲁”之意。是以“异外内”之说,当视鲁为内而诸夏为外时,何氏多以此发明“王鲁”之说。钟离之会何氏《解诂》以“京师”视鲁国,亦是“王鲁”之意。

 

再者,“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又进而阐明王者之治世,由内而及外,由近而及远,即先治鲁国,再治诸夏;诸夏既治,乃治夷狄。这是一个由近及远的“以渐治之”的过程。然而,“由近及远”尚是在空间上说,在何休看来,就时间而言,则是一个“由远而近”的“以渐治之”的过程,隐公元年何氏注曰:“于所传闻之世,见治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是也。于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书外离会,小国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於攒函’,襄二十三年‘邾娄劓我来奔’是也。至所见之世,著治大平,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用心尤深而详,故崇仁义,讥二名,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1]38

 

隐公元年传文“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休因之将《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分为三世,即所传闻世、所闻世与所见世。在何休看来,孔子作《春秋》立新王之道,以二百四十二年为王者拨乱反正的过程,然而,世代不同,治法便有所区别,从而书法亦有所不同。王者之治始于所传闻世,亦即衰乱世,王者欲治此衰乱之世,当区分内外,内为己,外为人,欲正人当先正己,当详于治内而略于治外,故先治鲁国后治诸夏,即以鲁国为内而以诸夏为外;到了所闻世即升平世,鲁国之王化已经遍及诸夏,则内外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即以诸夏为内,以夷狄为外,从而详于诸夏而略于夷狄;至于所见世,文著太平,王化遍及诸夏、夷狄,则内外不复存在差别,从而天下远近小大若一。这样,就世代而言,由衰乱世而升平世,由升平世而太平世,是为张三世之说;就空间而言,则是先正鲁国而正诸夏,诸夏既正乃正夷狄,此为异外内之说,二者恰好形成对应关系。

 

二、董仲舒之“异外内”说

 

苏與称董仲舒之“异外内”说,见于《王道》篇,意谓何休的“异外内”说,在董仲舒那里已有所发明。不过,以何休“异外内”说的三层含义为参照系,则董子之“异外内”说,并不仅仅见于《王道》篇,在《春秋繁露》的其他诸篇,也有诸多体现。

 

《竹林》篇云:“《春秋》之于偏战也,犹其于诸夏也。引之鲁,则谓之外;引之夷狄,则谓之内。”据此,《春秋》之内外,可以在两个层面上说,一是以鲁为内,以诸夏为外;一是以诸夏为内,以夷狄为外。但这一表述仅仅是为了说明《春秋》之“偏战”,相对于“诈战”为义战,相对于不战为不义,就像诸夏相对于鲁国为外,相对于夷狄为内,故并没有太多的内涵。

 

更值得注意的是《王道》篇的表述:“亲近以来远,未有不先近而致远者也。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凌曙、苏舆、钟肇鹏等人的注均引《公羊》成公十五年传及何休注[2]112,[3]136-137,[4]266。显然,在他们看来,就《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董、何无异义也。徐勤则说:“此董子发明《春秋》所以立内外例之故。盖至治著大同,远近、大小若一,而无内外之殊者,理之所必至者也。先近致远,详内略外,差等秩然者,势之所不能骤变者也。”[5]415就此而言,苏舆称何休之“异外内”说,见于董子之《王道》篇,亦是言之有据。然而,徐勤“治著大同,远近、大小若一,而无内外之殊者”云云,按何休之说,指的是太平世;“先近致远,详内略外,差等秩然者”云云,按何休之说,指的是三世的不同书法。则徐氏显然以何休的“异外内”说视董仲舒,即我们前文所说的,即将“异外内”与“张三世”视为一体之两面。那么,徐氏这种解法,是否合理呢?《俞序》云: “《春秋》详己而略人,因其国而容天下。”《盟会要》曰:“亲近以来远,因其国而容天下。”按:“详己而略人”,朱永嘉、王知常两先生曰:“己,指鲁国;人,指诸夏。”[6]故“详己而略人”,也就是何休详内略外的书法,即所传闻世,“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之类,《仁义法》云:“小恶在外弗举,在我书而诽之。”亦此之意,此徐勤所谓“先近致远,详内略外,差等秩然者”;“因其国而容天下”,即何休以鲁国为京师,所谓有“先正京师,乃正诸夏,诸夏正,乃正夷狄”,此徐勤所谓“治著大同,远近、大小若一,而无内外之殊者”。

 

又《奉本》篇:“大国齐宋,离言会。微国之君,卒葬之礼,录而辞繁。远夷之君,内而不外。当此之时,鲁无鄙疆,诸侯之伐哀者皆言我。”黄铭认为,这一段讲的是所见世的书法[7],是也。在何休看来,所传闻世,内诸夏而外夷狄,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齐宋相对于鲁国为外,故大国如齐宋,亦离不言会。到所闻世,内诸夏而外夷狄,始书外离会,则“大国齐宋,离言会”。至于所见世,如苏舆所说:“所见世,远近大小若一,当书外离会。”[2]280-281则所见世齐宋亦书离会。所以“微国之君,卒葬之礼,录而辞繁”者,在所传闻世,录大略小,大国之君卒日葬月,小国之君不书卒葬;在所闻世,较所传闻世略详,小国之君卒月葬时;在所见世,远近大小若一,大国小国一视同仁,皆为卒日葬月,故董子曰“录而辞繁”。又所传闻世,不治夷狄,所闻世始内诸夏而外夷狄,所见世则夷狄进至于爵,故董子称“远夷之君,内而不外”。至于“当此之时,鲁无鄙疆”,此时即所见世,鲁所以“无鄙疆”者,凌曙云:“无鄙疆,言王化所及者远。”[3]349苏舆曰:“所传闻之世,来接内者书其小恶,其不来者不治,明化自近始,有界域。至于近则内外渐进而从同矣,故云“无鄙疆”,此所谓王义也。”[2]275由此可见,《奉本》一节,董子以“三世”说“外内”,与何休之说可谓若合符节。

 

何休的“外内”说,颇阐发“王鲁”之义,董仲舒亦然。《王道》篇云:“诸侯来朝者得褒,邾娄仪父称字,滕、薛称侯,荆得人,介葛卢得名。内出言如,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王道之意也。”按:这句话单独看颇不易理解。朝聘本诸侯之间常礼,何以谓“诸侯来朝者得褒”?何以谓“王道之义”?但如果我们将其置于《公羊传》语境下,同时参之以何休的《解诂》,则其含义自然就能呈现出来。我们先看董仲舒称外诸侯能来朝鲁可以获得褒奖的四个例子:其一,“邾娄仪父称字”,指《春秋》隐公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公羊传》认为,仪父是邾娄国君之字,而所以不书名而书字,是褒扬他。之所以要书字以褒扬邾娄之君,何休称:“《春秋》王鲁,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因仪父先与隐公盟,可假以见褒赏之法,故云尔。”[1]20其二,“滕、薛称侯”,指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滕、薛为小国,爵不至“侯”,而称“侯”者,何休《解诂》曰:“称侯者,《春秋》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滕、薛先朝隐公,故褒之。”[1]108其三,“荆得人”,指庄二十三年,“荆人来聘”。何休《解诂》云:“《春秋》王鲁,因其始来聘,明夷狄能慕王化,脩聘礼,受正朔者,当进之,故使称人也。”[1]300其四,“介葛卢得名”,指僖二十九年,“春,介葛卢来”。何休曰:“介者,国也。葛卢者,名也。进称名者,能慕中国,朝贤君,明当扶勉以礼义。”[1]488这四个例子,均是以外朝内,即外诸侯能来朝《春秋》所托之“新王”,以故予以褒赏之。董仲舒进而称“内出言如,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所谓“内出言如”,指《春秋》的一种独特书法,鲁国国君或大夫到他国行朝聘之礼称“如”,如庄二十五年“公子友如陈”,何休注云:“内朝聘言如者,尊内也。”[1]312何休所以称“尊内”,是因为“内出言如”,使之与他国之来鲁国朝聘相区别来看。隐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公羊传》曰:“其言朝何?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何休注云:“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王鲁,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故内适外言如,外适内言朝聘,所以别外尊内也。”[1]108在何休看来,《春秋》王鲁,而“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所以鲁国君臣外出朝聘称“如”,使之与外诸侯之来朝来聘的书法区别开来,从而通过“别外”以“尊内”。这样,通过何休的阐释,董仲舒称“内出言如,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为“王道之意”的说法便不难理解。可以认为,《王道》篇董仲舒的这段文字所指向的,就是《三代改制质文》中所提到的“王鲁”,亦即是《奉本》篇所提到的“《春秋》缘鲁以言王义”,故其称“王道之意也”。可见,通过“别外”以“尊内”来体现“王鲁”者,董、何并无异趣。

 

上节提到,何休之论“异外内”,又着眼于“内诸夏而外夷狄”,从而有分别夷夏与进退夷夏之两个面向。在这一点上,董仲舒也是如此。《竹林》篇曰:“《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邲之战,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辞以从其事。”所谓“《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意谓从一般角度来说,《春秋》认为夷夏之间存在区别,即“内诸夏而外夷狄”之意。《观德》篇云:“是故吴、鲁同姓也,钟离之会不得序而称君,殊鲁而会之,谓其夷狄之行也。鸡父之战,吴不得与中国为礼。”钟离之会,见前引成十五年经传,《公羊传》以为,吴为夷狄,故殊会吴,此正“内诸夏而外夷狄”。鸡父之战,见昭二十三年, “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经书日而不书战,从书法上讲,该战书日为“偏战”,但不书战,又是以“诈战”之辞言之,《公羊传》以为,这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故董仲舒称“吴不得与中国为礼”。此正“《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的意思。

 

从另一方面来讲,董仲舒也认为夷夏之间存在进退关系。董仲舒以邲之战为例来予以说明。宣十二年,“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公羊传》曰:“大夫不敌君,此其称名氏以敌楚子何?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徐彦疏曰:“内诸夏以外夷狄,《春秋》之常。今叙晋于楚子之上,正是其例。而知其恶晋者,但楚庄德进行修,同于诸夏,讨陈之贼,不利其土,入郑皇门,而不取其地,既卓然有君子之信,宁得殊之?既不合殊,即是晋侯之匹,林父人臣,何得序于其上?既序人君之上,无臣子之礼明矣。臣而不臣,故知恶晋也。”[1]662从严夷夏之辨的角度来讲,序晋于楚之上,这是《春秋》之常例。然而,其时楚庄王“德进行修”,“卓然有君子之信”,应当进之为中国,故称楚庄王为“楚子”,即以诸夏之爵称之,从而视楚国为诸夏之一员。楚既进为中国,则经文所书“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即是意味着诸夏之大夫序于国君之上,从《春秋》常规书法而言,这表明晋国无礼之极,是以如董仲舒所说:“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这里夷夏双方的关系被彻底地颠倒了过来,原是诸夏的晋国被黜为夷狄,原本是夷狄的楚则被称为楚子,从而进为诸夏。可以说,董仲舒这样的一种夷夏观,与何休并无二致。

 

三、董、何“异外内”说之异义

 

从上一节看,董仲舒之论“异外内”,基本上可以在何休的视域下加以考察,董、何之间并无大的差异。然而,在对一些《春秋》经传具体文本的理解上,董、何虽均以“外内”之辞言之,但其指向又颇有异趣。我们下文可以略举数例以说明之。

 

《观德》篇云:“卫俱诸夏也,善稻之会,独先内之,为其与我同姓也。吴俱夷狄也,柤之会,独先外之,为其与我同姓也。”这一段文字也是董仲舒论内外的重要文本。曾宇康《春秋繁露补证》云:“此为《春秋》外内之例。”[4]619徐勤亦以为此条乃“《春秋》先内后外之例也”[5]416。然而,衡之以何休之义,董仲舒的理解则明显不同于何休。襄五年,“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何休注云:“不殊卫者,晋侯欲会吴于戚,使鲁卫先通好,见使畀故不殊,盖起所耻。”[1]797按:就常规书法而论,经当书“仲孙蔑及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或“仲孙蔑会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而经文径书“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是为“不殊卫”。以何休之意,之所以“不殊卫”,是因为晋国欲会吴,先使鲁、卫通好于吴。“见使畀故不殊”。陈立以为“畀”当为“卑”[8]2126。刘逢禄《解诂笺》:“鲁臣见使于大国,未足为耻。此所闻世内诸夏之明文。董子曰:‘卫俱诸夏也,善稻之会,独先内之,为其与我同姓也。’得之。”[9]则刘氏颇不以何休为然。陈立《公羊义疏》引董子之说曰:“意谓殊吴不殊卫,是独见内也,与何义异。”又曰:“所闻世内诸夏,是董义胜也。”[8]2126从所闻世内诸夏的角度来说,殊吴不殊卫,确实合乎“内诸夏而外夷狄”之例,而不必如何休所言因有所耻而不殊卫。不过,董子称所以不殊卫,是“为其与我同姓”,而非“内诸夏而外夷狄”,则董子之论,并非如刘逢禄、陈立所说。若就“内诸夏而外夷狄”而论,齐、陈等国虽为异姓,亦诸夏之国,亦当内之,不独以同姓之国为然。则善稻之会之“不殊卫”,就董子而言,重点并不是在“内诸夏而外夷狄”,而在于所谓“德等也,则先亲亲”(《观德》)。由是可见,善稻之会之内卫,董子并不是在何休“异外内”的意义上加以阐释。

 

襄十年,“春,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娄子、齐世子光,会吴于柤”。何休此条无注。陈立称此书法与钟离同[8]2156,是也。则柤之会之殊吴,亦是“内诸夏而外夷狄”之义。陈立云“所闻世始外夷狄,故吴见于经,殊之以张义”[8]2126,陈氏之说应合乎何休之意。然而董氏以“为其与我同姓”而外吴,此亦不是在“内诸夏而外夷狄”上立说,实未详董君之意,若强为之解,其或是因为鲁、吴俱为同姓,出于躬自厚而薄责于人,遂对于同姓之夷狄,则独先外之。

 

又《奉本》篇:“隐、桓,亲《春秋》之先人也,益师卒而不日,于稷之会,言其成宋乱,以远外也。黄池之会,以两伯之辞,言不以为外,以近内也。”按:隐、桓为《春秋》之所传闻世,隐公篇之“公子益师卒”,《春秋》不书大夫卒,《公羊传》称“远也”;桓公篇稷之会“以成宋乱”,《春秋》不为桓公讳,《公羊传》亦称“远也”。然而,从何休的角度来说,是由于“恩有厚薄,义有浅深”[1]38,故三世异辞,近辞详而远辞略,其曰“于所传闻之世,高祖曾祖之臣恩浅,大夫卒,有罪无罪皆不日略之也”[1]38,故益师卒不书日;又曰“所传闻之世,恩高祖、曾祖又少杀”[1]125,故近辞微而远辞显,从而不为桓讳大恶。至于董仲舒称“以远外也”,隐公、桓公在所传闻之世,其固“远也”,但作为“亲《春秋》之先人”,又岂可以“外之”?至少可以说,董子这里的以“远”为“外”的说法,并不同于《公羊传》与何休《解诂》的通常用法。

 

又黄池之会,见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公羊传》曰:“吴何以称子?吴主会也。吴主会则曷为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其言及吴子何?会两伯之辞也。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曷为以会两伯之辞言之?重吴也。曷为重吴?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何休《解诂》曰:“时吴彊而无道,败齐临菑,乘胜大会中国。齐、晋前驱,鲁、卫骖乘,滕、薛侠毂而趋,以诸夏之众,冠带之国,反背天子而事夷狄,耻甚不可忍言,故深为讳辞,使若吴大以礼义会天下诸侯,以尊事天子,故进称子。”[1]1181按传文的意思,《春秋》“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吴为夷狄,而所以称“吴子”者,是因为吴国事实上主导黄池之会,故使与晋侯并为两伯。何注则认为,吴强会中国,诸夏背天子而事夷狄,耻莫大焉,故为之讳,似乎吴已然以中国之礼义大会天下,从而进而称子。不论哪种理解,均非董仲舒所说的“言不以为外,以近内也”。苏舆称:“董意以吴进称子,为远近大小若一之征。”[2]276钟肇鹏先生认为:“此言不以吴为外,因在所见世,时代很近,故亲之,内外如一。”[4]644就公羊学的一般原理而言,所见世文著太平,确实是如何休所说:“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大小若一。”但具体就黄池之会而言,传文与《解诂》均不从这个角度来理解。《观德》篇又曰:“至于伯莒、黄池之行,变而反道,乃爵而不殊。”徐勤评论曰:“至黄池之行,变而反道,乃爵而不殊。夷狄之名,从变从移如此。”[5]415按:据《公羊传》及何氏《解诂》,吴王在黄池之会上不仅没有“变而反道”,而且恰恰相反。则董子之说或别有师说传承,亦有可能是董仲舒传《谷梁》家言,以为黄池之会书“吴子”,是“变而反道,乃爵而不殊”,如果这样,也就与《奉本》篇的“以两伯之辞,言不以为外”之说统一了起来。但总的来说,就黄池之会吴称“吴子”,董子《观德》《奉本》两篇与《公羊传》及《解诂》显然存在不同的看法。

 

四、小结

 

综合上述简短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何休的“异外内”说,在董仲舒那里大体已具,虽然董子之论说或语焉不详,并没有得到清晰的表述,但通过以何休为参照系,董仲舒的“异外内”说遂可以得到更好的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讲,作为汉代《公羊》学者,董仲舒与何休对《春秋》及《公羊》经义不可能没有在宏观上的共同理解。如果从正统公羊家的角度来说,董、何所诠释的公羊微言大义,正是先秦以来师师口传的结果,他们有着共同的学术与思想渊源。董仲舒与何休年代未远,源流相接,虽然未必密合无失,但大旨应该相差不远。东汉末的何休与宋均虽然家法各异,但都将“异外内”作为《公羊》的核心义旨,亦足见此说由来有自。就此而言,钱塘所谓“何氏三科九旨之说实本仲舒”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成立的。同样,就方法论而言,通过何休来理解董仲舒,亦未必不具合法性。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从西汉到东汉,经学渐渐派生师法与家法。师法与家法的不同,使得对经义的理解渐渐出现歧义。这使得前汉的董仲舒与后汉的何休之间,对经义的理解,不可能不出现某些细微的分歧。具体到与“异外内”说相关联的《春秋》经传文本,也就很自然地存在董、何之间的不同理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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