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嵘《诗品》论“赋”“比”“兴”
作者:刘飞(安徽大学文学院教授)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二年岁次壬寅四月十六日己巳
耶稣2022年5月16日
钟嵘《诗品序》论五言诗创作时指出:“故诗有六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六义”说源出汉代《毛诗大序》,其云:“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根据汉儒的解说,“赋”是铺陈直说,“比”和“兴”皆是依托外物进行表达。比较来看,钟嵘更重视“比”“兴”,特别是“兴”,把“兴”置于首位加以特别强调,并直接从“文已尽而意有余”的审美效果上进行解释,这种处理方式颇耐人寻味,值得我们关注。笔者认为,钟嵘之所以强调“兴”,正是看到了这种表现手法所具有的特质,及对五言诗写作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想以此对当时五言诗写作的弊端作出纠正。
首先,钟嵘以“兴”居首,是强调其所带来的“文已尽而意有余”的审美效果。对“赋”“比”“兴”这三种诗歌表现手法,钟嵘其实并非厚此薄彼,只是要求对三者“酌而用之”。就当时五言诗写作情况来看,“赋”的手法是不可或缺、最为重要的。《诗品序》云:“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耶?”钟嵘把五言诗与四言诗比较,认为五言诗的表达功能更强,而五言诗之所以能做到指事造形,穷情写物的“详切”,贵在“赋”手法的运用。
但是,由此也会带来问题,如果诗歌纯用“赋”的手法,则会言尽意尽,言外无意,缺少令人回味的审美感受。正如《诗品序》中所说,“若但用赋体,则患在意浮,意浮则文散,嬉成流移,文无止泊,有芜漫之累矣”。这样“文已尽而意有余”的审美意味也就被相对削弱。钟嵘在《诗品》中,从“赋”的角度品评诗人诗作时,多示以批评态度。如《诗品上》评谢灵运诗,钟嵘认为谢灵运因“兴多才博”,而使得其诗歌写作“内无乏思,外无遗物”,但也因此造成“颇以繁芜为累”的缺陷。又如《诗品中》评颜延之诗“体裁绮密”,评谢朓诗“微伤细密,颇在不伦”,评张华诗“其体华艳,兴托多奇”等亦是此意。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可反观“比”“兴”的作用。正如清吴乔《围炉诗话》卷一所说:“比兴是虚句活句,赋是实句。有比兴则实句变为活句,无比兴则虚句变为死句。”“比”“兴”之所以具有虚句、活句的特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依托外物来表情达意,这样使得诗歌不仅形象生动,诗歌语言也更显含蓄蕴藉。
其次,“兴”更能体现诗歌吟咏情性的本质。汉魏以来,抒情言志成为诗歌创作的重要倾向;诗歌的言情本质,也成为陆机、刘勰、钟嵘等批评家之共识。钟嵘基于汉魏以来诗歌创作的实际,对诗歌的抒情本质有深切的体察。(据有的学者研究《诗品》最初可能是一部诗歌选本,今天所看到的只是序和具体的评语。据王叔岷《钟嵘诗品笺证稿》、曹旭《诗品集注》等选录的所评诗人的相关诗作来看,大多不离言志抒情。)相对于之前的有关论述,钟嵘对吟咏情性的诗学观点表述得更为充分。他在《诗品序》开头就指出创作冲动的发生就是情感表达的需要:“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钟嵘还就诗人情感的多样性进行了描述:“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扬蛾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诗人所表达的情性,有家国政治层面上的,更多有个人的生命感悟、生活遭际的内涵。
而且,钟嵘特别注意到生活的悲剧性情境对诗歌创作的触发作用,他所谓“性情”,也多具有悲怨的意味。钟嵘品评诗人诗作时,亦多涉及“怨”的观察。如评李陵诗:“文多凄怆,怨者之流。”评班姬诗:“怨深文绮。”评曹植诗:“情兼雅怨。”评左思诗:“文典以怨。”评秦嘉、徐淑夫妇诗:“文亦凄怨。”可以说,诗歌的吟咏情性,是钟嵘对诗歌本质的明确表达,是他进行诗歌品评的逻辑起点。
当然,就具体的表现手法来说,“赋”“比”“兴”都可以用来吟咏情性。但作为个人情感,有的可以言说,有的也难以直接表达。明代李东阳《麓堂诗话》云:“所谓比与兴者,皆托物寓情而为之者也。盖正言直述,则易于穷尽,而难于感发。惟有所寓托,形容摹写,反复讽咏,以俟人之自得,言有尽而意无穷,则神爽飞动,手舞足蹈而不自觉,此诗之所以贵情思而轻事实也。”这就要求诗人不仅抒发情感要寄寓于外物,而且诗歌的艺术效果也应是“文已尽而意有余”,如此,才能体现出钟嵘所谓的“最有滋味”。
其三,“兴”有助于纠正刘宋以来“文贵形似”的弊病。刘勰《文心雕龙·明诗》指出刘宋以来的诗歌,“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情必极貌以写物”;《文心雕龙·物色》进一步指出:“近代以来,文贵形似。窥情风景之上,钻貌草木之中。吟咏所发,志惟深远;体物为妙,功在密附。”描述了当时诗歌写作对自然外物的关注及“形似”的艺术追求。钟嵘《诗品》中也多见从写物的角度作出的品评。如评张协:“巧构形似之言。”评谢灵运:“尚巧似。”评鲍照:“善制形状写物之词。”评许瑶之:“长于短句咏物。”客观来看,诗歌创作描写外物并追求形似,这也无可厚非。但是在钟嵘看来,如果为写物而写物,无疑是偏离了的诗歌的抒情本质,而且,对自然外物越是进行婉转附物式的刻画,则其“文已尽而意有余”的意味就越相对削弱。因此,钟嵘有关“巧似”之评,也暗含着不满之意。唐宋以来诗论中,先后出现了兴寄、兴象、兴趣等理论主张,也推动着描写自然风物的诗歌创作的演进。而追源溯流,则不能回避这些诗歌理论及实践与钟嵘诗学思想的渊源关系,亦可看到钟嵘所表现出的敏锐诗学眼光。
总体来看,钟嵘《诗品》完全是基于汉魏以来的诗歌创作实际,及当时有关利弊倾向展开其诗歌批评的。钟嵘的“赋”“比”“兴”之论,特别是对“兴”的意见,应该说有其特别的用意。可以说,钟嵘立足于诗歌吟咏情性的本质要求,结合当时描写外物的创作风气及一些弊端,提出了关于五言诗的写作要求。同时,就“赋”“比”“兴”的排列来看,《毛诗大序》以“赋”为先,盖如孔颖达所说,直言为正,这是从诗的政治教化立场上来说的。而钟嵘把“兴”特别强调,正说明诗歌是一门文学艺术,具有形象思维的特征,是一种个人情感的表达。在这方面,钟嵘与陆机、刘勰是一致的,也由此可见,魏晋南北朝的诗论,对汉代以来的儒家诗论,已表现出一定的偏离。要之,《诗品》体现出了钟嵘对诗歌审美的辩证思考及理论建构,其“赋”“比”“兴”之论,无疑是其诗学批评理论体系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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