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明作者简介:杨朝明,男,西元1962年生,山东梁山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博士。现任孔子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山东省政协常委,第十四届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兼任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国际儒学联合会副理事长等社会职务。出版《孔子家语通解》《论语诠解》《八德诠解》等学术著作20余部。 |
《论语·乡党》
——知时处中的优雅君子
作者:杨朝明
来源:“洙泗社”微信公众号
时间:西历2021年10月23日
如果我们从整体上来看《论语》,会发现前十篇和后十篇都是相对独立的。历史上《论语》流传了几个不同版本,但相对来说,前十篇是比较稳定的,最大的差异在于最后一篇。我们之前已经讲过了《论语》前九篇,从中可以看到《论语》内部篇章既是相对独立,又是层层递进的,篇与篇之间有内在的关联性。《论语》前十篇相对独立,大家能很明显地感觉到,第九篇《子罕》理论性很强,哲学意味非常浓厚,关注天命与仁德,第十篇《乡党》就回到活生生的现实中来了,这其中便隐含着儒家知行合一的思想。
理论一定要落地于实践,知行要统一起来。儒家在谈行的问题时,通常会注意知和行的关系。众所周知,王阳明谈致良知,谈知行合一。我们学儒家理论或者说儒学传统,目的是立德树人。立德树人,不是空口白话,而是知行合一。学到怎样的理论,认同这样的理论,就要在现实生活中做这样的人。从这样的角度理解,《乡党》篇的意义就不言而喻了。
有人研究《论语》,认为《乡党》篇没价值,实际上是不知道儒学的本来意义与价值。如果以为儒学只是理论、逻辑,只讲一些空洞的东西,当然不是这样。如果儒学离开了社会,离开了实践,儒学就不是儒学。儒学可以改变一个人,熏染一个人,从而改变社会。儒学不但可以帮助我们洗净身体,还能洗净心灵,所以甲骨文中的“儒”字看起来就像一个人在洗澡。最早的儒是一种职业,但是孔子创立儒学并不能仅仅视之为职业,而在于提升社会境界,提升人的素养。孔子告诫弟子要做君子儒,不要做小人儒。君子儒就是洗净铅华,不断提升格局和境界,使自己成为一个立于天地之间的正人君子。要达到这样的境界,仅仅知道理论是不行的,还要实践起来。
读《乡党》篇时,在我眼前呈现出的是一位东方的君子,他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动与静、张与弛之际的飘逸,看任何事情都那么自然而然,一切都显得“刚刚好”,这不正是生活里的中道吗?这里体现了孔子对于世界的深切认知,他把自己对于人生、人际、社会的理解融入到行为举止中。《乡党》篇集中描写了孔子的容色言动、衣食住行,展现了他言谈举止的正直、仁德等君子风范,表现出他高深的素养。《乡党》所记看起来很细碎,但这一切在孔子身上看起来却都那么自然、得体。这就像我们身边有一个很有修养的人,见到他尊重的人就恭敬,见到朋友、同事则大大方方、举止有度,见到晚辈很关切、很爱惜……,这一切都自然而然,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对于这一切,我们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当自己真正融入时,便会有这样真切的感受。
《乡党》篇谈行,谈如何去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标准、荣辱观和心目中的理想人格,对世界、对人生、对是非都有不同的理解。一个人的言谈举止、行止坐卧,都体现着他的人生境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如果把自己看成一个修炼者,把工作岗位看成道场,那么在这个道场上,一个人所展现的境界和格局既应符合心中的理想,又应让别人一目了然。儒家讲修身,修身便是一种人生的修炼,而《乡党》便展示了孔子的“修炼”。
关于《乡党》篇,编者似乎是要告诉我们,人在工作岗位上应该怎么做、在生活中怎样做、在社会交往中怎样做,如此等等。深入到这个层面去理解,就不会以为这一篇写的是生活中的琐事,实际上是写人的内心。
《论语》中每一篇的第一章基本上都有概括、统领意义,《乡党》篇也一样,该篇首章反映了孔子的内在素养。这一章是对全篇的概括,它从日常言语的角度说明孔子的言谈举止均符合“礼”,记载了孔子在乡党、宗庙、朝廷不同的言貌,正如清代孙奇逢《论语近指》曰:“乡党是做人第一步,他日立朝廷、交邻国、事上接下,俱在此植基,故记者以乡党先之。”在孔子看来,在乡党之中“恂恂如也”和在宗庙朝廷上“便便言,唯谨尔”均符合礼。与前面所说“过犹不及”一样,他十分重视权量事物之轻重。
宗族乡里是悠然裕如之处,面对父老乡亲、左邻右舍,孔子谦恭有礼,轻声细语地聊着天气和工作,这是谦和而又有着深厚涵养的表达。可见,他处在亲朋之间并不是都侃侃而谈,见了谁都是一副“好为人师”的样子。在宗庙朝堂,孔子“便便言,唯谨尔”,讲得清楚且善于辞令。善于辞令是自信的表现,在宗庙、朝堂之上要自信,自信才可以担当,才可以让人放心,被人信任。自信与自负只有半步之遥,但孔子的表现却恰到好处,善于言辞而又务实谨慎。
第一章言孔子在“公”与“私”之场合的不同表达,从第二章至于第五章记载了孔子在“公门”,即在政治事务中的表现。
第二章“朝,与下大夫言”说明了孔子在朝堂事上接下时的言行举止。这正体现了孔子在待人接物时尽力符合礼的要求。在朝堂上,同下大夫说话,温和而快乐,没有居高临下之感;同上大夫交谈,正直而恭敬,没有谄媚之色。君主临朝,心中恭敬好像似不安,同时而又行步安详,威仪中适,中正平和。
第三章“君召使摈”,我们看到的孔子形象是:他表情庄重,脚步加快,神采奕奕;他迎宾并伴宾行走,左右兼顾,彬彬有礼;他的衣服随之前后摆动,却整齐不乱。快步向前走时,像鸟儿展翅一般,风度翩翩;他有迎有送,当客人已经走远,不再回头时,向君主回复,有始有终,慎终如始。
在这一组镜头中,孔子在不同的角色,不同的场合保持着平衡。他给人以充分的信任与尊重。这些特质,使得他不仅风度翩翩,让人感到安定、踏实,更是在“宗庙朝堂与宗族乡里”“动与静”“张与弛”之间的平衡与驾御。于公于私,事上待下,行处住卧,于一切时中都是恰到好处。
第四章“入公门,鞠躬如也”,讲述的是孔子在朝堂上的容貌。读此章,如亲临一场完整的情景剧。时过千载,却似就在目前,余余萦绕于心间者,是满满的敬意。有敬方可有礼。
第五章“执圭,鞠躬如也”,与本篇第三章中的“使摈”相呼应。到本章为止,本篇三次讲到鞠躬如也。一曰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二曰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三曰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鞠躬如也,好像不能容身、屏住呼吸,好像无有喘息、好像不能任胜,均是自卑而尊人,诚敬到极致。能做到自卑而尊人,诚敬到极致,实在是深厚学养的表达,更是源于内心深深的自信与自觉,也可以称之为仁者情怀。就是这深深地低头,深深地弯腰屈身,溜着墙根边,谦卑、恭敬自在其中。
第六章到十七章,记载孔子衣、食、住、行方面对礼的理解与践行。第六章“君子不以绀緅饰”,讲孔子穿衣的情形。在孔子看来,礼的实质最为关键,而礼的形式则有它的时代性。这也就启迪我们孔子注重衣服的样式,并不是他喜好美貌,而是要通过这样方式,体现出内心的诚敬、尊重,达到内外如一。不论是礼仪还是服饰,表达的都是要与时偕行、与时俱进,在不同的时期要有不同的文明表达,素养也才能随之提升。在孔子心目中衣食住行都是礼的载体,都是关于礼的表达。服装就不仅仅是一件衣服,重要的是反映了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关于对生活真谛的一种理解。
第七章“齐,必有明衣”,是在说明斋戒前后的衣食与礼节。斋戒并不仅仅是一个礼仪的形式,而是在通过这种形式表达礼义。斋戒乃古人举行祭祀前所行之整洁身心等活动,孔子重视斋戒时的视听言动、衣食住行,实际是尊重祭祀代表的礼义。《论语·述而》有云:“子之所慎:斋、战、疾。”孔子所谨慎小心的三件事是:斋戒、战争、疾病。斋与战,关乎国家大事。《左传》成公十三年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孙子兵法》也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祭祀也同等重要,“礼有五经,莫重于祭”,众多的礼仪中祭祀最重要,是因为祭祀表达的是敬,敬即心之所之。
第八章“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说明孔子对日常饮食方面的要求。正确理解“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对于理解其他相关词句很有帮助。从文献记载看,孔子向来不重视口腹之欲,孔子认为,人应该致力于道义的追求,而非衣食的享乐。如果按照通常的认识来理解,则势必会产生矛盾。
其实,人们的误解在于对“厌”字理解上出现了偏差。“厌”字在先秦时代基本上有两个意义,一是表示憎恶、抛弃、厌倦的意义,二是‘饱、满足’的意义。《论语》中这句话所使用的意义是‘饱、满足’的意义。”这样,这句话的意思便十分明了,孔子在这里讲“吃饭不要过于追求精,食肉不要过于追求细”,孔子的意思是不要仅仅着眼于生活,贪求食物的精细,但这不意味对于食物没有最为基本的要求。
第九章“祭于公,不宿肉”,这是对祭肉用法的要求。祭肉在古代的祭祀中非常重要,在祭祀完成后祭肉分给谁这是一种礼仪。在《孟子·告子下》有这么一段记载:“孔子为鲁司寇,不用,从而祭,燔肉不至,不税冕而行。不知者以为为肉也,其知者以为为无礼也。乃孔子则欲以微罪行,不欲为苟去。君子之所为,众人固不识也”。不了解孔子的人,认为他是因为没有分到祭肉才离开的,而了解孔子的人都知道他并不是为了肉,而是因为自己被无礼对待才离开的,所以祭肉同样能够表达礼。
第十章“食不语,寝不言”,在这里,语是指为人论说;言,为自言其事,整句话是说吃饭时不应与他人争论,睡觉时不应自言自语。结合上下文,可知这里不仅仅是记载平常的言行,而主要是涉及斋戒时的礼节问题。古代典籍中也有相关的记载,《诗·大雅》中记:“于时言言,于时语语。”《礼记·杂记》中曰:“三年之丧,言而不语。”清代任启运《四书约旨》曰:“当食时心在于食,自不他及,日常如此,故记之。若礼食相会,岂无应对辞让之文。祭与养老,更有合语乞言之礼。但行礼时则语,食时自不语也。”
第十一章“虽疏食菜羹”,同样是说祭祀之礼。虽然是饭前疏食、菜羹和瓜祭之类薄祭,也一定要与斋戒一样严肃恭敬。这表明了古代对劳动成果的重视,对自然的敬畏。在古时,人类战胜自然的能力相对来说会弱一点,所以就会保有内心的敬畏感。本章记饮食时的礼节,这种斋祭是孔子所注重的。
第十二章“席不正,不坐”,是关于“坐”的习惯。据《史记·孔子世家》《墨子·非儒》《韩诗外传》《新序》《说文》等的记载,该句在“割不正,不食”之下,所以有学者推测这里应为错简。但错简之说并不一定确切,相反这样编排更体现了编纂者本人的意旨。因为“割不正,不食”一章均是讲孔子在饮食方面的“不食”,若穿插进“不坐”反而显得不伦不类。将它独立出来不但可以使行文美观,也更能体现孔子在相关“坐礼”上的特点。“席不正,不坐”说明了孔子在生活中的一种严谨。
第十三章“乡人饮酒”,记载了乡饮酒礼上应遵循的礼节。乡饮酒礼是一种尊老礼,到了年底的时候把老人请到一起表示对老人的尊重。在古代,尊重老人被赋予了很多意义,年龄大的人身上承载着知识,承载着道德,承载着方向,所以尊老是社会本身很自然的一种需要。乡饮酒礼是礼仪中很重要的一环,有时候和射礼放在一起,称为乡射。本章中“斯”字可谓点睛之笔,“斯”表现了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孔子浑然天成的君子修养跃然纸上。
第十四章“乡人傩”,这一章记载了乡人举行傩节时的礼节。傩,除了有“驱逐疫鬼”的实用功能外,在当时百姓的生活中,还是可以欣赏的“文艺节目”,是艺术的表达。除了日夜兼程奔赴人生理想之外,也需要偶尔停下脚步,欣赏风景。对于美的向往与追求,对于艺术的欣赏,古今中外亦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当然,孔子观此,还有他深深的情结,他对于“礼”的情结。
第十五章“问人于他邦”,记述了孔子委托人问候朋友、接受他人问候的情形,以及托人慰问他邦之人时对使者的礼节。孔子派使者向身在他邦的友人问侯,必再拜而送别使者。这是表达有礼与恭敬。
第十六章“康子馈药”,季康子送来药物,孔子拜谢后接受,这是循礼,“丘未达,不敢尝”则是循理。此处与后章“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于“赐食”,可以“先尝之”。但是,本处是“馈药”,不了解药性哪能随便尝,所以告之“丘未达,不敢尝”。接受别人赠送的食物,要亲自品尝食物味道,是人间情浓不负厚爱的一个表达;而“未达,不敢尝”则展现了孔子实事求是的一种真诚。这一章,情理交融的色彩很亮,人与人之间的真心关怀,虽久隔两千余年,仍然让人感动。与其说这十五字言“礼”,不如说在言“情”。在其中看到的“爱”与“敬”,“情礼交融”四字已经足以概括本章的关键意义了!生活中的孔子知礼明理而“执事敬”,这一章短短的十五个字,却把孔子刻画的传神而生动。
第十七章“厩焚”,这一章体现了孔子的人文关怀。马厩失火,孔子首先关心的不是马,而是养马之人,体现了孔子的仁爱思想。在《乡党》这篇,满目都是孔子的彬彬有礼。一个人外在的得体与有礼,源于内心的仁爱之情。仁是守礼的自觉,仁爱之心是礼的发端与源泉。此章也与“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遥相呼应。
第十八到第二十章,都是记载与国君相关的礼节。第十八章“君赐食”记录了处理与国君有关的食物时的礼节。这里“先饭”的主语是孔子,表现其对君主的敬意。孔子对待君主的礼节是以君主所赐食物的不同而不同,其依据在于当时的礼制。第十九章“疾,君视之”,是在国君探望病情时所用的礼节。方骥龄《论语新诠》说:“朝服上拖大带,因卧病不克着衣束带,用此以示朝服,尽礼也。”“尽礼”一词传神地表达了孔子于小节之处见大礼的品格。
第二十章“君命召”章记录的是国君召见的情形。明代王肯堂《论语义府》记:“《荀子》曰:‘诸侯召其臣,臣不俟驾,颠倒衣裳而走,礼也。’《诗》云:‘颠之倒之,自公召之。’天子召诸侯,诸侯辇舆就焉,礼也。以此看礼最活。寻常大夫不可以徒行,及至趋召,则徒行乃更为礼,而至于颠倒衣裳不为过。仪文逐敬而移,由心而变,岂有常乎?”以此阐释孔子心目中的“礼”字更为贴切。一般而言,礼要求人要正齐衣装,从容坐卧,但是在公共事务面前,传统文化常用“匍匐而行”“颠倒以见”来形容,并非不重视礼义,而是强调公高于私的理念。
第二十一章“入太庙,每事问”,这一章虽与《八佾》篇重出,但二者所强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面是体现孔子应答时人的问对,而这里则从一般仪节的角度,来说孔子慎重、谦虚地对待礼仪。随着时代的推移,很多相关的礼节背后所蕴含的“礼义”已不为人所知,祭祀也只是成为一种形式。尽管孔子本人也强调礼仪,但他最关心的还是礼的本质。因此,与前面《论语·八佾》所记不但在繁简上不同,并且编著者的出发点也不同。这也体现了与当时士人只注重礼之形式不同,孔子看重的是礼的本质。
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源于内心的价值认知,这种价值认知亦有源泉,生活方式又是必要的输入。古时的太庙犹如今天的博物馆,每逢祭祀开放,任人观礼。作为仪式,它能够追怀先德、洗涤心灵,能够正人心,施教化,达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目的。实际上,孔子的言行是在一种很深的礼乐文明的浸泽与润染之中。读此章,细细品思“入太庙,每事问”,越是那些具有充分胜任能力,懂礼的、有作为的、有学识的人仍然在说“我不知道这件事该怎么做……”,越更令人深受震动。
第二十二章“朋友死,无所归”,记述了孔子对待死而无所归的朋友殡葬的态度。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对朋友的仁义态度。君子之交淡如水,君子之交又情似海。客死他乡的朋友,没有地方归置。孔子说:“我来为他举行殡葬之礼。”这是怎样的深情厚义!这一章讲的是作为朋友孔子如何对待别人,第二十三章“朋友之馈”则记述对待朋友的态度。与上一章相联系,当朋友需要时给予其力尽所能的帮助,当朋友不在时又为其归葬,朋友之间有着深情厚义,但是不矫情,不虚伪。同样是朋友之馈,拜还是不拜,孔子有自己的标准。朋友送我的礼物,纵然是车马这样的份量,只要记在心中就可以了。也正是因为是好朋友,所以并不一定要用外在的礼仪来表达和还礼,而是在朋友需要和关键的时候会全力以赴。如朋友若是客死它乡,无所归依,可以为他送终。
孔子把祭肉看的比车马还重要是因为涉及到礼。祭肉虽小,但它关系到“孝”的问题,肉在祭祀过祖先之后,就不仅仅是可以食用的肉了,而是对祖先尽孝的表现。除此之外,孔子之所以如此重视祭肉,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分送祭肉的制度与古代的礼制有一定的关系,祭祀祖宗神祇与分受祭肉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一般只有在位的贵族才能参与祭祀、分享到祭肉。分享祭肉就成了维系贵族统治者的一条纽带,也成为古代的一种礼制。孔子重视的是“祭肉”所蕴含的“礼”的内涵和“孝道”,包含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项,就是“敬”。
第二十四章“寝不尸,居不容”,记述了孔子闲居时生活起居之形貌。寝不尸,自古对该句的理解颇有争议,总结起来主要有三种说法:一、为死尸之尸;二、为祭祀之尸;三、为卧为伏。这里的“寝不尸”应与后面的“居不容”相对应,“尸”与“容”都是一种引申的形貌或姿态。居不容,平时闲居家中,故不必如上朝或参加祭奠时之威仪肃穆而应顺乎自然,申申如也,夭夭如也,故不容。读本章“寝不尸,居不容”,见君子当很好地把握自己的阴与阳,当进则进,当息则息,动静有常,张弛有度。朝堂之上自信谦和,接见宾客从容有度,在家当是要安然闲适,全然地放松。自然是睡觉的时候,没必要像尸那样矜庄。平时居家时,没必要盛容盛装,亦无需威仪肃穆。
第二十五章“见齐衰者”,集中记述变色貌的几种情况,也体现其日常生活之中待人接物的礼节。《论语·子罕》记孔子说:“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虽然与此节的记述稍有不同,但都显示了孔子对人情事变寄以同情,敬人之盛情,敬天之威仪,诚敬无处不在。多一些宽厚和敬意,生命才会更好。
第二十六章“升车,必正立”,是记述与御车有关的礼节,其中体现的素养需要慢慢品味。上车的镜头本来是动感的,但在这里却仿佛被定格,车轮滚滚向前,车中的孔子如如不动,有一种被凝固的优雅。反之,若是一个人在车内摇头晃脑,东张西望,左顾右盼,指指点点,闲言碎语,人们所能感知到的,只能是无知与浅薄。
第二十七章“色斯举矣”,描绘出一幅很美的画面,同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思想内涵,本章重点讲“时”,是《乡党》全篇升华之语。孔子时代,天下无道,他叹不逢时,多次谈到自己所处非“时”。有人说,孔子晚年所作《易传》中最能够体现孔子“时”的思想,体现了孔子“时”的哲学。《郭店楚墓竹简》中发现的《穷达以时》,又印证了这一观点。《论语》首章中“学而时习之”的“时”也是此意。很明显,在孔子那里,“时”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孔子谈到“时”的思想,并以之教导子路,非常合乎情理。
回首《乡党》全篇,看到的是彬彬有礼,处处在表达“中”,因而到此专门讲到“时”,可见至高哲学就在生活中,生活本就是至高哲学的表达。宗庙朝堂,宗族乡里,衣、食、住、行均不离此。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社会地位,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社会关系,只有找准自己的定位,明白自己是谁,做到“执时”“时中”,才能走好健康的人生路。
《周易》有云:“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广泛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叫做弘大功业,持续永久的日日更新叫做盛美德行。真正的富有是格局和境界,在天道不停变化的形势下主动顺应变化调整策略革新自我,正所谓“圣人以能变通体化,合变其德,日日增新,是德之盛极,故谓之‘盛德’也。”所以要识得变化,懂得时中。“山梁雌雉,时哉时哉!”“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明白自己是谁,正在做什么,将要走向哪里,才能更好地找准自己的位置。这就是《乡党》篇最后一章给我们的启示。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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